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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齐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作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投票情况 (反对票)
55000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列席会议次数亲自列席(次)委托列席(次)缺席(次)
33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助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2023年报审计计划、重要审计事项、2023年度资产减值计提情况、《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提名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查。2024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上市公司兼职情况进行自查及审查。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查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查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人认真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职能力,以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2024年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43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已按规定完成学习。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事项资料进行审查,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制度建设等情况,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

1、2024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4、2024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其他中介结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E-mail:546198980@qq.com。

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督导上市公司依法运行,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齐萌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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