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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科技: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 1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 2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 3

第五章 市值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 3

第六章 附 则 ...... 4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推动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实实在在地、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工具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应当建立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基础上。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应当采用科学的、系统的方式开展,不得违背市值管理的内在逻辑。

(三)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市值管理须秉持系统思维、循序推进的原则,系统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项关键要素。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市值管理的工作应是持续的、常态化的行为。公司应以长期发展为导向,避免过分追求短期利益,从而保持公司市值的稳定和增长。

(五)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

因素及指标,科学制定及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董秘办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第六条 董事会应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三条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董事会可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可以适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第五章 市值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第十五条 董秘办应当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当上述指标异常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六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公司应积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变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

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说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抵触的,依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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