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号)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6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312,500.00元,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44,520,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8,792,500.00元,并于2022年
月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20,225,600.0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8,566,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2]035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明细
明细 | 金额(元) |
2022年2月15日募集资金净额 | 518,566,900.00 |
减: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 99,629,227.54 |
减: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 20,000,000.00 |
减: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投入费用 | 360,971,918.48 |
加:截至报告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 | 14,570,654.51 |
明细
明细 | 金额(元)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注1) | 2,370,437.5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注2) | 50,165,970.94 |
注1:专户余额1为公司于2022年2月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之余额。注2:专户余额2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后与全资子公司于2024年3月共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之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于2022年2月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将各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一期)”。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比依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
月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 61010122000797810 | 270,675,700 | 206,099.04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城东支行 | 39615001040010741 | 103,444,600 | 59,708.17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 353280609533 | 32,903,500 | 2,103,125.03 |
公司余姚分行
公司余姚分行 |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 8114701014000412102 | 31,768,700 | 1,505.31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 574903030010811 | 100,000,000 | — |
合计1(注1) | 538,792,500 | 2,370,437.55 | ||
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 86021110000178617 | 152,591,797.68 | 26,998,043.49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39-615001040012457 | 42,012,707.21 | 5,592,783.01 |
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398784462854 | 18,848,023.85 | 16,721,879.60 |
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 8114701012900501835 | 20,110,081.13 | 853,264.84 |
合计2(注2) | 233,562,609.87 | 50,165,970.94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312,500元,扣除中信证券承销和保荐费44,520,000元,故2022年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为538,792,500元(合计1),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为公司于2022年2月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之余额。注2:报告期内,各募投项目的实际剩余募集资金(合计2)均已转至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于2024年3月共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为前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之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9,629,227.54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万元)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元) | 置换金额(元) |
1-1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台厨房小家电建设扩产项目 | 36,966.48 | 54,700,526.31 | 54,700,526.31 |
1-2 | 年产250万台空气炸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10,344.46 | 38,717,691.88 | 38,717,691.88 |
2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176.87 | 2,881,825.11 | 2,881,825.11 |
3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7,290.35 | 3,329,184.24 | 3,329,184.24 |
合计 | 61,778.16 | 99,629,227.54 | 99,629,227.54 |
2022年
月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9,629,227.54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0472号《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系募投项目所涉人工支出根据银行规定由基本户会先行支付所致。此外,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支付信息化项目支出时,由于操作失误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后于2023年
月由募集资金账户将上述支出转至自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为21.79万元。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已经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6)。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户名 |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宁波比依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证券兴动系列二元浮动收益凭证第215期 | 券商理财 | 20,000,000 | 2024.10.11-2025.2.10 | 1.8%-2.7% | 否 |
合计 | 20,000,000 |
注:以上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年产250万台空气炸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8月达到原定建设完成状态,但相关实施进度未及时披露;“年产1,000万台厨房小家电建设扩产项目”因规划原因建设受限,但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提示。已于2024年2月披露。
除此之外,2024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
“比依电器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比依电器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比依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前往银行陪同调取并查阅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资料,在比依股份办公地现场及各生产车间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比依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
月
日,比依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存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披露不及时等问题,已及时整改,除此之外,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518,566,900.00(注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9,948,392.0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33,562,609.8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0,601,146.0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5.04%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1000万台厨房小家电建设扩产项目 | 是 | 250,450,100.00 | 107,976,474.55 | 107,976,474.55 | 2,985,480.02 | 107,799,070.00 | -177,404.55 | 99.84 | 2024年2月 | 62,966,701.65 | 注5 | 注5 | |
年产250万台空气炸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103,444,600.00 | 62,976,405.34 | 62,976,405.34 | 1,047,432.91 | 62,976,405.34 | 0 | 100 | 2023年8月 | 19,570,017.10 | 是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1,768,700.00 | 13,214,830.12 | 13,214,830.12 | 715,972.56 | 13,214,830.12 | 0 | 100 | 2024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5 |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是 | 32,903,500.00 | 13,570,840.56 | 13,570,840.56 | 87,106.58 | 11,498,440.56 | -2,072,400 | 84.73 | 2025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5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00.00 | 不适用 | 100,000,000.00 | 0 | 100,000,000.00 | 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一期) | 是 | — | 233,562,609.87 | 233,562,609.87 | 165,112,400.00 | 165,112,400.00 | -68,450,209.87 | 70.69 | 一期2025年10月 | 0 | 不适用,厂房仍在建设中,未投产 | 否 |
合计
合计 | — | 518,566,900.00 | 431,301,160.44 | 531,301,160.44 | 169,948,392.07 | 460,601,146.02 | -70,700,014.42 | 86.69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相关项目已变更,见注5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注5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注5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
:本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系已扣除了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发行费用之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注5:根据公司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已将相关募投项目做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应已披露公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注2)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一期) | 扩产项目/技改项目/研发项目/信息化项目 | 233,562,609.87 | 233,562,609.87 | 165,112,400.00 | 165,112,400.00 | 70.69% | 一期2025年10月;二期2026年10月 | — | 不适用,厂房仍在建设中,未投产 | 否 |
合计 | — | 233,562,609.87 | 233,562,609.87 | 165,112,400.00 | 165,112,400.00 | 70.69%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2:扩产项目即年产1000万台厨房小家电建设扩产项目;技改项目即年产250万台空气炸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研发项目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即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青
唐青 | 马齐玮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