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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赵选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赵选民本人赵选民,作为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赵选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司法鉴定师,西安石油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会计学会副会长、西安会计学会副会长、西安培华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院长、西安石油大佳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往来;本人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

3、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4、本人是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维护股东利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赵选民66500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赵选民9900

)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赵选民1100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赵选民1100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

定,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提交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和会议审议,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

(三)发表审查意见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事前充分了解、事中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1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由本人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人就该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助于更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4年,除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外,本人也多次到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相关事项,重点跟踪关注了公司差错更正、收入及费用确认、损失计提、内控缺陷等相关事项。本人与公司经营层沟通顺畅,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如生产及研发情况、生产成本及预算管理等情况,积极从专业角度提出相应的建议。此外,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方便更好地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言献策。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2024年度,定期听取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专职部门——审计管理部关于公司审计管理、内控体系建设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等情况汇报,进一步了解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并根据公司情况对内控体系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推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一如既往地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详细阅读公司报送的沟通材料,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与密切联系,确保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运营、规范运作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公司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将最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以及每月汇总整理的e互动问答等及时传达给本人,方便快速了解最新监管理念、一线监管法规以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隐瞒、干预等情形。

三、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重点关注。报告期内,公司无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程序规范,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2024年1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新增相关承诺,本人将积极关注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完成《内部控制手册(2024试行版)》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2024试行版)》的编制并进行试运行,通过定期开展内控自评和内控审核检查,确保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为未来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公司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各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司优化后的《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开展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检查,覆盖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通过不断改善内控环境和优化内控制度,规范子公司决策程序和管理流程,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成果。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和运营情况。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在2024年年报的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遵循了客观、独立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确保了审计的独立性,顺利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对认定为跨期确认的营业收入、销售费用进行了合理归属,对2016年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同时一并追溯调整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调整后,未导致

公司已披露的2016年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2024年6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选举王继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024年10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并聘任吕洪宇、唐云为公司副总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4月,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报酬符合薪酬体系规定,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形,披露的薪酬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化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以自己的专业所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提供更多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及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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