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晟杰)
本人张晟杰,作为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基本履历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张晟杰,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朗威股份独立董事,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万向集团法务秘书,浙江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现浙江长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浙江钱塘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在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每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参会5次。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
张晟杰 | 8 | 8 | 0 | 0 | 否 |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1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0 | 0 | 0 | 0 | |
1 | 1 | 0 | 0 | |
0 | 0 | 0 | 0 | |
2 | 2 | 0 | 0 |
本人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9月18日 |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提名高利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关于提名高利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关于提名高建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4《关于提名沈美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关于提名张晟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关于提名钱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关于提名董浩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
2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18日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3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26日 |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并利用出差等机会,多次到苏州、宁波等公司驻地,深入车间等生产一线,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并与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面谈交流,并不时地与董事长微信、电话联系交流,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投资战略、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
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尤其是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重点关注。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提醒注意事项,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等举办的相关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市场发展及生产经营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2024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股东的知情权,未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相应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含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履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组成新一届董事会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新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尤其是在美国启动关税战、中美贸易剧烈动荡之际,重点关注海外投资的安全、经济形势变化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影响等。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2024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张晟杰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