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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威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2项议案。

(2)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等2项议案。

(3)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2项议案。

(4)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2项议案。

(6)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各位监事按要求列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及决策程序、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司各项运作合规高效,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按照规定分别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全体监事对公司2024年度内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

平,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本期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投资总额为10,97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6,972.41万元。公司2023年度经审议的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投资总额为10,970.00万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投入金额为10,997.53万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投资总额27.53万元(未抵减投资总额10,970.00万元对应的利息收入),主要原因系公司操作失误,于2023年9月20日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超额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公司发现问题后分别于2024年3月30日、2024年3月31日将上述27.53万元及2023年9月20日至划款日对应的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五)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理、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经审计机构审计,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报告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严格遵守制度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公司重大信息的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监事会继续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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