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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畅通讯: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利益和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现将本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01-30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终止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04-25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6、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13、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06-28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08-27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10-24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12-02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结果真实合理,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则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八)对2024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5年监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履行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监督,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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