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捷)本人作为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9月4日离任),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历任台湾保力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秘书,上海市海峡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11月至2016年11月担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9月至2024年9月担任力星股份(300421)独立董事,2021年9月起担任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873)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对2024 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5次,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席了3次股东大会。
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1 | 1 | 3 | 3 | 2 | 2 |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2023年度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定期报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独立董事的聘任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3、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董监高薪酬、内控评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监高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通过逐笔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4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法定的财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的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聘任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钟承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钟承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钟承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新任独立董事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本行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捷)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 捷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