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人”)作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0,413,268股,发行价格为9.88元/股。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3-00006号),截至2023年11月17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A股股票80,413,2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483,0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
)人民币11,990,814.4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492,273.36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3年1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697,219,277.1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13,516,432.5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行费用按照含税金额列示。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782,492,273.36 |
减:本期前已累计使用金额 | - |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注) | 85,272,996.2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697,219,277.13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450,000,000.00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40,000,000.00 |
加:累计到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6,297,155.4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13,516,432.53 |
注: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85,272,996.23元中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9,174,709.3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有限”)、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协”)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变更“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医药行业数字化服务平台”以及“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此次变更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 | 调整前的 实施主体 | 调整后的实施主体 | |
1 |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医保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 国新有限 | 国新有限 |
医疗质量与运营管控平台 | 国新有限 | 国新有限 | ||
医药行业数字化服务平台 | 北京海协 | 国新有限 | ||
2 |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 国新有限 | 国新益康数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益康”) | |
3 | 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国新有限 | 国新有限、国新益康 | |
4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国新有限 | 国新有限 | |
5 |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国新有限 | 国新有限、北京海协、国新益康 |
基于上述主体变更及审议情况,公司对原募投实施主体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以变更后的募投实施主体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新有限、北京海协、国新益康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注销2个募集资金账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户主体 | 开户行 | 注销的账号 | 备注 |
1 |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医药行业数字化服务平台 | 北京海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 110927471410188 | 2024年8月5日销户 |
2 |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 国新有限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 20000043214500138370651 | 2024年8月13日销户 |
2、新开立5个募集资金账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户主体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备注 |
1 |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医药行业数字化服务平台 | 国新有限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 110908747610001 | 2024年7月30日开户 |
2 |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 国新益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 20000093389400159396944 | 2024年7月26日开户 |
3 | 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国新益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 20000093389400159407819 | 2024年7月26日开户 |
4 |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北京海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 321280100100302395 | 2024年7月26日开户 |
5 |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国新益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 321280100100302421 | 2024年7月26日开户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合计 | ||||
1 | 国新健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2002689779 | 172,964,990.55 | 6,217,631.34 | 179,182,621.89 |
2 | 国新有限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2502689711 | 3,129,962.79 | 15,788.36 | 3,145,751.15 |
3 | 国新有限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2902689778 | 3,478,361.92 | 19,984.51 | 3,498,346.43 |
4 | 国新有限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 20000043214500138382206 | 2,794,805.80 | 365.67 | 2,795,171.47 |
5 | 国新有限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门支行 | 643128746 | 9,686,103.81 | 22,143.91 | 9,708,247.72 |
6 | 国新有限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 321280100100293443 | 8,193,964.32 | 18,926.57 | 8,212,890.89 |
7 | 国新有限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 110908747610001 | 2,708,620.09 | 1,337.03 | 2,709,957.12 |
8 | 北京海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 321280100100302395 | 508,570.64 | 256.98 | 508,827.62 |
9 | 国新益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 20000093389400159407819 | 2,822,997.43 | 368.17 | 2,823,365.60 |
10 | 国新益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 20000093389400159396944 | - | - | - |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合计 | ||||
11 | 国新益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 321280100100302421 | 930,899.78 | 352.86 | 931,252.64 |
合计 | 207,219,277.13 | 6,297,155.40 | 213,516,432.53 |
注1: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活期存款;注2:上述余额不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存单余额450,000,000.00元;注3:受劳动诉讼案件影响,国新健康在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8110701012002689779,于2024年3月6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最高院在线)司法冻结,冻结金额约为36.47万元。该案件在申请执行前公司已实际履行付款义务,但申请人错误申请执行后法院系统自动冻结。经法院查证属实后于2024年3月8日主动撤销冻结,未扣划款项。上述冻结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实施构成不利影响;注4:2023年12月31日,国新有限开立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321280100100293443账户由个人账户汇入资金0.53元,该款项与公司实际业务及募投项目无关。后公司多方联系未能联系到汇款人员,公司通过银行汇款信息于2024年1月4日主动退回该笔款项。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金额。调整后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33,472.74 |
2 |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 18,817.18 |
3 | 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8,511.24 |
4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9,783.26 |
5 |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7,664.81 |
合计 | 78,249.23 |
注:上表数据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募集资金净额四舍五入后万元尾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4,129.47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合计人民币3,917.47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中介机构及其他税费等发行费合计人民币212.00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3-00001号),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并已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4,129.47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有限、北京海协两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专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有限、北京海协两家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有限、北京海协两家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3.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4.5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月28日止,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度,公司共收到相关理财收益合计283.8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余额共计45,000.00万元,产品明细如下:
开户银行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万元) | 购买日期 | 期限 |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大额存单 | 恒丰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4-036-2.75 | 11,000.00 | 2024-07-25 | 3年 | 2.75% |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 大额存单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40033期 | 9,000.00 | 2024-05-22 | 1年 | 2.00% |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 大额存单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40033期 | 5,000.00 | 2024-06-17 | 1年 | 2.00% |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 大额存单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40330期 | 20,000.00 | 2024/12/13 | 3年 | 2.05%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持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697,219,277.13元,另有产生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6,297,155.40元,合计703,516,432.53
元,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657,219,277.13元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6,297,155.40元,共计663,516,432.53元分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大额存单账户中(其中450,000,000.00元为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银行大额存单形式存于委托银行,剩余213,516,432.53元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持有的北京海协90%股权及中公网信息技术与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公网”)持有的北京海协10%股权,转让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咨询”)名下。本次子公司股权变更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和对子公司的持股权益。
2、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变更“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医药行业数字化服务平台”“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此次变更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详见正文“二、(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4年度,国新健康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与其信息披露情况相符,保荐人对公司披露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江镓伊 | 王 飞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8,249.2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27.3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27.3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33,472.74 | 33,472.74 | 6,942.38 | 6,942.38 | 20.74% | 2026年11月 | - | 不适用 | 否 |
2、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 否 | 18,817.18 | 18,817.18 | - | - | - | 2026年11月 | - | 不适用 | 否 |
3、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8,511.24 | 8,511.24 | 38.22 | 38.22 | 0.45% | 2026年11月 | - | 不适用 | 否 |
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9,783.26 | 9,783.26 | 1,110.04 | 1,110.04 | 11.35% | 2026年11月 | - | 不适用 | 否 |
5、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8,863.90 | 7,664.81 | 436.66 | 436.66 | 5.70% | 2026年11月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9,448.32 | 78,249.23 | 8,527.30 | 8,527.30 | 10.90%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
合计 | 79,448.32 | 78,249.23 | 8,527.30 | 8,527.30 | 10.9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8,527.30万元,整体使用进度为10.90%,投入进展相对缓慢,主要由于原计划使用17,614.30万元购置房产并进行适应性装修用于“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四个项目的投入暂未实施,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公司秉承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风险管控和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考虑,在募投项目的房产购置方面投入较为慎重,因此暂未实施预算中购房及适应性装修的支出项目。另外,由于公司所处健康医疗领域的市场环境和技术更新迭代较快,尤其伴随人工智能技术呈现爆发式迭代,大模型、生成式AI、隐私计算等技术正重塑医疗健康产业格局,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综合性改革要求,论证和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4,129.47万元,详细描述见正文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详细描述见正文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697,219,277.13元,另有产生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6,297,155.40元,合计703,516,432.53元,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657,219,277.13元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6,297,155.40元,共计663,516,432.53元分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大额存单账户中(其中450,000,000.00元为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银行大额存单形式存于委托银行,剩余213,516,432.53元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1、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持有的北京海协90%股权及中公网持有的北京海协10%股权,转让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虹咨询名下。本次子公司股权变更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和对子公司的持股权益。 2、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变更“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医药行业数字化服务平台”“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此次变更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详见正文“二、(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