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目 录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1-2 |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通过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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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90003号-5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国新健康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2025年4 月23日出具了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9000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国新健康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通过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国新健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国新健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国新健康公司实施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4年度国新健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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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国新健康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姚家欣 刘慧青 |
中国·北京 | 2025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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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通过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收取或支付利息、手续费 |
一、存放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 1 | 210,564,885.03 | 161,525,750.00 | 49,039,135.03 | 24,885.03 | |
二、本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 | 2 | |||||
(一)短期借款 | 3 | 95,000,000.00 | 45,000,000.00 | 50,000,000.00 | 525,750.00 | |
(二)长期借款 | 4 |
注:本公司2024年8月1日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简称《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本公司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办理日常资金收付结算、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等金融业务。本表已于2025年4月23日获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公司法定代表人: 袁洪泉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王文长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