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冯根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阅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2025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独立董事:
阎 磊:
冯根福:
周明笙: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