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6证券简称:悦安新材公告编号:2025-012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
月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人,实到监事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出具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事宜。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事项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预案全面考量了公司盈利情况、所处发展阶段以及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对股东合理回报
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2024年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较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报编制过程中,不存在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对其做到有效监督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