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5证券简称:新华传媒编号:临2025-00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传媒”或“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关于2025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明华、李翔、王晓东和戴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预计总金额 | 年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 |
房产租赁 | 其它流出 |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 母公司 | 协议价 | 2,500.00 | 1,903.65 | 58.56 | 定期结算 |
其它流出 |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协议价 | 300.00 | 191.57 | 5.89 | 定期结算 | |
其他流入 | 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任职的公司 | 协议价 | 300.00 | 208.81 | 1.60 | 定期结算 | |
其他流入 |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协议价 | 600.00 | 653.17 | 5.00 | 定期结算 | |
广告代理 | 接受代理 | 上海报业集团及其所属单位 | 控股股东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200.00 | 118.84 | 75.21 | 定期结算 |
提供代理 | 上海报业集团及其所属单位 | 控股股东 | 协议价 | 100.00 | - | - | 定期结算 | |
报刊印刷、物业管理、商品采购等 | 接受劳务 |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 控股股东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300.00 | 300.54 | 13.02 | 定期结算 |
报刊发行、报刊服务、商品销售等 | 提供劳务 |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 控股股东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300.00 | 293.73 | 13.50 | 定期结算 |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 母公司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300.00 | 93.24 | 4.29 | 定期结算 | ||
房产代理销售 | 提供代理 | 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市场价 | 200.00 | - | 定期结算 | |
合计 | 5,100.00 | 3,763.55 | -- | -- |
三、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内容和关联交易方细分的2024年度交易情况和2025年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预计总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 |
房产租赁 | 其它流出 |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 母公司 | 协议价 | 2,100.00 | 1,903.65 | 58.56 | 定期结算 |
其它流出 |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协议价 | 300.00 | 191.57 | 5.89 | 定期结算 | |
其他流入 | 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任职的公司 | 协议价 | 100.00 | 208.81 | 1.60 | 定期结算 | |
其他流入 |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协议价 | 1,000.00 | 653.17 | 5.00 | 定期结算 | |
广告代理 | 接受代理 | 上海报业集团及其所属单位 | 控股股东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200.00 | 118.84 | 75.21 | 定期结算 |
提供代理 | 上海报业集团及其所属单位 | 控股股东 | 协议价 | 100.00 | - | - | 定期结算 | |
报刊印刷、物业管理、商品采购等 | 接受劳务 |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 控股股东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300.00 | 300.54 | 13.02 | 定期结算 |
报刊发行、报刊服务、商品销售等 | 提供劳务 |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位 | 控股股东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300.00 | 293.73 | 13.50 | 定期结算 |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 母公司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100.00 | 93.24 | 4.29 | 定期结算 | ||
房产代理销售 | 提供代理 | 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市场价 | 600.00 | - | 定期结算 | |
合计 | 5,100.00 | 3,763.55 | -- | -- |
上述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交易的各关联方分别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报业集团开办资金:人民币4,91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宗旨和业务范围:出版解放日报、支部生活、报刊文摘、上海小说等报刊,出版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手机出版物。2023年末总资产3,110,712.81万元,净资产1,682,795.3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12,172.26万元,净利润21,089.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177.22万元。注:2024年度审定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报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该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6,644万元;法定代表人:戴寅;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1号20层;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教用品、建材、金属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和国内运输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会展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工艺品、陶瓷制品批发与零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2023年末总资产1,123,952.76万元,净资产360,564.3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80,938.30万元,净利润11,690.64万元。注:2024年度审定数据尚未出具。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该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5,9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翔;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4399号41幢229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设备、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除文物)、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经营管理,健身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安装、维修,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2023年末总资产121,056.32万元,净资产42,833.7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8,413.81万元,净利润-3,186.00万元。
注:2024年度审定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钱一栋,住所:嘉定区胜辛南路
号
幢1017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末总资产14,305.54万元,净资产2,001.0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
327.70万元,净利润-380.96万元。
注:2024年度审定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任职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一般包括市场价和协议价二种。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则按照协议价。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交易目的
(1)公司向新华发行集团租赁房产是因为2006年与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考虑到一方面经营网点数量太多,全部进入公司需要比较大的资金,将给公司造成比较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由于历史原因,不少房产可能在权属关系上需
要进一步梳理,因此,重大资产重组时只有其中一部分房产进入公司体内,其余网点由公司向其租赁并支付适当的租金。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后,鉴于报刊经营“两分开”的政策要求,公司在报刊经营、广告代理以及报刊发行等业务环节中,与公司的关联单位解放日报报业集团(2013年10月28日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整合重组并更名为上海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存在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系由双方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的方式而进行的。
(3)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上海新置华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是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产销售代理商之一,其代理销售的定价符合独立、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
2、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