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达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5家审计报告,复核3家上市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非,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2015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行审计业务,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为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银雪姣,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家数为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达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银雪姣,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