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辉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对亚辉龙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36,494,955.3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
民币118,689,809.62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180,167.78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以及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8110301013500574338)的对应“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在“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将开设在中国银行龙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69275423438)注销。在“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将开设在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9550880007069900815)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 755929813410608 | 8,180,167.78 |
合计 | 8,180,167.78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历史期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事宜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329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亚辉龙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亚辉龙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炎林 | 王 栋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1,334,440.7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7,803,212.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6,967,480.5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6,494,955.3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76%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 106,967,480.51 | 312,120,000.00 | 419,087,480.51 | 419,087,480.51 | 87,803,212.04 | 412,558,239.26 | -6,529,241.25 | 98.44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106,967,480.51 | 134,170,000.00 | 27,202,519.49 | 27,202,519.49 | -- | 27,202,519.49 | 0.00 | 100.00 | 2023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结项 |
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 | 无 | 86,820,000.00 | 86,820,000.00 | 86,820,000.00 | -- | 88,509,755.83 | 1,689,755.83 | 101.95 | 2023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结项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200,000,000.00 | 8,224,440.75 | 8,224,440.75 | -- | 8,224,440.75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733,110,000.00 | 541,334,440.75 | 541,334,440.75 | 87,803,212.04 | 536,494,955.33 | -4,839,485.4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鉴于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总投资增加,致使项目整体投入周期延长,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 |
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延期仅涉及因增加投资金额导致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近年来市场上可选相关软件及系统供应商较多,品类越发齐全,价格不断下降,在能够满足公司多样化的业务和场景需求的基础上,公司选用更具性价比的产品,大幅降低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资金。同时,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进行业务调整,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现有业务发展需要,如继续对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与补充,项目计划与公司业务规模和方向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导致投入与产出不对等的情况。因此,经过公司内部讨论,决定提前终结“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避免项目资源投入的浪费,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更为适合公司需求的“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增加投资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已提前将于2024年6月5日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实际最高使用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00万元。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 4:“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均投入该募投项目所致。注 5:“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中产能扩充部分已达产,系在原有产能基础上进行的技改和优化,并纳入一体化管理和统一核算,故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注 6:“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公司各业务部门之间以及内外部之间的信息互通,有效提升公司整体信息化管理水平,并为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分析提供有力支持。注 7:“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进一步完善在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布局,扩大公司营销网络的覆盖面,提升公司在全球体外诊断行业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注 8:“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419,087,480.51 | 419,087,480.51 | 87,803,212.04 | 412,558,239.26 | 98.44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19,087,480.51 | 419,087,480.51 | 87,803,212.04 | 412,558,239.26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变更原因: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近年来市场上可选相关软件及系统供应商较多,品类越发齐全,价格不断下降,在能够满足公司多样化的业务和场景需求的基础上,公司选用更具性价比的产品,大幅降低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资金。同时,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进行业务调整,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现有业务发展需要,如继续对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与补充,项目计划与公司业务规模和方向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导致投入与产出不对等的情况。因此,经过公司内部讨论,决定提前终结“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避免项目资源投入的浪费,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更为适合公司需求的“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决策程序: 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 |
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增加投资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披露情况: 上述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3-02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鉴于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总投资增加,致使项目整体投入周期延长,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延期仅涉及因增加投资金额导致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