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575证券简称:亚辉龙公告编号:
2025-026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1,533,630.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3,069,921.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
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0,426,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789,62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19,789,62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9.7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9,789,628(预计数) | 155,412,320.70(实施数) | 255,658,095(实施数)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1,533,630.66 | 355,014,548.67 | 1,012,120,273.22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423,069,921.4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30,860,043.7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56,222,817.5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30,860,043.7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95.44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 913,398,332.8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 8,045,478,491.9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11.3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 否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