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永和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永和股份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控股子公司)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年末资产负债率截至2025年3月31日担保余额预计本次新增担保的融资最高金额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100%58.11%39,230.2720,000.007.02%以合同为准
(二)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100%73.57%958.66400,000.00140.32%以合同为准
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0%85.19%6,499.5010,000.003.51%

上述总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可在年度内循环滚动使用。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银行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相互调剂。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上述预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MA31E0EJ4X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谢东颖
注册资本115,832.0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邵武市吴家塘镇七牧路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营;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有毒化学品进
公司名称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49,807.18256,724.42
负债总额145,170.06150,900.88
净资产104,637.13105,823.54
营业收入114,350.2631,039.34
净利润-2,368.16995.27

(二)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3MA0RTEEX7Q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9日
法定代表人徐水土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203室
经营范围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8,895.1761,380.30
负债总额35,973.7237,862.97
净资产12,921.4523,517.33
营业收入17.142.26
净利润-1,500.77-419.88

(三)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9TUFB4D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6日
法定代表人徐水土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世纪大道893号5幢501、502室(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消防器材销售;日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润滑油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喷枪及类似器具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9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2,774.9817,908.70
财务指标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负债总额10,883.1515,497.07
净资产1,891.832,411.63
营业收入32,143.558,840.27
净利润1,011.70514.1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目的是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债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为54,969.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末(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2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预计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珺珑王家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