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20公司简称:永和股份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童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骆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252,348,531.7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336,834.23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9,370,054.33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5,937,005.4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4,253,259.83元,减去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57,044,817.4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90,641,491.28元。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要,为回报股东,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470,489,86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862,280股。本次测算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469,627,588股作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406,897.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71%。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8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6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1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永和股份 | 指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
金华永和 | 指 | 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
内蒙永和 | 指 | 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
华生氢氟酸 | 指 | 内蒙古华生氢氟酸有限公司 |
华生萤石 | 指 | 内蒙古华生萤石矿业有限公司 |
邵武永和 | 指 | 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海龙物流 | 指 | 浙江海龙物流有限公司 |
冰龙环保 | 指 | 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永和 | 指 | 香港永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新加坡永和 | 指 | 新加坡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华生矿业 | 指 | 浙江华生矿业有限公司 |
内蒙华兴矿业 | 指 | 内蒙古华兴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包头永和 | 指 |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会昌永和 | 指 | 会昌永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萤石 | 指 | 主要成分为氟化钙(CaF2),是提取氟的重要矿物 |
氢氟酸 | 指 | 分子式为HF,包括无水氢氟酸、有水氢氟酸和电子级氢氟酸 |
氟碳化学品 | 指 | 包括CFCs、HCFCs、HFCs、PFCs和HFOs等,主要用作制冷剂、发泡剂、气溶胶的喷射剂、灭火剂、电子电器及精密机械部件的清洗剂,还可用于氟聚合物及精细氟化学品的原料;根据本报告上下文涵义,氟碳化学品与含氟制冷剂存在部分涵义交叉 |
CFCs | 指 | 氟氯烃,属于ODS物质,我国已完成了除特殊用途和原料用途的CFCs的淘汰 |
GWP值 | 指 | GWP(GlobalWarmingPotential)基于充分混合的温室气体辐射特性的一个指数,用于衡量相对于二氧化碳的,在所选定时间内进行积分的,当前大气中某个给定的充分混合的温室气体单位质量的辐射强迫 |
HCFCs | 指 | 含氢氯氟烃,属于ODS物质,主要用于制冷剂和发泡剂,包括HCFC-22、HCFC-23、HCFC-124、HCFC-141b和HCFC-142b等,其中HCFC-22的生产量占全部HCFCs的比重较大,主要用于制冷剂、发泡剂和其他化工产品的原料,HCFC-141主要用于发泡剂和清洗剂 |
HFCs | 指 | 氢氟烃,不破坏臭氧层,常作为ODS替代品用于制冷剂和 |
发泡剂,主要包括HFC-134a、HFC-143a、HFC-125、HFC-32等 | ||
ODS | 指 | 消耗臭氧层物质(OzoneDepletionSubstances),《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要淘汰的ODS物质主要包括氟氯化碳、哈龙、其他全卤化氟氯化碳、四氯化碳、甲基三氯甲烷、氟氯烃、氟溴烃、甲基溴等物质 |
PFOA | 指 | 全氟化合物中的一种有机酸,常温下为白色结晶,主要用作表面活性剂、乳化剂。全氟辛酸很难从环境中降解,有可能通过食物、空气和水进入人体。可能导致生育率下降以及其他免疫系统疾病 |
TFE | 指 | 四氟乙烯,以HCFC-22为主要原料通过热解而制得的一种物质,是制造聚四氟乙烯等含氟高分子材料的单体 |
FEP | 指 | 聚全氟乙丙烯,是四氟乙烯和六氟丙烯的共聚物,广泛应用于电气、电子、化工、航空、机械、医疗器械、宇航等尖端科学技术和国防工业等部门,适用于氟塑料各个应用领域,并可用于制作难于加工、形状复杂的制品 |
PFA | 指 | 四氟乙烯、全氟烷氧基乙烯基醚共聚物。保存了聚四氟乙烯优异的综合性能,同时还可采用普通热塑性塑料的成型方法加工。广泛用于制作耐腐蚀件,减磨耐磨件、密封件、绝缘件、医疗器械零件、高温电线、电缆绝缘层、防腐设备、密封材料、泵阀衬套,和化学容器内衬等 |
PPVE | 指 | 全氟正丙基乙烯基醚,是一种含氟乙烯基醚的共聚用单体,可有效地破坏以TEE基础的共聚体的结晶度,广泛应用于合成含氟聚合物(如PFA、改性聚四氟乙烯等),同时还可用来将氟官能团引入有机分子中,用于农业及制药行业 |
PTFE | 指 | 聚四氟乙烯,是由四氟乙烯聚合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具有耐高温的特点,摩擦系数极低,广泛应用于国防、原子能、石油、无线电、电力机械、化学工业等重要部门 |
VDF | 指 | 偏氟乙烯,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H?F?,为无色气体,略有醚的气味,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主要用来生产聚偏氟乙烯,用作氟树脂、氟橡胶的单体原料,特殊溶剂等 |
PVDF | 指 | 聚偏氟乙烯,是一种高度非反应性热塑性含氟聚合物,主要是指偏氟乙烯均聚物或者偏氟乙烯与其他少量含氟乙烯基单体的共聚物,兼具氟树脂和通用树脂的特性,主要用途集中在石油化工、电子电气和氟碳涂料三大领域 |
HFPO | 指 | 六氟环氧丙烷,是有机氟材料的重要单体之一,用于合成特种含氟化合物,如PPVE、PSVE、PEVE、PMVE,还用于合成含氟表面活性剂、全氟醚油、脂等 |
甲烷氯化物 | 指 | 甲烷分子中的氢原子被氯原子取代的产物,包括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氯仿)、四氯甲烷(四氯化碳),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和溶剂 |
一氯甲烷 | 指 | 分子式为CH3Cl,又称甲基氯、氯甲烷,无色、可燃、有毒 |
气体,属有机卤化物,主要用作有机硅的原料,也用作溶剂、冷冻剂、香料等 | ||
氯化钙 | 指 | 化学式为CaCl?,是一种由氯元素和钙元素组成的化学物质,常见应用包括制冷设备所用的盐水、道路融冰剂和干燥剂 |
全氟己酮 | 指 | 分子式为C6F12O,是氟化酮类的化合物,作为一种新型环保清洁灭火剂,无残留物、不导电、不可燃、不破坏臭氧层、GWP值极低,具有良好的环境特性。适用于电站、半导体机房、数据中心等场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永和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YongheRefrigerant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Yongh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童建国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程文霞 | 王琳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 | 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 |
电话 | 0570-3832502 | 0570-3832502 |
传真 | 0570-3832502 | 0570-3832502 |
电子信箱 | yhzqsw@qhyh.com | yhzqsw@qhyh.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240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qhyh.com/ |
电子信箱 | yhzqsw@qhyh.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永和股份证券法务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永和股份 | 605020 | /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冯万奇、李昱彤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4,605,643,494.08 | 4,368,800,001.10 | 5.42 | 3,803,636,163.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1,336,834.23 | 183,688,852.16 | 36.83 | 300,171,486.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5,808,049.01 | 112,864,426.66 | 117.79 | 267,563,836.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531,779.26 | 523,805,658.59 | 11.21 | 441,862,502.01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848,674,774.58 | 2,640,753,080.65 | 7.87 | 2,509,405,825.25 |
总资产 | 7,137,035,461.99 | 6,743,889,350.61 | 5.83 | 5,353,995,624.68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49 | 36.73 | 0.8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48 | 39.58 | 0.8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0.30 | 116.67 | 0.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19 | 7.14 | 增加2.05个百分点 | 13.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98 | 4.39 | 增加4.59个百分点 | 12.2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12,478,044.95 | 1,163,496,465.62 | 1,202,754,664.22 | 1,226,914,319.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219,661.68 | 75,461,429.54 | 33,781,178.92 | 104,874,564.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6,678,195.64 | 69,450,246.65 | 35,022,959.31 | 104,656,647.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52,611.80 | 96,006,160.84 | 160,063,847.24 | 313,609,159.3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128,505.63 | 处置损益 | -4,677,613.00 | -2,266,116.8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341,469.88 | 政府补助 | 93,983,281.46 | 16,918,775.1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76,123.81 | 1,636,257.23 | -731,446.1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29,503.88 | 配额转让收益 | 2,292,664.49 | 22,826,267.1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85,548.76 | 22,410,853.15 | 4,134,048.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257.96 | -688.47 | 5,779.87 | |
合计 | 5,528,785.22 | 70,824,425.50 | 32,607,650.6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448,167.02 | 32,549,444.37 | 4,101,277.35 | 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347,845,281.96 | 289,863,418.96 | -57,981,863.00 | 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94,024.00 | -694,024.00 | 0.00 | |
合计 | 376,987,472.98 | 322,412,863.33 | -54,574,609.65 | 0.00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在我国氟化工行业受到三代制冷剂配额政策落地、市场需求波动及环保政策趋严等多种因素影响的背景下,公司依托配额资源、新建产能释放及成本管控等核心举措,稳固基本业务,培育新动能,在行业变革中展现经营韧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0,564.35万元,同比增长5.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133.68万元,同比上升36.83%。
(一)供给约束强化,不同业务板块差异显著
2024年1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核发2024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生产、使用和进口配额的通知》,核定我国2024年度HFCs制冷剂生产配额为74.56万吨(不含HFC-23),推动HFC-32、HFC-134a、HFC-143a、HFC-125等主流产品价格持续上涨;需求端,国内家电更新政策与全球高温天气共同拉动制冷剂需求回升,新能源领域电动车渗透率提升推动锂电及特种含氟材料需求增长。公司依托政策与市场双重机遇,在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及化工原料领域实现协同发展。
1.氟碳化学品
自2024年,HFCs制冷剂实施配额生产以来,行业竞争格局改变,集中度有所提升,供需平衡偏紧驱动制冷剂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公司以5.52万吨配额为依托,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伴随下游空调、冷链等领域需求同比持续增长,公司通过强化产业链协同与精细化成本管控,进一步巩固成本竞争优势;同时动态匹配市场供需节奏,优化生产运营与库存周转效率,驱动氟碳化学品业务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毛利率同比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核定配额量进行生产,公司氟碳化学品产量166,105.03吨,同比减少18.33%;扣除公司内部使用量后,销量103,051.87吨,同比减少9.21%;2024年度氟碳化学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4,673.53万元,同比增长3.78%;平均毛利率20.37%,较上年同期增加12.62个百分点。
2.含氟高分子材料
2024年,含氟高分子材料在“量增价减”的普遍压力下呈现分化竞争格局,公司通过产能规模化释放与精细化成本管控对冲价格下行影响,产销放量驱动实现营收逆势增长。尽管部分品种受市场供需调整影响,价格阶段性承压,随着邵武永和部分新建产线跨越磨合期,产量、质量及成本控制逐步提升,叠加HFP等产品价格企稳回升,盈利能力逐季修复。
报告期内,公司含氟高分子材料产量49,923.84吨,同比增长28.96%;扣除公司内部使用量后,销量38,635.68吨,同比增长40.59%;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110.74万元,同比增长17.38%;平均毛利率15.79%,较上年同期降低8.11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含氟高分子材料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9.88%,其中直接材料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6.68%;二是因市场供需失衡,下游需求复苏不及预期,叠加行业产能持续释放,导致FEP、PVDF等产品价格波动下行。但自2024年第四季度起,HFP等部分产品价格已逐步企稳,板块盈利能力得以提升。
3.化工原料2024年,受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影响,化工原料市场价格与生产成本出现较大波动,其中氯化钙、一氯甲烷出现阶段性供求错配,市场价格低于合理的生产成本,导致板块盈利能力持续承压。但化工原料整体占比较小,因此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有限。
报告期内,公司化工原料产量383,026.06吨,同比降低13.11%;扣除公司内部使用量后,销量240,142.69吨,同比增长13.57%;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596.22万元,同比降低20.09%;平均毛利率-9.26%,较上年同期降低16.05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部分产品价格下行,使得化工原料板块毛利率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4.含氟精细化学品
2024年,公司HFPO、全氟己酮、HFP二聚体/三聚体等含氟精细化学品新增产线投入试生产,尚处于产能磨合期,产量低、单位成本高。报告期内,公司含氟精细化学品产量811.74吨;扣除公司内部使用量后,销量407.56吨;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57.87万元,平均毛利率-2.30%。
(二)技术纵深突破,创新势能迸发公司以技术为引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强化研发创新引擎。在氟碳化学品领域,公司重点攻坚第四代制冷剂的研发;在含氟高分子领域,公司优化研发的FEP-EW621DI产品通过介电性能优化,有效提升高速高频线缆传输效率;在其他细分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全氟己酮于2024年10月完成认证测试,并于2025年2月获得FM认证,成为国内首批以3.3%灭火浓度通过认证的生产企业。电子浸没冷却液以环保高效特性切入数据中心液冷赛道,目前该产品已通过部分客户应用测试并亮相行业展会。报告期内,公司共拥有76项注册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43项、外观设计4项。2024年度,公司新增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人才强基、机制赋能,持续优化研发体系内核。研究院通过梯队式扩充高层次技术人才,构建复合型团队,夯实技术攻坚硬实力;同步完善激励机制,将研发成果奖励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相衔接,重点奖励项目组成员,实现个人贡献与公司收益深度绑定。通过人才扩容与机制革新,提升研发团队稳定性与创新转化效率,为研发技术落地注入可持续动能。
(三)深化绿色动能,巩固安全环保根基
深化绿色转型,提升生态效能。公司以“双碳”目标为引领,深化清洁能源替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多基地规模化覆盖,清洁能源占比持续攀升;构建智能化节能生态,通过余热回收系统与中控平台联动优化,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创新资源循环模式,利用中水回用工程串联城镇污水治理与生产需求,推动水资源集约化利用,实现生态效益与运营效率双赢。
筑牢安全防线,强化风险管控。公司以“零事故”为底线,持续推动杜邦安全管理体系与网格化机制深度融合,构建“预防-响应-复盘”全链条防控网络;全年开展多次应急演练、专项检查及安全技能竞赛,强化全员风险防控能力;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覆盖厂区,人员定位与智能巡检技术协同发力,提升识别并消除隐患的效率。
深化环保治理,筑牢生态根基。公司严格贯彻“控总量、控浓度、严管控”方针,持续推进废水、废气、固废预处理工艺优化及设施升级,提高污染物处置效率;加强现场环境动态监管,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全年“三废”排放持续达标,重大污染事故零发生,并凭借绿色治理实践荣获2024年度EcoVadis承诺奖章。
(四)管理效能精进,资本动能突破
在管理效能方面,全面梳理生产、采购、仓库等业务流程,推动标准化建设与冗余环节精简,大幅提升管理效率。同时,积极推进智能化转型,通过引入APC智能控制、生产制造DCS控制等系统,以智能化替代高危环境人工作业,降低安全风险与操作误差,同步升级安全信息系统、美云SRM系统及人力资源数字化平台,运营效率提升与成本优化;在资本运作方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再融资项目取得突破性成果,2024年12月通过上交所审核,2025年1月获证监会注册批复,2025年3月完成股份发行上市,募集资金17.36亿元,有效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显著改善企业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风险,为公司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五)治理效能升级,股东权益夯实公司以透明治理与价值共享为核心,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在信息披露方面,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优化披露内容与渠道,连续两年获上交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价值;在与投资者互动方面,采用“线上+线下”立体化沟通模式,召开多次业绩说明会,通过与机构投资者日常交流、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等途径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在保障股东投资回报方面,公司2024年度拟向股东派发117,406,897.00元现金红利,较上年同期增加60,362,079.55元,以实际行动切实回馈股东的信任与支持。
此外,为强化市场信心,公司于2024年8月推出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累计回购股份3,154,280股,累计回购金额达5,100.65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氟化工是以氟元素为核心,通过化学合成与加工形成各类含氟材料的工业体系。氟元素的强反应活性及其化合物的耐高温、抗腐蚀等特性,使含氟材料成为现代工业不可替代的功能性材料。氟化工产业链上游以萤石资源为核心,中游涵盖有机氟化物和无机氟化物等产品生产,下游深度服务于家电、汽车、电子信息等领域。
我国氟化工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现已构建全球最完整的产业生态,形成无机氟化物、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四大产品门类。如今,氟化工已深度融入国家战略,既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也为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升级及传统产业转型提供材料保障,对推动制造业结构优化、产品升级意义深远。
作为全球萤石资源最丰富的国家,我国依托这一稀缺战略资源,构建起从原料开采到高端材料制造的完整产业链。萤石作为氟化工的基础原料,其不可再生性与全球分布不均特性,进一步强化了我国在全球氟化工供应链中的核心地位。当前,我国氟化工产业规模稳居世界首位,产能覆盖传统制冷剂、含氟聚合物、电子化学品等,并持续向精细化、高端化方向升级。氟化工主要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1、萤石萤石是现代化学工业中氟元素的主要来源。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发布的《矿产商品摘要》,2024年末世界萤石矿总储量约3.17亿吨,其中中国萤石储量位列世界第一,约占全球萤石总储量的27.13%,产量占全球的比例约为62.31%,主导全球供应链。但萤石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已被列入我国的“战略性矿产目录”,政府对萤石的相关政策持续收紧,不断提高萤石开采门槛,以加大对萤石资源的保护。受资源稀缺性和政策影响,预计萤石的稀缺性特征在未来将持续凸显,其供给收缩也是大势所趋。公司目前拥有3个采矿权,2个探矿权,截至2024年12月末已经探明萤石保有资源储量达到485.27万吨矿石量。
2、无水氢氟酸我国无水氢氟酸生产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江苏、山东、江西、内蒙古等地,无水氢氟酸下游涵盖含氟制冷剂、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工、无机氟等。其中,含氟制冷剂和含氟高分子材料系无水氢氟酸的主要消费领域。近年来,随着半导体、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等领域对含氟材料需求的大幅增加,国内无水氢氟酸生产企业开工率明显提升,市场供给有所增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无水氢氟酸年产能13.50万吨。
3、氟碳化学品
氟碳化学品主要用作制冷剂、发泡剂、气溶胶的喷射剂、灭火剂、电子电气及精密部件的清洗剂,还可以用作生产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含氟精细化学品的原料。公司生产的氟碳化学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制冷剂领域。
曾在或已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使用的制冷剂包括CFCs、HCFCs、HFCs三代制冷剂,第四代制冷剂(HFOs)已在欧美发达国家进入商业化应用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含氟制冷剂 | 物质类型 | 代表产品 | 使用情况 |
第一代 | 氯氟烃类(CFCs) | CFC-11、CFC-12、CFC-113、CFC-114、CFC-500 | 破坏臭氧层,全球范围已淘汰并禁产 |
第二代 | 氢氯氟烃(HCFCs) | HCFC-22、HCFC-141b、HCFC-142b、HCFC-123、HCFC-124 | ODP值较CFC更低,发达国家已经基本淘汰,我国实行配额制度,逐渐减产 |
第三代 | 氢氟烃(HFCs) | HFC-32、HFC-125、HFC-134a、HFC-410A、HFC-152a、HFC-143a | ODP值为0,对臭氧层无破坏,在发展中国家逐步替代HCFCs产品,但GWP值较高,目前发达国家已开始削减用量 |
第四代 | 氢氟烯烃(HFOs) | HFO-1234yf、HFO-1234ze、HCFO-1233zd | ODP值为0,同时拥有极低的GWP值,专利壁垒高,目前部分第四代制冷剂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已开始进入商业化应用阶段 |
第一代制冷剂对臭氧层的破坏最大,全球已经淘汰使用;第二代制冷剂对臭氧层破坏相对较小,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基本淘汰,目前在我国也处在加速淘汰期;第三代制冷剂对臭氧层无破坏,在发展中国家逐步替代HCFCs产品,但是其GWP值较高,温室效应较为显著,发达国家已开始削减用量,包括我国在内的部分发展中国家自2024年开始按配额生产和使用;第四代制冷剂指的是不破坏臭氧层、GWP值较低的制冷剂,部分已推出的产品如HFO-1234ze和HFO-1234yf产品价格较高,目前已在部分发达国家推广使用,在我国尚未大规模推广。
根据《基加利修正案》的规定,我国属于第一组发展中国家,应在2020-2022年HFCs使用量平均值基础上,在2024年冻结HFCs的消费和生产于基准值,自2029年开始削减10%,到2045年后将HFCs使用量削减至其基准值20%以内。
制冷剂广泛应用于家用空调、冰箱(柜)、汽车空调、商业制冷设备等行业,这四类产品制冷原理一致,但对制冷剂的品种需求各有不同。总的来看,家用空调、冰箱、汽车空调等下游行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氟制冷剂的需求。随着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经济进入发展新常态,空调、冰箱、汽车等的产量、消费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的可能性较高。随着上述产品的居民保有量快速增长,预计未来存量设备的维修需求将成为含氟制冷剂市场需求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
此外,国务院于2024年初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到2027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24年7月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指出,将加力支持家用电器、汽
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以上方案及相关政策的出台,预期下游空调、汽车行业排产增长,蕴藏着新的含氟制冷剂需求增长点。
2024年,我国对三代制冷剂全面实施配额管理,制冷剂行业产能结构进入供给侧管理新阶段。在第四代制冷剂因技术成熟度与规模化应用成本尚未完全突破瓶颈、短期内难以实现大规模替代的市场背景下,第三代制冷剂仍为市场主流应用产品,供需格局逐步从“增量竞争”转向“存量博弈”。2025年度,公司共获得HCFCs和HFCs制冷剂配额为6.14万吨,其中HFCs产品配额为5.82万吨,总配额量位于行业前列。
4、含氟高分子材料
含氟高分子材料是含氟原子的单体通过均聚或共聚反应而得,相较于一般聚合物产品(如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具有耐高温性能、耐酸碱性和耐溶剂性、电性能、机械性能、不粘性、耐候性、憎水性等优异的物理和化学性能,被广泛应用于通信、新能源、电子电器、航空航天、机械、纺织、建筑、医药、汽车等领域。含氟高分子材料主要包括聚四氟乙烯(PTFE)、聚偏氟乙烯(PVDF)、聚全氟乙丙烯(FEP)、可熔性聚四氟乙烯(PFA)等。国内生产含氟高分子材料的企业均为氟化工一体化程度较高的行业龙头,中高端市场也处于供给较为紧张状态。
近年来,国家正在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具体包括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相关领域与含氟高分子材料下游应用息息相关,我国含氟高分子材料主要产品产量总体保持稳定较快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单体年产能8.28万吨,在建产能超过3万吨。
5、含氟精细化学品
含氟精细化学品是氟化工四大产品体系中的重要门类之一,主要包括含氟有机中间体、含氟电子化学品、含氟表面活性剂、含氟特种单体、锂电用含氟精细化学品、环保型含氟灭火剂等,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半导体、改性材料和新能源等行业。作为“十四五”期间氟化工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突破方向,含氟精细化学品技术密集、产品附加值高、种类丰富、用途广泛,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实现HFPO、全氟己酮的技术突破,并实现量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含氟精细化学品年产能0.70万吨。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现已形成从萤石矿、氢氟酸、甲烷氯化物、氟碳化学品到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的完整产业链。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氟碳化学品单质(HCFC-22、HFC-152a、HFC-143a、HFC-32、HFC-227ea、HFC-125等)、混合制冷剂(R410A、
R404A、R507等)、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其单体(HFP、VDF、PTFE、FEP、PVDF等)、含氟精细化学品(HFPO、HFP二/三聚体、全氟己酮)以及氢氟酸、一氯甲烷、甲烷氯化物、氯化钙等化工原料。
公司主要氟化工产品布局图
(二)公司经营模式历经多年稳健经营和快速发展,公司现已成为一家集研发、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氟化工生产企业,具备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运营体系。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按照销售区域划分为内销与外销,公司设立国内贸易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执行境内外销售及同步进行营销管理。
(1)内销模式内销模式包括直接销售、经销商销售(买断式)两种模式,具体如下:
①直接销售直接销售包括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型客户销售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
②经销商(买断式)模式考虑到制冷剂售后市场较为分散,维修用的小钢瓶或车用气雾罐制冷剂单价较低,终端网点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主要用于制冷设备维修,公司在制冷剂售后市场采用经销模式能够降低业务开拓成本,充分发挥经销商覆盖面更广的优势,拓宽公司产品覆盖的广度和深度。
(2)外销模式外销模式包括直接销售(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型客户销售)、经销商(买断式)模式两种模式,具体参见内销模式部分的介绍。在外销中,按照国际通行的贸易条件与客户进行交易,采用的主要结算模式包括FOB、CIF等。
2.采购模式公司下属生产型子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为萤石原矿、萤石精粉、硫酸、电石、液氯、三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乙烯、甲醇等;公司制冷剂分装混配业务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为公司未自产或产能不足的氟碳化学品单质,供应商主要为同行业其他氟化工企业。
公司制定供应商的准入标准,实行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每年对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和质量考核,促使其推动质量改进,确保提供产品的质量以及交付、服务符合公司要求,促进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公司采购流程包括:以月度为单位,根据内销和外销的订单情况及生产库存情况,按需求量采购,与供应商谈判并约定品名规格、订购数量、采购价格、交货时期及质检要求等,向供应商采购并同步进行采购跟催,并在采购完成后由品管部门进行质量检测。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通常会结合市场供需、客户需求预测及在手订单情况,由生产部门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质量和数量组织生产,并通知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订单完成情况,实时变更物料采购计划、调整生产顺序,协调生产资源配备,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品管部门对产出的成品进行检测把关;包装部门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包装后入库。公司通常还会在客户订单基础上,保证一定的安全库存,以备客户的额外需要。
(三)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深耕氟化工领域,经多年发展已成为集原料矿石开采、研发、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专业氟化工企业,是我国氟化工产业链最为完整的企业之一。公司现拥有氟碳化学品年产能19万吨,2025年度公司共获得HCFCs和HECs制冷剂配额为6.14万吨,其中HFCs产品配额为5.82万吨,总配额量位于行业前列;公司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单体年产能8.28万吨,其中HFP产能位于全球前列,FEP等拳头产品技术积累国内领先,享有重要的市场地位;公司含氟精细化化学品产能0.70万吨;公司化工原料年产能64.20万吨。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利润同比增长,主要原因系制冷剂供需结构改善,产品价格逐步回升,毛利率增加(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萤石资源筑基,锻造全链产业优势
作为国内少数实现“萤石资源储备-基础原料制备-高端材料研产销”全产业链深度布局的氟化工企业之一,公司构建了“萤石矿-氢氟酸-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的完整产业矩阵,形成行业领先的纵向一体化竞争优势。
依托萤石资源和基础化学品配套优势,公司在行业资源供给趋紧背景下展现三重核心价值:
(1)资源保障层面,通过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确保供应链安全,实现关键原料自主可控;(2)成本控制层面,基于各生产基地的区位要素禀赋,构建跨区域产业协同网络,构筑成本优势;(3)技术纵深层面,通过全流程工艺、技术自主化,持续强化全产业链技术实力。
(二)战略精准聚焦,铸就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围绕含氟高分子材料与环保氟碳化学品两大领域,通过战略聚焦、能力建设、价值提升三个层面增强竞争力。在战略聚焦层面,以含氟高分子材料与环保氟碳化学品为核心,通过产品升级与价值链延伸构建差异化发展格局;在能力建设层面,组建专项研发团队攻关核心技术,建设校企联合实验室完善创新载体,形成从应用研究到成果转化的完整技术链条;在价值提升方面,依托产业链协同效应推进工艺技术迭代,持续提升高附加值产品供应体系的稳定性和延展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自主萤石资源(3个采矿权、2个探矿权)、无水氢氟酸年产能13.5万吨、甲烷氯化物(包含一氯甲烷)年产能19.7万吨、氟碳化学品单质年产能19万吨、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单体年产能8.28万吨,主要产品品质和产能规模国内领先,含氟精细化学品产能0.70万吨;公司本部拥有年混配、分装9.72万吨单质制冷剂、混合制冷剂的生产能力。同时,公司在建产能包括8万吨氢氟酸、超过3万吨含氟高分子材料以及4.3万吨第四代制冷剂。
(三)工艺创新引领,打造技术壁垒优势
公司构建了“技术攻关-工艺升级-产品迭代”三位一体研发体系,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在技术创新方面,统筹推进现有工艺优化与技术储备,聚焦工艺升级、性能优化等关键环节集中突破;在平台建设方面,依托省级氟材料研究院载体,分阶段构建从技术创新到量产转化的完整体系。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76项自主知识产权(含29项发明专利);在技术储备层面,除FEP产品保持国内技术领先地位外,同步完成PTFE、PFA等工艺技术迭代升级。
公司核心产品通过“性能突破+环保升级”构建差异化技术壁垒。性能方面,FEP产品介电损耗、热失重、MIT(耐弯折)等指标国内领先,并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环保方面,全球对于含氟高分子材料生产环节的环保要求愈发严格,根据欧盟法规,自2020年7月4日起,含氟高分子材料中的PFOA等有害物质若超过一定标准将不得被用于生产或投放市场。该项技术要求较高,公司产品已于2019年提前达到了该标准,为拓展全球市场奠定先发优势。
(四)渠道品牌并进,覆盖全球优势
公司构建了“全球网络布局+双品牌运营”的立体化市场体系。在渠道建设方面,形成覆盖全国的销售渠道及经销商体系和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销售渠道,通过分级经销商管理与重点客户直供相结合的模式提升市场渗透率;在品牌运营层面,“冰龙”制冷剂依托“浙江名牌产品”“浙江出口名牌”等品质认证,持续领跑售后市场份额。同步以“耐氟隆”品牌深耕含氟高分子材料领域,公司FEP产品已实现向富士康、神宇股份,江苏安澜万锦、金信诺、万马股份、新亚电子、海能实业等知名企业直接或间接批量供货,在中高端领域逐步替代国际氟化工领先企业的含氟高分子材料产品。
(五)人才梯队筑基,构建人才生态优势公司通过内生培养与外源引进协同,构建人才优势。在内部培养方面,形成以氟化工专业人才为核心的组织架构,大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为公司内部长期培养,项目建设、生产、销售、研发以及经营管理等经验丰富;在外源引进方面,公司有针对性引进了战略规划、研发、财务、法律等领域的专业化人才,形成“技术纵深+管理精进”的复合型能力矩阵,通过外部专业力量注入完善精益化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决策效能。通过“激励保障+成长赋能”构建人才生态。在激励机制建设层面,2021年,公司实施了覆盖大部分中高层的股权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进一步推出新一轮员工持股计划,形成“共建、共享、共成长”的价值共享机制;在人才保留层面,依托“内部晋升+定向培养”的人才供给体系,构建技术序列与管理序列并行的职业发展双通道,通过创新成果转化奖励等多元化激励手段,持续提升组织凝聚力与人才粘性。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0,564.35万元,同比增长5.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133.68万元,同比增长36.8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13,703.55万元,同比增长5.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4,867.48万元,同比增长7.87%。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605,643,494.08 | 4,368,800,001.10 | 5.42 |
营业成本 | 3,788,815,956.04 | 3,729,790,849.39 | 1.58 |
销售费用 | 69,032,458.95 | 70,620,850.58 | -2.25 |
管理费用 | 250,889,998.84 | 260,191,260.90 | -3.57 |
财务费用 | 73,561,039.19 | 51,255,438.25 | 43.52 |
研发费用 | 104,302,963.02 | 90,234,529.67 | 15.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531,779.26 | 523,805,658.59 | 11.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6,354,211.83 | -1,442,892,593.80 | 33.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167,450.89 | 879,794,987.27 | -66.0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伴随公司新建生产装置逐步建成与达产,产销量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制冷剂价格上升引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营销人员职工薪酬、信保费、折旧摊销费等减少引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职工薪酬、物料消耗及修理费、办公费、股份支付费用
减少引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可转债利息费用及金融机构融资利息费用增加引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增加引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收入与利润增长、非付现折旧与摊销费用增加引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随着邵武永和募投项目逐步建成,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减少引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偿还债务增加引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具体如下: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氟化工行业 | 4,484,383,554.56 | 3,777,233,550.76 | 15.77 | 5.51 | 1.85 | 增加3.0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氟碳化学品 | 2,446,735,256.15 | 1,948,454,106.57 | 20.37 | 3.78 | -10.41 | 增加12.62个百分点 |
含氟高分子材料 | 1,581,107,387.50 | 1,331,372,867.97 | 15.79 | 17.38 | 29.88 | 减少8.11个百分点 |
化工原料 | 435,962,189.29 | 476,353,963.39 | -9.26 | -20.09 | -6.33 | 减少16.05个百分点 |
含氟精细化学品 | 20,578,721.62 | 21,052,612.83 | -2.30 | - | -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内销 | 2,987,924,136.17 | 2,619,042,962.12 | 12.35 | 15.30 | 13.77 | 增加1.18 |
个百分点 | ||||||
外销 | 1,496,459,418.39 | 1,158,190,588.64 | 22.60 | -9.78 | -17.65 | 增加7.3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4,184,897,865.80 | 3,554,104,652.59 | 15.07 | 4.07 | 1.75 | 增加1.93个百分点 |
经销 | 299,485,688.76 | 223,128,898.17 | 25.50 | 30.89 | 3.58 | 增加19.6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分产品
①含氟高分子材料营业收入增长17.38%,主要是报告期内PVDF装置投产,以及邵武永和FEP、PTFE、HFP等含氟高分子材料产品产能逐渐提升,销售增长引致。
②含氟精细化学品是本年新增大类,包括全氟己酮、HFP二/三聚体、HFPO,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057.87万元。
2)分地区
内销营业收入增长15.30%,主要是全氟己酮、PVDF等新建产能投产,以及FEP、PTFE、HFP等含氟高分子材料产品产能提升,产品销售区域结构不同引致。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氟碳化学品 | 吨 | 166,105.03 | 103,051.87 | 7,959.68 | -18.33 | -9.21 | -37.16 |
含氟高分子材料 | 吨 | 49,923.84 | 38,635.68 | 2,787.08 | 28.96 | 40.59 | 45.70 |
化工原料 | 吨 | 383,026.06 | 240,142.69 | 10,513.23 | -13.11 | 13.57 | -17.48 |
含氟精细化学品 | 吨 | 811.74 | 407.56 | 159.67 | - | - | - |
产销量情况说明1)公司产品对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所致。2)公司仅用作下游产品原料不对外销售的产品(萤石精粉、HCFC-142b、HCFC-22(内蒙永和、邵武永和)、TFE)未列入全年主要产品产销量统计。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氟化工行业 | 直接材料 | 261,861.04 | 69.33 | 253,381.99 | 68.33 | 3.35 | |
直接人工 | 12,177.13 | 3.22 | 13,104.67 | 3.53 | -7.08 | ||
制造费用 | 51,256.88 | 13.57 | 49,929.30 | 13.46 | 2.66 | ||
能源成本 | 52,428.30 | 13.88 | 54,428.27 | 14.68 | -3.67 | ||
合计 | 377,723.36 | 100.00 | 370,844.23 | 100.00 | 1.8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氟碳化学品 | 直接材料 | 156,856.92 | 80.50 | 166,793.69 | 76.69 | -5.96 | |
直接人工 | 4,467.54 | 2.30 | 5,912.60 | 2.73 | -24.44 | ||
制造费用 | 17,188.88 | 8.82 | 21,974.43 | 10.10 | -21.78 | ||
能源成本 | 16,332.07 | 8.38 | 22,802.02 | 10.48 | -28.37 | ||
小计 | 194,845.41 | 100.00 | 217,482.74 | 100.00 | -10.41 | ||
含氟高分子材料 | 直接材料 | 72,658.88 | 54.58 | 53,158.89 | 51.86 | 36.68 | |
直接人工 | 5,702.35 | 4.28 | 4,889.29 | 4.77 | 16.63 | ||
制造费用 | 27,476.33 | 20.64 | 22,157.39 | 21.62 | 24.01 | ||
能源成本 | 27,299.73 | 20.50 | 22,298.81 | 21.75 | 22.43 | ||
小计 | 133,137.29 | 100.00 | 102,504.38 | 100.00 | 29.88 | ||
化工原料 | 直接材料 | 31,018.17 | 65.11 | 33,429.42 | 65.73 | -7.21 | |
直接人工 | 1,922.57 | 4.04 | 2,302.78 | 4.53 | -16.51 | ||
制造费用 | 6,281.04 | 13.19 | 5,797.48 | 11.40 | 8.34 | ||
能源成本 | 8,413.62 | 17.66 | 9,327.43 | 18.34 | -9.8 | ||
小计 | 47,635.40 | 100.00 | 50,857.11 | 100.00 | -6.33 | ||
含氟精细化学品 | 直接材料 | 1,327.09 | 63.04 | / | / | / | |
直接人工 | 84.67 | 4.02 | / | / | / | ||
制造费用 | 310.62 | 14.75 | / | / | / | ||
能源成本 | 382.88 | 18.19 | / | / | / | ||
小计 | 2,105.26 | 100.00 | / | / | / | ||
合计 | 377,723.36 | 100.00 | 370,844.23 | 100.00 | 1.85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总成本比例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是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上升的影响。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6,767.7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2.3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2,526.6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8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参见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4,302,963.02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104,302,963.0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2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9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1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36 |
本科 | 176 |
专科 | 71 |
高中及以下 | 1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4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1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2 |
60岁及以上 | 0 |
注:上述研发人员中有205人为全职研发人员,94人为兼职研发人员。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59%,主要原因是公司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增加。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20,654,686.12 | 3,829,300,463.59 | -0.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38,122,906.86 | 3,305,494,805.00 | -2.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531,779.26 | 523,805,658.59 | 11.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03,658.97 | 1,553,897.09 | 151.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0,257,870.80 | 1,444,446,490.89 | -33.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6,354,211.83 | -1,442,892,593.80 | 33.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44,148,715.21 | 1,429,349,729.04 | 43.0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44,981,264.32 | 549,554,741.77 | 217.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167,450.89 | 879,794,987.27 | -66.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995,914.99 | -26,706,336.73 | -105.93 |
情况说明:
(1)公司本年度净利润2.5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5.83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比本年度净利润多3.31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与利润增长,非付现折旧与摊销费用增加引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6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3.52%,主要系随着邵武永和募投项目逐步建成,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减少引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01%,主要系公司商业汇票及国内信用证贴现业务增加引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7.53%,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偿还债务增加引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32,482,095.11 | 1.86 | 218,883,778.99 | 3.25 | -39.47 | 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引致 |
使用权资产 | 1,914,519.50 | 0.03 | 1,352,062.21 | 0.02 | 41.60 | 主要是报告期末房产租赁增加引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5,029,054.42 | 0.21 | 22,223,231.03 | 0.33 | -32.37 | 主要是报告期内摊销引致 |
无形资产 | 578,518,656.44 | 8.11 | 364,655,274.90 | 5.41 | 58.65 | 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土地使用权及三代制冷剂配额引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321,668.00 | 0.59 | 24,628,845.20 | 0.37 | 71.84 | 主要是报告期内递延收益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引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 0.00 | 694,024.00 | 0.01 | -100.00 | 主要是报告期内掉期业务到期交割引致 |
应付票据 | 143,752,098.42 | 2.01 | 274,340,302.15 | 4.07 | -47.60 | 主要是公司票据支付结算减少引致 |
其他应付款 | 114,760,200.95 | 1.61 | 188,382,950.90 | 2.79 | -39.08 | 主要是报告期内部分限制性股票到期,回购义务解除引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0,739,189.34 | 3.37 | 93,061,460.49 | 1.38 | 158.69 | 主要是报告期内长期借款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增加引致 |
租赁负债 | 1,227,183.48 | 0.02 | 717,295.24 | 0.01 | 71.08 | 主要是报告期房产租赁增加引致 |
预计负债 | 216,572.55 | 0.00 | 936,759.16 | 0.01 | -76.88 | 主要是报告期未决诉讼终审判决引致 |
递延收益 | 35,759,619.04 | 0.50 | 10,070,037.99 | 0.15 | 255.11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引致 |
库存股 | 25,778,318.49 | 0.36 | 50,084,353.15 | 0.74 | -48.53 | 主要是报告期内部分限制性股票到期,回购义务解除引致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451.53(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20%。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末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1,406,533.26 | 41,406,533.26 | 其他 | 票据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283,745,601.07 | 283,745,601.07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8,956,474.22 | 58,956,474.22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在建工程 | 21,343,503.67 | 21,343,503.67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247,463,774.12 | 247,463,774.12 | 其他 | 票据背书 |
合计 | 652,915,886.34 | 652,915,886.34 | / | /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中国氟化工产业起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历经七十余年发展已形成涵盖无机氟化物、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含氟精细化学品的完整产业体系。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特别是“十一五”至“十二五”期间,行业进入黄金发展期,现已成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发展新能源等其他战略新兴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所需的配套材料,对促进我国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指出,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氟化工产品生产和消费国。虽然部分氟化工产品已实现技术突破并形成规模优势和成本竞争优势,但国际竞争格局仍存在差距,科慕、大金等跨国企业凭借先发优势,持续掌控高端氟材料、低GWP值含氟制冷剂等战略领域的技术主导权。为此,“十四五”规划确立两大攻坚方向,即加强前瞻性和基础性研究,提高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到“十四五”末基本实现技术由“跟跑”到“并跑”乃至“领跑”的转变,打破国外知识产权壁垒;我国氟化工行业要重点进行产业链完善,构建氟化工全产业体系,填补我国高端氟化工产品空白,减少进口依赖。
因此,作为我国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构建完整的氟化工产业链并大力发展高端氟化工产品,契合我国的强国战略。这不仅有助于加速我国氟化工领域的技术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还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氟化工产业链中的地位。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不适用
1)萤石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萤石是不可再生的稀缺性资源。为了对萤石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国家已从矿山开采、生产计划管理、税收、环保、产业准入、出口管理等多方面着手制定了全面的政策体系。相关政策的推出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萤石资源的有序开发和萤石行业的健康发展。萤石相关的产业政策包括:
2010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萤石行业准入标准》。准入标准从生产布局条件、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和卫生等方面对萤石企业的资质进行了规定,要求新建和改扩建萤石采选项目应当符合准入标准的要求,现有萤石生产企业应通过技术改造、加强管理、资源整合限期达到准入标准。准入标准明确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萤石采选企业通过兼并重组、集约开采,综合利用相对集中的小矿山(点)。
2024年3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开展萤石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为切实解决萤石矿山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萤石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强化源头治理、严格监管监察、紧盯重点环节、及时梳理总结。
2)氢氟酸、氟碳化学品和含氟高分子材料主要产业政策
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其中增加了合成氟树脂制造、氟制冷剂制造、其他含氟烷烃制造和氟硅合成材料制造等含氟材料作为“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合成氟树脂制造”中的重点产品包括PTFE、FEP、PFA、PVDF、ETFE等,“氟制冷剂制造”中的重点产品为零ODP、低GWP的氟制冷剂产品以及全氟酮。
2021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坚持我国发展中国家定位,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维护我国发展权益。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发布我国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统筹国内外各项因素,主动参与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
2022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到: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引导化工项目进区入园,促进高水平集聚发展。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
2023年6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推荐名录》,提到的替代品主要有丙烷(R290)、异丁烷(R600a)、二氧化碳(R744)、氨(R717)、二氟甲烷(HFC-32)、氟乙烷(HFC-161)、丙烷和异丁烷混合物(R436C,R290/R600a,质量分数95/5)、环戊烷、正戊烷、异戊烷、水、碳酸有机醇胺盐、乙醇、异丙醇、1,1-二氟乙烷(HFC-152a)、反式-1,2-二氯乙烯(HCC-1130(E))、1,1,2,2,3,3,4-七氟环戊烷(HFC-C447)、氢氟醚(HFE)等。
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3年),其中涉及到的含氟化学品主要包括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三丁基锡氟化物、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
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其中鼓励类的氟材料包括:全氟烯醚等特种含氟单体,聚全氟乙丙烯、聚偏氟乙烯、聚三氟氯乙烯、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等高品质氟树脂,氟醚橡胶、氟硅橡胶、四丙氟橡胶、高含氟量246氟橡胶等高性能氟橡胶,含氟润滑油脂,消耗臭氧潜能值(ODP)为零、全球变暖潜能值(GWP)低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开发和应用。
2023年12月,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将“消耗臭氧层物质”界定为“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并进一步完善配额许可和备案管理制度。同时,明确禁止将国家已经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用于受控用途;新增副产品管理要求;要求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生产、使用数量较大的单位等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4年7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控制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对HFCs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管理作出规定:一是自2024年8月1日起不得新建、扩建13种受控用途HFCs生产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通过审批的除外。二是已建成的18种受控用途HFCs生产设施,在进行改建或者异址建设时,不得增加原有产能,也不得新增受控用途HFCs产品种类。三是明确18种受控用途HFCs生产设施进行试生产产生的HFCs应纳入配额管理,在设施验收合格并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取得相应配额后,方可在配额范围内使用和销售试生产产生的HFCs。对于副产HFCs的生产设施,副产的HFCs用作受控用途也应纳入配额管理;未取得配额的,只能用作原料用途或者销毁
处置,不得直接排放。四是对因特殊用途确需生产用作受控用途HFCs的,在确保履约的前提下,由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切实保障国内供应和相关行业企业使用需求。
2024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发布的《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指出要重点加强氟、硅、磷等矿产资源的高值利用,发展超净高纯氢氟酸,特种含氟单体,第四代含氟制冷剂等含氟化学品,高品质氟树脂、高性能氟橡胶等含氟新材料;新型有机硅单体以及高性能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等先进硅材料;磷系新能源材料,高性能含磷阻燃剂、增塑剂、净水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黑磷基材料等高附加值含磷化学品。
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高性能氟树脂、氟膜材料,医用含氟中间体,符合国际公约的零ODP和低GWP制冷剂、清洗剂、发泡剂等生产。
3)第二代HCFCs制冷剂和第三代HFCs制冷剂的淘汰控制政策
曾在或已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使用的制冷剂包括CFCs、HCFCs、HFCs三代制冷剂,具体情况如下:
含氟制冷剂 | 物质类型 | 代表产品 | 使用情况 |
第一代 | 氯氟烃类(CFCs) | CFC-11、CFC-12、CFC-113、CFC-114、CFC-500 | 破坏臭氧层,全球范围已淘汰并禁产 |
第二代 | 氢氯氟烃(HCFCs) | HCFC-22、HCFC-141b、HCFC-142b、HCFC-123、HCFC-124 | ODP值较CFCs更低,发达国家已经基本淘汰,我国实行配额制度,逐渐减产 |
第三代 | 氢氟烃(HFCs) | HFC-32、HFC-125、HFC-134a、HFC-410A、HFC-152a、HFC-143a | ODP值为0,对臭氧层无破坏,在发展中国家逐步替代HCFCs产品,但GWP值较高,目前少部分发达国家已开始削减用量 |
第一代制冷剂对臭氧层的破坏最大,全球已经淘汰使用;第二代制冷剂对臭氧层破坏相对较小,但仍会破坏臭氧层,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基本淘汰,在我国目前也处在加速淘汰期;第三代制冷剂对臭氧层无破坏,在发展中国家逐步替代HCFCs产品,但是GWP值较高,温室效应较为显著,少部分发达国家已开始削减用量;第四代制冷剂指的是不破坏臭氧层、GWP值较低的制冷剂,但目前该等制冷剂的发展趋势和主流产品尚未最终确定,部分已推出的产品如HFO-1234ze和HFO-1234yf产品价格较高,目前在部分发达国家逐步推广使用,我国也已开始小规模使用,而部分无氟制冷剂如R744(二氧化碳)、R717(氨)和R718(水)尽管较为环保,但存在能效低、安全隐患等问题,目前无法大规模推广使用。
①第二代制冷剂的控制
我国自1991年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之后,积极参与ODS淘汰。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我国实施HCFCs生产、销售、使用配额制度。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HCFCs禁用日程表如下:
发达国家:生产 | 发展中国家:生产 |
基准数量 | 1989年氟氯烃平均生产量+1989年氟氯化碳生产量和1989年氟氯烃消费量的2.8%+1989年氟氯化碳消费量的2.8% | 基准数量 | 2009-2010年的平均数 |
冻结水平 | 于2004年1月1日开始,冻结在基准生产量水平上 | 冻结水平 | 2013年1月1日 |
削减75% | 2010年1月1日 | 削减10% | 2015年1月1日 |
削减99.5% | 2020年1月1日,其后生产仅限于对上述日期仍存在冷冻和空调设备的维修 | 削减67.5% | 2025年1月1日 |
— | — | 削减97.5% | 2030年1月1日,其后生产仅限于上述日期仍存在的冷冻和空调设备的维修 |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73号,2010年4月8日公布)中规定,国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年度生产、使用和进出口配额总量,并予以公告。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就实施HCFCs生产、销售、使用配额和备案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原环境保护部2018年1月发布的《关于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18]5号)规定:1、禁止新建、扩建生产和使用作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气雾剂、土壤熏蒸剂等受控用途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建设项目;2、改建、异址建设生产受控用途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建设项目,禁止增加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能力;3、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化工原料用途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建设项目,生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仅用于企业自身下游化工产品的专用原料用途,不得对外销售。
根据上述规定,生态环境部每年会发布下一年度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配额的通知,要求各家企业按照核定的生产、使用配额组织相应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采购和使用。
②第三代制冷剂的控制
2016年10月15日,《蒙特利尔议定书》第28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关于削减氢氟碳化物(HFCs)的《基加利修正案》。该修正案把18种具有高温室效应潜值(GWP)的HFCs物质纳入管控目录,并规定:发达国家应在其2011年至2013年HFCs使用量平均值基础上,自2019年起削减HFCs的消费和生产,到2036年后将HFCs使用量削减至其基准值15%以内;发展中国家应在其2020年至2022年HFCs使用量平均值的基础上,2024年冻结削减HFCs的消费和生产,自2029年开始削减,到2045年后将HFCs使用量削减至其基准值20%以内。经各方同意部分发达国家可以自2020年开始削减,部分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基斯坦、伊拉克等可自2028年开始冻结,2032年起开始削减。具体削减进程如下:
进度 | 大部分发达国家 | 俄罗斯等五个国家 | 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含中国) | 印度等十个国家 |
基准线 | 2011-2013年HFCs平均值+HCFCs基线值的15% | 2011-2013年HFCs平均值+HCFCs基线值的25% | 2020-2022年HFCs平均值+HCFCs基线值的65% | 2024-2026年HFCs平均值+HCFCs基线值的65% |
冻结 | — | — | 2024年 | 2028年 |
削减进度 | 2019年削减10% | 2020年削减5% | 2029年削减10% | 2032年削减10% |
2024年削减40% | 2025年削减35% | 2035年削减30% | 2037年削减20% | |
2029年削减70% | 2029年削减70% | 2040年削减50% | 2042年削减30% | |
2034年削减80% | 2034年削减80% | 2045年削减80% | 2047年削减85% | |
2036年削减85% | 2036年削减85% | — | — |
《基加利修正案》的生效前提是至少20个缔约方批准该修正案。截至2018年末,欧盟、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65个缔约方已批准了《基加利修正案》,因此该修正案已于2019年1月1日生效。2021年6月,中国正式接受该修正案,2021年9月15日,该修正案对我国正式生效。根据该修正案的要求,我国应自2024年起将生产和使用冻结在基线水平,2029年起HFCs生产和使用不超过基线的90%,2035年起不超过基线的70%,2040年起不超过基线的50%,2045年起不超过基线的20%。
2023年11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按照《基加利修正案》有关规定,确定我国HFCs生产基线值为18.53亿tCO
、HFCs使用基线值为9.05亿tCO
(含进口基线值0.05亿tCO
)。HFCs生产单位可按《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向生态环境部申请调整HFCs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配额调整包括申请2024年度配额时的调整和获得2024年度配额后实施过程的年中调整。暂不实施进口单位间的HFCs进口配额调整。同一品种HFCs配额可在生产单位间进行等量调整。不同品种HFCs配额调整须遵循以下原则:(1)仅可在申请2024年度配额时进行调整;(2)调整不得增加总二氧化碳当量;(3)任一品种HFCs的配额调增量不得超过该生产单位根据本方案分配方法核定的该品种配额量的10%;(4)HFC-23不参与调整。
2024年10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2025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和《2025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根据《基加利修正案》履约要求,2025年度我国HFCs配额总量保持在基线值。设定HFCs生产配额总量为18.5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tCO
),内用生产配额总量为8.95亿tCO
,进口配额总量为0.1亿tCO
;2025年度拟向11种HFCs分配生产配额79.2万吨(折合14.64亿tCO
),内用生产配额38.9万吨(折合6.48亿tCO
)。
(2).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不适用
请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产品与生产
(1).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不适用
请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氟碳化学品 | 氟化工 | 氢氟酸、甲烷氯化物、电石 | 制冷剂、发泡剂、除尘剂、灭火剂以及生产含氟高分子材料的原料 | 市场供需原材料 |
含氟高分子材料 | 氟化工 | 氟碳化学品(以内部供应为主) | 通信、新能源、电子电器、航空航天、机械、纺织、建筑、医药、汽车等领域 | 市场供需原材料 |
化工原料 | 基础化工 | 萤石粉、硫酸、甲醇 | 氟化工、有机硅等 | 市场供需原材料 |
含氟精细化学品 | 氟化工 | 含氟单体 | 医药、农药、染料、半导体、改性材料、新能源、液冷等行业 | 市场供需原材料 |
(3).研发创新
√适用□不适用1)战略引领驱动创新公司秉持“高科技、高投入、高效益”发展理念,践行“质量筑基、信誉拓市”的核心价值观,以创新战略为顶层牵引,构建“自主攻坚为主链、产业链协同为支撑”的研发体系。通过聚焦高端含氟高分子材料与第四代环保制冷剂两大战略赛道,实施关键工艺技术攻关工程,系统推进“技术研发-产品迭代-国产替代”的价值闭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0,430.3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2.26%,同比增长15.59%。
2)育引并举强化创新公司锚定“人才即核心竞争力”的底层逻辑,建立“内生培养+外源引进”双轨机制。在内生培养层面,实施全员技能提升计划与学历进阶工程,通过“师带徒”传承体系激活现有人才潜能,培育出兼具技术沉淀与团队粘性的核心创新梯队;在高端引智层面,依托行业先进的研发平台与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化工专业人才,为氟材料技术创新提供可持续智力支撑。
3)体系优化加速创新公司持续深化“股权激励-项目奖励-岗位晋升”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推行“薪资保障+股权增值”的多元激励体系,实现研发人员价值创造与企业发展效益深度绑定。通过设立生产技术创新奖,重点向高端研发项目倾斜,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构建“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效益反哺"的价值共创生态。同步完善人才发展通道,建立技术与管理双轨晋升路径,保障人岗适配效能最大化。依托内蒙永和、邵武永和等新增研究院的硬件升级,聚焦产品矩阵开展定向技术攻坚。
4)技术攻关赋能创新公司始终将技术攻关作为发展根基,在氟化工领域持续投入研发,通过前瞻性技术布局与工艺持续改进双轨并行,集中突破材料性能提升、工艺瓶颈等关键问题,推动研发体系向纵深发展,
逐步实现从行业跟随到自主创新的发展跃升。经过多年技术沉淀,已形成丰富的技术积累,如公司自主研发的FEP产品技术国内领先,PPVE、PFA等拥有成功产业化经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76项注册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43项、外观设计4项。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14项。公司授权及在审专利主要集中于AHF、HFC-125、TFE、HFC-143a、HFC-152a、PTFE、FEP等公司主营产品生产工艺、设备、三废、副产品处置、环保设施等领域的创新应用,以及全氟辛酸替代品、新型环保制冷剂、改性单体PPVE和HFPO等精细化学品与PFA、PVDF等含氟聚合物的开发。
(4).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主要产品工艺与流程与往期基本相同,主要新增产品工艺图如下:
1)全氟己酮以六氟丙烯为原料,在组合催化剂下,经过聚合、异构化、氧化、重排及精馏等化工单元操作得到全氟己酮。
(5).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吨/年) | 产能利用率(%) |
氟碳化学品 | 190,000.00 | 71.97 |
含氟高分子材料 | 82,800.00 | 73.27 |
化工原料 | 487,000.00 | 78.65 |
氟碳化学品-分装混配业务 | 97,200.00 | 55.28 |
含氟精细化学品 | 7,000.00 | 24.35 |
注1:分装混配业务原料来自于内部采购和外部采购。
注2:报告期内新增产能按生产月份经加权平均计算。注3:各法人单位仅用作各自原料生产下游产品不对外(含合并报表范围)销售的中间产品产能未列入统计范围。(萤石精粉产能8万吨/年、HCFC-142b(内蒙永和)产能2.4万吨/年、HCFC-22(内蒙永和、邵武永和)产能9.4万吨/年、TFE(内蒙永和、金华永和、邵武永和)产能6.25万吨/年)。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不适用
内蒙永和新建项目0.4万吨/年全氟己酮于2024年12月顺利开车试生产、0.8万吨/年VDF于2024年12月顺利开车试生产;邵武永和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二期0.5万吨/年HFP于2024年11月顺利开车试生产、技改扩建项目0.3万吨/年FEP于2024年12月顺利开车试生产。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原材料采购
(1).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萤石粉(吨)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4.35 | 244,491.99 | 233,724.30 |
三氯甲烷(吨)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5.79 | 131,598.16 | 132,948.49 |
电石(吨)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13.99 | 64,532.08 | 64,227.94 |
甲醇(吨)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0.18 | 59,244.99 | 59,346.18 |
HFC-125(吨)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10.63 | 4,998.15 | 4,769.52 |
硫酸(吨)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86.93 | 368,420.52 | 362,691.46 |
空钢瓶(万只)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12.43 | 283.82 | 279.07 |
HCFC-22(吨)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41.02 | 4,134.17 | 4,172.66 |
三氯乙烯(吨)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33.45 | 14,454.58 | 14,361.39 |
无水氢氟酸(吨)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4.97 | 830.73 | 827.16 |
HFC-32(吨)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56.79 | 1,579.37 | 1,207.96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
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产品成本的比重达69.33%,报告期内公司材料采购总额为291,986.51万元,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具有较大影响。
(2).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万千瓦时)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3.22 | 60,719.55 | 60,719.55 |
煤(万吨)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20.07 | 15.52 | 15.45 |
蒸汽(万吨)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2.06 | 42.83 | 42.83 |
天然气(万立方米) | 直接采购 | 电汇/票据 | -4.70 | 2,923.63 | 2,931.91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
能源消耗占公司产品成本的比重达13.88%,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总额为59,514.13万元,能源价格的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具有一定程度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产品销售情况
(1).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氟碳化学品 | 244,673.53 | 194,845.41 | 20.37 | 3.78 | -10.41 | 增加12.62个百分点 | |
含氟高分子材料 | 158,110.74 | 133,137.29 | 15.79 | 17.38 | 29.88 | 减少8.11个百分点 | |
化工原料 | 43,596.22 | 47,635.40 | -9.26 | -20.09 | -6.33 | 减少16.05个百分点 | |
含氟精细化学品 | 2,057.87 | 2,105.26 | -2.30 | / |
(2).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418,489.79 | 4.07 |
经销 | 29,948.57 | 30.89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环保与安全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原料供给,公司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承诺出资1,500.00万元,占上述合资公司股权比例均为3%,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公司新增出资为410.13万元,本次新增出资后公司对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出资为1,154.94万元。
2)为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900.00万美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永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2-094)。新加坡永和已完成设立登记。报告期内,已实缴注册资金200.00万美元。
3)报告期内,公司向邵武永和实缴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邵武永和实缴全部注册资本115,832.06万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投资金额(万元) | 本年度投入金额(万元) |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资金来源 |
内蒙永和一二期生产线建设工程 | 145,173.52 | 2,132.39 | 142,239.28 | 自筹资金 |
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 | 190,327.11 | 12,095.98 | 168,811.57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内蒙永和6万t/a废盐综合利用、1万t/a全氟己酮、0.8万t/a偏氟乙烯及公用厂配套设施 | 56,179.32 | 6,129.67 | 43,404.46 | 自筹资金 |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 | 549,409.70 | 19,449.49 | 45,647.19 | 自筹资金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376,293,448.98 | -53,880,585.65 | 322,412,863.33 | |||||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 | 347,845,281.96 | -57,981,863.00 | 289,863,418.9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448,167.02 | 4,101,277.35 | 32,549,444.37 | |||||
合计 | 376,293,448.98 | -53,880,585.65 | 322,412,863.3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金华永和 | 全资子公司 | 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制造 | 1,236.00万美元 | 85,472.37 | 51,088.61 | 78,479.53 | 14,604.71 | 12,933.17 |
内蒙永和 | 全资子公司 | 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制造、含氟精细化学品 | 人民币100,000.00万元 | 288,970.36 | 137,814.34 | 201,680.68 | 14,370.60 | 12,271.67 |
华生氢氟酸 | 全资子公司 | 氢氟酸制造 | 人民币4,000.00万元 | 16,004.59 | 8,658.64 | 34,595.67 | 406.79 | 260.78 |
华生萤石 | 全资子公司 | 萤石矿采选 | 人民币6,000.00万元 | 10,281.74 | 8,576.32 | 16,211.23 | 173.85 | 188.71 |
邵武永和 | 全资子公司 | 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制造、含氟精细化学品 | 人民币115,832.06万元 | 249,807.18 | 104,637.13 | 114,350.26 | -3,155.58 | -2,368.16 |
会昌永和 | 全资子公司 | 甲烷氯化物制造 | 人民币9,500.00万元 | 26,019.16 | 15,424.95 | 22,347.24 | 1,852.72 | 1,395.08 |
包头永和 | 全资子公司 | 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制造 | 人民币10,000.00万元 | 48,895.17 | 12,921.45 | 17.14 | -1,512.54 | -1,500.77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请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未来将持续推进业务全球化整体布局并利用全产业链布局优势,以全局性、前瞻性的视野持续整合内部和行业资源,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实施“基础原料资源化、板块基地功能化、
绿色能源一体化、重点品种规模化、产品质量高端化、技术研发国际化、营销网络全球化”的发展战略。在已有的生产装置基础上,公司将加大对高端含氟高分子材料、新型环保制冷剂、氟精细化学品的开发力度,丰富产品种类,力争打造国内领先、品种齐全、绿色环保、质量卓越、能适应多种特殊用途的专业氟化工领军企业。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将以高端化转型与创新驱动为主线,围绕产业链深化、市场拓展、技术突破、管理提效等维度,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具体计划如下:
1.深化产业布局,加速高端化转型
聚焦战略项目建设,夯实产业根基。公司仍将以“强链、延链、补链”为导向,加快推动邵武永和氟化工项目二期、包头永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的产能建设。通过全流程工艺优化和智能控制系统升级,全面提升现有生产装置的运行稳定性与负荷承载能力。强化产业链各环节协同联动,构建“基础原料-中间体-终端产品”垂直整合体系,为产业升级提供坚实支撑。
推动氟碳化学品迭代升级。公司将紧抓HFCs配额管理政策窗口,完善动态产销联动机制,推动二代/三代制冷剂精细化运营。前瞻布局第四代制冷剂技术体系,加速研发创新。推动含氟高分子材料高端化突破,立足FEP行业领先地位,加快PVDF、高纯PFA等技术迭代与品质升级。依托“耐氟隆”品牌建设,推动高端市场进口替代,形成“基础产品规模化、高端产品定制化”发展格局。
2.聚焦技术攻坚,激活创新驱动力
靶向突破关键领域。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攻坚第四代制冷剂、高端含氟高分子材料、高端含氟精细化学品三大技术高地,通过“工艺突破-场景适配-产能爬坡”的渐进式路径,夯实技术产业化基础。激活创新内生动力。公司将加强创新文化培育,并将其深度融入核心竞争力建设,持续优化“揭榜挂帅”项目制,在第四代制冷剂、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等核心领域实施多条技术路线并行,形成“转化一批、在研一批、储备一批”的研发梯队,建立“市场需求-研发立项-产业转化”闭环反馈系统。
产教融合加速攻坚。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浙江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国内高等院校及其他科研单位的合作研究,使产学研合作平台成为专业技术交流、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的基地。通过联合攻关、人才共育、资源共享等模式,打造技术突破与产业升级的双向赋能通道。
3.拓展市场网络,构建全球化格局
以现有产品稳市场。公司将聚焦二代/三代制冷剂、FEP、PFA等成熟产品线,深化国内优势市场根基。紧抓第三代制冷剂配额政策机遇,优化客户服务网络与供应链体系,巩固现有市场份额,通过工艺升级与成本管控强化竞争力。
以高端产品拓市场。公司将以第四代制冷剂、高端含氟精细化学品为核心,瞄准新能源、半
导体等产业技术升级需求,集中资源突破关键技术瓶颈。通过“冰龙”品牌布局新型环保型制冷剂,“耐氟隆”品牌聚焦高性能材料进口替代,提升公司在全球产业链中的竞争力。
以新兴产品增市场。公司将加速电子浸没冷却液、全氟己酮等新兴产品的产业化布局,切入数据中心热管理、特种消防等潜力领域;以差异化创新填补细分赛道空白,通过新加坡子公司等海外支点辐射新兴市场,培育多元化增长动能。
4.筑牢安全根基,引领绿色化发展
筑牢责任体系,深化全员能力筑基。公司将推动DSS安全管理体系与网格化机制深度融合,推动管理层与一线岗位责任可视化、考核动态化。持续举办“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通过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培育全员主动防控意识;分层开展管理人员合规管理培训、操作人员标准化作业实训,定期组织危化品处置、环保设备运维等专项技能培训;深化开展安全事故案例专项培训,通过情景还原与根因追溯,迭代风险防控策略。
攻坚绿色技术,构建生态协同范式。公司将构建“低碳转型-循环再生”双引擎驱动体系。推进清洁生产工艺革新,落实“双碳”管理工作,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现源头减排;加强对耗能、污染物排放等各项环保信息的监测,加快优化环保处理装置和工艺,严抓环保新项目建设,提高环保处置能力。
5.厚植人才根基,激发组织新动能
深化人才培育体系,释放内生潜能。公司将聚焦分层赋能,构建与战略需求适配的能力进阶通道:管理人员强化战略解码与资源整合能力,技术骨干主攻含氟高分子材料改性、第四代制冷剂等核心技术,操作人员提升智能化设备运维与标准化作业能力。深化“实战练兵”机制,通过重点项目挂职等方式加速人才能力提升,实现现有人才价值深度挖掘。
完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人才粘性。公司将深化以股权激励、项目奖励为核心的价值共享模式,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功能,完成预留部分分配,扩大激励覆盖范围,重点向攻克技术瓶颈、突破进口替代的核心骨干倾斜。完善“岗位价值-绩效贡献-薪酬分配”联动机制,推行关键岗位竞聘上岗与差异化考核激励,以岗定责、以绩定酬,强化人才与公司的长期价值绑定,实现“能者留、优者进、庸者汰”的良性生态。
6.推进数智管理,提升组织运营效能
强化系统互联,提升协同效率。公司将持续深化ERP、SRM等核心系统应用整合,推动业务流程与数据资源贯通融合。通过智能化平台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强化跨部门协作能力,促进运营效率与成本管控水平同步提升。
完善数字链条,增强运营韧性。公司将持续推进供应链数字化升级,优化供应商准入和淘汰机制,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降低采购成本与存货压力,构建弹性供应网络。
夯实管理基础,激发组织效能。公司将持续优化标准化业务流程,精简冗余操作节点。建立分层授权管理机制,推动决策效率与风险控制能力提升,通过数字化转型有效降低生产运营成本。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1.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为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业链覆盖萤石资源、氢氟酸、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氟精细化学品。氟化工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下游如空调、汽车、电线电缆等行业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相关性。受上游原材料供应、下游产品市场需求、产品生产能力、环保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氟化工行业近年来经历了较为明显的周期性变化。若未来由于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行业下行,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可能受到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行业导向及时调整生产经营及销售计划以应对周期性波动风险带来的挑战。同时,公司将以现有产业链为基础,向氟聚合物、氟精细化学品等高附加值产品领域延伸,丰富公司产业链,打通上游原料通道,完善一体化布局,建立并强化成本优势,提升对市场变化敏感度,增强公司抗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能力。
2.重要原材料价格上行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萤石、无水氢氟酸、电石、硫酸、三氯甲烷等。虽然公司拥有萤石矿产资源(萤石粉),已探明约485.27万吨的矿石量,但鉴于矿产资源勘察和开发周期长、复杂性高等因素较多,仍需对外采购且可能面临勘查结果不及预期的情形。萤石作为氟化工的资源基础,具有不可再生的属性,近年来我国针对萤石开采愈发严格,萤石价格中枢上行。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预期下,不排除我国会进一步出台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政策,叠加地缘政治风险加剧,引发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行,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充分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及各生产基地的资源成本优势,通过开发战略合作供应商、优化运输渠道以降低原材料成本与物流成本,同时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改进生产设备,降低原材料生产损耗,多举措减少原料价格上涨对公司生产成本带来的影响。
3.技术研发及新产品替代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重视研发投入,但研发能力、技术水平与行业领先企业仍存在差距。如果未来公司在向规模化、精细化、系列化的方向发展时,未能在产品的技术研发上跟上行业的步伐,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氟制冷剂品种众多,按使用进程来分大致可分为四代。目前,公司第三代HFCs类含氟制冷剂产品已形成较大生产规模,正在布局第四代制冷剂。第四代制冷剂依托其不破坏臭氧层、GWP值较低的特性成为第三代制冷剂的替代品,在第三代制冷剂需求逐渐削减的情况下将迎来较好的需求增长。若公司第四代制冷剂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或出现其他替代产品,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拉长氟化工产品产业链,逐步提升含氟高分子材料比重。同时加快推进第四代制冷剂建设项目的落地,加大对氟精细化学品的研究开发。
4.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氟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国家产业政策变动会影响到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此外,《基加利修正案》2021年9月15日起对我国生效,在2020年至2022年HFCs生产与使用量平均值的基础上,2024年起冻结HFCs的生产和消费,自2029年开始削减,到2045年后将HFCs生产与使用量降至其基准值20%以内。2023年末,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自2024年起我国正式对氢氟碳化物(HFCs)实施配额管理。2024年,该政策已对HFCs行业生产格局产生显著影响。随着行业发展与履约要求推进,若未来我国进一步调整HFCs削减方案,如收紧配额总量、变更分配规则或扩大管控范围,可能从产能限制、成本增加、市场份额变动等方面,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根据基加利修正案,HFCS产能削减的周期较长,公司将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加快第四代制冷剂HFOS、高附加值的含氟高分子材料、氟精细化学品的研发及产业化进程,推动公司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升级,以应对产业政策调整的不确定性。
5.国际出口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国际出口业务营业收入为150,587.3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达32.70%。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国内产品因其较高的性价比,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针对的对象之一。若未来出口环境恶化且公司没有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或客户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动荡,公司将面临出口业务收入下降,整体收益下滑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快创新海外市场开拓途径和方式,积极探索和拓展海外市场参与模式,通过控制成本和优化产品结构,降低出口风险;积极拓展国内市场,采取多元化布局,建立政策预警机制以灵活应对贸易环境变动。
6.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高温高压的特点,不排除生产过程因管理控制不当或其他因素导致安全事故,给员工人身安全、周边环境和公司财产带来严重不利影响。且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和废物处理,将产生一定化学污染物。随着国家安全、环保标准的日趋严格和整个社会安全、环保意识的增强,公司面临的安全、环保监管力度将进一步提高,若由于不能达到安全、环保要求或发生安全、环保事故而被国家安全、环保部门处罚,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始终把安全环保工作放在第一位,时刻重视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同时保证安全、环保的必要投入和重点环境治理设施的更新改造,通过持续改进工艺、严格管理等措施,降低人身安全风险,减少污染物产生,切实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等事项,规定了股东依法对公司的经营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诚信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独立董事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董事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了解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并已制定各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倡各委员会利用各自的专长在重大事项方面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加强董事会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正确性,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
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依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审议财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合法合规运作、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公平获取信息,保证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投资者来访和咨询,并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本着公平、公开和守信的原则,重视股东、员工、客户、社会、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与利益相关方积极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3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8月5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8月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28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童建国 | 董事长总经理(离任) | 男 | 62 | 2012年9月17日 | 2026年8月2日2024年10月29日 | 178,641,713 | 178,641,713 | 0 | / | 43.85 | 否 |
徐水土 | 副总经理副董事长 | 男 | 48 | 2012年9月17日2024年10月29日 | 2026年8月2日 | 5,719,834 | 5,764,337 | 44,503 |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147.36 | 否 |
童嘉成 | 董事总经理 | 男 | 33 | 2019年5月27日2024年10月29日 | 2026年8月2日 | 16,014,950 | 16,014,950 | 0 | / | 31.92 | 否 |
赵景平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18年1月22日2024年10月29日 | 2026年8月2日 | 3,080,000 | 3,080,000 | 0 | / | 43.39 | 否 |
余锋 | 董事 | 男 | 51 | 2012年9月17日 | 2026年8月2日 | 2,058,000 | 2,082,500 | 24,500 |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44.56 | 否 |
陈文亮 | 董事 | 男 | 45 | 2023年8月3日 | 2026年8月2日 | 455,746 | 474,687 | 18,941 |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48.58 | 否 |
胡继荣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22年2月10日 | 2026年8月2日 | 0 | 0 | 0 | / | 10.00 | 否 |
王建中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23年8月3日 | 2026年8月2日 | 0 | 0 | 0 | / | 10.00 | 否 |
李清伟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3年8月3日 | 2026年8月2日 | 0 | 0 | 0 | / | 10.00 | 否 |
黄国栋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1 | 2012年9月17日 | 2026年8月2日 | 196,000 | 196,000 | 0 | / | 24.04 | 否 |
傅招祥 | 监事 | 男 | 54 | 2012年9月17日 | 2026年8月2日 | 1,946,000 | 1,946,000 | 0 | / | 44.07 | 否 |
胡永忠 | 监事 | 男 | 56 | 2021年9月15日 | 2026年8月2日 | 259,000 | 259,000 | 0 | / | 26.98 | 否 |
应振洲 | 总工程师 | 男 | 60 | 2019年7月10日 | 2026年8月2日 | 1,435,000 | 1,480,500 | 45,500 |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49.79 | 否 |
程文霞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37 | 2024年10月29日2021年9月15日 | 2026年8月2日 | 290,374 | 318,773 | 28,399 |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52.08 | 否 |
姜根法 | 财务总监 | 男 | 52 | 2022年1月10日 | 2026年8月2日 | 116,668 | 137,134 | 20,466 |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44.95 | 否 |
谢东颖 | 副总经理 | 男 | 37 | 2024年10月29日 | 2026年8月2日 | 507,904 | 590,064 | 82,160 |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 | 10.4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10,721,189 | 210,985,658 | 264,469 | / | 642.00 | / |
注:1、以上数据包含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2、谢东颖先生因2024年10月29日被聘任为副总经理,故薪酬数据只统计报告期内被聘任之后的薪酬。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童建国 | 1963年出生,男,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5月至1994年7月,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职工;1994年8月至1998年9月,任衢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经理;1998年10月至2004年6月,任衢州市衢化永和化工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2年8月,任浙江永和新型制冷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徐水土 | 1977年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12月至1998年10月,任衢州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第二分公司技术员及主管;1998年11月至2005年5月,任衢州市衢化永和化工贸易实业有限公司贸易部经理;2005年6月至2011年8月,任浙江永和新型制冷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贸易经理;2011年8月至2020年4月,任内蒙永和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内蒙永和执行董事;2011年9月至2019年6月,任浙江永和新型制冷剂有限公司及公司采购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
童嘉成 | 1992年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历任邵武永和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和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
赵景平 | 1983年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7月至2009年9月,任浙江星腾化工有限公司业务员;2009年9月至2017年11月,历任金华永和研发部高级主管、副部长、部长和总经理助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历任邵武永和副总经理、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1年9月,历任金华永和执行总经理、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
余锋 | 1974年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8月至2008年5月,历任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工艺员、工艺组长;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任浙江中天氟硅材料有限公司氯甲烷主管;2009年3月至2009年11月,任浙江永和新型制冷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9年6月,任金华永和执行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陈文亮 | 1980年出生,男,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中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10月至2004年6月担任浙江伊鹏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操作工,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担任鹰鹏化工有限公司制冷剂厂技术员,2005年6月至2009年9月担任浙江星腾化工有限公司制冷剂厂技术员、副厂长、技术部副部长,2009年10月至2014年12月担任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2015年1月至今担任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胡继荣 | 1956年出生,男,工商管理学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扬州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助教、扬州大学商学院讲师,其后历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建中 | 1957年出生,男,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上海市有机氟材料研究所、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起兼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理事、有机氟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专家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氟化工专家委员会秘书长。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清伟 | 1963年出生,男,法学博士,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助教,后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2023年1月至今,任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上海董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兼职);2024年11月至今,任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黄国栋 | 1974年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2月至2005年9月,任鹰鹏化工有限公司企划部主管;2009年9月至今,任金华永和办公室主任;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
傅招祥 | 1971年出生,男,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衢州市衢化永和化工贸易实业有限公司储运部调度;2004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永和有限及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12月至今,历任金华永和董事、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胡永忠 | 1969年出生,男,初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衢州市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至今,内蒙永和总经理助理、公司监事。 |
应振洲 | 1965年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至1991年9月,任台州化肥厂技术员;1991年10月至 |
2005年8月,任鹰鹏化工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2005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浙江星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9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金华永和总工程师;2012年9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 | |
程文霞 | 1988年出生,女,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9月至2010年3月,任东阳市斗园门业有限公司职员;2010年4月至2021年9月历任公司综合部副部长、管理中心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9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姜根法 | 1973年出生,男,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8月至2002年8月,任浙江虎山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2年9月至2011年5月,任贝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1年5月至2015年1月,任万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2月至2021年8月,任驰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谢东颖 | 1988年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5月至2009年11月,任公司内贸部业务经理;2009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国内贸易部负责人;2011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公司国内贸易部副部长;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内蒙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4月至2021年9月,历任公司国内贸易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历任邵武永和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助理、会昌永和董事长;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胡继荣 |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 | 2025年5月 |
胡继荣 |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 | 2025年12月 |
胡继荣 | 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6月 | 2026年5月 |
王建中 |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 副总工程师、秘书长 | 2020年6月 | 至今 |
李清伟 | 上海大学 | 教授 | 2011年3月 | 至今 |
李清伟 |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月 | 2026年1月 |
李清伟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3月 | 2027年3月 |
李清伟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11月 | 2027年11月 |
李清伟 | 上海董道律师事务所 | 律师(兼职) | 2024年8月 | 2029年8月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胡继荣先生仅同时在三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李清伟先生仅同时在三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结合其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等最终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本节“四、(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42.00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童建国 | 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发展需要 |
徐水土 | 副董事长 | 选举 | 董事会选举 |
童嘉成 | 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赵景平 | 常务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谢东颖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程文霞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月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5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 | 2024年7 | 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
第八次会议 | 月19日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8月5日 |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向下修正“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9月5日 |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并重新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童建国 | 否 | 11 | 11 | 8 | 0 | 0 | 否 | 3 |
徐水土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3 |
童嘉成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1 |
赵景平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3 |
陈文亮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3 |
余锋 | 否 | 11 | 11 | 8 | 0 | 0 | 否 | 3 |
胡继荣 | 是 | 11 | 11 | 9 | 0 | 0 | 否 | 3 |
王建中 | 是 | 11 | 11 | 9 | 0 | 0 | 否 | 3 |
李清伟 | 是 | 11 | 11 | 10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胡继荣、余锋、李清伟 |
提名委员会 | 李清伟、童建国、王建中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建中、童建国、胡继荣 |
战略委员会 | 童建国、赵景平、王建中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9日 | 会议讨论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沟通相关内容 | 同意 | 无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4年8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计中心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 同意 | 无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4年12月10日 | 会议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的介绍 | 同意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 同意 | 无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 同意 | 无 |
2024年7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4年8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4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4年10月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4年12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 同意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 同意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3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71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94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7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管理人员 | 247 |
生产人员 | 1,944 |
销售采购人员 | 149 |
技术人员(含研发) | 398 |
财务人员 | 38 |
行政后勤 | 171 |
合计 | 2,94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52 |
本科 | 773 |
大专 | 934 |
中专及以下 | 1,188 |
合计 | 2,947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动态优化薪酬结构。实行"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的多元化薪酬模式,并针对核心人才(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手段,增强人才粘性。
在具体薪酬确定方面,公司建立了科学完善的评估机制,综合考量员工的教育背景、专业资质、工作经验、岗位价值、胜任能力及发展潜力等多维度因素,合理确定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奖金标准。这种兼顾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性的薪酬体系,有效发挥了激励约束作用,充分调动了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积极性。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循《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员工培训机制。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培训工作小组,通过统筹协调学员、讲师和管理团队的高效协作,确保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满足公司人才发展需求,助力实现战略人才培养目标。同时,公司将员工职业发展规划与企业发展蓝图紧密结合,建立清晰的职业发展通道和晋升评估体系,充分激发组织活力,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2025年度重点培训计划如下:
1、安全生产培训。建立常态化安全培训机制,通过定期安全知识讲座、应急演练实操、安全技能竞赛等形式,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2、管理制度培训。开展涵盖文件管理、会议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等全方位的制度培训,持续优化管理体系运作效率。针对管理层,重点开展领导力提升、高效沟通等专题培训,定期举办管理经验分享论坛,促进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3、人才梯队建设。实施“内培外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重点推进关键人才库建设。通过师徒制培养、学历提升计划等多元化培养渠道,系统提升员工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充分挖掘现有人才潜力,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人才供应链。
2025年,公司将秉持“德才并重”的人才理念,完善人才识别和引进机制,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持续优化人才梯队结构,着力培养与公司战略发展相匹配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59,17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1,663,050.21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4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1)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380,298,7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044,817.45元(含税)。2024年7月9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6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2)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470,489,86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862,280股。本次测算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469,627,588股作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406,897.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71%。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5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17,406,897.0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1,336,834.23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6.71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17,406,897.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6.71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242,153,956.7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242,153,956.7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245,065,724.4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98.8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1,336,834.2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590,641,491.28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1月9日公司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合计1,226,009股上市流通。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
由于原激励对象中4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首次授予部分25人、预留授予部分5人因其所在单位未实现2022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目标的85%及以上,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0,16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到期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将25,341份已到期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2.60元/股,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3.94元/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4,942股限制性股票。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9月2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开始,本次行权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2025年9月1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14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8.7543万份股票期权,其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44.054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14.7003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51名,可行权数量合计12.9030万份。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 |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员合计51名,可解除限售数量合计258,061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
2024年11月26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合计1,226,009股上市流通。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
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6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1人因其他原因身故、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100%达成、部分激励对象因其所在单位未实现2023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目标的85%及以上或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公司将对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78,056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57股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89,314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5人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9,985股;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5人行权,可行权的数量为385,579份,行权价格为22.60元/股。2024年11月5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开始,本次行权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2025年11月4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履职情况、管理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发放薪酬。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等进行了修订,持续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5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公司章程》及《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决策、财务制度、信息披露、监督审计等方面进行管理。通过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子公司失控的现象。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6,218.49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为了提升各运营点的标准化管理,公司全面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同时,依据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三废”污染防治管理控制程序文件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明确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三废”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各子公司(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12024年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废气及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污信息表
公司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限值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 | 有无超标排放情况 |
金华永和 | 废气:SO2、NOX、颗粒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 | 有组织排放 | 15 | 气流干燥系统、双螺杆烘干、烧结、挤出、蒸汽水箱:颗粒物≤20mg/Nm3非甲烷总烃≤60mg/Nm2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 | NOX:2.0727SO2:0.0559颗粒物:0.9013VOCS:6.021 | NOX:12.686SO2:0.922颗粒物:2.88VOCS:15.304 | 无 |
焚烧:非甲烷总烃≤120mg/Nm2NOX≤300mg/N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 |||||||
其他:SO2≤550mg/Nm3NOX≤240mg/Nm3非甲烷总烃≤60mg/Nm2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 |
废水:COD(化学耗氧量)、NH3-N(氨氮) | 间歇排放 | 1 | COD≤60mg/LNH3-N≤8mg/L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 | COD:1.3120氨氮:0.0125 | COD:4.08氨氮:0.544 | 无 |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 | ||||||||
邵武永和 | 废气:颗粒物、SO2、NOX | 有组织排放 | 23 | HF工艺废气、转炉加热、萤石粉加热系统、TFE干燥废气、渣气回收、氯化钙反应等:颗粒物≤30mg/Nm3SO2≤100mg/Nm3NOX≤200mg/N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限值 | NOX:27.0403SO2:3.1944颗粒物:10.1317非甲烷总烃:5.8996VOCS:2.0568 | NOX:60.48SO2:9.06颗粒物:24.342非甲烷总烃:25.061VOCS:/ | 无 |
焚烧炉:颗粒物≤30mg/Nm3SO2≤100mg/Nm3NOX≤300mg/N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限值 | 无 | ||||||
废水:COD(化学需氧量)、NH3-N(氨氮) | 间歇排放 | 1 | COD≤50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 | COD:26.9247氨氮:3.6246 | COD:678.365氨氮:61.05 | 无 | |
NH3-N≤45mg/L | 邵武市吴家塘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 | |||||||
内蒙永和 | 废气:颗粒物、SO2、NOX | 有组织排放 | 32 | 有机热载体炉:颗粒物≤20mg/Nm3SO2≤50mg/Nm3NOX≤200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 | NOX:208.1303SO2:81.1796颗粒物:30.2955VOCS:1.1691 | NOX:559.704SO2:335.864颗粒物:98.83VOCS:116.59 | 无 |
燃煤锅炉:颗粒物≤50mg/Nm3SO2≤300mg/Nm3NOX≤300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 | |||||||
转炉加热、萤石粉加料系统、干燥废气、渣气回收、氯化钙反应:颗粒物≤30mg/N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限值 |
注1:内蒙永和、华生氢氟酸对污水进行分类收集处理,自建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回用。注2: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邵武永和新增2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
SO2≤100mg/Nm3NOX≤200mg/Nm3 | ||||||||
焚烧炉:颗粒物≤30mg/Nm3SO2≤100mg/Nm3NOX≤300mg/N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 | |||||||
蒸汽过热炉、乙炔除尘器、煤气站上煤系统、稀硫酸吸收塔等:颗粒物≤120mg/Nm3SO2≤550mg/Nm3NOX≤240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华生氢氟酸 | 废气:SO2、NOX、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4 | SO2≤100mg/Nm3NOX≤200mg/Nm3颗粒物≤30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限值 | NOX:11.12308SO2:0.6颗粒物:1.0017 | NOX:11.52SO2:5.76颗粒物:1.728 | 无 |
会昌永和 | 废气:VOCS(挥发性有机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甲烷氯化物生产线氢氯化工段一氯甲烷中间储罐不凝气、HCL吸收及净化工段尾气和四氯化碳吸收塔排出的尾气等挥发性有机物≤120mg/Nm3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 | VOCS:0.0389 | VOCS:2.818 | 无 |
废水:COD(化学需氧量)、NH3-N(氨氮) | 间歇排放 | 1 | COD≤50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 COD:0.00022氨氮:0.000000006 | COD:/氨氮:/ | 无 | |
NH3-N≤45mg/L | 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的要求,规范建设和提升污染物防治设施,各生产型子公司所配套的“三废”处理装置,与生产装置同步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型子公司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同时通过在线监测和人工监测结合、第三方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保证污染物排放达标。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相关建设项目均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各重点排污单位均取得了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和责任,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使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或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制定了年度环境隐患排查计划和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强化环境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各子公司均按计划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提升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防范水平。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金华永和、邵武永和、内蒙永和、华生氢氟酸与会昌永和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HJ853-2017)等法律法规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组织开展自行监测,且排污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包括废气、废水、土壤、地下水及噪声排放,同时明确了主要污染因子、控制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方法及检测仪器等信息。各重点排污单位均根据相关规定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按时间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按照规范要求在政府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数据公开。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12月2日,内蒙永和收到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四子王旗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乌环罚07〔2024〕6号)。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四子王旗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内蒙永和锅炉房西北侧厂房内建有一台15吨燃气锅炉,未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内蒙永和处以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的罚款。内蒙永和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经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四子王旗分局验收,已确认整改完毕。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华生萤石工厂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脱硫塔脱硫后,通过40米高烟囱排放,烟气中颗粒物、SO?、NO?等污染因子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报告期内,2套除尘设施、1套脱硫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未超标。在废水处理与环境风险防控上,湿式尾矿库完成闭库,生产工艺由湿排改为干排,降低了环境风险。生产废水经自然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植被养护和农肥,实现废水零排放。工厂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许可总量,报告期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影响事件。同时,工厂按规定开展污染物自行监测,排污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公开。
公司本部工厂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充装废气,其成分以非甲烷总烃为主。由于污染物产生量相对较少,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浓度严格遵循《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执行。废水方面,主要包含生活污水与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排放;循环冷却水则循环使用,不外排。依据2024年监测报告数据显示,该年度内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未超出相应的限值规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也未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报告期内,公司本部工厂未发生任何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实现各运营点的标准化管理,公司全面推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主动开展清洁生产,积极践行绿色制造理念。同时,公司参照相关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三废”污染防治管理控制程序文件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制度及配套控制措施,明确各项环保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与要求,切实保障“三废”达标排放。
近年来,公司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力度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推进新能源发电,全力发展循环经济。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完善环保设施、加强环保基础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在各污染源产生口均配备了相应环保设施,如:为各上料系统安装布袋除尘器,有效防止粉尘污染;采用贫富液对自制煤气进行脱硫处理;锅炉烟气经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净化后达标排放;对三氟甲烷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炉烟气经水洗、碱洗后实现达标排放等。各生产型子公司对污水实施分类收集处理,自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并配套中水回用及三效蒸发装置,确保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回收的中水重新用于工业生产,达成污水零排放目标。
此外,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类环保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并确保有效执行。加强环保法制教育,提升广大职工的环保意识,积极宣传环保知识,营造全员参与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保证各类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促使各类污染物持续达标排放。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8,818,795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绿色”发电减碳;2.优化生产减碳;3.循环利用减碳;4.节能办公减碳。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深入贯彻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优化环境管理体系,积极探索绿色生产创新模式,全面推进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清洁化改造、废弃物循环利用及能源低碳化转型。报告期内,公司在绿色生产与低碳发展领域的主要实践包括:
1.清洁发电减碳:公司持续优化清洁能源发电结构,持续提升清洁能源发电效能。报告期内,内蒙永和稳步推进绿电采购转型,金华永和、邵武永和等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高效运营,以切实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2.余热资源化减碳:公司持续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报告期内,子公司金华永和、邵武永和将生产TFE产品产生的余热进行回收利用,作为生产热助剂运用于生产生活,既降低了能耗,又提升了环保效益。
3.优化生产减碳:报告期内,公司借助数字化手段强化卡边控制,挖掘设备潜力,降低能源消耗,通过及时淘汰落后老旧设备,选用高效节能的先进设备,提高设备经济效益,加速迈向高效节能的智能化生产模式;同时,公司通过技改等措施优化工艺流程,进一步促进碳减排。
4.绿色办公减排: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面推行数字化办公模式,实现会议、报销等日常工作的线上化运作;持续优化办公场所能源管理,倡导节约用电;大力推广无纸化办公,显著降低纸张消耗。全体员工积极响应绿色办公倡议,将环保理念融入日常工作细节,有效减少了能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为构建绿色低碳的办公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切实履行了企业的环境责任。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80.38 | |
其中:资金(万元) | 151.97 | |
物资折款(万元) | 28.41 |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秉承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多维度积极作为。公司持续深耕助学,点亮学子梦想;全力投身乡村建设,助力振兴发展;积极向公益救援队捐赠物资,保障救援工作;向红十字会捐款,传递人文关怀;同时,公司立足行业发展大局,为行业的发展添砖加瓦,以实际行动诠释回馈社会的担当。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展公益活动累计捐赠金额180.38万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2.41 | |
其中:资金(万元) | 52.41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助力扶贫攻坚、开展村企共建帮扶结对等多元方式,全力投身国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伟大事业。在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深度探索多元化帮扶路径,将工作重点聚焦于乡村建设扶贫、教育扶贫领域,扎实开展助学等系列活动,累计捐赠金额达52.41万元。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童建国、童嘉成 | 备注1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童利民 | 备注2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童建国、陈黎红 | 备注3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梅山冰龙 | 备注4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永和股份 | 备注5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上市后3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童建国 | 备注6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上市后3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童建国、童嘉成、徐水土、余锋、赵景平、程文霞、姜根法、应振洲 | 备注7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上市后3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童建国、童嘉成 | 备注8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梅山冰龙、浙江星晧 | 备注9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永和股份 | 备注10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永和股份 | 备注11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童建国、童嘉成、徐水土、余锋、赵景平、姜根法、程文霞、应振洲 | 备注12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童建国、童嘉成 | 备注13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童建国、童嘉成 | 备注14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童建国、童嘉成 | 备注15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童建国、童嘉成 | 备注16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童建国、童嘉成 | 备注17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永和股份 | 备注18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童建国、童嘉成 | 备注19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梅山冰龙、浙江星皓 | 备注20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童建国、徐水土、童嘉成、余锋、赵景平、胡继荣、傅招祥、黄国栋、胡永忠、姜根法、程文霞、应振洲 | 备注21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永和股份 | 备注22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童建国、童嘉成、徐水土、余锋、赵景平、胡继荣、程文霞、姜根法、应振洲 | 备注23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童建国、童嘉成 | 备注24 | 首次公开发行时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童建国、童嘉成、徐水土、余锋、赵景平、胡继荣、程文霞、姜根法、应振洲 | 备注25 | 2023年5月9日 | 是 | 自做出承诺之日起至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童建国、童嘉成 | 备注26 | 2023年3月20日 | 是 | 至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童建国 | 备注27 | 2023年6月8日 | 是 | 自作出承诺之日起至股票发行结束后18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童建国、童嘉成、童乐、童利民、梅山冰龙 | 备注28 | 2023年8月14日 | 是 | 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永和股份 | 备注29 | 2021年10月12日 | 是 | 2021年10月12日至股权激励计划终止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备注30 | 2021年10月12日 | 是 | 2021年10月12日至股权激励计划终止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童建国 | 备注31 | 2023年5月4日 | 是 | 自增持计划实施之日起至完成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持有公司股份上市后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本承诺;
5、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备注2:童建国、童嘉成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童利民关于持有公司股份上市后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备注3:童建国、陈黎红作为童建国、童嘉成一致行动人童乐的法定代理人关于持有公司股份上市后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代理童乐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童乐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备注4:童建国控制的公司股东梅山冰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
备注5:公司关于股价稳定的承诺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会因此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
公司股价措施及公司回购股份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回购公司股票的义务;
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
备注6:控股股东童建国关于股价稳定的承诺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会因此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股票的义务;
2、在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若本人未按照上述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意公司可将控股股东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为止;如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控股股东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的承诺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会因此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股票的义务;
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其未按照上述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意公司可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
司应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扣留,直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为止;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备注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在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2、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如违反关于持股、减持意向的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进行公开道歉。同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30个交易日内回购该违规卖出的股票,在认定未履行上述承诺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本人在公司的分红,直至原违规卖出的股票已购回完毕。
备注9:持股5%以上股东梅山冰龙、浙江星皓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在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2、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企业如违反关于持股、减持意向的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进行公开道歉。同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30个交易日内回购该违规卖出的股票,在认定未履行上述承诺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本企业在公司的分红,直至原违规卖出的股票已购回完毕。”
备注10: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1、公司现有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2、公司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公司及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备注11:公司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提高经营效率、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公司将通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加强费用控制,提高管理效率和降低内部运营成本;通过加强对原材料采购活动的管控,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加强预算控制和内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成本。总之,公司通过提高经营效率及成本费用控制水平,不断增强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使公司产品以高品质、低成本参与市场竞争;
2、加强技术团队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将持续加强技术团队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
3、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效益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将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对募集资金进行共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募投项目投资时,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履行审批手续;
4、保证募投项目实施效果,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计划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5、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备注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备注13:实际控制人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若中国证监会就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等事项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和本人的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或挪用、侵占公司资产或其他资源;
3、不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4、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将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5、对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6、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自愿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7、本人将促使并保证本人的关联人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备注15: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2、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凡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3、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4、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就公司与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公司必须与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5、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承诺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如果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同意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7、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含本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备注16:实际控制人关于子公司尚未取得的房屋产权证的相关资产的承诺如公司或子公司因存在的生产经营用地尚待完善用地手续、部分生产经营用房及附属设施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等瑕疵,导致公司或子公司涉及违反土地管理、房产或规划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被主管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使公司及子公司免受损失。
备注17: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社保及公积金相关责任的承诺
1、如果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住所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要求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市申报报告期内的社会保险进行补缴,本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补缴;如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员工就上市申报报告期内社会保险事宜向公司提出索赔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支持,本人将无条件按有权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
2、如果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而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遭受任何其他经济损失,本人将向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补偿,并保证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消极影响;
3、如果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住所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市申报报告期内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本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补缴;如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员工就上市申报报告期内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向公司提出索赔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支持,本人将无条件按有权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
4、如果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遭受任何其他经济损失,本人将向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补偿,并保证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消极影响。
备注18: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有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
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不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5)公司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1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有关承诺均系本人自愿作出,且有能力履行该等承诺;
2、如有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5)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20: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履行本单位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有关本单位承诺均系本单位自愿作出,且本单位有能力履行该等承诺;
2、如本单位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
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单位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将本单位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单位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备注2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有关承诺内容系本人自愿作出,且本人有能力履行该等承诺;
2、如本人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不主动要求离职;(5)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6)本人同意公司调减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如有)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备注22: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在本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届时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等的规定,贯彻执行本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备注2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未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备注2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与本人相关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备注2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未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备注2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与本人相关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备注27:发行对象关于认购资金来源、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人本次参与认购永和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本人资产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按时全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能力,不存在对本次认购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
3、本人不存在以下情况: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永和股份;②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通过本人违规直接或间接持有永和股份股份;③不当利益输送。
4、本人未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减持发行人股份,并承诺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备注2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控制企业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至今,不存在减持永和股份股票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主动减持永和股份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也不安排任何主动减持股票的计划;
3、在所持永和股份股份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本企业计划减持的,本人/本企业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相关规定,结合永和股份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主动减持永和股份股票的情况,本人/本企业承诺因主动减持永和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永和股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本人/本企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5、本承诺函经本人/本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注29: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公司承诺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备注30:激励对象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备注3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承诺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冯万奇、李昱彤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4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5.00 |
财务顾问 |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内容 | 报告期实际发生金额 | 合同签订金额 | 是否超过预计额度 |
向关联人租赁房产 | 童嘉成 | 公司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 | 租赁房产 | 51.60万元 | 51.60万元/年,租赁期3年 | 否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0,432.1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64,186.92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64,186.92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2.52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1) | (5)/(3)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7月6日 | 46,202.31 | 41,832.06 | 41,832.06 | 0 | 41,832.06 | 0 | 100.00 | 0 | 0 | 0 | 0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10月17日 | 80,000.00 | 78,653.26 | 78,653.26 | 0 | 78,757.10 | 0 | 100.13 | 0 | 3,466.13 | 4.41 | 0 |
合计 | / | 126,202.31 | 120,485.32 | 120,485.32 | 0 | 120,589.16 | 0 | / | / | 3,466.13 | / | 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发行可转换债券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后投入项目建设引致。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 | 邵武永和 | 生产 | 是 | 否 | 41,832.06 | 0 | 41,832.06 | 100.00 | 部分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 | 不适用 | 否 | / |
开发行股票 | 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 | 建设 | 已完工 | 适用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0,000.00 | 101.41 | 40,101.41 | 100.25 | 部分已完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邵武永和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和3kt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0,000.00 | 3,364.72 | 20,002.43 | 100.01 | 部分已完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8,653.26 | 0 | 18,653.26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 | / | / | 120,485.32 | 3,466.13 | 120,589.16 | / | / | /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819.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完成前述资金置换工作。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190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686.5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完成前述资金置换工作。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565号)。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累计使用的1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万元(含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下表:
暂时补流/归还时间 | 暂时补流金额(元) | 归还金额(元) | 暂时补流余额(元) |
2022-11-2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2022-11-10 | 1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2022-11-14 | 5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2022-11-15 | 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2022-11-25 | 5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2022-11-28 | 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2023-1-6 | 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2023-5-9 | 20,000,000.00 | 80,000,000.00 | |
2023-6-28 | 10,000,000.00 | 70,000,000.00 | |
2023-7-6 | 10,000,000.00 | 60,000,000.00 | |
2023-8-11 | 10,000,000.00 | 50,000,000.00 | |
2023-9-8 | 10,000,000.00 | 40,000,000.00 | |
2023-10-25 | 40,000,000.00 | - | |
合计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4,489,935 | 53.9 | -203,717,793 | -203,717,793 | 772,142 | 0.2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04,489,935 | 53.9 | -203,717,793 | -203,717,793 | 772,142 | 0.2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7,742,400 | 7.31 | -27,742,400 | -27,742,40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76,747,535 | 46.59 | -175,975,393 | -175,975,393 | 772,142 | 0.2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74,919,023 | 46.10 | 203,430,107 | 203,430,107 | 378,349,130 | 99.8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74,919,023 | 46.10 | 203,430,107 | 203,430,107 | 378,349,130 | 99.8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79,408,958 | 100.00 | -287,686 | -287,686 | 379,121,272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永和转债”于2023年4月17日起进入转股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结果,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13,923,000.00元“永和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84,292股。
(2)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51名,可行权数量合计275,494份,行权起始日为2023年9月4日,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实际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62,996股。
(3)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304名,可行权数量合计612,520份,行权起始日为2023年11月5日。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实际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83,249股。
(4)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可以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30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226,009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167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并取得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详见公司2024-011公告。
(5)2021年6月18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670,000股,并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建国、童嘉成及其一致行动人梅山冰龙、童利民、童乐持有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201,015,500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由143,582,500股变动为201,015,500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前述股份于2024年7月9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24-045公告。
(6)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4,942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14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并取得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详见公司2024-109公告。
(7)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可以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5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58,061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26日。详见公司2024-107公告。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减少股数287,686股,总股本由379,408,958股变为379,121,272股,上述股本的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童建国 | 167,128,500 | 167,128,500 | 0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2024/7/9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742,400 | 27,742,400 | 0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2024/7/9 |
童利民 | 3,708,600 | 3,708,600 | 0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2024/7/9 |
童嘉成 | 1,218,000 | 1,218,000 | 0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2024/7/9 |
童乐 | 1,218,000 | 1,218,000 | 0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2024/7/9 |
202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 2,921,290 | 2,149,148 | 0 | 772,142 | 股权激励 | 股权激励部分见附 |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 注 | |||||
202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 553,145 | 553,145 | 0 | 0 | 股权激励 | 股权激励部分见附注 |
合计 | 204,489,935 | 203,717,793 | 0 | 772,142 | / | / |
注1:报告期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数中1,226,009股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923,139股为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2:报告期内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数中258,061股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295,084股为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3: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即2021年12月20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即2022年11月7日起12个月、24个月。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一、(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2、报告期公司期初资产总额为674,388.94万元,负债总额为410,197.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0.83%;本报告期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713,703.55万元,负债总额为428,646.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06%。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04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61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童建国 | 0 | 178,405,463 | 47.0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7,742,400 | 7.3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 | 0 | 21,000,000 | 5.54 | 0 | 质押 | 10,5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南通奕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70,000 | 9,590,000 | 2.5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徐水土 | -7,997 | 5,711,837 | 1.51 | 28,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00,200 | 5,450,340 | 1.44 | 0 | 无 | 0 | 其他 |
童利民 | 0 | 3,708,600 | 0.9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佐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 | 3,477,500 | 0.9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 | 3,434,896 | 0.9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6,980 | 2,751,362 | 0.73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童建国 | 178,405,463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405,463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74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42,400 | ||||
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 | 2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0,000 | ||||
南通奕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90,000 | ||||
徐水土 | 5,711,837 | 人民币普通股 | 5,711,837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50,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50,340 | ||||
童利民 | 3,70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08,600 | ||||
上海佐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47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77,500 |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434,896 | 人民币普通股 | 3,434,89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51,362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1,362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童建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梅山冰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童建国,童利民系童建国胞姐,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除以上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余锋 | 28,000 | 根据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解除限售 | 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 | 应振洲 | 28,000 | 0 | ||
3 | 徐水土 | 28,000 | 0 | ||
4 | 李家才 | 28,000 | 0 | ||
5 | 邵锋 | 20,868 | 0 | ||
6 | 姜国辉 | 18,669 | 0 | ||
7 | 王亮 | 9,335 | 0 | ||
8 | 刘水芳 | 9,335 | 0 | ||
9 | 丰建光 | 9,335 | 0 | ||
10 | 陈华宇 | 9,335 | 0 | ||
11 | 毛志华 | 9,335 | 0 | ||
12 | 朱银良 | 9,335 | 0 | ||
13 | 程文霞 | 9,335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注: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于2025年1月7日上市流通。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童建国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公司董事长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童建国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童嘉成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8月28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以2024年7月9日公司总股本380,298,783股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 |
拟回购金额 | 5,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6日 |
回购用途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3,106,28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邵武永和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和3kt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99号文同意,公司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和转债”,债券代码“111007”。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
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2.00%、第六年为3.00%。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自2022年10月11日至2028年10月10日。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永和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2,624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214,000 | 7.54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产品 | 36,400,000 | 4.6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3,447,000 | 4.2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100,000 | 4.0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958,000 | 3.9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881,000 | 3.93 |
童建国 | 28,677,000 | 3.65 |
UBSAG | 28,000,000 | 3.56 |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鑫泓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693,000 | 3.27 |
易方达稳健回报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053,000 | 3.06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永和转债 | 799,599,000.00 | 13,923,000.00 | 0.00 | 0.00 | 785,676,00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永和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3,923,00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584,292 |
累计转股数(股) | 600,073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1585 |
尚未转股额(元) | 785,676,00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8.2095 |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永和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2024年7月16日 | 23.68 | 2024年7月9日 |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鉴于公司于2024年7月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3.83元/股调整为23.68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46)。 |
2024年8月7日 | 20.13 | 2024年8月6日 |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鉴于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已出现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18.94元/股)的情况,已触发“永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3.68元/股调整为20.13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永和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
(2024-059)。 | ||||
2024年12月9日 | 20.15 | 2024年12月6日 |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鉴于公司于12月5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工作,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13元/股调整为20.15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永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111)。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20.15 |
(五)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不适用
1.负债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428,646.8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75,109.80万元,非流动负债153,537.08万元。
2.资信情况:2024年6月24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2年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338号01),确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公司发行的“永和转债”信用等级维持“AA-”。
3.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公司偿付可转换债券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债券转股及到期持有情况,合理调度分配资金,确保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六)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永和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永和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的确认 | |
永和股份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如后附合并财务报表显示,永和股份2024年度、2023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460,564.35万元、436,880.00万元。鉴于营业收入为贵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和关键业绩指标。因此,我们将永和股份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见本节五、34所述。 | 我们对永和股份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1)评价管理层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对销售与收款循环重要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2)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包括:毛利分析、主要客户变动分析等;(3)取得永和股份主要业务类型合同,结合合同条款分析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其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4)实施细节测试程序,抽样取得确认收入的关键审计证据,包括销售合同、发货单、报关单、客户签收记录等资料;(5)抽样对客户实施函证程序,以确认客户的真实性;(6)实施截止性测试程序,确认收入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
(二)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的确认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72,696.38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66.23%。由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金额重大,且确认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永和股份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针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了解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完整性、存在、计价和分摊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2)获取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明细账及清单,对本年新增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抽样检查,检查了主要工程建设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工程监理报告、工程及设备款支付审批表、设备到货单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并检查款项支付情况,审核交易金额、交易方信息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3)实地检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并实施监盘程序,以了解固定资产实物状态及在建工程进度;(4)对主要供应商发函确认往来余额、交易金额、检查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5)了解在建工程相关的会计政策,包括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等,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设备实物状态及使用情况,评价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是否准确;(6)检查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7)获取公司资本化利息涉及的借款合同,复核计算资本化利息的借款费用、及资本化的开始和停止时间。
(四)其他信息永和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永和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永和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永和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永和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
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永和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永和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冯万奇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昱彤
中国?上海2025年4月23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32,482,095.11 | 218,883,778.9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356,636,238.42 | 366,980,744.0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89,863,418.96 | 347,845,281.96 |
预付款项 | 七、8 | 27,585,403.71 | 30,384,362.3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2,997,443.62 | 31,143,117.9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647,541,382.12 | 677,768,155.4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7,679,329.37 | 62,643,771.37 |
流动资产合计 | 1,524,785,311.31 | 1,735,649,212.1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025,000.00 | 1,05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2,549,444.37 | 28,448,167.0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七、21 | 3,238,650,488.97 | 3,031,183,414.31 |
在建工程 | 七、22 | 1,488,313,329.35 | 1,317,556,264.4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914,519.50 | 1,352,062.21 |
无形资产 | 七、26 | 578,518,656.44 | 364,655,274.9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131,744,551.75 | 131,744,551.75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5,029,054.42 | 22,223,231.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42,321,668.00 | 24,628,845.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82,183,437.88 | 85,398,327.5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12,250,150.68 | 5,008,240,138.43 | |
资产总计 | 7,137,035,461.99 | 6,743,889,350.6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126,165,215.33 | 944,487,649.9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694,024.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43,752,098.42 | 274,340,302.15 |
应付账款 | 七、36 | 605,004,235.70 | 698,902,472.3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63,671,554.56 | 54,416,376.9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1,185,225.52 | 70,705,804.04 |
应交税费 | 七、40 | 31,299,415.16 | 36,004,146.5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14,760,200.95 | 188,382,950.9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40,739,189.34 | 93,061,460.4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64,520,912.88 | 403,758,161.39 |
流动负债合计 | 2,751,098,047.86 | 2,764,753,348.6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81,963,847.69 | 633,201,177.61 |
应付债券 | 七、46 | 667,973,108.15 | 642,833,951.5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227,183.48 | 717,295.2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16,572.55 | 936,759.16 |
递延收益 | 七、51 | 35,759,619.04 | 10,070,037.9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48,230,483.58 | 49,463,893.6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35,370,814.49 | 1,337,223,115.20 | |
负债合计 | 4,286,468,862.35 | 4,101,976,463.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379,121,272.00 | 379,408,95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184,806,581.74 | 188,081,547.55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25,192,436.75 | 733,415,090.26 |
减:库存股 | 七、56 | 25,778,318.49 | 50,084,353.15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49,399.97 | |
专项储备 | 七、58 | 62,779,914.16 | 61,820,366.32 |
盈余公积 | 七、59 | 94,012,487.72 | 78,075,482.2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428,391,000.73 | 1,250,035,989.3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48,674,774.58 | 2,640,753,080.6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891,825.06 | 1,159,806.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50,566,599.64 | 2,641,912,886.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137,035,461.99 | 6,743,889,350.61 |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会计机构负责人:骆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268,689.27 | 156,730,870.5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80,607,225.09 | 220,745,017.42 |
应收款项融资 | 72,838,148.68 | 85,587,387.59 | |
预付款项 | 713,052,019.43 | 310,855,343.4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903,590,390.07 | 748,324,540.4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9,062,851.83 | 165,610,824.3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7,382.80 | 719,405.1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91,736,707.17 | 1,688,573,388.9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25,000.00 | 285,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758,130,021.68 | 2,727,185,021.6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549,444.37 | 28,448,167.0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6,787,485.61 | 110,061,200.18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428,578.55 | 12,451,992.2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8,962.26 | 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97,127.36 | 8,679,994.4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68,562.62 | 2,726,337.0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08,945,182.45 | 2,889,837,712.65 | |
资产总计 | 4,900,681,889.62 | 4,578,411,101.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92,701,006.90 | 600,712,612.4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94,024.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88,555,000.00 | 406,790,000.00 | |
应付账款 | 57,145,931.47 | 60,738,636.2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8,799,354.53 | 42,752,654.11 | |
应付职工薪酬 | 9,575,347.23 | 11,115,847.59 | |
应交税费 | 6,506,498.93 | 1,828,293.66 | |
其他应付款 | 400,557,898.82 | 378,069,327.7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8,294,676.09 | 23,797,719.43 | |
其他流动负债 | 72,666,098.81 | 86,048,656.3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34,801,812.78 | 1,612,547,771.5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00,260,000.00 | 438,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667,973,108.15 | 642,833,951.5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64,760.23 | 1,140,547.3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35,190.41 | 5,497,306.6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73,833,058.79 | 1,087,971,805.57 | |
负债合计 | 2,908,634,871.57 | 2,700,519,577.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79,121,272.00 | 379,408,95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84,806,581.74 | 188,081,547.5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31,835,493.47 | 740,058,146.98 | |
减:库存股 | 25,778,318.49 | 50,084,353.15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7,408,010.33 | 38,098,482.98 | |
盈余公积 | 94,012,487.72 | 78,075,482.29 | |
未分配利润 | 590,641,491.28 | 504,253,259.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92,047,018.05 | 1,877,891,524.4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900,681,889.62 | 4,578,411,101.64 |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会计机构负责人:骆訚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4,605,643,494.08 | 4,368,800,001.10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605,643,494.08 | 4,368,800,001.1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4,312,552,400.34 | 4,222,862,793.24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788,815,956.04 | 3,729,790,849.3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5,949,984.30 | 20,769,864.45 |
销售费用 | 七、63 | 69,032,458.95 | 70,620,850.58 |
管理费用 | 七、64 | 250,889,998.84 | 260,191,260.90 |
研发费用 | 七、65 | 104,302,963.02 | 90,234,529.67 |
财务费用 | 七、66 | 73,561,039.19 | 51,255,438.25 |
其中:利息费用 | 92,531,410.50 | 64,123,273.22 | |
利息收入 | 2,573,654.30 | 2,880,371.76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3,615,234.46 | 93,982,281.4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983,859.85 | -954,473.4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6,806,563.16 | -19,214,762.1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690,470.77 | 124,981.7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5,225,434.42 | 219,875,235.5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009,877.89 | 9,567,010.9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240,885.06 | 10,439,683.9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2,994,427.25 | 219,002,562.4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0,645,895.50 | 35,097,198.4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2,348,531.75 | 183,905,364.0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2,348,531.75 | 183,905,364.0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1,336,834.23 | 183,688,852.1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11,697.52 | 216,511.8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9,399.97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9,399.97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9,399.9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9,399.97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2,497,931.72 | 183,905,364.0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1,486,234.20 | 183,688,852.1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11,697.52 | 216,511.8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4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4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会计机构负责人:骆訚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746,708,666.75 | 1,789,658,258.6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608,491,952.95 | 1,650,952,514.43 |
税金及附加 | 4,015,441.25 | 2,561,384.64 | |
销售费用 | 24,034,413.03 | 27,818,735.54 | |
管理费用 | 45,618,957.56 | 55,638,597.30 | |
研发费用 | 3,697,623.03 | 2,848,915.93 | |
财务费用 | 72,518,615.61 | 64,782,647.85 | |
其中:利息费用 | 85,095,043.57 | 72,088,896.07 | |
利息收入 | 1,358,739.48 | 1,424,572.56 | |
加:其他收益 | 3,619,489.21 | 4,356,783.4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72,264,806.78 | 186,314,123.5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0.00 | 0.0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0.00 | 0.00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96,900.63 | 1,976,661.0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96,711.37 | -580,155.5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8,204.77 | 119,002.9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4,034,353.34 | 177,241,878.45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4,982.58 | 146,246.04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9,987.27 | 1,035,014.3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3,929,348.65 | 176,353,110.15 | |
减:所得税费用 | 4,559,294.32 | 3,536,869.3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9,370,054.33 | 172,816,240.8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9,370,054.33 | 172,816,240.8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9,370,054.33 | 172,816,240.8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会计机构负责人:骆訚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64,158,611.86 | 3,359,841,924.6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2,347,623.53 | 250,996,760.5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4,148,450.73 | 218,461,778.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20,654,686.12 | 3,829,300,463.5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03,813,800.41 | 2,494,321,856.5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53,528,243.45 | 434,515,961.0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8,502,688.45 | 66,708,989.3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62,278,174.55 | 309,947,997.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38,122,906.86 | 3,305,494,805.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531,779.26 | 523,805,658.5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03,658.97 | 1,553,897.0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03,658.97 | 1,553,897.0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56,156,593.45 | 1,432,498,323.8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101,277.35 | 11,948,167.02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0,257,870.80 | 1,444,446,490.8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6,354,211.83 | -1,442,892,593.8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77,073.75 | 6,118,720.0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36,538,417.50 | 1,147,966,995.1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99,733,223.96 | 275,264,013.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44,148,715.21 | 1,429,349,729.0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53,775,646.97 | 426,16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5,449,324.48 | 118,962,531.6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65,756,292.87 | 4,432,210.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44,981,264.32 | 549,554,741.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167,450.89 | 879,794,987.2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659,066.69 | 12,585,611.2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995,914.99 | -26,706,336.7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6,071,476.84 | 172,777,813.5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1,075,561.85 | 146,071,476.84 |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会计机构负责人:骆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96,781,419.40 | 1,772,633,370.6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1,545,238.39 | 123,503,522.7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24,291,304.72 | 1,438,285,864.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12,617,962.51 | 3,334,422,757.7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81,309,047.95 | 1,731,397,725.0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2,021,629.18 | 52,184,010.7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93,140.18 | 8,384,296.9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38,604,523.43 | 1,502,312,480.5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76,328,340.74 | 3,294,278,513.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710,378.23 | 40,144,244.3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2,264,806.78 | 186,314,123.5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87,546.00 | 170,449.9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3,252,352.78 | 186,484,573.5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34,907.26 | 62,621,232.9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101,277.35 | 749,848,167.02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636,184.61 | 812,469,399.9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616,168.17 | -625,984,826.3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77,073.75 | 6,118,720.0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20,000,000.00 | 90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367,400.00 | 8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7,244,473.75 | 994,118,720.0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32,880,000.00 | 308,1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3,621,927.41 | 102,634,581.4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756,292.87 | 4,432,210.1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4,258,220.28 | 415,166,791.5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013,746.53 | 578,951,928.5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682,275.14 | 8,004,987.9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425,681.45 | 1,116,334.4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608,870.52 | 91,492,536.1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183,189.07 | 92,608,870.52 |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会计机构负责人:骆訚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9,408,958.00 | 188,081,547.55 | 733,415,090.26 | 50,084,353.15 | 61,820,366.32 | 78,075,482.29 | 1,250,035,989.38 | 2,640,753,080.65 | 1,159,806.07 | 2,641,912,886.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9,408,958.00 | 188,081,547.55 | 733,415,090.26 | 50,084,353.15 | 61,820,366.32 | 78,075,482.29 | 1,250,035,989.38 | 2,640,753,080.65 | 1,159,806.07 | 2,641,912,886.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7,686.00 | -3,274,965.81 | -8,222,653.51 | -24,306,034.66 | 149,399.97 | 959,547.84 | 15,937,005.43 | 178,355,011.35 | 207,921,693.93 | 732,018.99 | 208,653,712.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9,399.97 | 251,336,834.23 | 251,486,234.20 | 1,011,697.52 | 252,497,931.72 | ||||||||||
(二)所有者 | -287,686.00 | -3,274,965.81 | -8,222,653.51 | -24,306,034.66 | 12,520,729.34 | 5,300.00 | 12,526,029.34 |
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46,245.00 | 7,530,828.75 | -24,306,034.66 | 32,183,108.41 | 32,183,108.4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84,292.00 | -3,274,965.81 | 14,040,228.41 | 11,349,554.60 | 11,349,554.6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18,223.00 | -29,793,710.67 | -31,011,933.67 | 5,300.00 | -31,006,633.6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937,005.43 | -72,981,822.88 | -57,044,817.45 | -284,978.53 | -57,329,795.9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937,005.43 | -15,937,005.4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7,044,817.45 | -57,044,817.45 | -284,978.53 | -57,329,795.9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959,547.84 | 959,547.84 | 959,547.84 | |||||||||||
1.本期提取 | 28,999,023.02 | 28,999,023.02 | 28,999,023.02 | |||||||||||
2.本期使用 | 28,039,475.18 | 28,039,475.18 | 28,039,475.1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9,121,272.00 | 184,806,581.74 | 725,192,436.75 | 25,778,318.49 | 149,399.97 | 62,779,914.16 | 94,012,487.72 | 1,428,391,000.73 | 2,848,674,774.58 | 1,891,825.06 | 2,850,566,599.64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 | 未分配利润 | 其 | 小计 |
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他综合收益 | 般风险准备 | 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70,939,654.00 | 188,175,870.71 | 828,343,237.24 | 60,717,948.99 | 70,540,150.53 | 60,793,858.21 | 1,151,331,003.55 | 2,509,405,825.25 | 963,884.53 | 2,510,369,709.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70,939,654.00 | 188,175,870.71 | 828,343,237.24 | 60,717,948.99 | 70,540,150.53 | 60,793,858.21 | 1,151,331,003.55 | 2,509,405,825.25 | 963,884.53 | 2,510,369,709.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8,469,304.00 | -94,323.16 | -94,928,146.98 | -10,633,595.84 | -8,719,784.21 | 17,281,624.08 | 98,704,985.83 | 131,347,255.40 | 195,921.54 | 131,543,176.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3,688,852.16 | 183,688,852.16 | 216,511.89 | 183,905,364.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5,716.00 | -94,323.16 | 13,395,441.02 | -10,633,595.84 | 24,080,429.70 | 17,201.16 | 24,097,630.8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9,935.00 | 3,246,564.56 | -10,633,595.84 | 14,010,095.40 | 14,010,095.4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5,781.00 | -94,323.16 | 394,025.41 | 315,483.25 | 315,483.2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754,851.05 | 9,754,851.05 | 17,201.16 | 9,772,052.2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281,624.08 | -84,983,866.33 | -67,702,242.25 | -37,791.51 | -67,740,033.7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281,624.08 | -17,281,624.0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702,242.25 | -67,702,242.25 | -37,791.51 | -67,740,033.7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08,323,588.00 | -108,323,58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08,323,588.00 | -108,323,588.00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719,784.21 | -8,719,784.21 | -8,719,784.21 | |||||||||||
1.本期提取 | 23,977,682.91 | 23,977,682.91 | 23,977,682.91 | |||||||||||
2.本期使用 | 32,697,467.12 | 32,697,467.12 | 32,697,467.1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9,408,958.00 | 188,081,547.55 | 733,415,090.26 | 50,084,353.15 | 61,820,366.32 | 78,075,482.29 | 1,250,035,989.38 | 2,640,753,080.65 | 1,159,806.07 | 2,641,912,886.72 |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会计机构负责人:骆訚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9,408,958.00 | 188,081,547.55 | 740,058,146.98 | 50,084,353.15 | 38,098,482.98 | 78,075,482.29 | 504,253,259.83 | 1,877,891,524.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9,408,958.00 | 188,081,547.55 | 740,058,146.98 | 50,084,353.15 | 38,098,482.98 | 78,075,482.29 | 504,253,259.83 | 1,877,891,524.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7,686.00 | -3,274,965.81 | -8,222,653.51 | -24,306,034.66 | -690,472.65 | 15,937,005.43 | 86,388,231.45 | 114,155,493.5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9,370,054.33 | 159,370,054.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7,686.00 | -3,274,965.81 | -8,222,653.51 | -24,306,034.66 | 12,520,729.3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46,245.00 | 7,530,828.75 | -24,306,034.66 | 32,183,108.4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84,292.00 | -3,274,965.81 | 14,040,228.41 | 11,349,554.6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18,223.00 | -29,793,710.67 | -31,011,933.6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937,005.43 | -72,981,822.88 | -57,044,817.4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937,005.43 | -15,937,005.4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7,044,817.45 | -57,044,817.4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90,472.65 | -690,472.65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690,472.65 | 690,472.6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9,121,272.00 | 184,806,581.74 | 731,835,493.47 | 25,778,318.49 | 37,408,010.33 | 94,012,487.72 | 590,641,491.28 | 1,992,047,018.05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70,939,654.00 | 188,175,870.71 | 834,986,293.96 | 60,717,948.99 | 46,319,224.62 | 60,793,858.21 | 416,420,885.36 | 1,756,917,837.8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70,939,654.00 | 188,175,870.71 | 834,986,293.96 | 60,717,948.99 | 46,319,224.62 | 60,793,858.21 | 416,420,885.36 | 1,756,917,837.8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8,469,304.00 | -94,323.16 | -94,928,146.98 | -10,633,595.84 | -8,220,741.64 | 17,281,624.08 | 87,832,374.47 | 120,973,686.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2,816,240.80 | 172,816,240.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5,716.00 | -94,323.16 | 13,395,441.02 | -10,633,595.84 | 24,080,429.7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9,935.00 | 3,246,564.56 | 3,376,499.5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5,781.00 | -94,323.16 | 394,025.41 | 315,483.2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754,851.05 | 9,754,851.05 | |||||||||
4.其他 | -10,633,595.84 | 10,633,595.84 | |||||||||
(三)利润分配 | 17,281,624.08 | -84,983,866.33 | -67,702,242.2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281,624.08 | -17,281,624.0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702,242.25 | -67,702,242.2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08,323,588.00 | -108,323,58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08,323,588.00 | -108,323,58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220,741.64 | -8,220,741.64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8,220,741.64 | 8,220,741.6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9,408,958.00 | 188,081,547.55 | 740,058,146.98 | 50,084,353.15 | 38,098,482.98 | 78,075,482.29 | 504,253,259.83 | 1,877,891,524.48 |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会计机构负责人:骆訚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浙江永和新型制冷剂有限公司,原系由宁波永和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永和新型制冷剂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于2004年7月2日在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800200248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72号文核准,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6.93元/股。2021年7月9日,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永和股份”,证券代码为“605020”),股票发行后注册资本由20,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6,667.00万元。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规定,向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323名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308.0994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发行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667.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6,975.0994万元。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向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788,667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975.099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7,053.9661万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301名,可行权数量合计429,076股。实际行权399,993股,本次行权后注册资由人民币27,053.966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7,093.9654万元。
2023年度,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37,317股,期权行权267,252股,可转换债券转股15,781股,每10股送增4股增加股本108,323,588股,变更完成后注册股本变更为37,940.895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218,223股,期权行权346,245股,可转换债券转股584,292股,变更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7,912.1272万元。
公司工商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893号,法定代表人:童建国。
本公司无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童建国、童嘉成。
本公司主要从事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业链覆盖萤石资源、氢氟酸、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氟碳化学品单质(HCFC-22、HFC-152a、HFC-134a、HFC-143a、HFC-32、HFC-227ea、HFC-125等)、混合制冷剂(R410A、R404A、R507等)、含氟高分子材料(FEP、HFP、PTFE等)、含氟精细化学品(全氟己酮、HFPO、六氟丙烯三聚体等)以及氢氟酸、萤石精粉、萤石块矿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于编制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时,对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充分的评价,评价结果表明没有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的计量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收入确认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本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3)、应收账款”、“五、(16)、存货”、“五、(21)、固定资产”、“五、
(34)、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500万;其他应收款≥50万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应收账款≥500万;其他应收款≥50万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应收账款≥500万;其他应收款≥50万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预算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5%(含),且累计发生额占净资产比例超过0.5%(含)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业务采用每月初人民币即期汇率中间价作为当月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信用风险特征及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 汇票组合 | 依据票据类型及出票人的信用评级 |
注:基于汇票组合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指未到承兑期的应收票据以及背书转让的未终止确认的相应票据。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至2年 | 20.00 | 20.00 |
2至3年 | 50.00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至2年 | 20.00 | 20.00 |
2至3年 | 50.00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单项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该其他应收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至2年 | 20.00 | 20.00 |
2至3年 | 50.00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单项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等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合并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同本节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确认标准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会计处理方法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和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本公司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10-20 | 0.00%-5.00% | 10.00%-4.75% |
井巷工程 | 平均年限法 | 5-20 | 0.00%-5.00% | 20.00%-4.7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10 | 0.00%-5.00% | 33.33%-9.5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4-5 | 0.00%-5.00% | 25.00%-19.00% |
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10 | 0.00%-5.00% | 33.33%-9.50% |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本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①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6-50年 | 按受益年限摊销 | 土地使用年限 | |
软件 | 5年 | 按受益年限摊销 | 估计的使用年限 | |
专利权 | 10年 | 按受益年限摊销 | 专利权年限 |
②其他
项目 | 摊销方式 |
采矿权 | 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消耗储量/总储量*采矿权原值 |
勘探开发支出 | 勘探开发成本包括取得探矿权的成本及在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勘查过程包括预查、普查、详查、勘探等四个阶段,其中,对于详查、勘探的勘查支出予以资本化,并在勘探开发成本项目中归集,当勘探结束且有合理依据确定勘探形成地质成果并办妥采矿权证时,将勘探开发成本余额转入采矿权成本;当不能形成地质成果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
三代制冷剂生产配额使用权 | 采用产量法在受益期内进行摊销 |
3)复核程序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不同类型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根据其未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估计情况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对其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
①耗用材料
公司根据研发项目确定的预算进行研发材料的领用,将所领用的材料价值按领料单注明的用途归集至相应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对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产品产生的收入直接冲减研发费用。
②折旧费用
公司对于研发专用设备所计提的折旧全额归集计入研发费用;对于临时征用生产设备用于研发活动的,公司对设备工时进行统计,对该等设备所计提的折旧费按研发工时比例进行分配,并归集至研发费用。
③职工薪酬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全额归集计入研发费用。对于兼职从事研发活动的相关人员,公司以个人工作工时按月进行统计,对于当月从事研发活动工时超过当月工时50%的员工,则将其从事研发活动工时相对应的薪酬归集为研发费用。
④其他费用
研发其他费用包括:专职研发人员旅差费、与科研机构合作费、外协费、专家咨询费、专利申请费等。公司根据费用性质将其归集计入研发费用。
2)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3年/实际受益期限 |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 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5年 |
催化剂改造工程 | 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实际受益期限 |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
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商品销售合同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公司营业货品等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a)内销收入确认i.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客户签收确认,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其中:公司不控制所有权的产品(主要为贸易类)按净额记入收入。ii.对于下游空调主机厂及部分发出后根据实际使用量结算的客户,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按照各月客户实际使用量(从客户系统中查询或者与客户对账确认),经双方核对一致后确认收入。
b)外销收入确认根据结算方式不同,将产品运送到港口,按照完成报关手续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以海关出口报关单或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
②提供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包含货物运输的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提供期间平均分摊确认。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按应收金额计量,于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确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不属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于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款项时确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款项时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二十七)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
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十一)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一)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专项储备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应急管理部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公司所从事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提取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服务)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本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套期会计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
被套期项目是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
本公司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有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预期以尚未确定的未来市场价格进行的购买或销售等。
套期工具是本公司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公司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对已经存在的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套期比率重新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套期关系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现金流量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本集团将其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本集团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本公司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这并非一项重分类调整,因此不会影响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现金流量套期,本集团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按照下列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予以保留,并按照上述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回购本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5)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公司的关联方。
(6)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等。
公司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即,已发生违约),或者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进行其他债务重组或很可能破产等。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上述估计技术和关键假设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3)企业所得税
公司按照现行税收法规计算企业所得税,并考虑了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及税收优惠。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时,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
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公司考虑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转回的可能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基于预计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于可预见的将来能够通过持续经营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转回。
公司已基于现行的税法规定及当前最佳的估计及假设计提了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项。如果未来因税法规定或相关情况发生改变,公司需要对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项作出相应的调整。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使用熟悉情况的交易各方自愿进行的近期公平市场交易(若可获得),参照本质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现行公允价值,折现现金流量分析和期权定价模型。在可行的情况下,估值技术尽可能使用市场参数。然而,当缺乏市场参数时,管理层需就自身和交易对手的信贷风险、市场波动率、相关性等方面作出估计。这些相关假设的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1%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17%、16.5%、15% |
资源税 | 按计税销售额计缴 | 6% |
房产税 | 按房屋的应税余值或租金收入计缴 | 12%、1.2% |
环境保护税 | 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税额 | 1.2~12元/污染当量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香港永和 | 25/16.5 |
新加坡永和 | 17 |
内蒙永和、金华永和 | 15 |
注: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永和系注册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限公司,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利得税税率为16.5%。根据2014年12月26日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国税函[2014]354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香港永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认定为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的批复》,香港永和自2014年12月26日起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依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待遇及承担相应的税收义务。本公司之子公司新加坡永和系注册于新加坡的有限公司,执行新加坡法律,利得税税率为17%。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金华永和于2022年12月24日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3002875,有效期三年,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至2024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内蒙永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内蒙永和自2021年1月1日起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90,933,182.71 | 145,862,873.30 |
其他货币资金 | 41,548,912.40 | 73,020,905.69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32,482,095.11 | 218,883,778.9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4,271,103.97 | 824,302.78 |
其他说明: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1,402,533.26 | 65,612,302.15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7,200,000.00 | |
ETC保证金 | 4,000.00 | |
合计 | 41,406,533.26 | 72,812,302.15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人民币4,000.00元存款作为ETC保证金和保证金账户存款41,402,533.26元,合计41,406,533.26元作为保证金存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370,602,713.83 | 375,462,925.17 |
6个月至1年 | 4,381,412.59 | 9,389,259.26 |
1年以内小计 | 374,984,126.42 | 384,852,184.43 |
1至2年 | 400,103.42 | 441,383.94 |
2至3年 | 162,471.18 | 2,036,123.48 |
3年以上 | 1,685,067.05 | 1,287,111.06 |
合计 | 377,231,768.07 | 388,616,802.9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7,231,768.07 | 100.00 | 20,595,529.65 | 5.46 | 356,636,238.42 | 388,616,802.91 | 100.00 | 21,636,058.82 | 5.57 | 366,980,744.09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77,231,768.07 | 100.00 | 20,595,529.65 | 5.46 | 356,636,238.42 | 388,616,802.91 | 100.00 | 21,636,058.82 | 5.57 | 366,980,744.09 |
合计 | 377,231,768.07 | / | 20,595,529.65 | / | 356,636,238.42 | 388,616,802.91 | / | 21,636,058.82 | / | 366,980,744.0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77,231,768.07 | 20,595,529.65 | 5.46 |
合计 | 377,231,768.07 | 20,595,529.65 | 5.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 期末金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74,984,126.42 | 18,749,206.32 | 5.00 |
1至2年 | 400,103.42 | 80,020.68 | 20.00 |
2至3年 | 162,471.18 | 81,235.60 | 50.00 |
3年以上 | 1,685,067.05 | 1,685,067.05 | 100.00 |
合计 | 377,231,768.07 | 20,595,529.65 |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见第十节五、13.应收账款。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636,058.82 | 570,899.93 | 83,688.30 | 1,695,117.40 | 20,595,529.65 | |
合计 | 21,636,058.82 | 570,899.93 | 83,688.30 | 1,695,117.40 | 20,595,529.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695,117.4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境外客户长期无法收回款项核销。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7,637,014.04 | 27,637,014.04 | 7.33 | 1,381,850.70 | |
第二名 | 24,179,296.62 | 24,179,296.62 | 6.41 | 1,208,964.83 | |
第三名 | 20,299,763.80 | 20,299,763.80 | 5.38 | 1,014,988.19 | |
第四名 | 15,098,458.00 | 15,098,458.00 | 4.00 | 754,922.90 | |
第五名 | 9,427,230.00 | 9,427,230.00 | 2.50 | 471,361.50 | |
合计 | 96,641,762.46 | 96,641,762.46 | 25.62 | 4,832,088.1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42,399,644.84 | 34,466,959.30 |
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247,463,774.12 | 313,378,322.66 |
合计 | 289,863,418.96 | 347,845,281.96 |
注: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除六大国有银行九大上市银行外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六大国有银行九大上市银行指的是: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52,014,934.21 | 247,463,774.12 |
合计 | 552,014,934.21 | 247,463,774.12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6,477,204.06 | 95.98 | 29,949,902.49 | 98.57 |
1至2年 | 869,213.79 | 3.15 | 122,780.28 | 0.40 |
2至3年 | 38,985.86 | 0.14 | 311,679.62 | 1.03 |
3年以上 | 200,000.00 | 0.73 | ||
合计 | 27,585,403.71 | 100.00 | 30,384,362.3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866,636.03 | 6.77 |
第二名 | 1,640,000.00 | 5.95 |
第三名 | 1,609,800.00 | 5.84 |
第四名 | 1,565,052.67 | 5.67 |
第五名 | 1,554,799.10 | 5.64 |
合计 | 8,236,287.80 | 29.8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2,997,443.62 | 31,143,117.90 |
合计 | 22,997,443.62 | 31,143,117.9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5,173,207.14 | 10,895,497.99 |
6-12个月 | 124,145.10 | 21,379,173.66 |
1年以内小计 | 5,297,352.24 | 32,274,671.65 |
1至2年 | 22,243,232.45 | 521,795.05 |
2至3年 | 340,746.09 | 129,487.56 |
3年以上 | 323,748.11 | 256,838.99 |
合计 | 28,205,078.89 | 33,182,793.2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332,742.29 | 1,476,709.51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1,579,141.31 | 6,988,929.17 |
代收代付款项 | 2,554,946.12 | 2,732,203.40 |
其他款项 | 2,546,687.44 | 1,957,832.95 |
财务资助 | 20,191,561.73 | 20,027,118.22 |
合计 | 28,205,078.89 | 33,182,793.2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39,675.35 | 2,039,675.3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039,675.35 | 2,039,675.35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167,959.92 | 3,167,959.9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207,635.27 | 5,207,635.2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039,675.35 | 3,167,959.92 | 5,207,635.27 | |||
合计 | 2,039,675.35 | 3,167,959.92 | 5,207,635.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四子王旗财政局(偿债准备金专户) | 20,191,561.73 | 71.59 | 财务资助 | 1年以内;1-2年 | 4,009,578.09 |
出口退税 | 1,579,141.31 | 5.60 | 出口退税 | 1年以内 | 78,957.07 |
再融资费用 | 1,297,169.81 | 4.60 | 再融资费用 | 1年以内;1-2年 | 238,207.55 |
住房公积金 | 1,048,272.97 | 3.72 | 代垫公积金 | 1年以内 | 52,413.65 |
社会保险费 | 1,043,877.31 | 3.70 | 代垫社保 | 1年以内 | 52,193.87 |
合计 | 25,160,023.13 | 89.21 | / | / | 4,431,350.2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91,077,070.17 | 1,117,411.36 | 289,959,658.81 | 285,067,482.03 | 285,067,482.03 | |
在途物资 | 889,544.25 | 889,544.25 | 889,633.73 | 889,633.73 | ||
在产品 | 68,446,050.61 | 68,446,050.61 | 61,520,653.91 | 61,520,653.91 | ||
库存商品 | 270,921,869.20 | 10,833,582.74 | 260,088,286.46 | 319,135,052.57 | 9,083,886.85 | 310,051,165.72 |
发出 | 19,342,954.42 | 83,469.78 | 19,259,484.64 | 14,441,217.68 | 252,626.84 | 14,188,590.84 |
商品 | ||||||
周转材料 | 8,898,357.35 | 8,898,357.35 | 6,050,629.25 | 6,050,629.25 | ||
合计 | 659,575,846.00 | 12,034,463.88 | 647,541,382.12 | 687,104,669.17 | 9,336,513.69 | 677,768,155.48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117,411.36 | 1,117,411.36 | ||||
库存商品 | 9,083,886.85 | 11,721,594.49 | 9,971,898.60 | 10,833,582.74 | ||
发出商品 | 252,626.84 | 1,308,181.31 | 1,477,338.37 | 83,469.78 | ||
合计 | 9,336,513.69 | 14,147,187.16 | 11,449,236.97 | 12,034,463.88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备注 |
库存商品 | 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已实现销售 | |
发出商品 | 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已实现销售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45,537,894.83 | 61,385,140.71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75,564.31 | |
待摊费用 | 2,141,434.54 | 883,066.35 |
合计 | 47,679,329.37 | 62,643,771.37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员工激励性购房借款 | 1,420,000.00 | 395,000.00 | 1,025,000.00 | 1,200,000.00 | 150,000.00 | 1,050,000.00 | |
合计 | 1,420,000.00 | 395,000.00 | 1,025,000.00 | 1,200,000.00 | 150,000.00 | 1,050,000.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20,000.00 | 100.00 | 395,000.00 | 27.82 | 1,025,000.00 | 1,200,000.00 | 100.00 | 150,000.00 | 12.50 | 1,050,000.00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 | 1,420,000.00 | 100.00 | 395,000.00 | 27.82 | 1,025,000.00 | 1,200,000.00 | 100.00 | 150,000.00 | 12.50 | 1,050,000.00 |
合计 | 1,420,000.00 | / | 395,000.00 | / | 1,025,000.00 | 1,200,000.00 | / | 150,000.00 | / | 1,05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员工激励性购房借款 | 1,420,000.00 | 395,000.00 | 27.82 |
合计 | 1,420,000.00 | 395,000.00 | 27.8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期末余额 | ||
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0,000.00 | 15,000.00 | 5.00 |
1至2年 | 600,000.00 | 120,000.00 | 20.00 |
2至3年 | 520,000.00 | 260,000.00 | 50.00 |
合计 | 1,420,000.00 | 395,000.00 | / |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0,000.00 | 245,000.00 | 395,000.00 | |||
合计 | 150,000.00 | 245,000.00 | 395,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7,448,167.02 | 4,101,277.35 | 11,549,444.37 |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28,448,167.02 | 4,101,277.35 | 32,549,444.37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238,650,488.97 | 3,031,183,414.31 |
合计 | 3,238,650,488.97 | 3,031,183,414.3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井巷工程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71,488,294.55 | 2,736,420.80 | 2,370,570,718.57 | 128,259,157.84 | 193,862,157.03 | 4,066,916,748.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8,421,520.42 | 389,759,780.84 | 3,407,123.89 | 37,253,293.10 | 618,841,718.25 | |
(1)购置 | 51,358,937.13 | 3,407,123.89 | 27,084,335.31 | 81,850,396.3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88,421,520.42 | 338,400,843.71 | 10,168,957.79 | 536,991,321.9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000,782.03 | 86,397,616.04 | 4,480,968.73 | 4,244,454.90 | 111,123,821.70 | |
(1)处置或报废 | 16,000,782.03 | 86,397,616.04 | 4,480,968.73 | 4,244,454.90 | 111,123,821.70 | |
4.期末余额 | 1,543,909,032.94 | 2,736,420.80 | 2,673,932,883.37 | 127,185,313.00 | 226,870,995.23 | 4,574,634,645.34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240,388,561.08 | 2,599,599.76 | 615,174,980.72 | 87,296,098.59 | 81,284,275.90 | 1,026,743,516.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859,731.25 | 211,186,412.66 | 14,699,656.56 | 33,334,949.20 | 321,080,749.67 | |
(1)计提 | 61,859,731.25 | 211,186,412.66 | 14,699,656.56 | 33,334,949.20 | 321,080,749.6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80,815.51 | 14,967,397.43 | 4,379,486.13 | 3,261,604.71 | 23,489,303.78 | |
(1)处置或报废 | 880,815.51 | 14,967,397.43 | 4,379,486.13 | 3,261,604.71 | 23,489,303.78 | |
4.期末余额 | 301,367,476.82 | 2,599,599.76 | 811,393,995.95 | 97,616,269.02 | 111,357,620.39 | 1,324,334,961.9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734,826.88 | 254,991.55 | 8,989,818.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98,622.55 | 460,753.45 | 2,659,376.00 | |||
(1)计提 | 2,198,622.55 | 460,753.45 | 2,659,376.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0,933,449.43 | 715,745.00 | 11,649,194.4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42,541,556.12 | 136,821.04 | 1,851,605,437.99 | 29,569,043.98 | 114,797,629.84 | 3,238,650,488.9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31,099,733.47 | 136,821.04 | 1,746,660,910.97 | 40,963,059.25 | 112,322,889.58 | 3,031,183,414.3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36,007,471.52 | 17,708,353.48 | 6,001,425.93 | 12,297,692.11 | |
其他设备 | 6,885,188.99 | 4,765,469.23 | 715,744.94 | 1,403,974.82 | |
合计 | 42,892,660.51 | 22,473,822.71 | 6,717,170.87 | 13,701,666.93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2,140,168.06 |
合计 | 2,140,168.06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内蒙永和房屋建筑物 | 137,630,718.25 | 项目陆续建设,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
邵武永和房屋建筑物 | 255,374,458.59 | 项目持续建设中,产权证陆续办理中 |
合计 | 393,005,176.84 | /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机器及其他设备 | 21,949,868.94 | 10,300,674.51 | 11,649,194.43 | 处理时可变现净值/预计处理费用 | 市场价值/成新率 | 询价/技术估算和观察 |
合计 | 21,949,868.94 | 10,300,674.51 | 11,649,194.43 | / | / | / |
注:本年本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机器及其他设备进行了减值测试,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可收回金额,本期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659,376.00元。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73,765,967.67 | 1,116,730,174.74 |
工程物资 | 114,547,361.68 | 200,826,089.71 |
合计 | 1,488,313,329.35 | 1,317,556,264.4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 | 326,283,068.74 | 326,283,068.74 | 302,621,154.64 | 302,621,154.64 | ||
10kt聚偏氟乙烯和3kt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 | 207,344,752.54 | 207,344,752.54 | 152,235,205.82 | 152,235,205.82 | ||
内蒙永和一二期生产线建设工程 | 119,198,026.89 | 119,198,026.89 | 97,874,083.26 | 97,874,083.26 | ||
矿区外围勘探工程 | 13,106,720.83 | 13,106,720.83 | 12,910,494.42 | 12,910,494.42 | ||
北敖包图矿区探矿 | 1,605,184.11 | 1,605,184.11 | 1,605,184.11 | 1,605,184.11 | ||
4000m?/d城市中水再利用扩建项目 | 50,031,213.21 | 50,031,213.21 | 13,774,486.29 | 13,774,486.29 | ||
6万t/a废盐综合利用、1万t/a全氟己酮、0.8万t/a偏氟乙烯及公用厂配套设施 | 73,927,628.70 | 73,927,628.70 | 283,597,995.95 | 283,597,995.95 | ||
内蒙古永和四氟乙烷(HFC-134a)装置技改项目 | 3,159,033.55 | 3,159,033.55 | ||||
第二批技改-氯化钙反应尾气排放技改、应急吸收系统改造 | 1,058,176.05 | 1,058,176.05 | 1,061,529.64 | 1,061,529.64 | ||
年产6万吨一氯甲烷技改项目 | 0.00 | 0.00 | 34,465,040.15 | 34,465,040.15 | ||
邵武永和年产3kt聚全氟乙丙烯技改扩建项目 | 60,201,135.16 | 60,201,135.16 | 983,672.96 | 983,672.96 | ||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 | 183,695,107.95 | 183,695,107.95 | 68,419,655.05 | 68,419,655.05 | ||
内蒙古永和成品罐区技改项目 | 0.00 | 0.00 | 2,213,226.77 | 2,213,226.77 | ||
内蒙永和2.6万吨/年二氟一氯乙 | 0.00 | 0.00 | 45,788,206.65 | 45,788,206.65 |
烷扩建项目 | ||||||
年产15000吨环保制冷剂技改项目 | 0.00 | 0.00 | 1,141,640.78 | 1,141,640.78 | ||
年产10000吨含氟高性能材料(FEP、PTFE、PFA)技改项目 | 80,291,474.13 | 80,291,474.13 | 3,122,187.18 | 3,122,187.18 | ||
年产12万吨甲烷氯化物联产1.5万吨四氯乙烯技改项目 | 29,768,441.76 | 29,768,441.76 | 7,590,860.08 | 7,590,860.08 | ||
邵武永和年产3kt可熔性聚四氟乙烯和0.5kt全氟正丙基乙烯基醚扩建及40kt二氟甲烷技改项目 | 133,911,681.78 | 133,911,681.78 | 1,348,831.14 | 1,348,831.14 | ||
其他项目 | 90,184,322.27 | 90,184,322.27 | 85,976,719.85 | 85,976,719.85 | ||
合计 | 1,373,765,967.67 | 1,373,765,967.67 | 1,116,730,174.74 | 1,116,730,174.7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 | 1,903,271,100.00 | 302,621,154.64 | 120,959,783.91 | 97,297,869.81 | 326,283,068.74 | 88.70 | 未完工 | 41,227,814.26 | 2,984,268.53 | 2.46 | 募集+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
内蒙永和一二期生产线建设工程 | 1,451,735,200.00 | 97,874,083.26 | 21,323,943.63 | 0.00 | 119,198,026.89 | 97.98 | 未完工 | 自有资金 | ||||
6万t/a废盐综合利用、1 | 561,793,200.00 | 283,597,995.95 | 61,296,744.86 | 270,967,112.11 | 73,927,628.70 | 77.26 | 未完 | 145,856.75 | 134,306.02 | 2.03 | 自有资金+银 |
万t/a全氟己酮、0.8万t/a偏氟乙烯及公用厂配套设施 | 工 | 行借款 | ||||||||||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 | 5,494,097,000.00 | 68,419,655.05 | 115,275,452.90 | 0.00 | 183,695,107.95 | 8.31 | 未完工 | 41,291.26 | 41,291.26 | 2.55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
合计 | 9,410,896,500.00 | 752,512,888.90 | 318,855,925.30 | 368,264,981.92 | 703,103,832.28 | / | / | 41,414,962.27 | 3,159,865.81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75,169,555.86 | 75,169,555.86 | 159,540,035.21 | 159,540,035.21 | ||
通用设备及五金配件 | 39,377,805.82 | 39,377,805.82 | 41,286,054.50 | 41,286,054.50 | ||
合计 | 114,547,361.68 | 114,547,361.68 | 200,826,089.71 | 200,826,089.71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51,368.40 | 3,251,368.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4,831.56 | 1,494,831.56 |
(1)新增租赁 | 1,494,831.56 | 1,494,831.56 |
3.本期减少金额 | 55,180.84 | 55,180.84 |
(1)处置 | 55,180.84 | 55,180.84 |
4.期末余额 | 4,691,019.12 | 4,691,019.1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99,306.19 | 1,899,306.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913,980.63 | 913,980.63 |
(1)计提 | 913,980.63 | 913,980.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787.20 | 36,787.20 |
(1)处置 | 36,787.20 | 36,787.20 |
4.期末余额 | 2,776,499.62 | 2,776,499.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14,519.50 | 1,914,519.5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52,062.21 | 1,352,062.21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电脑软件 | 专利权 | 采矿权 | 勘探开发支出 | 三代制冷剂配额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62,545,580.59 | 9,278,392.32 | 1,321,066.12 | 45,469,683.17 | 3,050,000.00 | 1,560,000.00 | 423,224,722.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219,402.89 | 1,765,750.26 | 4,157,547.17 | 147,567,924.51 | 232,710,624.83 | ||
(1)购置 | 79,219,402.89 | 1,765,750.26 | 4,157,547.17 | 147,567,924.51 | 232,710,624.8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41,764,983.48 | 11,044,142.58 | 1,321,066.12 | 45,469,683.17 | 7,207,547.17 | 149,127,924.51 | 655,935,347.0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7,241,560.24 | 3,543,557.24 | 393,597.79 | 27,390,732.03 | 58,569,447.3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76,808.52 | 3,267,246.05 | 118,198.68 | 7,684,990.04 | 18,847,243.29 | ||
(1)计提 | 7,776,808.52 | 3,267,246.05 | 118,198.68 | 7,684,990.04 | 18,847,243.2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5,018,368.76 | 6,810,803.29 | 511,796.47 | 27,390,732.03 | 0.00 | 7,684,990.04 | 77,416,690.5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6,746,614.72 | 4,233,339.29 | 809,269.65 | 18,078,951.14 | 7,207,547.17 | 141,442,934.47 | 578,518,656.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5,304,020.35 | 5,734,835.08 | 927,468.33 | 18,078,951.14 | 3,050,000.00 | 1,560,000.00 | 364,655,274.9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收购会昌永和100%股权 | 131,744,551.75 | 131,744,551.75 | ||
合计 | 131,744,551.75 | 131,744,551.75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会昌永和甲烷氯化物资产组 | 会昌永和甲烷氯化物相关经营性资产、负债及商誉 | 甲烷氯化物业务分部,依据内部组织结构及主营业务类型划分 | 是 |
注: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收购会昌永和甲烷氯化物100%股权,该资产组为甲烷氯化物资产组,收购对价剔除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后形成商誉131,744,551.75元。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会昌永和甲烷氯化物资产组 | 272,223,195.54 | 299,300,000.00 | 2025年-2029年 | 收入增长率:3.22%-4.01%;利润率:5.86%-8.26% | 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估算 | 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8.26%、折现率:13.59% | 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估算 | |
合计 | 272,223,195.54 | 299,300,000.00 | / | / | / | / | / |
说明:上述可收回金额业经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中和评报字(2025)第1056号评估报告对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测试。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9,105,849.50 | 557,533.99 | 3,873,083.69 | 5,790,299.80 | |
催化剂改造工程 | 4,527,451.34 | 1,076,482.88 | 2,978,481.79 | 2,625,452.43 | |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 8,589,930.19 | 1,952,945.43 | 23,682.57 | 6,613,302.19 | |
合计 | 22,223,231.03 | 1,634,016.87 | 8,804,510.91 | 23,682.57 | 15,029,054.42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信用减值准备 | 26,198,164.92 | 5,505,443.41 | 23,825,734.17 | 5,221,526.73 |
资产减值准备 | 23,683,658.31 | 4,396,405.43 | 18,326,332.12 | 3,480,924.00 |
递延收益 | 35,759,619.04 | 8,028,853.48 | 10,070,037.99 | 1,884,865.34 |
股份支付 | 29,848,720.31 | 6,414,660.41 | 28,424,830.51 | 6,144,775.39 |
试运行 | 4,739,273.67 | 710,891.05 | 6,038,545.47 | 905,781.83 |
租赁负债 | 1,227,183.48 | 184,077.52 | 717,295.24 | 107,594.29 |
预计负债 | 216,572.55 | 42,880.45 | 936,759.16 | 140,513.87 |
可转债利息 | 38,337,701.55 | 9,584,425.38 | 23,302,230.15 | 5,825,557.5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694,024.00 | 173,506.00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8,415,286.47 | 7,103,821.62 | 1,850,782.33 | 462,695.58 |
职工教育经费 | 752,180.64 | 188,045.16 | 1,124,418.56 | 281,104.64 |
无形资产摊销 | 1,081,093.93 | 162,164.09 | ||
合计 | 190,259,454.87 | 42,321,668.00 | 115,310,989.70 | 24,628,845.2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原值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 | 236,115,977.74 | 40,961,019.50 | 232,095,851.86 | 40,975,969.25 |
使用权资产 | 1,914,519.50 | 287,177.90 | 1,352,062.21 | 202,809.3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可辨认资产评估增值 | 27,929,144.72 | 6,982,286.18 | 33,140,460.46 | 8,285,115.11 |
合计 | 265,959,641.96 | 48,230,483.58 | 266,588,374.53 | 49,463,893.6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98,781,333.11 | 136,893,557.18 |
合计 | 198,781,333.11 | 136,893,557.1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度 | 404,456.43 | ||
2025年度 | 6,159.27 | 6,159.27 | |
2026年度 | 12,188,191.99 | 12,188,191.99 | |
2027年度 | 24,307,956.20 | 24,307,956.20 | |
2028年度 | 99,986,793.29 | 99,986,793.29 | |
2029年度 | 62,292,232.36 | ||
合计 | 198,781,333.11 | 136,893,557.1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82,183,437.88 | 82,183,437.88 | 85,398,327.56 | 85,398,327.56 | ||
合计 | 82,183,437.88 | 82,183,437.88 | 85,398,327.56 | 85,398,327.56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1,406,533.26 | 41,406,533.26 | 其他 | 票据保证金 | 72,812,302.15 | 72,812,302.15 | 其他 | 票据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283,745,601.07 | 283,745,601.07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440,050,526.03 | 440,050,526.03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8,956,474.22 | 58,956,474.22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73,943,315.86 | 73,943,315.86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其中:数据资 |
源 | ||||||||
在建工程 | 21,343,503.67 | 21,343,503.67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183,694,832.10 | 183,694,832.10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247,463,774.12 | 247,463,774.12 | 其他 | 票据背书 | 313,378,322.66 | 313,378,322.66 | 其他 | 票据背书 |
合计 | 652,915,886.34 | 652,915,886.34 | / | / | 1,083,879,298.80 | 1,083,879,298.80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75,856,550.49 | |
质押借款 | 40,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123,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446,586,624.00 | 626,200,000.00 |
票据贴现借款 | 331,903,852.59 | 142,428,125.00 |
信用证贴现借款 | 128,894,803.43 | 5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利息 | 2,923,384.82 | 2,859,524.91 |
合计 | 1,126,165,215.33 | 944,487,649.91 |
注:信用证贴现借款系本公司出证后向银行质押形成的借款金额;票据贴现借款系公司票据向银行贴现形成的借款。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既有质押又有抵押归类为质押借款;既有抵押又有保证归类为抵押借款;既有质押、抵押又有保证归类为质押借款。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94,024.00 | / |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694,024.00 | /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694,024.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9月6日与招商银行州分行签订《生产品交易协议书》,双方约定进行衍生产品交易,截至2023年末累计交易卖出330.00万美元,产生交易性金融负债694,024.00元。2024年度,上述衍生金融产品已交割完毕。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43,752,098.42 | 274,340,302.15 |
合计 | 143,752,098.42 | 274,340,302.1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设备款 | 190,497,172.88 | 251,344,682.56 |
材料采购款 | 414,507,062.82 | 447,557,789.77 |
合计 | 605,004,235.70 | 698,902,472.3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常州市创新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2,950,560.00 | 结算账期未到,未予结算 |
青岛康景辉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940,000.00 | 结算账期未到,未予结算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720,000.00 | 结算账期未到,未予结算 |
株式会社栗田机械制作所 | 2,474,578.12 | 结算账期未到,未予结算 |
杭州托利电子有限公司 | 2,338,911.68 | 结算账期未到,未予结算 |
合计 | 13,424,049.8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63,671,554.56 | 54,416,376.97 |
合计 | 63,671,554.56 | 54,416,376.9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9,520,947.43 | 431,471,967.30 | 440,532,706.30 | 60,460,208.4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84,856.61 | 30,736,286.45 | 31,196,125.97 | 725,017.09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0,705,804.04 | 462,208,253.75 | 471,728,832.27 | 61,185,225.52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4,809,179.15 | 367,283,523.74 | 374,571,369.34 | 57,521,333.55 |
二、职工福利费 | 596,852.40 | 22,060,835.63 | 22,198,965.12 | 458,722.91 |
三、社会保险费 | 564,117.38 | 19,372,594.38 | 19,494,441.79 | 442,269.9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24,792.82 | 16,799,980.95 | 16,850,729.87 | 374,043.90 |
工伤保险费 | 139,324.56 | 2,355,234.88 | 2,426,333.37 | 68,226.07 |
生育保险费 | 217,378.55 | 217,378.55 | ||
四、住房公积金 | 583,440.00 | 14,681,622.00 | 14,688,582.00 | 576,48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47,635.96 | 7,706,036.23 | 7,692,270.19 | 1,461,402.0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残保金 | 1,519,722.54 | 367,355.32 | 1,887,077.86 | |
合计 | 69,520,947.43 | 431,471,967.30 | 440,532,706.30 | 60,460,208.4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38,623.08 | 29,782,941.90 | 30,219,936.08 | 701,628.90 |
2、失业保险费 | 46,233.53 | 953,344.55 | 976,189.89 | 23,388.19 |
合计 | 1,184,856.61 | 30,736,286.45 | 31,196,125.97 | 725,017.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697,232.13 | 2,506,640.78 |
企业所得税 | 19,871,773.50 | 26,557,513.87 |
个人所得税 | 810,313.48 | 1,091,074.23 |
房产税 | 2,736,694.80 | 2,492,924.16 |
土地使用税 | 1,480,840.60 | 1,143,806.33 |
印花税 | 1,510,714.40 | 1,362,836.3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1,976.18 | 264,964.78 |
教育费附加 | 121,721.64 | 158,339.0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5,047.77 | 105,559.34 |
环境保护税 | 245,063.19 | 271,706.91 |
水利基金 | 5,369.20 | |
水资源税 | 43,004.50 | 43,411.50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2,445,032.97 | |
合计 | 31,299,415.16 | 36,004,146.51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14,760,200.95 | 188,382,950.90 |
合计 | 114,760,200.95 | 188,382,950.9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质保金 | 101,969,929.54 | 114,551,036.34 |
待付费用款 | 1,342,309.87 | 23,318,957.24 |
代扣代缴款项 | 289,939.40 | 428,604.17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1,158,022.14 | 50,084,353.15 |
合计 | 114,760,200.95 | 188,382,950.9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1,158,022.14 | 尚处于限售期 |
合计 | 11,158,022.1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7,929,293.94 | 91,315,817.49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1,044,843.21 | 847,464.15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应付利息 | 1,765,052.19 | 898,178.85 |
合计 | 240,739,189.34 | 93,061,460.49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余额 | 247,463,774.12 | 313,378,322.66 |
待转销销项税 | 7,057,138.76 | 5,379,838.73 |
融信和民信融资款 | 110,000,000.00 | 85,000,000.00 |
合计 | 364,520,912.88 | 403,758,161.3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358,124,847.69 | 103,142,177.61 |
质押借款 | 233,479,000.00 | 395,659,000.00 |
抵押借款 | 92,400,000.00 | 134,400,000.00 |
信用借款 | 97,960,000.00 | |
合计 | 781,963,847.69 | 633,201,177.6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既有质押又有抵押归类为质押借款;既有抵押又有保证归类为抵押借款;既有质押、抵押又有保证归类为质押借款。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抵押借款和保证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45%—4.65%。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667,973,108.15 | 642,833,951.52 |
合计 | 667,973,108.15 | 642,833,951.52 |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本期债转股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永和转债 | 100.00 | / | 2022年10月11日 | 6年 | 800,000,000.00 | 642,833,951.52 | 4,795,283.34 | 43,857,439.97 | 13,923,000.00 | 667,973,108.1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800,000,000.00 | 642,833,951.52 | 4,795,283.34 | 43,857,439.97 | 13,923,000.00 | 667,973,108.15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永和转债”转股 | 因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发新股,自2023年1月4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64元/股调整为33.60元/股。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2023年4月11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60元/股调整为33.6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16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61元/股调整为23.83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7月16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83元/股调整为23.68元/股。因触发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自2024年8月7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68元/股调整为20.13元/股。因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自2024年12月9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13元/股调整为20.15元/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共转股600,073股。 | 2023年4月17日至2028年10月10日 |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经营租赁房产 | 1,227,183.48 | 717,295.24 |
合计 | 1,227,183.48 | 717,295.24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32,650.28元。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216,572.55 | 936,759.16 | |
合计 | 216,572.55 | 936,759.1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070,037.99 | 27,769,258.05 | 2,079,677.00 | 35,759,619.04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10,070,037.99 | 27,769,258.05 | 2,079,677.00 | 35,759,619.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负债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企业合并增加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 | 衢州永和年产40000T新型制冷剂自动化充装线及自动化仓库技改提升项目 | 443,555.00 | 91,770.00 | 351,785.00 | 与资产相关 | ||
2 | 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补助 | 225,000.00 | 30,000.00 | 19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3 | 金华永和年削减600万吨HFC-23分解项目 | 2,750,000.14 | 999,999.96 | 1,750,000.18 | 与资产相关 | ||
4 | 金华永和年产5000吨高性能含氟材料(FEP、PTFE、PFA、ETFE)技改项目(2016) | 822,871.27 | 232,339.92 | 590,531.35 | 与资产相关 | ||
5 | 金华永和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补助 | 46,317.23 | 16,347.12 | 29,970.11 | 与资产相关 | ||
6 | 金华永和年产5000吨高性能含氟材料(FEP、PTFE、PFA、ETFE)技改项目(2017) | 1,750,899.84 | 350,180.04 | 1,400,719.80 | 与资产相关 | ||
7 | 2018工业技改财政补助资金 | 909,766.53 | 155,960.04 | 753,806.49 | 与资产相关 | ||
8 | 2020收聚全氟乙丙烯后处理水收回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48,000.00 | 6,000.00 | 4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9 | 会昌县九二工业基地建设用地奖励 | 2,601,635.59 | 61,547.04 | 2,540,088.55 | 与资产相关 | ||
10 | 2021年度清洁能源应用项目奖补 | 340,027.20 | 40,003.20 | 300,024.00 | 与资产相关 |
11 | 光伏发电清洁能源应用项目补助 | 131,965.19 | 14,013.96 | 117,951.23 | 与资产相关 | ||
12 | 内蒙永和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 | 2,000,000.00 | 81,515.72 | 1,918,484.28 | 与资产相关 | ||
13 | 邵武永和PVDF扩建项目投资奖补资金 | 2,110,300.00 | 2,110,300.00 | 与资产相关 | |||
14 | 邵武永和发改局技改投资补助(二期技改项目) | 21,210,000.00 | 21,2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15 | 会昌永和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奖补资金 | 944,007.55 | 944,007.55 | 与资产相关 | |||
16 | 会昌永和2024年省级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设备更新领域补助资金 | 1,504,950.50 | 1,504,950.5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0,070,037.99 | 27,769,258.05 | 2,079,677.00 | 35,759,619.04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79,408,958.00 | 930,537.00 | -1,218,223.00 | -287,686.00 | 379,121,272.00 |
其他说明:
1、公司激励计划首批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达行权条件,本报告期内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346,245股;公司发行的“永和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合计转股584,292股,上述两项合计新增股本930,537股;
2、根据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18,223股限制性股票,股本相应减少1,218,223股。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息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元/张) | 数量(张) | 金额(元)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转股条件 | 转换情况 |
永和转债 | 2022年10月11日 | 复合金融工具 |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 100.00 | 8,000,000.00 | 800,000,000.00 | 2023年4月17日至2028年10月10日 | 初始转股价格为33.64元/股;2024年12月9日调整为20.15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8年10月10日 |
合计 | 100.00 | 8,000,000.00 | 800,000,000.00 |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8年10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初始转股价格为33.64元/股。因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发新股,自2023年1月4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64元/股调整为33.60元/股。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2023年4月11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60元/股调整为33.6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16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61元/股调整为23.83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7月16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83元/股调整为23.68元/股。因触发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自2024年8月7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68元/股调整为20.13元/股。因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自2024年12月9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13元/股调整为20.15元/股。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转股份数为139,230.00份,金额为3,274,965.81元,转股后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7,856,760.00份,金额为184,806,581.74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债 | 7,995,990.00 | 188,081,547.55 | 139,230.00 | 3,274,965.81 | 7,856,760.00 | 184,806,581.74 | ||
合计 | 7,995,990.00 | 188,081,547.55 | 139,230.00 | 3,274,965.81 | 7,856,760.00 | 184,806,581.74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01,966,223.21 | 21,571,057.16 | 31,790,910.67 | 691,746,369.70 |
其他资本公积 | 31,448,867.05 | 1,997,200.00 | 33,446,067.05 | |
合计 | 733,415,090.26 | 23,568,257.16 | 31,790,910.67 | 725,192,436.7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本期增加: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报告期内行权346,245股;公司发行的“永和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可转换债券转股数量为584,292股。合计产生资本溢价21,571,057.16元;
2)本期减少:报告期内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18,223股,冲减资本溢价15,769,830.67元,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认购价和股票回购价差额冲减资本溢价16,021,080.00元,合计金额为31,790,910.67元。
2、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变化主要系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而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而形成。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50,084,353.15 | 38,926,331.01 | 11,158,022.14 | |
员工持股计划 | 50,008,776.35 | 35,388,480.00 | 14,620,296.35 | |
合计 | 50,084,353.15 | 50,008,776.35 | 74,314,811.01 | 25,778,318.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218,223股,按授予价格每股14.44元计算,合计减少库存股17,538,025.00元;公司2022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数量1,226,009股,报告期内库存股减少17,703,569.96元;公司2022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数量258,061股,报告期内库存股减少3,684,736.05元。以上,合计库存股减少金额为38,926,331.01元。
2、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票2,292,000股,增加库存股50,008,776.35元;员工按照认购价格8.45元计算,减少库存股19,367,400.00元,回购价与员工认购价差异减少库存股16,021,080.00元,合计库存股减少35,388,480.00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
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9,399.97 | 149,399.97 | 149,399.9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9,399.97 | 149,399.97 | 149,399.9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9,399.97 | 149,399.97 | 149,399.9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为本公司子公司新加坡永和当期美元折算人民币形成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61,820,366.32 | 28,999,023.02 | 28,039,475.18 | 62,779,914.16 |
合计 | 61,820,366.32 | 28,999,023.02 | 28,039,475.18 | 62,779,914.1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计提专项储备28,999,023.02元,使用28,039,475.18元。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8,075,482.29 | 15,937,005.43 | 94,012,487.7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78,075,482.29 | 15,937,005.43 | 94,012,487.7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法定盈余公积增加系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50,035,989.38 | 1,151,331,003.5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50,035,989.38 | 1,151,331,003.5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1,336,834.23 | 183,688,852.1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5,937,005.43 | 17,281,624.0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7,044,817.45 | 67,702,242.25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28,391,000.73 | 1,250,035,989.3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84,383,554.56 | 3,777,233,550.76 | 4,250,102,030.96 | 3,708,442,296.24 |
其他业务 | 121,259,939.52 | 11,582,405.28 | 118,697,970.14 | 21,348,553.15 |
合计 | 4,605,643,494.08 | 3,788,815,956.04 | 4,368,800,001.10 | 3,729,790,849.3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氟碳化学品 | 2,446,735,256.15 | 1,948,454,106.57 |
含氟高分子材料 | 1,581,107,387.50 | 1,331,372,867.97 |
含氟精细化学品 | 20,578,721.62 | 21,052,612.83 |
化工原料 | 435,962,189.29 | 476,353,963.39 |
其他 | 121,259,939.52 | 11,582,405.2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3,099,769,884.45 | 2,626,116,138.07 |
外销 | 1,505,873,609.63 | 1,162,699,817.97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间点确认 | 4,605,643,494.08 | 3,788,815,956.04 |
合计 | 4,605,643,494.08 | 3,788,815,956.0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试运行营业收入102,800,472.14元,营业成本90,612,284.59元,主要系子公司内蒙永和全氟己酮等装置分项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以及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PPVE及HFPO等装置建成投产。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17,790,760.03元,其中:
417,790,760.03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使用税 | 7,548,125.98 | 3,865,642.75 |
房产税 | 6,061,774.73 | 4,750,198.44 |
印花税 | 4,506,055.77 | 4,778,464.7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68,152.55 | 2,585,786.54 |
教育费附加 | 1,743,856.95 | 1,528,360.5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224,251.53 | 1,018,907.03 |
环境保护税 | 1,205,744.04 | 1,072,561.20 |
资源税 | 211,581.69 | 959,508.68 |
水资源税 | 100,199.00 | 124,574.19 |
车船税 | 80,242.06 | 85,860.30 |
合计 | 25,949,984.30 | 20,769,864.45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296,886.08 | 33,829,238.85 |
折旧摊销费 | 9,017,137.70 | 10,253,446.34 |
交通差旅费 | 6,658,914.84 | 6,700,694.10 |
营销费用 | 6,262,078.56 | 4,995,575.44 |
业务招待费 | 2,766,931.29 | 2,024,076.61 |
物料消耗费 | 5,145,427.53 | 4,854,563.08 |
信保费 | 4,512,989.74 | 5,827,416.48 |
办公费等其他 | 2,372,093.21 | 2,135,839.68 |
合计 | 69,032,458.95 | 70,620,850.58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4,543,151.00 | 113,729,065.93 |
污废处置环境保护费 | 69,187,213.73 | 39,246,468.25 |
折旧摊销费 | 30,096,297.33 | 23,735,312.92 |
物料消耗及修理费 | 14,265,145.32 | 30,353,503.66 |
聘请中介及咨询费 | 7,025,567.30 | 8,139,219.32 |
办公费 | 6,402,260.58 | 9,926,508.64 |
交通差旅费 | 4,842,897.48 | 7,090,161.45 |
开办费 | 4,126,369.50 | 5,277,554.03 |
业务招待费 | 3,990,336.53 | 4,476,632.21 |
其他 | 3,386,962.48 | 6,384,099.61 |
水电费 | 3,357,908.97 | 3,306,280.58 |
股权支付费用 | -334,111.38 | 8,526,454.30 |
合计 | 250,889,998.84 | 260,191,260.90 |
其他说明:
当期股权激励摊销金额转入研发费用职工薪酬的金额为2,336,611.38元。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7,510,981.43 | 46,232,781.56 |
材料消耗 | 29,531,134.87 | 25,673,945.37 |
折旧摊销费 | 17,105,182.73 | 11,228,703.50 |
费用开支 | 10,155,663.99 | 7,099,099.24 |
合计 | 104,302,963.02 | 90,234,529.67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92,531,410.50 | 64,123,273.22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32,650.28 | 66,502.38 |
减:利息收入 | 2,573,654.30 | 2,880,371.76 |
汇兑损益 | -18,497,406.18 | -11,887,956.86 |
其他 | 2,100,689.17 | 1,900,493.65 |
合计 | 73,561,039.19 | 51,255,438.25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3,455,106.45 | 93,705,803.66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60,128.01 | 276,477.80 |
合计 | 13,615,234.46 | 93,982,281.46 |
其他说明: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元)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 | 160,128.01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稳岗留工补助 | 1,035,359.57 | 与收益相关 |
党费回拨 | 15,493.00 | 与收益相关 |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奖励资金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四子王旗教育体育局拔河奖金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政府慰问金补助资金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永和股份年产40000T新型制冷剂自动化充装线及自动化仓库技改提升项目 | 91,770.00 | 与资产相关 |
2021年度清洁能源应用项目奖补 | 40,003.20 | 与资产相关 |
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补助 | 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光伏发电清洁能源应用项目补助 | 14,013.96 | 与资产相关 |
金华永和年削减600万吨HFC-23分解项目 | 99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金华永和年产5000吨高性能含氟材料(FEP、PTFE、PFA、ETFE)技改项目(2016) | 232,339.92 | 与资产相关 |
金华永和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补助 | 16,347.12 | 与资产相关 |
金华永和年产5000吨高性能含氟材料(FEP、PTFE、PFA、ETFE)技改项目(2017) | 350,180.04 | 与资产相关 |
2018工业技改财政补助资金 | 155,960.04 | 与资产相关 |
2020收聚全氟乙丙烯后处理水收回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会昌县九二工业基地建设用地奖励 | 61,547.04 | 与资产相关 |
内蒙永和技改补助 | 81,515.72 | 与资产相关 |
会昌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1月惠企政策资金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招用重点群体抵减增值税税款 | 10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展会兑现项目奖励 | 37,400.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人员增值税退税 | 137,800.00 | 与收益相关 |
市区“美丽工厂”示范企业奖补资金 | 142,500.00 | 与收益相关 |
工业十强企业奖补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贷款贴息补助 | 183,788.66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帮扶补助资金 | 6,745.00 | 与收益相关 |
市级绿色工厂奖补资金 | 71,250.00 | 与收益相关 |
工业企业一季度销售产值增长奖励 | 66,500.00 | 与收益相关 |
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奖励 | 75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487,810.62 | 与收益相关 |
商贸流通提质扩容专项资金兑现奖励 | 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省节水型企业”“省节水标杆企业”财政专项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内蒙古永和精制技术开发补助 | 9,500.00 | 与收益相关 |
工业企业2023年度技术创新财政专项资金奖励 | 3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海关高级认证补助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中小型企业荣誉类奖励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产能发挥奖励 | 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奖励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工会返还 | 103,905.22 | 与收益相关 |
电子信息制造业和“两化融合”发展扶持资金奖励 | 98,705.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奖励 | 1,179,300.00 | 与收益相关 |
外贸应诉资金补助-衢州市商务局 | 110,8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主导和参与标准修订补贴-市场监督管理局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安环险补助 | 2,650.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人才招聘补贴 | 1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奖补 | 4,400.00 | 与收益相关 |
增产增效电费补助 | 64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服务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外贸进出口企业扶持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流通公司出口奖 | 3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补助奖励 | 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大商贸政策补助 | 2,302,262.38 | 与收益相关 |
老旧柴油叉车替代补助奖励 | 1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安全生产奖励 | 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补助-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32,760.00 | 与收益相关 |
优秀企业奖励资金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4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3,615,234.46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70,899.93 | 2,244,270.3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167,959.92 | -1,439,796.85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45,000.00 | 150,000.00 |
合计 | 3,983,859.85 | 954,473.48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147,187.16 | 18,163,664.09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659,376.00 | 1,051,098.02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6,806,563.16 | 19,214,762.11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期资产处置收益 | -690,470.77 | 124,981.78 |
合计 | -690,470.77 | 124,981.78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31,603.96 | - |
政府补助 | 1,400.00 | 1,000.00 | 1,400.00 |
违约金收入 | 3,396,889.88 | 2,487,230.64 | 3,396,889.88 |
废料处理 | 2,592,205.65 | 3,346,398.86 | 2,592,205.65 |
配额交易 | 1,629,503.88 | 2,292,664.49 | 1,629,503.88 |
其他 | 389,878.48 | 1,408,112.98 | 389,878.48 |
合计 | 8,009,877.89 | 9,567,010.93 | 8,009,877.8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438,034.86 | 4,834,198.74 | 6,438,034.8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438,034.86 | 4,834,198.74 | 6,438,034.86 |
对外捐赠 | 1,803,833.00 | 2,900,372.82 | 1,803,833.00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1,272,417.75 | 949,215.75 | 1,272,417.75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80,748.78 | 15,375.30 | 80,748.78 |
其他 | 645,850.67 | 1,740,521.38 | 645,850.67 |
合计 | 10,240,885.06 | 10,439,683.99 | 10,240,885.06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9,572,128.40 | 35,145,327.6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926,232.90 | -48,129.24 |
合计 | 30,645,895.50 | 35,097,198.4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82,994,427.2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0,748,606.8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64,742.5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3,066,201.7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924,073.4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65,025.1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612,318.94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影响 | -78,318.58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18,855,504.73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122,587.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 |
其他 | -4,316,208.36 |
所得税费用 | 30,645,895.5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573,654.30 | 2,880,371.76 |
收到的政府补助款 | 39,306,215.51 | 92,131,099.33 |
收到其他往来单位款项 | 82,268,580.92 | 123,450,307.32 |
合计 | 124,148,450.73 | 218,461,778.4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期间费用及其他 | 186,057,934.81 | 170,525,147.05 |
支付其他往来单位款项 | 74,416,406.74 | 136,522,478.10 |
公益性捐赠 | 1,803,833.00 | 2,900,372.82 |
合计 | 262,278,174.55 | 309,947,997.9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101,277.35 | 11,948,167.02 |
合计 | 4,101,277.35 | 11,948,167.02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供应链融资平台融资款 | 106,764,525.32 | 85,000,000.00 |
商业汇票及国内信用证贴现款 | 673,601,298.64 | 190,264,013.89 |
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投资款 | 19,367,400.00 | |
合计 | 799,733,223.96 | 275,264,013.89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 | 17,747,516.52 | 2,776,549.74 |
信用证和商业汇票业务到期解付 | 413,000,000.00 | |
供应链融资平台融资款 | 85,000,000.00 | |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回购款 | 50,008,776.35 | |
支付发行可转债费用 | 1,655,660.38 | |
合计 | 565,756,292.87 | 4,432,210.1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944,487,649.91 | 1,470,187,922.64 | 58,853,220.76 | 937,425,233.87 | 409,938,344.11 | 1,126,165,215.33 |
一年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91,315,817.49 | 7,240,000.00 | 273,304,200.16 | 131,120,828.31 | 240,739,189.34 | |
长期借款 | 633,201,177.61 | 432,711,793.50 | -155,760,000.00 | 53,349,123.42 | 74,840,000.00 | 781,963,847.69 |
其他流动负债 | 403,758,161.39 | 126,131,925.32 | 389,810,935.92 | 498,000,000.00 | 64,237,248.51 | 357,463,774.12 |
应付债券 | 642,833,951.52 | 39,062,156.63 | 13,923,000.00 | 667,973,108.15 | ||
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50,084,353.15 | 759,462.85 | 17,747,516.52 | 21,938,277.34 | 11,158,022.14 | |
合计 | 2,765,681,111.07 | 2,036,271,641.46 | 606,029,976.32 | 1,637,642,702.12 | 584,876,869.96 | 3,185,463,156.77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52,348,531.75 | 183,905,364.0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6,806,563.16 | 19,214,762.11 |
信用减值损失 | 3,983,859.85 | 954,473.4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20,458,807.67 | 253,365,039.4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913,980.63 | 956,194.14 |
无形资产摊销 | 14,511,882.71 | 6,154,261.1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804,510.91 | 5,139,512.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90,470.77 | -124,981.7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438,034.86 | 4,802,594.7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2,872,343.81 | 51,537,662.0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692,822.80 | -5,481,615.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33,410.10 | 5,433,486.5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528,823.17 | -160,384,011.1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7,787,216.51 | -290,727,991.5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01,890,219.38 | 439,919,408.67 |
其他 | 1,997,200.00 | 9,141,5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531,779.26 | 523,805,658.5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1,075,561.85 | 146,071,476.8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6,071,476.84 | 172,777,813.5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995,914.99 | -26,706,336.7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1,075,561.85 | 146,071,476.84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0,929,182.71 | 145,862,873.3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46,379.14 | 208,603.5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91,075,561.85 | 146,071,476.84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41,406,533.26 | 72,812,302.15 | 票据保证金、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ETC保证金 |
合计 | 41,406,533.26 | 72,812,302.1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4,283,444.75 |
其中:美元 | 1,987,013.07 | 7.1884 | 14,283,444.75 |
应收账款 | - | - | 239,346,756.12 |
其中:美元 | 32,984,742.71 | 7.1884 | 237,107,524.50 |
欧元 | 297,544.63 | 7.5257 | 2,239,231.62 |
应付账款 | - | - | 21,086,019.69 |
其中:美元 | 2,932,568.20 | 7.1884 | 21,080,473.25 |
欧元 | 737.00 | 7.5257 | 5,546.44 |
其他应付款 | - | - | 252,830.40 |
其中:美元 | 35,172.00 | 7.1884 | 252,830.40 |
其他应收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7,599.5 | 7.1884 | 198,396.25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32,650.28 | 66,502.38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611,393.60 | 1,523,731.46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611,393.6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1,093,132.68 | |
其中:与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合计 | 1,093,132.68 |
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将收到的未折现的租赁收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年以内 | 466,258.52 | 27,503.23 |
1至2年 | 306,000.00 | |
2至3年 | 306,000.00 | |
3至4年 | 306,000.00 | |
合计 | 1,384,258.52 | 27,503.23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7,510,981.43 | 46,232,781.56 |
材料消耗 | 29,531,134.87 | 25,673,945.37 |
折旧摊销费 | 17,105,182.73 | 11,228,703.50 |
费用开支 | 10,155,663.99 | 7,099,099.24 |
合计 | 104,302,963.02 | 90,234,529.6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4,302,963.02 | 90,234,529.6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本年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已转入研发费用,未发生研发支出转入开发支出进行资本化的项目。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金华永和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青莲路896号(自主申报) | 12,360,000.00美元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青莲路896号(自主申报) | 制造业 | 69.98 | 30.02 | 吸收合并与股权受让取得 |
内蒙永和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黑沙图工业园区 | 1,000,000,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黑沙图工业园区 | 制造业 | 100 | 创立取得 | |
华生氢氟酸 | 四子王旗乌兰花镇 | 40,000,000.00 | 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黑沙图工业园区 | 制造业 | 100 | 股权受让取得 | |
华生萤石 | 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黑沙图工业园区 | 60,000,000.00 | 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黑沙图工业园区 | 制造业 | 100 | 股权受让取得 | |
海龙物流 | 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3幢 | 5,000,000.00 | 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3幢 | 运输业 | 100 | 创立取得 | |
浙江 |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 | 3,000,000.00 |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 | 贸易 | 100 | 股权受让 |
华生矿业 | 道181号 | 大道181号 | 行业 | 取得 | |||
内蒙华兴矿业 | 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黑沙图工业园区 | 8,000,000.00 | 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黑沙图工业园区 | 制造业 | 100 | 股权受让取得 | |
香港永和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41-145号恒山中心13字楼B室 | 8,326,020.18美元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41-145号恒山中心13字楼B室 | 贸易行业 | 100 | 创立取得 | |
冰龙环保 | 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世纪大道893号5幢5层 | 5,000,000.00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衢时代商务广场1幢413室 | 贸易行业 | 90 | 创立取得 | |
邵武永和 | 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 | 1,158,320,600.00 | 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 | 制造业 | 100 | 创立取得 | |
包头永和 |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307室 | 100,000,000.00 |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307室 | 制造业 | 100 | 创立取得 | |
会昌永和 |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 95,000,000.00 |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 制造业 | 100 | 并购取得 | |
新加坡永和 | 987SERANGOONROAD,SINGAPORE | 2,000,000.00美元 | 987SERANGOONROAD,SINGAPORE | 贸易行业 | 100 | 创立取得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0,070,037.99 | 27,769,258.05 | 2,079,677.00 | 35,759,619.0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0,070,037.99 | 27,769,258.05 | 2,079,677.00 | 35,759,619.04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2,079,677.00 | 1,992,322.13 |
与收益相关 | 11,536,957.46 | 91,990,959.33 |
合计 | 13,616,634.46 | 93,983,281.4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管理层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管理层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1,126,165,215.33 | 1,126,165,215.33 | 1,126,165,215.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0,739,189.34 | 240,739,189.34 | 240,739,189.34 | ||
长期借款 | 731,807,346.43 | 67,628,154.67 | 799,435,501.10 | 781,963,847.69 | |
应付债券 | 8,892,621.00 | 30,675,161.86 | 818,055,423.28 | 857,623,206.14 | 667,973,108.15 |
应付票据 | 143,752,098.42 | 143,752,098.42 | 143,752,098.42 | ||
应付账款 | 605,004,235.70 | 605,004,235.70 | 605,004,235.70 | ||
其他流动负债 | 364,520,912.88 | 364,520,912.88 | 364,520,912.88 | ||
租赁负债 | 516,000.00 | 967,393.60 | 128,000.00 | 1,611,393.60 | 1,227,183.48 |
合计 | 2,489,590,272.67 | 763,449,901.89 | 885,811,577.95 | 4,138,851,752.51 | 3,931,345,790.99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954,383,793.75 | 954,383,793.75 | 944,487,649.9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6,050,228.41 | 96,050,228.41 | 93,061,460.49 | ||
长期借款 | 23,816,317.21 | 549,734,442.53 | 118,100,648.38 | 691,651,408.12 | 633,201,177.61 |
应付债券 | 4,896,174.70 | 21,786,334.40 | 835,986,231.21 | 862,668,740.31 | 642,833,951.52 |
应付票据 | 274,340,302.15 | 274,340,302.15 | 274,340,302.15 | ||
应付账款 | 698,902,472.33 | 698,902,472.33 | 698,902,472.33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3,758,161.39 | 403,758,161.39 | 403,758,161.39 | ||
租赁负债 | 501,593.60 | 121,000.00 | 128,000.00 | 750,593.60 | 717,295.24 |
合计 | 2,456,649,043.54 | 571,641,776.93 | 954,214,879.59 | 3,982,505,700.06 | 3,691,302,470.64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3.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波动10%),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相应金额。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波动10%)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利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上升100个基点(波动10%) | -6,939,855.79 | -4,809,245.49 |
下降100个基点(波动10%) | 6,939,855.79 | -4,809,245.49 |
3.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本公司报告期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八十一)。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5%,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11,627,190.50元(2023年12月31日:9,465,836.27元)。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以实现汇率稳定 | 被套期风险是价格变动风险,主要来源于美元和人民币波动等非信用风险。被套期风险的计量可根据市场价格波动确定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因被套期风险而产生的公允价值预期随着相同基础变量或经济上相关的类似基础变量变动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基本实现 | 有效规避风险敞口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套期业务详见本节“七、33.交易性金融负债”所述。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利率风险 | ||||
—外汇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 - | 不适用 | 财务汇兑损益 | -443,658.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为抵销外汇波动风险,远期外汇掉期合约在期末前已完成交割,本期掉期合约对损益的影响金额为-443,658.00元。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转让 | 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552,014,934.21 | 终止确认 | 银行信用等级 |
背书转让 | 一般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247,463,774.12 | 未终止确认 | 银行信用等级 |
合计 | / | 799,478,708.33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转让 | 552,014,934.21 | / |
合计 | / | 552,014,934.21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289,863,418.96 | 289,863,418.96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549,444.37 | 32,549,444.37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22,412,863.33 | 322,412,863.3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衍生金融负债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收款项融资系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票据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当,公司以票面金额确认公允价值。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在原投资预期情况内,以原投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无母公司,最终控制方是:童建国和童嘉成。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童嘉成 | 房产租赁 | 516,000.00 | 1,032,000.00 | 2,936.50 | 19,498.81 | 1,494,831.5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内蒙永和向童嘉成租赁位于四子王旗房产供公司员工使用,合同期三年,自2024年11月开始至2027年10月结束,签订租赁合同金额为154.80万元,本年已支付金额51.60万元。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419,995.39 | 6,025,682.01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本年不存在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赵景平 | 2,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余锋 | 1,890.00 | |
合计 | 3,890.00 |
说明:上年年末账面余额系计提但尚未支付的差旅费等报销费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 | 1,484,070.00 | 21,388,306.01 | ||||||
股票期权-授予对象 | 346,245.00 | 7,877,073.75 | ||||||
回购股票的员工持股计划 | 2,292,000.00 | 19,367,400.00 | ||||||
合计 | 2,292,000.00 | 19,367,400.00 | 346,245.00 | 7,877,073.75 | 1,484,070.00 | 21,388,306.01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 | 19.97元/股、20.22元/股 | 至2024年结束 | ||
股票期权-授予对象 | 32.35元/股、32.10元/股 | 至2024年结束 | ||
回购股票的员工持股计划 | 8.45元/股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24个月 |
其他说明
注1:公司2021年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32.35元/股,自授予日起按30%、30%、40%归属比例分3年行权,至2024年结束;公司2022年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32.10元/股,自授予日起按50%、50%归属比例分2年行权,至2024年结束;
注2:公司2021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行权价20.22元/股,自授予日起按30%、30%、40%归属比例分3年行权,至2024年结束;公司2022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行权价19.97元/股,自授予日起按50%、50%归属比例分2年行权,至2024年结束;注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份额)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8.45元/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2024年12月24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股票期权按Black-Scholes模型计算/限制性股票按授予日股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回购价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股息率、行权价以及授予日的市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管理层最佳估计数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4,263,016.00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回购股票的员工持股计划 | 1,997,200.00 | |
合计 | 1,997,200.00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本公司拟通过金华永和设立美国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美国永和,英文名称为YongheAmericalnc.),公司拟投入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20万元;2025年1月7日,美国永和已取得金华市发展及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金发改境外备字[2025]第1号),相关投资手续正在办理中。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17,406,897.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根据本公司2025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上述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470,489,86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862,280股。本次测算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469,627,588股作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406,897.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根据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和拟向四子王旗人民政府提供3,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专项用于内蒙永和厂区周边征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四子王旗政府已归还借款本金1,000.00万元及借款总额对应利息。由于内蒙永和计划继续征收厂区附近约400亩土地,为加快征地进度,保障未来项目规划的用地需求,2024年9月27日,内蒙永和与四子王旗政府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对剩余借款本金2,000.00万元予以展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应收利息金额191,561.73元,上述财务资助合计金额为20,191,561.73元。
2、根据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回购股票金额为50,008,776.35元。
3、公司与美国BMP公司销售合同中的约定:包括150天免费的ISO储罐使用期,及免费使用期过后每个ISO储罐的延误赔偿金等条款。由于美国BMP公司延迟归还ISO储罐,本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向美国佛罗里达州法院提起一审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美国BMP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截至2023年11月10日延误赔偿金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诉讼事宜尚未审理完结。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186,845,066.78 | 224,772,846.29 |
6-12个月 | 3,212,916.96 | 6,659,786.02 |
1年以内小计 | 190,057,983.74 | 231,432,632.31 |
1至2年 | 46,463.16 | 278,588.63 |
2至3年 | 1,322,291.66 | |
合计 | 190,104,446.90 | 233,033,512.6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0,104,446.90 | 100.00 | 9,497,221.81 | 5.00 | 180,607,225.09 | 233,033,512.60 | 100.00 | 12,288,495.18 | 5.27 | 220,745,017.42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9,805,046.90 | 99.84 | 9,497,221.81 | 5.00 | 180,307,825.09 | 233,033,512.60 | 100.00 | 12,288,495.18 | 5.27 | 220,745,017.4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299,400.00 | 0.16 | 299,400.00 | |||||||
合计 | 190,104,446.90 | / | 9,497,221.81 | / | 180,607,225.09 | 233,033,512.60 | / | 12,288,495.18 | / | 220,745,017.4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89,805,046.90 | 9,497,221.81 | 5.00 |
合计 | 189,805,046.90 | 9,497,221.8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9,758,583.74 | 9,487,929.18 | 5.00 |
1至2年 | 46,463.16 | 9,292.63 | 20.00 |
合计 | 189,805,046.90 | 9,497,221.81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2,288,495.18 | -1,096,244.36 | 87.75 | 1,695,116.76 | 9,497,221.81 | |
合计 | 12,288,495.18 | -1,096,244.36 | 87.75 | 1,695,116.76 | 9,497,221.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695,116.7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境外客户长期无法收回款项核销。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7,637,014.04 | 27,637,014.04 | 14.54 | 1,381,850.70 | |
第二名 | 21,231,838.53 | 21,231,838.53 | 11.17 | 1,061,591.93 | |
第三名 | 9,050,974.25 | 9,050,974.25 | 4.76 | 452,548.71 | |
第四名 | 8,167,510.40 | 8,167,510.40 | 4.30 | 408,375.52 | |
第五名 | 4,970,327.46 | 4,970,327.46 | 2.61 | 248,516.37 | |
合计 | 71,057,664.68 | 71,057,664.68 | 37.38 | 3,552,883.23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03,590,390.07 | 748,324,540.42 |
合计 | 903,590,390.07 | 748,324,540.4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483,139,926.78 | 501,751,322.27 |
6个月至1年 | 217,805,295.00 | 190,420,034.78 |
1年以内小计 | 700,945,221.78 | 692,171,357.05 |
1至2年 | 203,010,272.02 | 56,634,693.37 |
2至3年 | 55,750.00 | |
3年以上 | 50,000.00 | 50,000.00 |
合计 | 904,061,243.80 | 748,856,050.42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20,046.68 | 438,798.94 |
代扣代缴款项 | 726,850.78 | 499,403.65 |
应收出口退税 | 53,897.39 | 6,693,639.76 |
其他款项 | 1,828,932.13 | 1,881,107.7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901,231,516.82 | 739,343,100.35 |
合计 | 904,061,243.80 | 748,856,050.42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31,510.00 | 531,510.00 | ||
2024年1月1日余 |
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0,656.27 | -60,656.2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70,853.73 | 470,853.7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31,510.00 | -60,656.27 | 470,853.73 | |||
合计 | 531,510.00 | -60,656.27 | 470,853.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7,743,553.03 | 56.16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4,438,475.38 | 33.67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
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 82,000,000.00 | 9.07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浙江华生矿业有限公司 | 7,030,987.38 | 0.78 | 关联方往来款 | 1-2年 | |
再融资费用 | 1,297,169.81 | 0.14 | 再融资费用 | 1年以内、1-2年 | 238,207.55 |
合计 | 902,510,185.60 | 99.82 | / | / | 238,207.55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758,130,021.68 | 2,758,130,021.68 | 2,727,185,021.68 | 2,727,185,021.6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758,130,021.68 | 2,758,130,021.68 | 2,727,185,021.68 | 2,727,185,021.68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金华永和氟化 | 5,410,785.58 | 346,900.00 | 5,757,685.58 |
工有限公司 | ||||||
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 1,006,335,919.71 | 332,400.00 | 1,006,668,319.71 | |||
内蒙古华生氢氟酸有限公司 | 31,952,572.16 | 23,400.00 | 31,975,972.16 | |||
内蒙古华生萤石矿业有限公司 | 96,565,016.95 | 17,300.00 | 96,582,316.95 | |||
浙江海龙物流有限公司 | 6,066,274.61 | 44,900.00 | 6,111,174.61 | |||
浙江华生矿业有限公司 | 8,280,227.86 | 8,280,227.86 | ||||
香港永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53,130,000.00 | 53,130,000.00 | ||||
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37,808.48 | 47,700.00 | 5,085,508.48 | |||
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33,790,390.16 | 30,000,000.00 | 50,500.00 | 1,163,840,890.16 | ||
会昌永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80,122,115.74 | 11,400.00 | 280,133,515.74 | |||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493,910.43 | 70,500.00 | 100,564,410.43 | |||
合计 | 2,727,185,021.68 | 30,000,000.00 | 945,000.00 | 2,758,130,021.68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97,825,925.29 | 1,572,448,011.83 | 1,626,836,416.61 | 1,534,409,600.32 |
其他业务 | 48,882,741.46 | 36,043,941.12 | 162,821,842.06 | 116,542,914.11 |
合计 | 1,746,708,666.75 | 1,608,491,952.95 | 1,789,658,258.67 | 1,650,952,514.43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氟碳化学品 | 1,589,005,165.78 | 1,469,044,158.56 |
含氟高分子材料 | 67,148,611.74 | 67,382,687.96 |
化工原料 | 33,059,688.23 | 28,332,544.69 |
含氟精细化学品 | 8,612,459.54 | 7,688,620.62 |
其他业务 | 48,882,741.46 | 36,043,941.1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789,355,281.33 | 717,825,915.72 |
外销 | 957,353,385.42 | 890,666,037.23 |
在某一时间点确认 | 1,746,708,666.75 | 1,608,491,952.95 |
合计 | 1,746,708,666.75 | 1,608,491,952.9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43,819,057.03元,其中:
143,819,057.03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2,264,806.78 | 186,314,123.55 |
合计 | 172,264,806.78 | 186,314,123.55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无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128,505.63 | 处置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341,469.88 | 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76,123.8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29,503.88 | 配额转让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85,548.7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257.96 | |
合计 | 5,528,785.2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19 | 0.67 | 0.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98 | 0.65 | 0.6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童建国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3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