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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科技: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股票代码:300088 股票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前文先生回避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强先生、方荣先生、杨欢先生、江明荫女士、伍运飞先生、郑建军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解决公司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资金需求的增加问题,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在综合分析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3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含贷款、保函、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抵押等各融资品种),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本次担保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如下(含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已使用的额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100%11.16%015,0001.69%
公司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100%41.64%4,0008,0000.45%
公司重庆永信科技有限公司75%35.08%7,00015,0001.47%
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98.55%26.61%46,00050,0009.03%
公司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55.95%83.85%150,000180,00016.93%
公司芜湖东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1.19%83.56%44,90050,0005.64%
公司苏州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16.82%83.98%4,0004,0000.45%
公司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89%68.37%9,95010,0001.3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德普特”). 成立日期:2008年8月20日. 住所:赣州市南康区龙岭工业园西区A8-A10段. 法定代表人:何晏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62,665.4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触摸屏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原材料、家用电器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赣州德普特100%股权。. 其他事项:赣州德普特不存在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状况:

项目2024年12月31日(审计数)
资产总额(元)865,589,887.69

负债总额(元)

负债总额(元)96,599,108.48

净资产(元)

净资产(元)768,990,779.21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元)292,914,010.89

利润总额(元)

利润总额(元)14,130,858.12

净利润(元)

净利润(元)16,550,075.07

.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

合计

合计100.00%

2、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泰”). 成立日期:2006年4月4日.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靳庄子村南200米. 法定代表人:郑建军. 注册资本:358.5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屏蔽电磁波玻璃;透明导电、金属化、绝缘、光电场致变性、增透减反射、太阳能电池玻璃与塑料板材;太阳能电池材料;研究开发镀膜工艺技术、生产加工镀膜工艺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与销售;真空镀膜设备及真空应用设备的制造与销售;研究开发和生产导电镀膜玻璃及其光电子镀膜玻璃;液晶显示器和触摸屏相关镀膜材料;机械设备租赁;本公司产品的咨询服务。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天津美泰100%股权。. 其他事项:天津美泰不存在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状况:

项目2024年12月31日(审计数)

资产总额(元)

资产总额(元)216,671,192.07
负债总额(元)90,221,022.71

净资产(元)

净资产(元)126,450,169.36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元)83,249,853.66

利润总额(元)

利润总额(元)-2,334,239.96

净利润(元)

净利润(元)-973,027.08

.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00%

捷科贸易有限公司

捷科贸易有限公司25.00%

合计

合计100.00%

3、重庆永信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重庆永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永信”).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0日. 住所:重庆市永川区星光大道999号1幢(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内)

. 法定代表人:郑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超薄玻璃、ITO导电玻璃和薄膜产品及材料、触控屏玻璃、触控显示模组、电子元器件;真空应用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真空镀膜设备、减薄玻璃设备、触控设备及其零配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重庆永信75%股权。. 其他事项:重庆永信不存在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状况:

项目2024年12月31日(审计数)

资产总额(元)

资产总额(元)307,937,428.79

负债总额(元)

负债总额(元)108,020,084.43
净资产(元)199,917,344.36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元)196,490,614.73

利润总额(元)

利润总额(元)26,540,054.67

净利润(元)

净利润(元)24,215,492.27

.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00%

芜湖渝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芜湖渝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5.00%

合计

合计100.00%

4、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德普特”). 成立日期:2003年8月12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厚大路大岭山段291号. 法定代表人:李荔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54,141.772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包括触摸屏、液晶显示模块、液晶显示屏、触摸液晶显示屏、家用电器、电子原材料;移动通信产品及模块;可穿戴式电子产品、智能家居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产品等)及相关零配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涉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关零配件(含其它企业委托的同类产品)的检测及维修服务;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自产产品及相关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东莞德普特98.55%股权。.其他事项:东莞德普特不存在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状况:

项目2024年12月31日(审计数)

资产总额(元)

资产总额(元)4,054,072,076.42
负债总额(元)1,078,839,732.04

净资产(元)

净资产(元)2,975,232,344.38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元)4,098,165,827.62

利润总额(元)

利润总额(元)148,857,103.17

净利润(元)

净利润(元)140,590,956.83

.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70%

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48.30%

合计

合计100.00%

5、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新显”).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凤鸣湖北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郑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与销售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材料、触摸屏及触控显示模组、超薄显示面板、真空光电镀膜产品及其他镀膜产品、显示器件用玻璃和有机材料盖板等电子显示器件及材料、相关光电子元器件及相关光电子设备、零配件、电子原辅材料,为以上产品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长信新显55.95%股权。长信新显的股东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长信新显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其他事项:长信新显不存在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状况:

项目2024年12月31日(审计数)

资产总额(元)

资产总额(元)6,186,319,270.96

负债总额(元)

负债总额(元)5,187,199,191.52

净资产(元)

净资产(元)999,120,079.44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元)4,674,934,909.11

利润总额(元)

利润总额(元)27,820,166.55

净利润(元)

净利润(元)48,203,818.67

.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2.86%

芜湖信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芜湖信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57%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4.28%

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13.29%

合计

合计100.00%

6、芜湖东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芜湖东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光电”).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3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凤鸣湖北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郑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6,3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玻璃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东信光电41.19%股权。.其他事项:东信光电不存在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状况:

项目2024年12月31日(审计数)
资产总额(元)583,108,943.63

负债总额(元)

负债总额(元)487,224,123.29

净资产(元)

净资产(元)95,884,820.34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元)71,139,155.08

利润总额(元)

利润总额(元)-43,371,249.09

净利润(元)

净利润(元)-36,379,286.47

.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73.62%

宁波鹏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鹏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

厦门市芯跑共创三号私募基金合伙(有限合伙)

厦门市芯跑共创三号私募基金合伙(有限合伙)6.13%

合计

合计100.00%

7、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电子”).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7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6号. 法定代表人:蔡斯瀛. 注册资本:人民币11,706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各类汽车电子产品、消防电子产品、网络通信电子产品及其他电子产品,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软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宏景电子5.8944%股权。公司董秘、高级管理人员陈伟达先生担任宏景电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其他事项:宏景电子不存在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状况: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资产总额(元)1,165,660,314.10

负债总额(元)

负债总额(元)803,631,378.10

净资产(元)

净资产(元)362,028,936.00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元)1,075,463,135.34

利润总额(元)

利润总额(元)85,475,079.08

净利润(元)

净利润(元)77,589,181.20

.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蔡斯瀛

蔡斯瀛8.5475%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8944%

付坤华

付坤华5.4337%

无锡志芯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志芯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3140%

芜湖银湖实业有限公司

芜湖银湖实业有限公司4.2713%

其他股东

其他股东71.5391%

合计

合计100.00%

8、苏州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苏州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畅联”).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2日. 住所: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20号大学科技园二期5号楼2楼201. 法定代表人:DEXIANG LUO. 注册资本:人民币4063.4139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仪器仪表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软件开发。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智行畅联16.8218%股权。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高前文先生担任智行畅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苏州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

.其他事项:智行畅联不存在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财务状况: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资产总额(元)269,081,027.91

负债总额(元)

负债总额(元)225,983,682.53

净资产(元)

净资产(元)43,097,345.38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元)46,344,972.74

利润总额(元)

利润总额(元)3,462,051.27

净利润(元)

净利润(元)3,462,051.27

.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DEXIANG LUO

DEXIANG LUO32.9132%

苏州娄城国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娄城国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7.0795%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8218%

太仓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太仓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909%

毛明安

毛明安7.8909%

高前文

高前文5.3969%

马伟

马伟5.3829%

深圳市荣立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荣立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761%

李红涛

李红涛0.7476%

合计

合计100.00%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银行(待定);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授信协议为准。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2、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银行(待定);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授信协议为准。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3、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重庆永信科技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银行(待定);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授信协议为准。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4、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银行(待定);.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授信协议为准。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5、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银行(待定);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180,000万元;

.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授信协议为准。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6、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芜湖东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银行(待定);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授信协议为准。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7、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银行(待定);.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授信协议为准。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宏景电子以其名下资产净值为103,871,889.37元的资产所有权(包括残值的收益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8、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苏州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银行(待定);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授信协议为准。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智行畅联以其董事长DEXIANG LUO持有的智行畅联

32.91%股权质押给公司,并以其名下两套房产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董事会认真审议后认为:此次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以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赣州德普特、天津美泰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重庆永信75%、东莞德普特98.55%、长信新显55.95%的股权、东信光电41.19 %的股权。此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额外增加上市公司体系担保风险水平,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良好的信誉和现有资产,为公司经营发展融资助力。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日常经营

有绝对控制权。涉及本次担保事项的体系内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稳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持有宏景电子5.8944%的股权,宏景电子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宏景电子以其名下资产净值为103,871,889.37元的资产所有权(包括残值的收益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智行畅联经营状况良好,为公司参股公司,智行畅联以其董事长DEXIANG LUO持有的智行畅联32.91%股权质押给公司,并以其名下两套房产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如果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主要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控制权,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本次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向银行借款,以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是为解决公司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资金需求的增加问题,

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1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269,85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2.45%。其中:(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56,900万元;(2)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95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九、备查文件

1、长信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长信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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