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59公司简称:三孚新科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影响较大;2023年下半年后公司控股PCB、被动元件、新能源等领域子公司,将各新增子公司的研发费用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组织架构及研发平台的建设,积极引进管理人才及高学历研发人员等,相关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由于对外投资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新增贷款导致财务费用增加。上述主要因素导致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若以上不利因素不能较好地扭转,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研发、达产、销售等状况不及预期,公司将面临继续亏损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冬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64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85
第六节重要事项 ...... 9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30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三孚新科、本公司、公司、母公司 | 指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三孚有限 | 指 | 公司前身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三孚 | 指 | 广州市三孚化工有限公司 |
迪振投资 | 指 | 珠海迪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于2022年7月更名为“厦门迪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6月更名为“淮安迪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迪朗投资 | 指 | 珠海迪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于2022年8月更名为“厦门迪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6月更名为“淮安迪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迪晞投资 | 指 | 广州迪晞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于2022年6月更名为“厦门迪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6月更名为“淮安迪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京成1号 | 指 | 京成红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京成3号 | 指 | 京成红聚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恒邦9号 | 指 | 恒邦企成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皓悦新科 | 指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宁美新科 | 指 | 南京宁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二轻所 | 指 | 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明毅电子 | 指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惠州毅领 | 指 | 惠州毅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康迪斯威 | 指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江西博泉 | 指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广州智朗 | 指 | 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安美特 | 指 | AtotechLimited,为MksInstruments,Inc.(MKSI.O)子公司 |
罗门哈斯 | 指 | ROHM&HASS |
麦德美乐思 | 指 | MacDermidAlphaElectronicsSolutions,为ElementSolutionsInc(ESI.N)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股东大会 | 指 | 三孚新科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三孚新科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三孚新科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铜箔生产设备 | 指 | 制造铜箔所使用的设备的统称。铜箔分为纯铜箔与复合铜箔两个大类,纯铜箔又分为压延铜箔与电解铜箔两种;复合铜箔则是由高分子材料上下两面通过化学镀、电镀、磁控溅射、蒸镀等多种方式生 |
成铜层形成的三明治结构铜箔 | ||
铝代铜连续镀 | 指 | 通过连续电镀方式在铝箔或覆铝软板表面镀上薄铜层,形成铝基铜箔或铝基软板,以“铜铝结合”代替“全铜”方案,减少铜金属耗用 |
被动元件/被动元器件 | 指 | 也称为无源器件,是指不影响信号基本特征,仅令讯号通过而未加以更改的电路元件。最常见的有电阻、电容、电感、陶振、晶振、变压器等,是电子产品的最底层基础 |
PCB脉冲电镀 | 指 | 用脉冲电源代替直流电源的PCB电镀。脉冲电镀通过瞬时反向高电流,使PCB高电位区极化来减缓铜沉积速度,而低电位区的铜沉积速度相对加快,大幅提高孔铜深镀能力和镀铜厚度的均匀性,因深镀能力的提高可适用于大电流密度生产来有效提升电镀效率 |
PCB填孔电镀 | 指 | 随着HDI板市场的迅速发展,电子产品的微型化,高集成化程度越来越高。HDI孔从简单的盲埋孔逐渐发展到多阶叠孔,电镀填孔起到重要作用。电镀填孔可以改善电气性能,有助于高频线路板设计,提高连接可靠性,提高运行频率和避免电磁干扰 |
面铜控制 | 指 | 在电路板填孔过程中,随着孔内铜离子的沉积,表面镀铜层厚度也一直在增长且在孔口处存在较大凹陷,凹陷过深会极大的影响制作电路板的可靠性。为后续精细线路制作,则需要将面铜厚度控制在线路要求以下 |
mSAP | 指 | 改良半加成法,在基材上覆盖一层薄铜,然后在未覆盖感光膜的区域进行电镀,将导体间距之间残留的薄铜蚀刻掉,最后透过显影后的干膜制程定义线路几何结构。线路以更高精度的垂壁构成,产生能够达到最大电路密度的矩形横切面并实现准确的阻抗控制以减少信号流失 |
VCP电镀 | 指 | 垂直连续电镀,英文全称:“VerticalConveyorPlating”,采用垂直移动连续电镀方式,溶液交换多采用喷流,在保证溶液交换充分的同时液面相对平稳,对PCB板垂直的摆动影响小,可有效提高电镀品质和产量,同时缩小设备占地面积 |
TCT | 指 | 温度循环测试,英文全称:“TemperatureCyclingTest”,简称TCT,是一种常用于材料和器件可靠性测试的方法。它通过周期性的温度变化来模拟实际使用条件下的热膨胀和收缩,以评估材料或器件在温度变化环境下的性能和可靠性 |
FPC | 指 | 柔性电路板,英文全称:“FlexiblePrintedCircuit”,简称FPC,是以聚酰亚胺或聚酯薄膜为基材制成的一种具有高度可靠性,绝佳的可挠性印刷电路板 |
PET | 指 |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英文全称:“PolyethyleneTerephthalate”,在较宽的温度范围内具有优良的物理机械性能,使用温度可达120℃,电绝缘性优良,甚至在高温高频下,其电性能仍较好,但耐电晕性较差,抗蠕变性,耐疲劳性,耐摩擦性、尺寸稳定性都很好 |
PI | 指 | 聚酰亚胺,英文全称:“Polyimide”,简写为PI,是主链上含有酰亚胺环(-CO-NR-CO-)的一类聚合物。其耐高温达400℃以上,长期使用温度范围-200~300℃,部分无明显熔点,拥有高绝缘性能 |
APEO | 指 |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类化合物,是以烷基酚为起始原料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简称。APEO主要包括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辛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十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DPEO)和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DNPEO)等。由于APEO对环境潜在的危害,世界上一些国家开始逐渐限制或禁止使用APEO产品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三孚新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zhouSanfuNewMaterialsTechnolo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anfuTechnolo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上官文龙 |
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横路57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7年7月,公司注册地址由“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佛建设路333号自编116室”变更为“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横路57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555 |
公司网址 | www.gzsf.com、www.gzsanfu.com.cn、www.gzsanfu.cn |
电子信箱 | sfxk@gzsanfu.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华民 | 苏瑛琦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 | 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 |
电话 | 020-34134354 | 020-34134354 |
传真 | 020-32058269-842 | 020-32058269-842 |
电子信箱 | sfxk@gzsanfu.com.cn | sfxk@gzsanfu.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三孚新科 | 688359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6-9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徐继宏、邓文娇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建玮、谢超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621,251,716.43 | 497,407,408.74 | 24.90 | 364,624,470.8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612,205,329.27 | 489,461,009.08 | 25.08 | 358,056,277.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581,745.66 | -36,793,419.13 | -32,242,238.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948,532.43 | -48,604,117.44 | -35,946,706.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159,141.95 | -22,850,417.73 | 24,835,447.59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08,469,683.28 | 483,903,736.88 | 5.08 | 472,909,847.36 |
总资产 | 1,271,335,099.56 | 1,210,989,900.52 | 4.98 | 754,443,991.99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40 | -0.3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40 | -0.3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52 | -0.3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6 | -7.76 | 增加5.20个百分点 | -6.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90 | -10.25 | 增加4.35个百分点 | -6.9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76 | 10.17 | 增加1.59个百分点 | 7.8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公司亏损幅度较上年有较大收窄,主要原因系公司前期布局完善PCB、被动元件领域所需电子化学品产品线,并开拓了设备及设备构件类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发挥协同效应,对各并购标的进行业务整合,稳步推进PCB、被动元件、新能源等领域相关业务,2024年合并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利润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确认投资收益。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原因系公司并购/新设子公司导致购买材料、支付薪酬等经营性现金流支出增加;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组织架构及研发平台的建设,积极引进管理人才及高学历研发人员等,制定了更具竞争力的人才薪酬和激励政策。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86,066,748.64 | 110,117,461.20 | 133,742,849.43 | 191,324,657.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245,888.99 | -21,116,912.23 | -11,083,177.56 | 4,372,455.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624,554.81 | -21,712,335.68 | -11,390,436.63 | 2,529,685.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64,315.87 | -6,414,288.70 | -18,627,181.47 | -17,153,355.9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868,345.53 | 6,152,926.18 | 1,823.4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40,115.85 | 3,539,343.65 | 1,411,856.3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276,012.46 | -868,642.88 | -75,838.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4,569.69 | 617,797.2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62,011.75 | 521,704.8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 -75,354.24 | -56,348.72 | -2,020,143.40 |
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062,616.25 | 4,422,429.3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03,662.81 | 2,151,096.06 | 588,868.7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95,251.46 | 389,804.90 | 64,586.64 | |
合计 | 16,366,786.77 | 11,810,698.31 | 3,704,468.6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39,691.60 | 17,126,456.72 | 15,886,765.12 | 4,721,026.41 |
应收款项融资 | 34,017,145.25 | 46,957,781.24 | 12,940,635.99 | -350,444.26 |
合计 | 35,256,836.85 | 64,084,237.96 | 28,827,401.11 | 4,370,582.15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公司对客户、供应商的具体名称等信息作豁免披露处理,上述信息已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国内经济在稳增长政策推动下逐步回暖,但下游市场需求仍呈现结构性分化,行业竞争格局加速重构。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始终坚持“成为表面工程领域创新型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定位,深耕电子化学品国产化替代,突破高端材料技术瓶颈;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半导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绿色工艺+专用化学品+智能装备”的协同创新。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我们正将技术壁垒转化为客户端的降本增效价值,在产业升级浪潮中把握高质量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1,251,716.43元,同比增长24.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581,745.6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24,211,673.47元;研发投入73,089,018.04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76%,较2023年度增加1.59个百分点。
公司2024年的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如下:
(一)聚焦核心主业,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坚持“内生研发与外延合作”双轮驱动,在PCB、载板、被动元件、新能源领域持续深化技术布局,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和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推动主营业务高质量发展。
1、电子化学品业务: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电子化学品收入为32,355.02万元,同比增长超过30%。目前,公司服务下游PCB客户的脉冲镀铜生产线已突破160条,水平沉铜生产线达59条,化学镍金生产线16条,通过上述制程生产的PCB产品主要应用于AI服务器、3C电子、智能汽车电子等高端领域。公司在脉冲电镀工艺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在AI服务器PCB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被动元件电镀技术性能已达到国际一线品牌水平,国产替代进程不断加速;同时,公司水平沉铜、脉冲镀铜等工艺在HDI板、高多层板等高阶PCB制造领域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
2、通用电镀化学品业务:2024年,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成功开拓海外市场。公司高速镀锡产品在完成进口替代后,在白俄罗斯实现规模化应用和技术输出,标志着国产表面处理技术国际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3、设备业务:公司作为产业链中的核心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商,与下游客户陆续达成战略合作或签署订单,报告期内,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设备已经具备产业化条件并已实现销售,“一步法设备”、“两步法水电镀设备”等保持稳定出货,同时PCB/载板专用设备实现技术升级并在客户端完成调试验证。
作为国内少数具备跨化学品及设备领域协同研发能力的表面工程技术服务商,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积累和创新实践,在“化学品+设备”协同发展模式上取得了一定进展。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谦逊进取的态度,通过扎实的技术研发和务实的市场拓展,为表面工程行业的国产化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实现与产业链伙伴的共同成长,推动表面工程领域国产化替代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
(二)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践行发展新质生产力
表面工程化学品及专用设备行业是研发驱动型行业,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多年来,我们坚持“研发先行”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和技术积累,围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研发主线,在表面工程处理领域的创新应用开展深入研究。目前公司技术研发已覆盖PCB制造、新能源(锂电、光伏)、半导体、通讯电子、五金卫浴及汽车零部件等多个重要领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技术体系和丰富的创新成果。2024年,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国内外88项发明专利,94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和行业认可。“合金无磷除油粉”、“高磷化学镍”,“PCB水平沉铜系列化学品”、“高耐蚀PCB化学镍金化学品”等四款产品入选《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名单》;公司因积极参与多项国家标准编写工作,荣获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第七届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同时,公司自主研发实力及知识产权优势获得国家认可,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并成功入
选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孚研究院参与设计的“高性能绿色金属-陶瓷复合镀成套技术与应用”项目获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金属表面铬化替代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创新东莞科技进步奖;此外,子公司江西博泉凭借高厚径比“酸性镀铜系列添加剂”获江西省吉安市专利奖一等奖;惠州毅领凭借创新成果“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设备2.0”在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惠州赛区)获初创组二等奖。
(三)深化管理变革,构建现代化运营体系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推进管理升级与优化调整组织架构,逐渐从职能型向事业部制转型,并通过系统性改革举措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为强化内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通过流程再造和标准优化提升管理效能;二是成立专项应收账款管理团队,建立科学的催收机制,化解历史欠款风险,优化资金周转效率;三是全面推进数字化管理转型,以ERP、PLM系统为核心,深度整合费控、采购、OA等管理模块,构建起覆盖全业务的业财一体化信息平台,目前已在多个事业部成功实施,实现了核心管理流程的数字化贯通。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公司是一家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及专用设备提供商,主要从事表面工程技术的研究及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与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有电子化学品、通用电镀化学品以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等。
表面工程技术是横跨材料学、摩擦学、物理学、化学、界面力学、材料失效与保护学、金属热处理学、焊接学、腐蚀与防护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复合性、边缘性学科。公司在不同特殊基材(特别是高分子材料)表面的金属化处理拥有深厚的技术积淀,结合对PCB制造行业、新能源(锂电、光伏)行业、通讯电子制造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及五金卫浴等行业表面工程技术的研究,并充分把握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推出无氰、无铬、无铅、无镉、无磷、无氨氮、低COD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子化学品板块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工艺、材料与设备之间的协同效应,增加公司客户粘性,公司拓展了表面工程专用设备领域,旨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少数可为PCB、新能源等领域客户提供专用化学品及专用设备整体解决方案的表面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产品分为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以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两大类别。
(1)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
根据应用工艺和领域不同,公司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产品分为电子化学品和通用电镀化学品,电子化学品主要是电子工业表面工程处理工艺所使用的专用化学品,通用电镀化学品主要是汽车零部件和五金卫浴等行业通用电镀工艺所使用的专用化学品。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情况如下:
①电子化学品A.公司电子化学品主要产品的应用技术特点介绍
名称 | 应用技术特点 |
PCB水平沉铜专用化学品 | 产品应用场景:用于PCB孔金属化,在绝缘的基材孔壁上用化学方法沉积一层薄薄的化学铜层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非EDTA化铜”体系,环保型产品;沉积良好;灌孔能力强,镀层覆盖能力出色;背光稳定;适用于高纵横比、高频、高速等特殊板材产品应用图例:沉铜前(孔壁无铜)沉铜后(孔壁有铜) |
PCB化学镍金专用化学品 | 产品应用场景:用于PCB表面处理,提升板材可焊性、耐蚀性、导电性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环保型产品,不含铅、镉;镀层可焊性优异;镍层腐蚀度低;导电能力好;结晶致密,耐蚀性强;金层抗氧化能力出色产品应用图例:化学镍金前化学镀镍化学镀金 |
PCB脉冲电镀铜专用化学品 | 产品应用场景:用于负脉冲电镀技术的酸性电镀铜工艺;最适合用于高纵横比的线路板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优越的深镀能力;突出的电镀均匀性可降低铜球金属铜成本30%左右;适用于大电流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可靠性测试已通过1,000周期的TCT测试,已应用于5G通讯板和军工板大规模量产产品应用图例:孔金属化(化学沉铜)铜层加厚(脉冲电镀铜) |
PCB填孔电镀专用化学品 | 产品应用场景:用于电子行业中的导线、连线、电极以及导电板等高精度微细加工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极低的面铜控制,适于细线路制作;电镀铜粒子具有光亮、结晶细密、延展性好和极佳的均匀性;适配于铜球阳极和不溶性阳极工艺;适用于硬板、软板和载板产品应用图例:内层压合激光钻孔填孔电镀 |
mSAP制程超细密线路显影液 | 产品应用场景:用于高阶半加成制程(mSAP)中的内层/外层图形转移,防焊漆显影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针对mSAP工艺设计,换缸时间长,对于细线路有良好的解像度产品应用图例:薄铜压合压膜/曝光/显影镀铜去膜快速蚀刻 |
被动元件镀锡专用化学品 | 产品应用场景:适用于半导体电阻、电容、电感等片式电子元器件,微小五金件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结晶致密,可靠性优良,工件互连率少,镀液不需沉降处理产品应用图例:电镀镍电镀锡 |
高耐蚀化学镍专用化学品 | 产品应用场景:用于电子、通讯设备零件、电池极耳的防腐、耐磨处理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高耐蚀化学镍镀层为含磷量11%-13%的镍磷合金镀层,为非磁性高耐蚀非晶态镀层 |
锂电池用复合铜箔专用化学品 | 产品应用场景:用于锂电池复合铜箔的制备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镀层应力极低、均匀性上佳、延展性优异;镀层致密、平滑,无针孔、麻点,整个电流密度区域拥有极佳的光亮度和填平度产品应用图例: |
电子化学品主要应用领域图例 |
②通用电镀化学品
名称 | 应用技术特点 |
装饰性电镀添加剂 | 产品应用场景:用于装饰性电镀,赋予基材具有美观装饰性能的镀层,同时提供一定的防护性能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公司的装饰性电镀添加剂分解产物少、覆盖能力优异,不含氰化物、六价铬等毒害物质,镀层结合力强,装饰性能优越 |
防护性电镀添加剂 | 产品应用场景:用于防护性电镀,镀层以基材防护为主要目的,抵御各种腐蚀环境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电流效率高、分解产物少;镀层有机杂质少,镀层防腐蚀性能超越氰化电镀。适用于汽车工业等有高耐蚀要求行业的电镀 |
除油专用化学品 | 产品应用场景:用于清除各种基材制品经过加工成型后表面存留的油污和杂质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无磷、无氨氮、无亚硝酸盐、低COD,处理效率高,水洗性好,产生的泡沫量少,适用于较低温度生产条件 |
除蜡专用化学品 | 产品应用场景:用于清除各种基材制品表面在抛光处理后残留的固、液体蜡垢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对蜡垢清除速度快,洗净率高,不伤基材,可保持金属抛光面光泽,采用易生物降解的表面活性剂,无磷,无毒,环保 |
MSA高速镀锡专用化学品 | 产品应用场景:主要用于马口铁,即镀锡板的环保化生产,其具有耐腐蚀、无毒、强度高、延展性好的特性,广泛应用于食品罐头、电子器件、化工油漆等行业。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镀锡液具有高抗氧化性、高极化能力、高分散能力、高稳定性及低泡性,可获得结晶均匀细致的锡镀层;可满足500m/min带速高速镀锡生产机组的生产需求,且可用于极低锡量(≈0.5g·m-2)镀锡板的生产中,无毒,环保 |
(2)表面工程专用设备公司表面工程专用设备主要产品及应用情况如下:
通用电镀化学品主要应用领域图例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 | 主要产品名称 | 应用技术特点 |
新能源领域表面处理专用设备 | 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设备 | 产品应用场景:应用于新能源领域动力电池、储能电池负极集流体用复合铜箔等的制造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1、通过化学及电化学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双面镀膜,能够实现在一台设备上连续生产完成复合铜箔的加工制造;2、水平设计,沉浸式处理,薄膜表面铜层厚度均匀一致;3、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单点受力或局部受力过大的情况;4、收放卷次数少,有效避免薄膜变形、断带等异常;5、操作温度低,能有效避免薄膜穿孔、变形及老化;6、工艺适应性强,可适用多种基膜产品应用图例: |
二步式复合铜箔水电镀设备 | 产品应用场景:应用于新能源领域动力电池、储能电池负极集流体用复合铜箔等的制造,与磁控溅射设备搭配使用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1、通过电镀的方式对磁控溅射后形成的覆铜薄膜进行加厚处理;2、支持1,650毫米以上大宽幅复合铜箔生产,复合铜箔产能可提升30%;3、生产线速可达10米/分钟;4、滚轮导电,无需裁边;无夹点设计可避免断膜、皱褶,提升镀膜均匀性,有效提升产品良率产品应用图例: | |
PCB、载板专用电镀设备 | 片式VCP电镀设备 | 产品应用场景:应用于消费电子、通讯设备、5G基站、服务器、汽车用电路板等的电镀工艺;创新升级后,可应用于载板电镀等mSAP高端工艺制程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1、直流电镀,对比市面其他竞品设备,整体TP值约上升5%;2、自动化程度高,工艺稳定、产品良率高、减少产品涨缩压力等;3、独特电镀槽设计,不出现卡板等情形;4、用创新的框架结构,确保了电镀过程中的稳定性,即使在处理超薄载板时也能实现电镀液的均匀分布;5、创新导电系统,采用复数导电铜轨,每轨配备独立的导电接触装置,有效提高电镀效率,显著降低阳极电流的差异,确保了电镀过程的高精度控制产品应用图例: |
卷对卷VCP电 | 产品应用场景:应用于消费电子、手机电池模组、排线等的电镀工艺 |
镀设备 | 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1、适用于PI金属化;FPC通孔、填孔、盲孔电镀,电镀均匀性、良率对比片式有明显优势;2、可生产板厚25微米之产品,板高范围可调;3、传动稳定性、稼动率高,铜槽传动采用链条向导传动;4、卷入卷取机水平上下料,垂直进铜缸,操作简易产品应用图例: | |
半导体电镀专用设备 | PLP镀铜设备 | 产品应用场景:应用于半导体、3D封装等的层间接续用铜柱电镀、回路电镀、玻璃电镀、PLP半导体电镀等工艺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1、专利设计全框式挂架,一次放2片产品背对背,全框导电方式,可提升2倍产能;2、双臂六轴机器人实现自动取料/放料、卡匣式搬运实现工业自动化;3、对于线路、PAD、铜柱均匀性均可达10%;4、专利电镀槽设计,比一般龙门式或喷流式电镀设备拥有更高的电镀均匀性产品应用图例: |
其他 | 铜箔设备机构件 | 产品应用场景:应用于标箔及锂电池用铜箔等铜箔生产设备的组装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1、主体机架:采用龙门铣对机构安装面进行精加工,平面度加工控制在≤0.03mm,保证设备组装过程中各机构件的安装平面度要求,从而保障和控制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2、处理槽定位焊接工艺:较与传统的焊接工艺,对焊接前各板材采用CNC进 |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的发展策略,拥有独立创新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同时积极拓展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及头部客户研究机构的协同研发,形成多维创新体系。在表面工程化学品板块,由于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是表面工程处理专用化学品及配套工艺技术指导服务,因此,公司需要对产品和工艺技术进行深入研究,以满足客户需要。在表面工程专用设备板块,公司研发部门下设开发测试组和工程技术组。开发测试组负责新设备的开发和客户打样;工程技术组负责新设备的量产化及设备后续优化。
多年来,公司研发部门紧贴市场需求,追踪技术前沿,推出高效环保新产品,持续开发环保新应用方法。研发部门根据客户提出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热点需求以及未来行业发展方向进行分析和研究,在市场和技术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研发目标。同时,研发部门定期会同营销中心持续开展市场研究,以确保公司在行业内的持续竞争力。公司也从环保和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持续研究更环保、更安全的新型产品,以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安全发展。
公司与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攻关项目等方式,推动基础研究与产业应用的结合。双方围绕表面工程领域的环保技术、新材料开发等方向展开合作,加速研发成果转化,并为公司输送专业人才。
针对重点行业客户的技术需求,公司与头部客户研究机构开展联合研发,通过定制化解决方案开发、工艺优化及前瞻技术预研,实现与客户技术路线的深度协同。研发过程中,通过定期技术对接和需求反馈,确保产品与市场应用场景的高度匹配。
公司研发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启动及调研、项目评审立项、实验室小试、中试验证、项目结题及项目专利奖励申请等几个阶段。同时将产学研合作成果及客户共研需求纳入立项评估体系。
2、采购模式
在表面工程化学品方面,公司根据实际生产中对原材料的消耗及使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同时设定安全库存。采购部根据生产中心的月度生产计划,在保证安全库存的情况下,结合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销售订单及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表面工程化学品原材料采购流程主要包括制定采购计划、询价、下订单及入库等几个阶段。
在表面工程专用设备方面,公司采取依客户订单申购和合理安全库存备库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客户生产订单下达后,生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作请购单交由采购部门进行材料采购。此外,公司会依据过往订单及对未来订单的合理预测,对部分通用的标准化材料进行合理备库。表面工程专用设备原材料采购流程主要包括生产部门请购、询价、下订单及入库等几个阶段。
3、生产模式
公司的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的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属于复配型化学品,生产过程以物理混合和搅拌为主,即将不同原料按照规定的加料顺序、加料速度和加料时间等进行混合搅拌,生产过程和生产设施较为简单,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为产品配方、客户生产工艺方案和工艺控制。
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在下游客户生产过程中属于耗用稳定的消耗品,客户的订单周期决定了其生产线对于公司各个产品的耗用可以进行稳定的计划预测,因此公司根据客户次月采购订单及通用品产品库存按月度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生产活动。
公司的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的生产采取以订单生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生产计划的制定、原材料的采购、产品制造与安装调试等均以相应的合同订单为基础。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此外,公司存在少量贸易类客户。
在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的销售方面,公司根据客户的表面处理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并制定产品组合方案,同时,公司需要委派技术服务工程师到客户生产线进行技术指导等相关售后服务。销售流程为:客户提出需求,公司研发和技术服务团队对客户需求进行分析,提出产品解决方案,
同时向客户报送产品报价,经客户确认后,公司根据产品方案到客户生产现场进行生产线测试,测试通过客户检测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及订单,开始批量供货。在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的销售方面,公司产品主要是定制化设备,需要与客户沟通需求,以便最终产品满足客户实际需求。
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的销售流程为:客户提出需求,公司研发和技术服务团队对客户需求进行分析,提出设备方案,同时向客户提供设备报价,经客户确认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及订单。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商品,在订单签订后,公司依据订单交期进行设备生产在客户端进行设备组装及调试,达到合同及订单要求开始设备验收流程,后续以设备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对于不需要安装调试的商品,公司按照合同及订单要求完成产品生产及交付,后续以送货签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以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7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C26)、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代码C398)下属的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及制造业门类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
(2)表面工程化学品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行业简介
①表面工程行业的概况
表面工程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应用面广、配套性强、重要性高等特点,直接服务国家科技发展前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表面工程技术是20世纪90年代诞生的新兴学科,现已发展成为横跨材料学、摩擦学、物理学、化学、界面力学、材料失效与保护学、金属热处理学、焊接学、腐蚀与防护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复合性、边缘性学科。当前表面工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已经成为新材料领域和先进制造技术中的发展重点。表面工程技术使基材表面具有不同于基材的某种特殊性能,赋予材料以耐温、耐热、耐磨、抗腐蚀、高强度、低电阻率、特殊色泽等特性,从而满足工业品的特定使用要求。表面工程技术可以提升材料性能,增加材料功能,延长产品寿命,节约社会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在工业和制造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对于航空航天、电子工业、集成电路、汽车、家电、五金卫浴等制造业而言都有极为关键的作用。
表面工程技术的应用主要是由表面工程化学品与表面工程专用设备配套使用实现,随着我国表面工程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表面工程技术应用热点的不断增加,以及表面工程技术应用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表面工程化学品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行业的市场规模也在不断增长。
②表面工程行业的产业链
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上游为基础化工原料、中间体及助剂等化工企业,表面工程专用设备上游为金属五金、电子元件、机械部件和气动部件等的原材料和元件企业。下游主要是对产品整体或零部件进行表面处理的加工企业。表面工程产业链情况如下:
③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在下游行业的应用情况表面工程化学品根据下游行业应用领域不同,分为电子化学品和通用电镀化学品,各产品的下游应用情况如下:
A.电子化学品在下游行业中的应用根据不同的下游应用领域,电子化学品可以分为集成电路电子化学品(如硅基材、CMP材料、光刻胶、超净高纯试剂等)、PCB电子化学品(如水平沉铜专用化学品、化学镍金专用化学品、PCB脉冲电镀专用化学品、PCB填孔电镀专用化学品、蚀刻液和油墨等)、平板显示电子化学品(如液晶、取向剂、PI膜等)及其他电子化学品(如被动元器件、动力电池及其关键构成如集流体等的表面防腐、金属化、抗磁等专用化学品)。
B.通用电镀化学品在下游行业中的应用情况我们生活中所使用的厨具、碗柜、门锁、把手、卫浴龙头、花洒、螺丝螺母等产品均需要进行表面处理。五金卫浴产品经表面处理后可以使产品具备光亮度高、耐腐蚀、抗氧化、易擦洗、寿命长等特点。表面处理对五金卫浴产品至关重要,表面处理效果的优劣是衡量五金卫浴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准。
五金卫浴产品的表面处理工艺过程一般要经过前处理、碱性镀铜、酸性镀铜、镀镍、镀铬等工序,每道工序都需要使用到通用电镀化学品,因此,五金卫浴产品表面处理过程中对相关通用电镀化学品的需求量巨大。
通用电镀化学品在汽车行业的应用情况:通用电镀化学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外饰件(如车门把手、标牌、格栅等)、汽车轮毂、汽车标准件(如螺栓、螺母等)、ABS工程塑料零部件等表面处理,随着汽车逐渐迈向轻量化、智能化的趋势,汽车行业对相关专用化学品的需求量巨大。
C.表面工程专用设备在下游行业中的应用情况
表面工程专用设备主要配套电子化学品及通用电镀化学品在产品表面处理加工过程中使用,如在PCB行业,VCP电镀设备应用于消费电子、通讯设备、5G基站、服务器、汽车用电路板等的电镀工艺;在通用五金电镀行业,通用五金电镀设备主要用于机械、汽车等大型制造行业五金的表面电镀;在新能源锂电行业,复合铜箔生产设备、铜箔生产设备应用于锂电池负极集流体中复合铜箔、传统电解铜箔的制造。
(3)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①表面工程化学品领域
表面工程技术及其专用化学品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不同的应用领域的技术门槛和难度有所差异,总体而言,集成电路电子化学品的技术门槛和难度最高,PCB电子化学品与平板显示电子化学品的技术门槛和难度也相对较高,国际巨头在上述电子化学品领域均处于垄断地位,市场占有率非常高。在同一应用领域,实现不同功能的电子化学品的技术方向和难度亦有所差异,如蚀刻液、退锡液等产品的国产化率已处于较高水平,而PCB水平沉铜专用化学品、PCB脉冲电镀专用化学品、PCB填孔电镀专用化学品等产品的技术难度较大,目前国产化率仍然较低,市场仍被国际行业巨头所垄断。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知名高科技企业提倡上游供应链将核心原材料逐步“国产化”,以提高“自主可控”能力,保障自身产业链安全。这将促使上游供应链企业增强改革和创新动力,加快进口替代步伐,这也给国内电子化学品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内电子化学品企业的产品和技术的日趋成熟,未来进口替代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产品具备进口替代能力的国内优势企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机遇。
在五金卫浴等通用电镀领域,通用电镀化学品种类繁多,细分领域众多,中高端市场主要被国际巨头所垄断,低端市场的技术门槛不高,充斥着大量的通用电镀化学品生产商。
新能源领域专用化学品的技术门槛主要体现于研发创新与工艺适配能力,需针对新能源产业轻量化、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等核心需求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如复合铜箔等新型材料制造需突破基材与金属镀层结合力、镀层均匀性控制等技术难点,要求化学品具备高精度添加剂体系及工艺适配性;当前行业呈现“技术迭代快、验证标准高、解决方案集成度强”的特征,头部企业通过持续研发构建专利壁垒,新进入者需同步突破材料开发、工艺优化、设备适配及终端认证等多重门槛。
②表面工程专用设备领域
表面工程专用设备作为工艺落地的核心载体,需突破复合型技术壁垒。以PCB电镀设备为例,为了避免产生电镀不均或漏镀等问题,要求设备的结构、传动系统、镀槽设计等均需要经过精确计算和精细制造;在电镀过程中,电流密度、电镀时间、电镀液温度、搅拌速度等因素对电镀效果具有显著影响,因此设备需要具备精确的控制系统,以实现对这些参数的精确控制;同时,随着技术的发展,PCB电镀设备正逐渐实现自动化和智能化;在新能源领域,随着下游及终端对材料的迭代需求,设备制造商既需深度掌握新工艺化学反应机理,更需具备跨领域技术整合能力,如公司开发的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设备,系通过嫁接PCB领域积累的高分子基材改性技术、沉铜技术及卷对卷精密传输系统开发等经验,在融合创新特殊前处理制程后研发而成。以上对设备制造商在表面处理工艺和机械制造工程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人才储备等有极高要求。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我国表面工程化学品及设备行业的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国际跨国公司和国内生产企业。
在PCB行业,国际竞争对手仍占据着国内大部分市场份额,长期垄断着中高端市场;在国内企业中,公司是最早从事表面工程化学品研究的企业之一,公司业务前身——广州三孚自1997年便开始从事表面工程化学品的研究,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及行业内横向拓展的整合,公司的产品已能覆盖新能源(锂电、光伏)、PCB制造、手机通讯、通讯设备、五金卫浴等众多业务板块,已成为国内表面工程行业影响力较强的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提供商之一。
(1)电子化学品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脉冲电镀工艺技术实现突破性进展,在AI服务器、智能汽车专用PCB等高端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被动元件电镀技术及专用化学品与国际一线品牌产品在功能性上表现相当,正加速国产替代进程。通过工艺升级与产品迭代,公司在高端PCB制程中的水平沉铜、脉冲电镀等核心环节逐步打破国际垄断,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锂电负极集流体领域采取“化学品+设备”协同销售模式,伴随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设备出货,配套电子化学品也将随着客户试产及正式量产形成销售。
(2)通用电镀化学品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高速镀锡产品在完成进口替代后,成功拓展海外市场,于白俄罗斯等地区实现技术输出与商业化应用,标志着国产表面工程化学品技术出海取得实质性突破。
(3)设备领域
在表面工程设备方面,公司凭借在表面工程化学品应用领域多年的积累,自研的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设备已经具备产业化条件并已实现销售。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专用化学品配套设备相关产业链,增资控股明毅电子、合资设立惠州毅领,在PCB电子化学品、铜箔系列专用化学品的基础上拓展了PCB、PLP半导体电镀设备、铜箔制造设备等的开发与制造业务。报告期内,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设备、两步法电镀设备等保持稳定出货,同时PCB/载板专用设备实现技术升级并在客户端完成调试验证。
公司作为国内少数具备跨化学品及设备领域协同研发能力的表面工程技术服务商,通过技术突破与产业链整合,在高端PCB制程、新能源材料制造等核心领域缩短与国际巨头的差距,并形成局部领先优势。随着技术创新成果的持续转化及未来海外市场拓展,公司在表面工程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国产化替代进程显著提速。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新产业
①AI产业及智能装备驱动的表面处理技术升级
机器人及AI模型的兴起,半导体电路复杂性不断攀升,推动表面处理工艺创新,如在封装领域,玻璃基板以其卓越的电气、机械性能和热稳定性,有望替代传统塑料基板,而表面处理是解决其制造过程中通孔漏钻/不良、玻璃与金属结合力差、玻璃碎片等问题的关键。同时AI技术又反向促进表面处理智能化转型,如通过AI算法优化电镀参数、缺陷检测及工艺仿真,提升涂层均匀性与良品率,为AI服务器、智能机器人关节、传感器等核心部件提供高精度表面处理方案,支撑AI硬件的可靠性与寿命提升。
②复合集流体与新型电池技术迭代
传统负极集流体(铜箔)是以高纯度电解铜经压延/电解工艺制备,而复合负极集流体(复合铜箔)由高分子层和金属导电层组成,实现材料的结构性创新,相较于传统铜箔,其兼具高安全性、低成本和轻量化等优势。当前动力电池体系对热失控防护、能量密度提升及综合降本的三重诉求持续强化,叠加复合铜箔工艺成熟度提升与规模化成本曲线下移,其产业化进程已进入加速渗透期。在此技术迭代浪潮中,兼具精密电沉积装备开发能力与高分子界面处理know-how的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将率先承接工艺替代红利。
③进口替代与技术输出
国产MSA高速镀锡技术在客户端规模应用,实现进口替代,并在出口白俄罗斯,实现国产技术输出;国产脉冲电镀技术融合创新阳极工艺,市占率得到有效提升,打破海外巨头的技术垄断。在LED领域,中低温铝代铜连续镀新工艺取代传统高温工艺,通过电镀方式在铝箔或覆铝软板表面镀上薄铜层,形成铝基铜箔或铝基软板,实现了以“铜铝结合”的方案对传统“全铜”方案的替代,减少了铜金属的耗用,进而节约下游客户铜材成本。
(2)新业态、新模式
全球化产业链布局加速,受地缘政治与电子产业外迁影响,国内表面工程企业加速海外布局,在东南亚设立电镀化学品中转基地,配套当地PCB产业集群;
数字化电镀园区生态构建,电镀产业园区在表面工程行业特别是通用电镀领域内,充分发挥了集约化运营的优势,促进了地方上下游产业融合,优化了区域供应链的整体运作效能。园区采取数字化和集中管理的模式,在有效整合资源的同时,通过资源共享与高效协同机制,为产业链
上的企业创造了互利共赢的合作平台。表面工程行业中通用电镀领域得到了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提升了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了产业链的韧性和竞争力。
(3)表面工程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①由于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壁垒的不断提升,表面工程化学品及配套专用制造设备领域展现出了巨大的进口替代潜力。为保证供应链自主可控,进一步提升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在国家政策的积极引导与下游产业需求的强劲驱动下,表面工程化学品及配套专用制造设备国产化进程持续加速,旨在实现关键技术与产品的自主可控,为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②大宗商品价格攀升使得降本增效需求加速,推动表面处理技术创新。如铜价上涨将加剧下游PCB、传统铜箔等制造企业的成本压力,有利于加速公司“减铜、代铜”新工艺的应用:在新能源锂电领域,铜价的上涨促进了锂电池负极集流体专用复合铜箔的产业化进程,通过合理的材料配比和工艺优化,能够大幅减少铜材成本,从而帮助下游客户乃至终端电池厂商有效应对铜价上涨带来的压力;在PCB、LED领域,铝代铜连续镀新工艺通过电镀方式在铝箔或覆铝软板表面镀上薄铜层,形成铝基铜箔或铝基软板,实现了以“铜铝结合”的方案对传统“全铜”方案的替代,减少了铜金属的耗用,进而节约下游客户铜材成本。
③随着AI产业迅猛增长,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市场持续升温,吸引了众多科技巨头不断加大科研投入,为PCB、半导体等高端制造领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在PCB/半导体等专用电子化学品和专用制造设备需求增长的同时,下游PCB/半导体制造企业对其产品性能要求也大幅提升。面对这一机遇与挑战,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的表面工程企业将具备明显的优势,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享受技术革新带来的市场红利。
④近年来,PCB产业受成本、地理与政策优势驱动,加速向东南亚转移,日资、台资及内资PCB企业纷纷在泰、越等地布局设厂。该产业在东南亚将呈现以下趋势:产业集聚效应加强,形成规模化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将加速,以满足高端电子产品对PCB的高性能要求;环保与可持续发展将推动绿色制造和循环经济;国际合作日益紧密,促进全球PCB产业协同。上述趋势为表面工程产业开辟了广阔的海外发展空间,新建或扩建的工厂正促进相关电镀设备、专用化学品等PCB制造配套产业的协同发展。
⑤随着低空经济、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新业态的发展,相关专用化学品与专用制造设备的市场需求得到了提升,这些新兴领域不仅推动了传统产业链的升级,还催生了诸多表面工程创新技术,如可应用于固态锂电池负极集流体的泡沫铜制备技术、以及可应用于载板封装的玻璃基板电镀技术等创新技术,该等技术在实现过程中均依赖于表面处理工艺及相关产品。
⑥新能源行业在国内能源补贴与光伏支持政策的双重激励下持续发展,推动光伏、锂电池领域对专用化学品及专用制造设备的需求增长,加速了产品性能的迭代升级,引领了生产工艺的变革与创新。在光伏领域,高效能光伏材料成为研发重点,专用化学品不断优化,旨在提升光伏组件的转换效率和稳定性,满足市场对清洁能源的迫切需求。锂电池方面,则聚焦于提高能量密度、延长循环寿命及增强安全性,专用化学品及配套专用设备需持续创新以支撑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的制造需求。同时,新能源行业正积极拥抱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等先进技术,推动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提升生产效率并降低成本。
⑦电镀产业园区在表面工程行业特别是通用电镀领域内,充分发挥了集约化运营的优势,促进了地方上下游产业融合,优化了区域供应链的整体运作效能。园区采取集中管理的模式,在有效整合资源的同时,通过资源共享与高效协同机制,为产业链上的企业创造了互利共赢的合作平台。表面工程行业中通用电镀领域得到了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提升了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了产业链的韧性和竞争力。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经过公司研发技术部门和核心技术人员多年的研究开发,公司已在表面工程化学品研发上积累了丰富的研发成果并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及优势 |
1 | PCB水平沉铜专 | 1、适合应用于HDI板及高纵横比板的生产,对于盲孔、通孔均能沉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及优势 |
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积良好的化学铜层;2、不含镍及EDTA,结合力较佳,背光稳定达9级以上;3、沉积速率高且稳定;4、利用螯合反应,防止铜失控,减少换缸频率,延长保养周期;5、采用不同体系配方,镀液毒性降低。 | |
2 | PCB化学镍金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1、镀液寿命长,可以大幅节省了金盐耗用,使得生产成本大幅降低,大幅减少了废水及重金属废液的排放;2、获得的镀层可焊性优异;3、结晶致密,耐蚀性强;表面平整度高,易于焊接,非常适合用于细间脚零件与小零件;金层抗氧化能力出色。 |
3 | PCB脉冲电镀铜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1、优越的深镀能力;2、突出的电镀均匀性可降低金属铜成本30%左右;3、适用于大电流生产,提高生产效率;4、可靠性测试已通过1,000周期的TCT测试,已应用于5G通讯板和军工板大规模量产。 |
4 | PCB填孔电镀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1、极低的面铜控制,适于细线路制作;2、电镀铜粒子具有光亮、结晶细密、延展性好和极佳的均匀性;3、适用于铜球阳极和不溶性阳极;4、适用于硬板、软板和载板系列。 |
5 | 复合铜箔电镀生产工艺专用设备、专用化学品的配套使用制备技术 | 1、操作温度低,双面一次镀膜;2、镀膜厚度均匀性良好,镀膜结合力良好;3、生产良率高,“无边缘效应”,适合大宽幅铜箔生产,减少切边损失;4、镀层中无有机硫化物共析,铜层纯度更高;5、设备水平设计,沉浸式处理,薄膜表面铜层厚度均匀一致;生产过程中薄膜水平行进,不存在单点受力或局部受力过大的情况;6、设备收放卷次数少,有效避免薄膜变形、断带等异常。 |
6 | 无氰电镀添加剂制备及应用技术 | 1、采用新配方体系替代氰化物,从源头上杜绝电镀过程中毒害物质的使用;2、通过设置特征元素以更为准确的检测含量并添加补充液;3、采用易生物降解的配位剂,配合采用新表面活性剂以及添加剂解决电镀废水处理难的问题。 |
7 | 高耐蚀化学镍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1、镀层孔隙率低,致密性优良,有优良的耐蚀性;2、优化镀液成分,延长了镀液使用寿命,便于“自动线”生产;3、优化镀液配比,减低镀液浓度,不含铅、镉等重金属,更加环保。 |
8 | 无磷低温环保工业清洗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1、采用新配方设计,将使用温度降至50℃以下,大幅度减少了能源的消耗;2、产品不含磷元素、不含氨氮物质、低化学耗氧(COD)含量,减少废水处理难度;3、处理效率高,水洗性好。 |
9 | 高速镀锡技术 | 1、环保甲磺酸体系(MSA),低苯酚含量、低COD、生产环境友好;2、可满足500m/min带速高速镀锡生产机组的生产需求,且可用于极低锡量(≈0.5g·m-2)镀锡板的生产中;3、镀液稳定性好:锡泥沉积小;4、镀液导电性、分散性好;5、电流密度范围宽,操作窗口宽。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及优势 |
10 | ABS无铬微蚀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1、采用新配方通过电化学氧化及催化技术,实现塑胶表面的无铬微蚀以取代铬酸的使用;2、可以利用水性涂料对挂具进行有效保护;3、使用低毒性的三价铬电镀代替高毒性的六价铬电镀,从根本上减轻电镀过程中的污染。镀液的电流密度范围宽,镀液的电流效率可高达25%。 |
11 | 高效单晶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电镀添加剂制备及应用技术 | 1、可在“近常温”条件下生产,不损伤硅片、薄膜及氧化膜;2、实现“以铜代银”,电极材料成本下降近70%;3、可以提高电导率4倍以上;4、可以同时进行双面电镀,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5、可以有效提高受光面积;6、可以和标准的、基于焊接的组件互联技术结合使用。 |
12 | 被动元件镀锡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1、结晶致密,可靠性优良;2、工件互连率少;3、镀液操控范围大;4、镀液不需沉降处理。 |
13 | 卷对卷VCP电镀技术 | 1、适用于PI金属化;FPC通孔、填孔、盲孔电镀,电镀均匀性、良率对比片式有明显优势;2、可生产板厚25μm之产品,板高范围可调;3、传动稳定性、稼动率高,铜槽传动采用链条向导传动;4、卷入卷取机水平上下料,垂直进铜缸,操作简易;5、电镀均匀性:≥95%;通孔孔径:minΦ50μm;盲孔孔径:minΦ25μm;电流密度:0.5~10ASD。 |
14 | PLP镀铜技术 | 1、应用于半导体、3D封装等的层间接续用铜柱电镀、回路电镀、玻璃电镀、PLP半导体电镀等工艺;2、专利设计全框式挂架,一次放2片产品背对背,全框导电方式,可提升2倍产能;3、双臂六轴机器人实现自动取料/放料、卡匣式搬运实现工业自动化;4、对于线路、PAD、铜柱均匀性均可达10%;5、专利电镀槽设计,比一般龙门式或喷流式电镀设备拥有更高的电镀均匀性。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4 | ——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国内外88项发明专利、94项实用新型专利。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9 | 10 | 186 | 80 |
实用新型专利 | 4 | 6 | 108 | 94 |
外观设计专利 | ||||
软件著作权 | ||||
其他 | 8 | 8 | ||
合计 | 23 | 16 | 302 | 182 |
注:“其他”项为境外获得发明专利。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73,089,018.04 | 50,579,195.56 | 44.50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73,089,018.04 | 50,579,195.56 | 44.5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76 | 10.17 | 增加1.5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研发投入金额为73,089,018.0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50%,主要系上年下半年,公司控股康迪斯威、江西博泉、惠州毅领等,将其研发费用纳入合并范围;同时,公司积极引进高学历研发人员,研发人员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PET薄膜表面粗化工艺研究 | 4,000,000.00 | 1,350,219.94 | 3,934,007.93 | 项目结题 | 1、粗化液不含铬,符合RoHS2.0和REACH环保要求;2、粗化速度快,效果好,经粗化后的PET薄膜表面呈微观粗糙,粗化均匀、细致;3、PET薄膜粗化后,不会引起变形,破坏表面光洁度;4、粗化后的PET薄膜与镀层结合力好,经3M胶带测试合格;5、采用SEM、表面光度仪检测粗化后的形貌,粗化后的表面具有均匀紧密堆砌的多孔性结构。 | 国际先进 | 用于锂电池负极集流体PET复合铜箔制造 |
2 | IC载板微通孔填充镀铜添加剂开发及应用研究 | 4,000,000.00 | 1,015,293.92 | 3,969,966.55 | 项目结题 | 1、Dimple≤5μm,无空洞,R小于8μm极差均匀性<15%;2、unit内不同图形(细线/pad、密集线路区/稀疏线路区)面铜高度差≤6μm;3、延展性满足刚标要求≥20%;4、漂锡:125℃*6hbakingContionA:288℃,10s,3cycles接受标准:外层焊盘、走线均无起泡、剥离等,无盲孔底部裂纹,无分层爆板,切片质量满足载板刚标要求;5、回流:125℃*6hbaking260℃reflow*6cycles接受标准:测试前后测互联电阻,电阻变化小于10%;无盲孔底部裂纹,无分层爆板,切片质量满足载板刚标要求;6、冷热冲击测试:Precondition(MSL3),55℃to+125℃1,000cycles;(SOAKMODE=2转换时间小于20秒,PERIOD<11mins)接受标准:在第一个循环和完成循环 | 国际先进 | 应用于IC载板微通孔填充镀铜 |
测试后测互联电阻,电阻变化小于10%。切片质量符合载板刚标要求。 | ||||||||
3 | 酸性镀铜添加剂的研究 | 1,600,000.00 | 176,357.15 | 1,747,952.16 | 项目结题 | 1、填平走位效果良好,填平区域达到8.5cm以上;2、镀层高中低区之间没有出现明显分层;3、在进行6周期消耗试验后仍能达到上述性能指标。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 |
4 | 光伏电池的导电栅线电镀铜技术的研究 | 800,000.00 | 485,436.89 | 873,786.39 | 项目结题 | 1、25℃赫尔槽试验时,以2,000#水砂纸打磨试片,以2A/10min打片,整片光亮均匀,无毛刺、针孔、麻砂、麻点、漏镀等缺陷。边缘无烧焦,低区过渡自然,无发白、发黑、断层现象。水线不黑;2、同样条件下,分别在25℃、35℃、45℃、55℃打2A/10min赫尔槽片,外观无明显差异,低电流密度区没有发白发红现象;3、添加剂无颗粒、分层、沉淀、悬浮物现象;4、标准开缸后,镀液放置一昼夜,底部无沉淀现象;5、25℃哈林槽实验时,在30×150×0.2mm平整铜片上以4A/dm?电镀50min,无明显应力;6、SEM观察,镀层致密、无凸起、孔洞现象,切面镀层致密、连续。 | 国际先进 | 用于异质结光伏电池栅线的电镀铜 |
5 | 柔性PCB高深镀能力镀铜添加剂开发 | 800,000.00 | 485,436.90 | 873,786.42 | 项目结题 | 1、镀层外观:镀层平整有光泽,无粗糙及铜粒外观;2、深镀能力:TP值>150%(2.5ASD,孔径0.12mm,板厚0.06mm)、孔内镀层均匀、无拐角镀层偏薄现象;3、表面镀层与干膜过渡良好:无空洞和铜瘤;4、镀层物理性能:满足IPC要求;浸锡:288±5℃10Sec3次;延展性≥18%;抗拉强度≥280MPa;镀层无柱状结晶;5、药水可操作维护性:药水组分可分析控制,槽液寿命达到1年。 | 国际先进 | 提高FPC的均镀能力和改善镀层缺陷,应用于电子设备及产品 |
6 | 高性能中高磷化学镍的研究 | 1,700,000.00 | 1,985,050.08 | 1,985,050.08 | 项目结题 | 1、铝或钢铁表面上镀层厚度可达20μm以上;2、中性盐雾大于96h;3、八周期以后沉积速度不低于8μm/h,各周期磷含量稳定。 | 国内先进 | 应用于各种接插件表面耐腐蚀处理 |
7 | 无染料高速酸铜的研究 | 1,100,000.00 | 1,685,643.28 | 1,685,643.28 | 项目结题 | 1、光伏栅线低应力高速镀铜,每分钟4.5μm以上;2、应力低于500psi。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太阳能电池片和芯片铜柱的电镀制程 |
8 | 锂电铜箔高抗拉酸铜添加剂的研发 | 1,300,000.00 | 1,748,429.19 | 1,748,429.19 | 项目结题 | 1、镀液稳定,连续使用时无异常现象;2、镀层光亮细致,表面无针孔、凹坑、铜粒和发白现象。表面色泽均匀,无氧化、颗粒、划痕、污点、漏镀等,无聚集性或大尺寸针孔(针孔数量少于3个/dm2,单个针孔尺寸不超过0.1mm);3、6μm铜箔厚度均匀,厚度偏差≤±3%;4、6μm铜箔抗拉强度≥500N/mm2,常温延伸率≥5%;5、铜箔应力低,翘曲度≤10mm。 | 国际先进 | 用于锂电池负极集流体高抗拉强度铜箔制造 |
9 | 锂电复合铜箔耐电解液腐蚀镀层研究 | 700,000.00 | 662,451.18 | 662,451.18 | 项目结题 | 1、在0.01mol/L盐酸中45℃恒温浸泡24h,镀层完好,方阻不变;2、在140℃烘烤下10min镀层不变色。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锂电铜箔钝化处理 |
10 | 高稳定绿色化电镀成套装备设计集成与工艺研究 | 13,076,000.00 | 1,696,564.73 | 1,696,564.73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生产线电压降低≥2V,节能≥50%;2、杂质离子检出限模块设计≤0.01g/L。 | 国际先进 | 开发高稳定绿色化电镀成套装备及其工艺技术 |
11 | 镀液杂质金属离子可控在线循环分离技术研究 | 6,300,000.00 | 1,767,227.22 | 1,767,227.22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镀液中杂质金属离子检出限为≤0.01g/L;2、镀液杂质金属离子去除速率≥0.2kg/(m3·h);3、镀液杂质金属离子浓度总和≤7.5g/L。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镀硬铬镀液杂质金属离子可控在线循环分离 |
12 | 高稳定绿色化电镀工程化及示范应用 | 3,500,000.00 | 1,546,628.27 | 1,546,628.27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电镀电压降低≥2V,节能≥50%;2、镀层连续优品率保持时间≥8年。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大型器械的液压件、销轴等典型零部件上的制造 |
13 | 钕铁硼器件的离子液体电镀技术开发 | 2,500,000.00 | 1,824,912.32 | 1,824,912.32 | 中试阶段 | 1、镀层外观均匀、哑光或半光亮,具有良好的致密性;2、钕铁硼工件基体与镀层有良好的结合力,能通过划格试验;3、镀层通过1,00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4、镀层腐蚀电流密度<0.016μA/cm2;5、镀层硬度>6GPa;6、电镀后,钕铁硼工件磁性衰减小,退磁率<2%;7、电镀后边缘镀层与中间区域尺寸公差<10μm。 | 国际先进 | 应用于新能源及其他高防腐领域 |
14 | 超光亮铝合金无磷除油粉的开发 | 750,000.00 | 739,132.23 | 739,132.23 | 项目结题 | 1、适用于超光亮铝合金片,除油高效洁净;2、环保性能好,要求无磷、无氨氮、无氟、无任何有毒重金属,且不含NP、OP等非环境友好型表面活性剂;3、产品性能需满足在槽液温度60-70℃内,5-10min内可将铝合金表面的油污清洗干净;4、样品清洗干净后表面的金属光泽无明显降低。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新能源、3C等行业的铝合金表面处理 |
15 | 泡沫镍(铜)电磁屏蔽膜后处理黑化工艺的研发 | 1,150,000.00 | 1,120,137.93 | 1,120,137.93 | 项目结题 | 1、黑化层均匀;2、附着力:3M附着力测试胶带撕掉之后胶纸上不能粘有黑化层;3、黑化后的电阻≤75mΩ;4、电磁屏蔽效能≥75dB(10GHz);5、具有良好的耐候性,100℃沸水蒸煮8h后,方阻≤150mΩ;6、耐酒精:1公斤负载来回擦拭50次不透底;7、耐摩擦:1公斤负载来回擦拭100次不透底;8、绝缘耐摩擦:2.4公斤负载来回擦拭6000次不透底;9、阻燃:燃烧10秒内自动熄灭。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电磁屏蔽膜或泡沫镍(铜)后处理工艺 |
16 | mSAP低线路圆弧率填盲孔电镀添加剂 | 1,400,000.00 | 1,607,154.54 | 1,607,154.54 | 项目结题 | 1、填孔率:凹陷<3μm,凸陷<3μm;2、均镀能力:铜厚极差≤3μm;3、耐热冲击:288℃、10S、6次以上;4、延展性:延伸率>18%,抗拉强度>250MPa;5、圆弧率:圆弧率≤15%。 | 国际先进 | 应用于PCB-mSAP镀铜工艺 |
17 | 低TOC脉冲电镀添加剂研究 | 1,100,000.00 | 1,532,448.62 | 1,532,448.62 | 项目结题 | 1、深镀(TP)能力≥90%(厚径比20:1);2、耐热冲击:288℃、10s、6次以上;3、延展性:延伸率>18%,抗拉强度>250MPa;4、无柱状结晶;5、电镀液使用半年TOC<1,000ppm。 | 国内先进 | 应用于线路板电镀铜工艺 |
18 | 复合铜箔化学镀铜工艺的研究 | 1,150,000.00 | 1,762,065.02 | 1,762,065.02 | 项目结题 | 1、沉积速率0.1-0.2μm/min;2、方阻500-600mΩ;3、起镀时间10-30s;4、镀层均匀无漏光、无麻点、无起泡。 | 国际先进 | 应用于一步法锂电池负极集流体复合铜箔制造 |
19 | 复合铜箔电镀铜工艺的研究 | 1,600,000.00 | 2,499,785.41 | 2,499,785.41 | 项目结题 | 1、电镀铜面光亮平整,无粗糙,铜颗粒,针孔等不良问题;2、电镀铜厚1μm,延展性≥5%;3、抗拉强度大于等于150MPa;4、添加剂容易管控,可通过CVS管控。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一步法锂电池负极集流体复合铜箔制造 |
20 | 塑料无铬金属化预处理技术的研究 | 1,100,000.00 | 1,772,294.82 | 1,772,294.82 | 项目结题 | 1、塑料预处理后表面呈微孔状,接近六价铬处理状态;2、镀层结合力好(百格测试1级或0级),无起泡、麻点等不良现象;3、粗化时间不超过20分钟;4、可长期稳定应用(30天以上),性能达到或优于行业国外竞品。 | 国际先进 | 应用于汽车和卫浴件ABS塑胶电镀前粗化工艺 |
21 | 抗氧化低温铜浆的研究 | 1,350,000.00 | 1,440,088.60 | 1,440,088.60 | 项目结题 | 1、导电性接近银栅线的导电性;2、抗氧化性、致密性、结合力良好;3、可用于激光转印及丝网印刷;4、线宽20-25μm,线厚7μm,高宽比≥0.35;5、焊接温度≤200℃。 | 国际先进 | 应用于光伏电池和各种芯片及元器件组装 |
22 | 镍磷合金添加剂的研究 | 750,000.00 | 330,967.39 | 495,034.46 | 项目结题 | 1、具有较高的电镀效率,可达到>97%;2、镍磷合金镀层具有优良的耐蚀性,特别是其非晶态结构使得它在硫酸,盐酸,烧碱,盐水等环境中的腐蚀速率低于1Cr18Ni9Ti不锈钢;3、耐磨性高,在润滑情况下,可代替硬铬使用;4、膜厚均匀,镀层厚度极差在5%以内。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被动元器件电镀 |
23 | 中性镀锡添加剂的研究 | 825,000.00 | 305,245.30 | 528,315.29 | 项目结题 | 1、可在较宽的电镀范围内(0.5-4ASD)得到良好的镀层,有良好的走位和均镀能力;2、镀层具有优异的可焊性,耐热性和密着性,整体良率大于98%;3、较低的叠片率,目前陶瓷电阻整体叠片率在10%左右,优化后现叠片率低于5%。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被动元件电镀 |
24 | 电镀镍添加剂的研究 | 945,000.00 | 369,118.71 | 623,201.56 | 项目结题 | 1、可在较宽的电流密度范围内(0.5-20ASD)得到良好的镀层;2、镀层深度能力好,耐蚀性更强;3、与基材结合力良好,结晶细致;4、在半导体基材电镀中磁体不会上镀,磁体Fe含量超过10%或磁材Ni含量超过3%的材料镀镍后延伸不超过3mm。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被动元器件电镀 |
25 | 中性锡电镀导电剂&添加剂的研究 | 1,635,000.00 | 422,430.96 | 846,631.62 | 项目结题 | 1、表面处理过程中电镀化学品对半导体被动元件基体无腐蚀现象,结晶致密;2、能提升电镀效率,同时减少产品的粘片现象和钢珠聚结现象,粘片率<5%;3、镀层具有优异的可焊性,耐热性和密着性;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被动元器件电镀 |
26 | 应用于被动元器件的高纯度氨基磺酸镍溶液的制备 | 724,000.00 | 384,007.94 | 384,007.94 | 项目结题 | 1、镍镀层内应力低,在70N/mm2以内;2、电镀镍阴极效率>98%;3、纯度>99%,金属杂质<0.01%,有机杂质<0.02%。 | 国内领先 | 适用于被动元器件电镀镍体系 |
27 | 应用于中性锡电镀的甲基磺酸亚锡溶液的制备 | 685,000.00 | 335,754.91 | 335,754.91 | 项目结题 | 1、镀层焊锡性良好,焊锡良率>99%;2、稳定性高,连续使用1年不需要沉降等大保养;3、纯度高达99%;4、结晶致密。 | 国内领先 | 用于中性锡电镀 |
28 | 针对MLCC片式电容 | 296,000.00 | 111,145.35 | 111,145.35 | 项目结题 | 1、测试方法准确度高,满足IPC-A-610标准要求;2、稳定性良好,多次测试误差在2%以内。 | 国内领先 | 用于MLCC片式电容器拉力 |
器拉力测试方法的研究 | 测试 | |||||||
29 | 应用于被动元器件锡保护的优化研究 | 679,000.00 | 158,979.18 | 158,979.18 | 项目结题 | 1、可以有效的保护锡镀层,防止锡层氧化变色,真空包装>12个月不会变色且不会影响其性能;2、对环境友好,易水洗。 | 国际先进 | 用于被动元器件后保护 |
30 | 优化导电剂对MLCC片式电容器拉力的改善 | 645,000.00 | 675,952.08 | 675,952.08 | 项目结题 |
1、中性锡导电剂,络合锡离子;
2、对拉力有很大改善,原有的导电剂拉力测试不良率>5%,优化后的导电剂不良率<1%;
3、镀层结晶致密,焊锡性良好。
国际先进 | 应用于片式电容器电镀锡 | |||||||
31 | 应用于被动元器件保护性UV油墨的研究 | 696,000.00 | 162,065.70 | 162,065.70 | 中试阶段 | 1、涂层厚度可达17-18μm;2、固化总时间60S;3、功率密度可达1400mW/cm?;4、UVA波段(315-400nm),适用于大部分UV油墨。 | 国内先进 | 应用于片式电阻前工序 |
32 | 高效稳定镍磷合金电镀添加剂制备方法研究 | 5,000.00 | 8,627.95 | 8,627.95 | 项目结题 | 1、镀层结晶细致,结合力满足国际标准;2、厚度极差控制在5%以内。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电子与半导体、航空航天工业等领域 |
33 | 被动元器件片式电感器防扩散液的研究 | 858,000.00 | 151,233.99 | 151,233.99 | 中试阶段 | 1、抑制镀层扩散区域<1mm;2、pH6.0-8.0,对素材无腐蚀;3、无P配方,对环境友好。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片式电感器前处理 |
34 | 一体成型电感镀锡导电剂的优化研究 | 649,000.00 | 191,673.96 | 191,673.96 | 中试阶段 | 1、钢珠,产品结球率<1%;2、镀液导电性可达70-80ms/m;3、电流效率提升10-15%。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一体成型电感镀锡 |
35 | 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设备中试线 | 13,000,000.00 | 4,206,302.29 | 6,697,083.89 | 中试阶段 | 1、基膜:可生产厚度3.8-4.5μm,幅宽1350mm规格PP/PET基膜;2、化镀厚度:0.05-0.1μm;3、电镀厚度:单面约1μm;4、收卷能力:≥5,000m。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复合铜箔的制备 |
36 | 复合铜箔化学沉铜设备研发 | 1,800,000.00 | 744,060.78 | 744,060.78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线速度拟达目标12-15m/min;2、产品良品率≥95%;3、设备稼动率≥85%。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复合铜箔的制备 |
37 | 铝基复合铜箔生产线研发 | 1,500,000.00 | 510,892.97 | 510,892.97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产品良品率:≥85%;2、设备稼动率:≥85%;3、线速度:5-10m/min。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铝基复合铜箔的制备 |
38 | 二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设备研发 | 1,200,000.00 | 184,668.89 | 184,668.89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产品良品率:≥85%;2、设备稼动率:≥85%;3、线速度:5-10m/min。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复合铜箔的制备 |
39 | 环保无铅化学镀镍磷药水开发与应用的研究 | 2,000,000.00 | 1,924,666.34 | 1,924,666.34 | 项目结题 | 1、不含铅、镉有害金属,符合ELV和WEEE/RoHS指令;2、沉积速率稳定,保持在0.125-0.150μm/min;3、磷含量稳定,保持在7-9wt.%;4、可满足客户对镍腐蚀要求:刺入腐蚀深度≤20%,在5000倍可视范围刺入腐蚀点≤3个;5、适用PCB化学镍金表面处理、陶瓷板化学镍金表面处理及其它无铅要求化学镍磷镀层。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对环保性能有要求的PCB、陶瓷板等领域 |
40 | 新型高可靠性水平化学铜药水开发与应用的研究 | 3,000,000.00 | 3,083,544.97 | 3,083,544.97 | 项目结题 | 1、具备极高的可靠性,适合多层板和先进的HDI或ELIC技术生产多层PCB,适应高可靠性要求的汽车板、5G等产品的应用;2、经受严格的热冲击条件下也能保持最佳的可靠性性能(漂锡288℃、10s、15次以上;无铅IR回流5次+漂锡288℃5次以上);3、覆盖性良好,背光稳定在9.5级以上;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通讯、服务器、智能汽车等领域的高阶PCB板制造 |
4、沉积速率快,无粗糙,沉积速率稳定在15-25u″/5min。 | ||||||||
41 | 化学沉锡药水开发及应用的研究 | 3,000,000.00 | 2,879,131.30 | 2,879,131.30 | 项目结题 | 1、155℃下烘烤4小时(相当于存放一年),或经8天的高温高湿试验(45℃、相对湿度93%),或经三次回流焊后可焊性正常;2、沉锡层光滑、平整、致密,无锡须;3、溶液稳定,可连续使用;4、镀层厚度均匀,可达0.8-1.5μm,可耐多次无铅焊冲击。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PCB板沉锡工艺 |
42 | OSP(有机保焊膜)药水开发及应用的研究 | 2,000,000.00 | 1,913,960.61 | 1,913,960.61 | 项目结题 | 1、良好的耐热性和可靠性,可承受5次以上无铅回流焊接(260℃);2、膜面颜色均匀光亮,膜厚稳定;3、与免清洗型助焊剂、锡膏有良好的相溶性,具备良好的可焊性能;4、沉金部分不上OSP,适用选化工艺。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PCB板OSP工艺 |
43 | 新型高端PCB水平沉铜整孔剂开发及应用的研究 | 1,000,000.00 | 1,043,841.48 | 1,043,841.48 | 项目结题 | 1、整孔效果好,搭配离子钯体系,板材适应性广,能满足中高难度板材需求;2、换槽时间长,可由3-5天换槽延长至7-10天换槽,大量节省换槽时间及药水成本,大量减少废水排放;3、使用周期内性能稳定,背光表现良好,背光稳定在9.5级以上。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PCB水平沉铜工艺整孔段制程 |
44 | 新型高端PCB水平沉铜还原剂开发及应用的研究 | 1,000,000.00 | 1,033,892.15 | 1,033,892.15 | 项目结题 | 1、换槽时间长,可由2-3天换槽延长至7天以上换槽,大量节省换槽时间及药水成本,大量减少废水排放;2、使用周期内性能稳定,背光表现良好,稳定在9.5级以上;3、水平还原剂综合使用成本降低30%以上。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PCB水平沉铜工艺还原制程 |
45 | PCB超薄填孔电镀添加剂自主合成及 | 6,550,000.00 | 3,166,730.40 | 3,609,782.00 | 项目结题 | 1、技术/产品的用途:应用于电镀填孔产品,如高密度互连(HDI)板、载板;2、性能要求:针对介厚100μm,75μm孔径,填平需要镀铜厚小于15μm。dimple小于10μm。孔内填满,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PCB填孔工艺,以更薄的电镀面铜厚度来满足盲 |
配方、工艺技术研究 | 无空泡。热应力测试288℃,10s,6次,无孔铜裂纹、断裂等。 | 孔的填孔要求 | ||||||
46 | 钛基DSA阳极脉冲镀铜应用技术研究 | 3,900,000.00 | 1,533,285.64 | 1,533,285.64 | 中试阶段 | 1、AR=25:1以下,TP大于85%;2、电流密度1-3.5ASD;3、外观颜色正常,色泽均匀;4、热应力测试288℃,10s,6次,无孔铜断裂,裂纹;5、无柱状结晶;6、铜离子可以自动溶铜补充,能维持平衡。 | 国内领先 | 适用于智能化工厂,及有精简人工需求的应用场景 |
47 | 化学沉铜与ABF材料的适应性研究 | 3,320,000.00 | 1,605,425.25 | 1,605,425.25 | 项目结题 | 1、各类ABF膜材料,配合BU30系列沉铜药水,研究其工艺控制特点;2、性能要求:沉铜厚度1-3μm/35min.ABF膜材料铜面覆盖完整,无漏镀。镀铜后热应力测试288℃,10s,3次,无起泡,无分层,无断铜裂纹。 | 国内领先 | 用于IC载板增层材料ABF膜化学沉铜,使之形成<3μm的极薄的底铜层,利于细线路制作 |
48 | 水平脉冲镀铜技术研究 | 1,000,000.00 | 1,262,678.91 | 1,262,678.91 | 中试阶段 | 1、AR=15:1以下,TP大于90%;2、电流密度1~3.5ASD;3、外观颜色正常,色泽均匀;4、热应力测试288℃,10s,6次,无孔铜断裂,裂纹;5、无柱状结晶。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PCB脉冲镀铜工艺 |
49 | 高厚度化学沉锡技术研究 | 3,000,000.00 | 969,894.09 | 969,894.09 | 中试阶段 | 1、性能要求:方PAD锡层厚度大于1.2μm;2、可焊性良好,可耐2次回流焊;3、保质期6个月以上。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汽车板的生产 |
50 | 盖帽板水平沉铜技术研究 | 1,800,000.00 | 916,435.05 | 916,435.05 | 项目结题 | 1、生产持续稳定可靠。背光9级以上;2、延展性,热应力等可靠性测试合格。没有孔壁分离、粉红圈、孔无铜、铜粒、铜瘤等问题;3、适应多种高频材料、ABF材料、特氟龙材料等;4、换槽频率大于6个月,运行成本低。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盖帽板水平沉铜工艺 |
51 | 线路板的盲孔多方 | 2,000,000.00 | 2,931,029.81 | 2,931,029.81 | 项目结题 | 1、加工精度:盲孔直径精度达到±0.05mm;2、加工效率:每小时加工盲孔数达到1,000个以上;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PCB制造设备 |
位调节移动镀孔加工设备的研发 | 3、加工质量:盲孔加工质量稳定;4、设备稳定可靠。 | |||||||
52 | 水电镀表面电镀处理装置的研发 | 2,000,000.00 | 3,329,857.90 | 3,329,857.90 | 项目结题 | 1、电镀效率提升率达到30%以上;2、电镀膜均匀性:标准偏差控制在±5%以内;3、电镀液循环利用率达到80%以上;4、生产效率提升20%;5、设备生产线速≥10米/min;6、宽幅:设备生产产品宽幅>1,600mm。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动力电池用复合铜箔、薄膜电子材料等制造领域 |
53 | 超声波涂布装置的研发 | 2,000,000.00 | 2,718,112.57 | 2,718,112.57 | 项目结题 | 1、涂覆效率提升20%以上;2、涂布均匀性,标准偏差控制在±5%以内;3、涂层厚度控制在±1μm以内;4、涂覆效率提高15%以上;5、设备生产线速≥10m/min;6、宽幅:设备生产产品宽幅>1,350mm。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动力电池用复合铜箔、薄膜电子材料等制造领域 |
54 | 其他 | / | 4,620,644.98 | 4,620,644.98 | / | / | / | / |
合计 | / | 115,438,000.00 | 73,089,018.04 | 84,975,026.46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72 | 16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0.95 | 21.4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4,367,827.92 | 25,687,474.16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99,812.95 | 157,591.8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 |
硕士研究生 | 19 |
本科 | 58 |
专科 | 64 |
高中及以下 | 2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4 |
60岁及以上 | 4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相较于国内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
(1)研发优势
表面工程化学品及专用设备行业是研发驱动型行业,因此,自设立以来,公司把研发作为公司第一生产力,注重研发团队建设。经过多年的培养和积累,公司逐渐发展了一支强大研发团队,产品研究领域涉及PCB、新能源(锂电、光伏)、半导体应用、手机通讯、五金卫浴和汽车零部件等多个行业,并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公司拥有国内外88项发明专利,94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拥有国内外先进检测分析仪器、设备100余台,并组建了专业的分析化验团队。报告期内,公司因具备强大创新能力、良好创新机制、显著引领示范作用而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合金无磷除油粉”、“高磷化学镍”,“PCB水平沉铜系列化学品”、“高耐蚀PCB化学镍金化学品”等四款产品入选《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名单》;公司因积极参与多项国标编写工作,获得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第七届委员会标准
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公司自主研发实力及知识产权优势获得国家认可,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公司凭借PCB电子化学品产品的卓越表现和创新能力,公司被认定为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在表面工程化学品方面,多项核心技术如PCB水平沉铜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PCB化学镍金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PCB脉冲电镀铜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PCB填孔电镀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被动元件镀锡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无氰电镀添加剂制备及应用技术、高速镀锡技术、ABS无铬微蚀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高效单晶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电镀添加剂制备及应用技术等突破国际巨头企业的技术封锁,在行业内典型客户中实现了规模化应用。
在表面工程专用设备方面,公司积极拓展专用化学品配套设备相关产业链,拓展PCB及半导体电镀设备、锂电池生产设备、铜箔制造设备、非标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和制造,在高精密、超薄化等高端PCB生产线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且具备非标自主研发能力。截至目前,公司已为国内外多家PCB制造厂商提供设备产品;与下游技术企业围绕玻璃封装生产设备、工艺及配套专用化学品进行全面合作;与多家国内上市的复合集流体制造企业陆续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签订实际订单。
在产学研合作中,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成立联合实验室,在高速镀锡与新能源专用化学品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高速镀锡项目在报告期内实现客户端规模化应用,加速了该项技术的国产替代进程;在企业共研方面,公司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多家企业承担202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稳定绿色化电镀工艺技术与成套装备”项目;另外,公司与多家下游企业在光伏、锂电、PCB等多个领域开展技术共研。
(2)人才团队优势
人才是公司的第一资源,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集聚了一大批优秀的研发骨干和经营管理人才,为公司的持续创新和发展壮大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障。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和激励机制,将员工的短期利益、长期利益与个人业绩、公司发展进行绑定,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和进步。同时,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增强了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公司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公司成为一支紧密团结、高效协作的优秀团体。
公司实施ABC人才战略,优化人才结构,将进一步完善研发技术体系建设:A类人才即专家智库,通过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整合合作等方式,凝聚及培养行业领军人才,打造行业领先的专家智库;B类人才为公司核心研发团队,联合高校、研究院培养、引进、提拔研发项目带头人,组建高水平核心研发团队;C类人才为公司产品应用服务团队,服务于园区和客户的化学专业人才队伍。
(3)客户优势
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表面工程化学品研究的企业之一,凭借突出的研发能力、优秀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技术服务,以及多年的经营和发展,积累了近1,000家客户,在业内获得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并与众多细分行业的优质企业建立了良好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方面,如PCB领域的沪电股份(002463.SZ)、崇达技术(002815.SZ)、方正科技(600601.SH)、生益电子(688183.SH)、深南电路(002916.SZ)、广合科技(001389.SZ)、胜宏科技(300476.SZ)、健鼎科技(3044.TW)、建滔集团(00148.HK)、中京电子(002579.SZ)、奥士康(002913.SZ)等,通讯电子行业的大富科技(300134.SZ)和瑞声科技(02018.HK)等;五金卫浴行业的恒洁卫浴、路达工业、海鸥住工(002084.SZ)、三花智控(002050.SZ)等;在表面工程专用设备领域的主要客户有景旺电子(603228.SH)、瀚宇博德(5469.TW)、华通精密、生益电子(688183.SH)、远东股份(600869.SH)、嘉元科技(688388.SH)等,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客户基础。公司作为多家国内外高端PCB厂商的电子化学品供应商,正逐步替代国外电子化学品。目前,公司服务客户脉冲镀铜生产线达160条以上,服务客户水平沉铜生产线达59条以上,服务客户化学镍金生产线达16条以上,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AI服务器、传统服务器、3C电子或汽车等领域线路板的生产。
(4)完善的产品体系
表面工程化学品及专用设备具有质量要求高、专用性强、品种多的特点,对生产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要求较高。国内大多数企业产品较为单一,仅具备供应某一细分领域产品的能力。在国
内企业中,公司是最早从事表面工程化学品研究的企业之一,公司业务前身——广州三孚自1997年便开始从事表面工程化学品的研究,通过内生和外延等方式,在不断加强自身研发实力、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对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发投入及市场推广力度的同时,围绕新能源锂电、光伏、PCB、被动元件等领域不断延伸,公司的产品已能覆盖新能源(锂电、光伏)、PCB制造、手机通讯、通讯设备、五金卫浴等众多业务板块,能够为下游表面处理加工企业供应各类型、多系列的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及专用设备,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少数可为PCB、新能源等领域客户提供专用化学品及专用设备整体解决方案的表面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
2、公司表面工程化学品相较于国际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
(1)创新效率优势由于我国是表面工程化学品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的最大需求和应用市场,与外资巨头企业相比,公司的产品开发和产品应用研究具有更贴近客户和市场的优势,公司的研发人员可以与客户进行通畅交流与紧密合作,能够更快地获得客户需求信息和产品应用反馈信息,快速决策,及时响应,高效开发研发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变化的产品和技术。而跨国公司的信息反馈时间和决策时间相对较长,效率相对较慢。
(2)成本优势与安美特、罗门哈斯、麦德美乐思等行业国际巨头相比,由于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低于发达国家,使得公司产品成本低于行业国际巨头水平,因此,与国际巨头的产品相比,公司产品在性能指标均能达到客户要求的同时,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3)本土化服务优势
为了提供更优质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在广州、江西、南京、苏州、宁波、深圳、厦门、中山、惠州和重庆等地建有销售服务中心,销售服务网络能够覆盖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等产业聚集区,能够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的售后服务。与外资企业相比,公司能够为国内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技术服务,因此,公司可以凭借本土化服务优势,更好地服务客户和开发客户。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影响较大;2023年下半年后公司控股PCB、被动元件、新能源等领域子公司,将各新增子公司的研发费用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组织架构及研发平台的建设,积极引进管理人才及高学历研发人员等,相关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由于对外投资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新增贷款导致财务费用增加。上述主要因素导致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若以上不利因素不能较好地扭转,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研发、达产、销售等状况不及预期,公司将面临继续亏损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研发失败和成果转化风险
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过程及研发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或者因市场需求变化、市场预判不准确等原因,导致相关研发技术不能顺利实现量产应用或满足市场的技术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的化学品产品属于复配型化学品,生产过程以物理混合和搅拌为主,其中大部分核心技术及成果是以配方形式体现;而公司的设备产品具有自主研发的核心工艺技术,对公司保持设备产品的竞争优势起着关键作用。对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的保护和保密是公司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如果出现管理不善、人员泄密等情形导致公司核心配方或工艺外泄,则可能导致竞争对手短时间内在部分产品上赶超公司,从而对公司该产品的销售及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原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是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公司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钯、硫酸镍和次磷酸钠等。近年来,上述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增长,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及利润总额产生不利影响。
2、前期新设/合并子公司整合不达预期的风险
因公司前期新设、新并子公司数量较多,其中部分主体成为公司子公司的时间较短,公司需要在公司治理、运营管理、内部控制、业务协同等各个方面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有效整合,才能有效提高公司对全部子公司的管控效率,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对新设或新并子公司的整合需要经过一定磨合期,公司存在对下属子公司整合不能达到预期进度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4,325.31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7.00%,占比相对较高。如果未来宏观资金面收紧,部分客户经营不善、财务状况恶化,公司应收账款面临不能如期全额收回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资金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2、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10,402.16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8.18%。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目前尚未计提商誉减值。如果未来新收购子公司因市场开拓不利、自身业务能力下降或者其他因素导致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未达预期,则公司会持续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收入和盈利受PCB行业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产品早期主要应用于五金卫浴等通用电镀领域,PCB领域占比较低,近年来,随着公司在PCB应用领域投入的加大,水平沉铜、化学镍金、脉冲镀铜、填孔镀铜、载板填孔镀铜、高纵横比直流电镀铜、黑影等PCB及载板的化学镀及电镀工艺所需产品的技术实现突破及补充,PCB领域销售收入逐渐增大,因此,PCB行业的景气程度及需求情况对公司的收入和盈利将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的收入和盈利存在受PCB行业影响较大的风险。
2、复合铜箔市场不达预期及新业务市场开拓的风险
复合铜箔主要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产品,最终应用场景涉及新能源和储能等领域。由于复合铜箔的市场状况将直接传导而影响上游复合铜箔设备制造及专用化学品生产及交付,且下游客户对不同技术路线的选择仍存在不确定性,从而使公司面临复合铜箔市场不达预期及新业务市场开拓风险。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专用化学品及专用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印刷电路板、新能源、通讯设备、手机零部件、五金卫浴和汽车零部件等领域,下游行业需求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世界主要国家间关税政策变动剧烈、中美贸易摩擦、国内宏观经济状况、房地产景气程度、汽车减税政策、环保政策等因素均会对公司下游行业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产生影响,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波动风险。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1,251,716.43元,同比增长24.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581,745.6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24,211,673.47元。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21,251,716.43 | 497,407,408.74 | 24.90 |
营业成本 | 383,430,907.88 | 337,370,525.20 | 13.65 |
销售费用 | 50,680,502.13 | 38,247,191.07 | 32.51 |
管理费用 | 108,379,644.95 | 100,376,776.72 | 7.97 |
财务费用 | 12,772,523.73 | 7,906,017.24 | 61.55 |
研发费用 | 73,089,018.04 | 50,579,195.56 | 44.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159,141.95 | -22,850,417.7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94,350.84 | -156,649,613.7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490,288.33 | 159,830,538.41 | -46.51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3年下半年,公司新增康迪斯威、惠州毅领、江西博泉等主要控股子公司,合并其销售费用及公司本期员工工资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下半年,公司控股康迪斯威、江西博泉、惠州毅领等,将其研发费用纳入合并范围;同时,公司积极引进高学历研发人员,研发人员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并购/新设子公司导致购买材料、支付薪酬等经营性现金流支出增加;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组织架构及研发平台的建设,积极引进管理人才及高学历研发人员等,制定了更具竞争力的人才薪酬和激励政策。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度购买土地或收购子公司等投资活动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陆续归还银行借款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2,205,329.27元,同比增长25.08%;主营业务成本为376,736,383.05元,同比增长13.79%。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8.46%,较上年同期增长6.10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印刷电路板 | 311,103,325.75 | 188,373,772.81 | 39.45 | 18.21 | -1.19 | 11.89 |
五金卫浴 | 70,936,860.65 | 46,329,807.34 | 34.69 | 8.52 | 4.72 | 2.37 |
电子通讯领域 | 30,731,670.08 | 22,792,798.58 | 25.83 | 6.00 | 8.02 | -1.39 |
汽车零部件 | 22,835,791.49 | 12,587,180.12 | 44.88 | 4.69 | -15.55 | 13.21 |
新能源 | 137,245,030.93 | 92,626,671.10 | 32.51 | 60.18 | 84.31 | -8.84 |
电子元器件 | 34,122,458.41 | 10,779,879.60 | 68.41 | 46.95 | 20.75 | 6.86 |
其他 | 5,230,191.96 | 3,246,273.50 | 37.93 | 331.65 | 223.75 | 20.69 |
合计 | 612,205,329.27 | 376,736,383.05 | 38.46 | 25.08 | 13.79 | 增加6.1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子化学品 | 323,550,249.71 | 180,985,183.03 | 44.06 | 31.27 | 11.41 | 9.97 |
通用电镀化学品 | 107,848,419.50 | 67,502,028.16 | 37.41 | 5.01 | -3.47 | 5.49 |
设备 | 180,806,660.06 | 128,249,171.86 | 29.07 | 28.89 | 29.94 | -0.57 |
合计 | 612,205,329.27 | 376,736,383.05 | 38.46 | 25.08 | 13.79 | 增加6.1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内销 | 603,324,334.84 | 369,256,105.97 | 38.80 | 30.47 | 18.13 | 6.40 |
外销 | 8,880,994.43 | 7,480,277.08 | 15.77 | -67.16 | -59.51 | -15.91 |
合计 | 612,205,329.27 | 376,736,383.05 | 38.46 | 25.08 | 13.79 | 增加6.1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578,321,810.45 | 349,835,659.24 | 39.51 | 28.43 | 15.62 | 6.70 |
经销 | 33,883,518.82 | 26,900,723.81 | 20.61 | -13.48 | -5.63 | -6.60 |
合计 | 612,205,329.27 | 376,736,383.05 | 38.46 | 25.08 | 13.79 | 增加6.1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为了更好地反映公司业务结构及经营状况,公司对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情况分类进行细化或调整,并新增“新能源”、“电子元器件”两个类型,同时对上年的数据进行了同步调整。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电子化学品 | 吨 | 19,887.12 | 25,644.95 | 2,151.49 | 60.82 | 80.14 | 20.53 |
通用电镀化学品 | 吨 | 5,175.09 | 9,055.41 | 870.47 | -21.46 | 14.24 | -17.98 |
设备 | PCS | 174.00 | 176.00 | 15.00 | 1.16 | 11.39 | -6.25 |
产销量情况说明
上年度下半年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江西博泉、康迪斯威主要从事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导致当期电子化学品的生产、销售量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大。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设备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300.00 | 24,300.00 | 是 | 不适用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印刷电路板 | 直接材料 | 153,860,932.20 | 40.83 | 162,645,723.11 | 49.13 | -5.40 | |
直接人工 | 9,947,792.57 | 2.64 | 12,164,784.91 | 3.67 | -18.22 | ||
制造费用 | 16,590,568.17 | 4.40 | 10,600,512.30 | 3.20 | 56.51 | 合并主体增加,毛利大幅增加 | |
运费 | 7,974,479.87 | 2.12 | 5,227,062.10 | 1.58 | 52.56 | 合并主体增加,毛利大幅增加 | |
五金卫浴 | 直接材料 | 35,345,588.74 | 9.37 | 35,196,311.50 | 10.63 | 0.42 | |
直接人工 | 1,140,702.47 | 0.30 | 1,034,623.01 | 0.31 | 10.25 | ||
制造费用 | 7,149,742.13 | 1.90 | 5,633,659.21 | 1.70 | 26.91 | ||
运费 | 2,693,774.00 | 0.72 | 2,375,386.74 | 0.72 | 13.40 | ||
电子通讯领域 | 直接材料 | 17,340,782.77 | 4.60 | 16,791,168.75 | 5.07 | 3.27 | |
直接人工 | 609,150.35 | 0.16 | 496,074.14 | 0.15 | 22.79 | ||
制造费用 | 3,652,179.62 | 0.97 | 2,878,727.45 | 0.87 | 26.87 | ||
运费 | 1,190,685.83 | 0.32 | 934,705.73 | 0.28 | 27.39 | ||
汽车零部件 | 直接材料 | 9,863,001.62 | 2.62 | 12,189,680.96 | 3.68 | -19.09 | |
直接人工 | 312,931.00 | 0.08 | 359,465.99 | 0.11 | -12.95 | ||
制造费用 | 1,954,779.65 | 0.52 | 1,992,964.37 | 0.60 | -1.92 | ||
运费 | 456,467.86 | 0.12 | 362,320.86 | 0.11 | 25.98 | ||
新能源 | 直接材料 | 75,803,762.52 | 20.11 | 45,132,414.19 | 13.63 | 67.96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直接人工 | 6,781,572.65 | 1.80 | 2,939,433.95 | 0.89 | 130.71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制造费用 | 9,676,976.60 | 2.57 | 2,131,012.87 | 0.64 | 354.10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运费 | 364,359.33 | 0.10 | 54,088.17 | 0.02 | 573.64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电子元器件 | 直接材料 | 9,079,835.62 | 2.41 | 7,579,019.03 | 2.29 | 19.80 | |
直接人工 | 359,875.24 | 0.10 | 329,543.90 | 0.10 | 9.20 | ||
制造费用 | 774,542.23 | 0.21 | 664,087.32 | 0.20 | 16.63 | ||
运费 | 565,626.51 | 0.15 | 355,145.94 | 0.11 | 59.27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其他 | 直接材料 | 2,506,204.86 | 0.67 | 799,178.96 | 0.24 | 213.60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直接人工 | 84,515.95 | 0.02 | 23,255.38 | 0.01 | 263.43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制造费用 | 506,493.07 | 0.13 | 129,537.92 | 0.04 | 291.00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运费 | 149,059.62 | 0.04 | 50,747.76 | 0.02 | 193.73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合计 | 376,736,383.05 | 100.00 | 331,070,636.52 | 100.00 | 13.79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电子化学品 | 直接材料 | 152,093,129.42 | 40.37 | 148,535,647.32 | 44.86 | 2.40 | |
直接人工 | 4,307,036.88 | 1.14 | 3,050,645.86 | 0.92 | 41.18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制造费用 | 15,352,304.88 | 4.08 | 4,646,842.15 | 1.40 | 230.38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运费 | 9,232,711.81 | 2.45 | 6,210,077.19 | 1.88 | 48.67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通用电镀化学品 | 直接材料 | 51,866,875.93 | 13.77 | 56,068,951.70 | 16.94 | -7.49 | |
直接人工 | 1,669,188.81 | 0.44 | 1,641,010.41 | 0.50 | 1.72 | ||
制造费用 | 10,403,796.52 | 2.76 | 9,124,483.98 | 2.76 | 14.02 | ||
运费 | 3,562,166.90 | 0.95 | 3,090,623.23 | 0.93 | 15.26 | ||
设备 | 直接材料 | 99,840,102.97 | 26.50 | 75,728,897.51 | 22.87 | 31.84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直接人工 | 13,260,314.54 | 3.52 | 12,655,524.99 | 3.82 | 4.78 | ||
制造费用 | 14,549,180.08 | 3.86 | 10,259,175.31 | 3.10 | 41.82 | 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运费 | 599,574.31 | 0.16 | 58,756.88 | 0.02 | 920.43 | 销售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合计 | 376,736,383.05 | 100.00 | 331,070,636.53 | 100.00 | 13.7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1,924.5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5.2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8,424.4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3.56%。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8,424.47 | 13.56 | 是 |
2 | 第二名 | 4,954.82 | 7.98 | 否 |
3 | 瀚宇博德科技(江阴)有限公司 | 3,230.38 | 5.20 | 否 |
4 | 第四名 | 2,719.28 | 4.38 | 否 |
5 | 第五名 | 2,595.62 | 4.18 | 否 |
合计 | / | 21,924.57 | 35.29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的情形,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客户瀚宇博德科技(江阴)有限公司为报告期内新进入前五名客户名单的客户。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457.2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3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3,674.76 | 11.01 | 否 |
2 | 第二名 | 1,096.96 | 3.29 | 否 |
3 | 第三名 | 1,078.14 | 3.23 | 否 |
4 | 第四名 | 844.72 | 2.53 | 否 |
5 | 惠州市华宝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 762.62 | 2.28 | 否 |
合计 | / | 7,457.20 | 22.34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的情形,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惠州市华宝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报告期内新进入前五名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相关描述。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相关描述。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2,580.00万元出售全资控股子公司广州智朗全部股权给广州三孚控股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15,242,658.77元,影响净利润15,242,658.77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126,456.72 | 1.35 | 1,239,691.60 | 0.10 | 1,281.51 | 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现金补偿、子公司江西博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应收款项融资 | 46,957,781.24 | 3.69 | 34,017,145.25 | 2.81 | 38.04 | 新增子公司合并其报表科目;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等所致 |
预付款项 | 7,469,091.40 | 0.59 | 3,148,429.97 | 0.26 | 137.23 | 预付供应商材料款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15,370,712.07 | 1.21 | 11,710,307.61 | 0.97 | 31.26 | 设备类销售的质保金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1,555,455.72 | 0.12 | 821,302.63 | 0.07 | 89.39 | 零星改造工程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851,635.41 | 0.38 | 9,298,778.44 | 0.77 | -47.83 | 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减少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902,513.94 | 0.07 | 1,340,577.58 | 0.11 | -32.68 | 上年新增设备改造及装修等,本期摊销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56,678.85 | 0.08 | 2,601,566.21 | 0.21 | -59.38 | 上期预付的设备本期到货转固 |
其他应付款 | 11,444,154.12 | 0.90 | 18,993,962.80 | 1.57 | -39.75 | 支付合作方应付款及工程质保金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3,048,227.52 | 8.89 | 65,156,286.80 | 5.38 | 73.5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转入 |
长期借款 | 31,578,867.93 | 2.48 | 64,710,286.22 | 5.34 | -51.20 | 一年内到期的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 |
长期应付款 | 35,279,381.97 | 2.77 | 72,031,558.04 | 5.95 | -51.02 | 一年内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相关描述。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以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7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公
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C26)、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代码C398)下属的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及制造业门类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
以下“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为公司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涉及的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公司所属行业整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中相关描述。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不适用
表面工程化学品行业已成为我国专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中一个重要的独立分支和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在发展过程中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助于实现推动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以及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因此表面工程化学品行业受到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相关政策主要如下:
序号 | 年份 | 部门 | 政策名称 | 有关内容 |
1 | 2022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 | (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66.精细化工:催化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子化学品和造纸化学品,皮革化学品,油田助剂,表面活性剂及关键原料精制环氧乙烷的氮气保护双壳塔安全生产技术,水处理剂及关键原材料生产,高固体分、无溶剂、水性、电子束固化、紫外光固化、反应型的胶粘剂及包括高端丙烯酸丁酯和高端丙烯酸辛酯、聚酯多元醇、固化剂在内的关键原材料的生产,密封胶、胶粘带及关键原材料生产,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等增塑剂(聚酯类增塑剂等)、无卤阻燃剂、永久抗静电剂、有机热稳定剂、成核剂等新型塑料助剂生产,无机纤维、无机纳米材料生产,颜料包膜处理深加工,环保型表面处理技术产品开发、生产,腐植酸类精细化工产品开发、生产。 |
2 | 2021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 “在电子化学品领域,重点开发……电子级湿化学品”、“推进国产电子化学品在半导体、大型集成电路领域的应用”、“推动化工新材料、专用化学品与电子通信、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等高端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强基础原材料与终端产品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合作。降低关键材料的对外依存度,增强重点应用领域的安全可控水平”。 |
3 | 20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3新材料产业——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3.3.6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 |
4 | 20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十二)绿色制造2.绿色加工工艺与装备重点研究基础工艺绿色化技术、流程工业绿色工艺技术、量大面广的典型通用设备产品节能、减排、降耗技术。实施重点行业系统改造的示范应用。开发高效清洁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无害化表面处理工艺技术、少无切削液清洁加工工艺与设备、钢铁短流程工艺、有色金属清洁冶炼工艺。开展制造工艺创新和集成应用,加快实现重点行业制造系统和 |
序号 | 年份 | 部门 | 政策名称 | 有关内容 |
装备的绿色升级。 | ||||
5 | 20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六)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建设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到2020年,力争使若干新材料品种进入全球供应链,重大关键材料自给率达到70%以上,初步实现我国从材料大国向材料强国的战略性转变。 |
我国出台的一系列产业行业政策将表面工程化学品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等环节给予优惠和支持,有效促进了公司所属表面工程化学品行业的产业升级及战略性调整,大幅提高了行业市场竞争力并逐步实现行业绿色发展,对行业及公司的经营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2).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中相关描述。
2、产品与生产
(1).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中相关描述。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电子化学品 | 表面工程化学品 | 硫酸钯、硫酸镍、次磷酸钠、硫酸铜等 | 根据不同的下游应用领域,电子化学品可以分为集成电路电子化学品(如硅基材、CMP材料、光刻胶、超净高纯试剂等)、PCB电子化学品(如水平沉铜专用化学品、化学镍金专用化学品、PCB脉冲电镀专用化学品、PCB填孔电镀专用化学品、蚀刻液和油墨等)、平板显示电子化学品(如液晶、取向剂、PI膜等)及其他电子化学品(如被动元器件、动力电池及其关键构成如负极集流体等的表面防腐、金属化、抗磁等专用化学品 | 技术应用水平;国际大宗原材料价格如镍、钯、铜等;新技术、新工艺产业化应用成熟度;国产替代水平等因素 |
通用电镀化学品 | 表面工程化学品 | 珠碱/片碱、纯碱、硫酸镍、次磷 | 1、通用电镀化学品在五金卫浴行业的应用情况:我们生活中所使用的厨具、碗柜、门锁、把手、卫浴龙头、花洒、螺丝螺母等产品均需要进行表面处理。五金卫浴产品经表面处理后可以使产品具备光亮度 | 技术环保性能、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稳定性 |
酸钠等 | 高、耐腐蚀、抗氧化、易擦洗、寿命长等特点。表面处理对五金卫浴产品至关重要,表面处理效果的优劣是衡量五金卫浴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准。2、通用电镀化学品在汽车行业的应用情况:通用电镀化学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外饰件(如车门把手、标牌、格栅等)、汽车轮毂、汽车标准件(如螺栓、螺母等)、ABS工程塑料零部件等表面处理。 |
(3).研发创新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创新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4).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不适用
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可分为粉剂和水剂两种产品物理形式,其生产工艺均以物理搅拌为主。粉剂生产是将粉状原料按一定的配方比例通过粉体搅拌机搅拌、混合均匀而成;水剂生产是将原料按一定的配方比例,溶解在纯水中,通过搅拌机搅拌均匀而成。
①粉剂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②粉剂产品生产过程如下:
A.领料、称取及复核
工艺员根据每日生产计划按配方计算本批次产品所需各种原料的数量,并开具领料单,由生产班长去仓库领料。生产班长和仓管员根据领料单对应的品种、数量和等级对原料准确称取,并转移至生产区域。
复核确认分为两轮,第一轮由生产工人在投料前对原料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第二轮由生产班长再次复核签字确认,确认后方可投料搅拌生产。
B.加常规原料和表面活性剂生产工人按生产工艺向搅拌机加入已称取好的常规原料和表面活性剂进行生产。C.中间检查及添加相关制剂生产工人按照生产工艺要求加入常规原料和表面活性剂搅拌一定时间后检验产品是否达到相应的控制要求,合格后生产工人按生产工艺加入已称取的助剂和中间体,继续搅拌。
D.成品检验及包装检验按照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完成后的成品由品质保证部按产品检验规程检验理化指标,若检验结果不合格,品质保证部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对检查合格的产品按规格进行称重包装,称重时允许误差±1%。在包装袋封口时,应在包装袋口适当位置缝上已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产品合格证。品质保证部对称重包装后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若不合格则要求生产部全部重新称重包装。对于检验合格的产品,品质保证部出具产品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产品凭“产品检验报告单”办理入库手续并送入成品仓。
③水剂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④水剂产品生产过程如下:
A.领料、称取及复核
工艺员根据每日生产计划按配方计算本批次产品所需各种原料的数量,并开具领料单,由生产班长去仓库领料。生产班长和仓管员根据领料单对应的品种、数量和等级对原料准确称取,并转移至生产区域。
复核确认分为两轮,第一轮由生产工人在投料前对原料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第二轮由生产班长再次复核签字确认,确认后方可投料搅拌生产。
B.加纯水和辅助原料
生产工人按生产工艺向搅拌机加入规定量的纯水并加入已称取的原料进行生产。在搅拌下,生产工人按生产工艺加入已称取的水剂辅助原料,按规定的搅拌时间搅拌使其充分溶解。
C.中间检查及添加纯水、相关制剂
按照生产工艺搅拌一定时间后,检验产品是否达到相应的控制要求,检验合格后,生产工人按生产工艺加入规定量纯水和已称取的中间体进行搅拌。
D.成品检验及包装检验
按照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完成后的成品由品质保证部按产品检验规程检验理化指标,若检验结果不合格,品质保证部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对检查合格的产品按规格进行称重罐装,称重时允许误差±1%。罐装后在包装桶的规定位置上贴上该产品标签。品质保证部对称重包装后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若不合格则要求生产部全部重新称重包装。对于检验合格的产品,品质保证部出具产品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产品凭“产品检验报告单”办理入库手续并送入成品仓。
(5).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广东地区厂区 | 41,012吨/年 | 54.70 | 1,000吨/年 | 2028年 | |
江西地区厂区 | 5,000吨/年 | 87.05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不适用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水剂扩建项目”计划新增水剂产能9,000吨/年,报告期内项目部分达产,已新增水剂产能8,000吨/年。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原材料采购
(1).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公斤) | 耗用量(公斤) |
珠碱/片碱 | 以销定采 | 月结 | -12.73 | 1,765,705.00 | 1,744,801.96 |
次磷酸钠 | 以销定采 | 月结 | -14.00 | 533,900.00 | 509,400.95 |
硫酸镍 | 以销定采 | 月结 | -16.10 | 521,899.00 | 476,232.81 |
酒石酸钾钠 | 以销定采 | 月结 | -4.41 | 515,375.00 | 513,750.00 |
硫酸铜 | 以销定采 | 月结 | 10.46 | 423,450.00 | 403,881.03 |
DMAB水溶液10% | 以销定采 | 月结 | 0.40 | 137,125.00 | 139,125.00 |
甲基磺酸锡 | 以销定采 | 月结 | 0.63 | 78,495.00 | 12,960.00 |
二甲基胺硼烷 | 以销定采 | 月结 | -1.69 | 30,600.00 | 30,600.00 |
硫酸钯 | 以销定采 | 现结 | -26.07 | 158.00 | 155.43 |
氯化钯 | 以销定采 | 现结 | -26.49 | 39.00 | 37.36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公司营业成本主要随原材料价格的变动而变动。
(2).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单位:度) | 外部采购 | 月结 | 4.69 | 3,413,204.30 | 3,413,204.30 |
水(单位:吨) | 外部采购 | 月结 | 6.33 | 56,455.62 | 56,455.62 |
蒸汽(单位:吨) | 外部采购 | 月结 | -4.98 | 2,616.35 | 2,616.35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能源价格的变动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小。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产品销售情况
(1).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印刷电路板 | 26,554.71 | 15,194.93 | 42.78 | 28.65 | 7.70 | 11.13 | 未知 |
五金卫浴 | 7,093.69 | 4,632.98 | 34.69 | 8.52 | 4.72 | 2.37 | 未知 |
电子通讯领域 | 3,073.17 | 2,279.28 | 25.83 | 6.00 | 8.02 | -1.39 | 未知 |
汽车零部件 | 2,283.58 | 1,258.72 | 44.88 | 4.69 | -15.55 | 13.21 | 未知 |
新能源 | 233.84 | 104.06 | 55.50 | 8.15 | -5.59 | 6.48 | 未知 |
电子元器件 | 3,391.18 | 1,067.49 | 68.52 | 46.05 | 19.57 | 6.97 | 未知 |
其他 | 509.70 | 311.27 | 38.93 | 320.66 | 210.42 | 21.69 | 未知 |
合计 | 43,139.87 | 24,848.72 | 42.40 | 23.55 | 6.94 | 8.95 | 未知 |
注:为了更好地反映公司业务结构及经营状况,公司对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情况分类进行细化或调整,并新增“新能源”、“电子元器件”两个类型,同时对上年的数据进行了同步调整。
(2).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40,652.93 | 20.95 |
经销 | 2,486.93 | 90.15 |
合计 | 43,139.87 | 23.55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相关描述。
5、环保与安全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无环保违法、违规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二轻所注销其子公司广州朗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024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智朗将其持有的二轻所0.1%股权以原受让价格72,000元有偿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智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2024年3月,公司向关联方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智朗10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580.00万元。
(4)2024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博泉在泰国投资设立博泉化学(泰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泰铢(折合人民币约100万元),江西博泉持有其49%的股权。
(5)2024年6月,公司将持有的三孚环境服务(广州)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王光华。
(6)2024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势阳新材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购买福建南驰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卓群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程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力至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计持有的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52%股权,本次交易后,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7)2024年7月,公司分别以人民币90万元、1元的价格受让子公司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深圳市三理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京理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49%的股权,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2024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注销。
(9)2024年9月,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向香港全资子公司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150.00万港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由1,000,000港币增加至2,500,000港币。
(10)2024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二轻所解散其子公司广州程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024年11月,公司与广州顺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运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广州顺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持有51%股权。
(12)2024年11月,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宿迁朗晞新材料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实施主体 | 预计总投资额 | 项目进度 | 资金来源 |
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材料及复合铜箔高端成套装备制造项目 | 三孚(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不低于3亿元 | 项目建设中 | 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发行证券等)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银行理财 | 1,239,691.60 | 28,400,000.00 | 17,139,691.60 | 12,500,000.00 | ||||
业绩补偿款 | 4,626,456.72 | 4,626,456.72 | ||||||
合计 | 1,239,691.60 | 4,626,456.72 | 28,400,000.00 | 17,139,691.60 | 17,126,456.7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智朗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580.00万元,关联董事上官文龙先生、瞿承红女士已回避表决。上述股权转让主要系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股权架构,降低经营及管理成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州智朗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已于2024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财务数据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不存在为广州智朗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的情况,该子公司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股东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简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皓悦新科 | 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00 | 100% | 22,329.44 | 16,390.25 | 17,549.17 | 1,962.45 |
江西博泉 | 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193.0706 | 51% | 16,432.79 | 13,645.42 | 8,894.36 | 2,782.00 |
康迪斯威 | 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300.00 | 51% | 7,706.50 | 4,670.73 | 3,442.28 | 950.03 |
明毅电子 | 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2,008.0039 | 51% | 19,642.11 | 5,874.56 | 6,659.48 | -1,748.57 |
惠州毅领 | 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500.00 | 51% | 9,233.49 | 3,379.40 | 11,354.00 | 1,526.95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围绕现有产品及应用技术,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改进技术路线,优化产品配方,提高产品效果,降低环境污染,缩短与国际巨头的技术差距,同时,充分把握产业升级和国产化机遇,加快核心技术产业化,为我国印刷电路板、通讯基站设备、新能源领域、手机及汽车零部件等行业的健康可靠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主要分为业务发展战略、研发发展战略及数字化平台搭建战略。业务方面,公司实施“3+2”发展战略。其中,“3”指的是公司的三大业务板块,主要由电子化学品、通用电镀专用化学品、设备业务等板块组成,“2”代表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两大支翼,由新能源领域和特种装备专用化学品领域组成。
在研发方面,公司实施研发“3+1”发展战略。其中,“3”指的是研发人才、研发设备、上线测试,“1”指的是客户认证,终端或直接下游客户产品或合格供应商认证。
在数字化建设方面,公司规划在研发、生产、营销、财务方面搭建四大智能数字化平台。
公司将通过实施业务“3+2”发展战略、研发“3+1”发展战略,建立从产品到设备闭环的解决方案,把握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建设创新型企业,服务行业绿色制造,实现公司健康、高质量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以品质求生存、以科技促发展、以管理增效益、以服务赢尊敬”的经营理念,坚持“3+2”发展战略,以技术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电子化学品技术为重点,强化技术体系竞争力,推动技术和产品多元化发展,从产业链的源头解决行业环保和安全问题,引领行业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成为“令人尊敬的表面工程材料专家”和“全球先进的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供应商”!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制度执行监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力推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保证所有股东对重大事项的平等知情权和决策权,积极维护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合法有效。公司未发生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也未存在监事会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了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能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有效地保证了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重大事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积极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四)关于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内部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依法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公司信息披露保密机制完善,未发生信息泄密或内幕交易等情形,能够保证投资者公平获得公司信息。同时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其他内幕信息事项的知情人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五)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新媒体平台等渠道,采取召开股东大会、参与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接待机构投资者线上/线下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1 | 2024年1月6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8 | 2024年5月15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1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35 | 2024年9月12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1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51 | 2024年12月12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上官文龙 | 董事长 | 男 | 56 | 2020-05-19 | 2026-07-25 | 27,952,000 | 27,052,000 | -900,000 | 个人资金需求 | 84.61 | 否 |
总经理 | 2023-12-20 | 2026-07-25 | |||||||||
瞿承红 | 董事 | 女 | 53 | 2020-05-19 | 2026-07-25 | 15,000,000 | 11,250,000 | -3,750,000 | 个人资金需求 | 67.22 | 否 |
朱平 | 董事 | 男 | 63 | 2024-01-05 | 2026-07-25 | 不适用 | 57.56 | 否 | |||
副总经理 | 2023-12-20 | 2026-07-25 | |||||||||
陈维速 | 董事 | 男 | 42 | 2021-07-19 | 2026-07-25 | 65,000 | 65,000 | 不适用 | 40.76 | 否 | |
副总经理 | 2022-01-19 | 2026-07-25 | |||||||||
刘华民 | 董事 | 男 | 35 | 2023-07-26 | 2026-07-25 | 不适用 | 51.80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2022-09-19 | 2026-07-25 | |||||||||
黄瑞新 | 董事 | 男 | 44 | 2024-09-11 | 2026-07-25 | 不适用 | 25.14 | 否 | |||
雷巧萍 | 独立董事 | 女 | 57 | 2020-05-19 | 2026-07-25 | 不适用 | 6.00 | 否 | |||
马捷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20-05-19 | 2026-07-25 | 不适用 | 6.00 | 否 | |||
叶昌松 | 独立董事 | 男 | 77 | 2020-05-19 | 2026-07-25 | 不适用 | 6.00 | 否 | |||
张春 | 董事(已离任) | 男 | 56 | 2020-05-19 | 2024-08-25 | 不适用 | 34.02 | 否 | |||
总经理(已离任) | 2022-01-19 | 2023-12-20 | 不适用 | 否 | |||||||
詹益腾 | 董事(已离任) | 男 | 80 | 2020-05-19 | 2024-01-05 | 1,574,004 | 1,574,004 | 不适用 | 4.56 | 否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0-02-26 | 至今 |
邓正平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5 | 2020-05-19 | 2026-07-25 | 297,288 | 297,288 | 不适用 | 33.95 | 否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0-02-26 | 至今 | |||||||||
涂光复 | 监事 | 男 | 56 | 2020-05-19 | 2026-07-25 | 不适用 | 18.57 | 否 | |||
黄铭钊 | 监事 | 男 | 41 | 2023-07-26 | 2026-07-25 | 不适用 | 21.68 | 否 | |||
王怒 | 财务负责人 | 男 | 53 | 2020-05-19 | 2026-07-25 | 不适用 | 64.23 | 否 | |||
田志斌 | 总工程师 | 男 | 59 | 2020-02-26 | 2024-01-05 | 762,500 | 640,000 | -122,500 | 个人资金需求 | 37.14 | 否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0-02-26 | 至今 | |||||||||
许荣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60 | 2020-02-26 | 至今 | 1,899,437 | 1,469,989 | -429,448 | 个人资金需求 | 58.9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47,550,229 | 42,348,281 | -5,201,948 | / | 618.22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上官文龙 | 1992年6月至1994年3月,任湖北省荆门市农业局职员;1994年4月至1997年6月,任珠海明美金利化工有限公司销售专员;1997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广州三孚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4年7月,任三孚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22年1月,任三孚新科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三孚新科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中国表面工程协会副理事长;2022年9月至今,任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22年11月至2024年6月,任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2月至今,任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5月至今,任三孚(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惠州毅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1月至今,任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至今,任三孚新科总经理。 |
瞿承红 | 1990年7月至1993年2月,任湖北省荆门市实验小学劳动服务公司财务专员;1993年3月至1995年8月,任湖北省荆门市华商百货公司财务专员;1995年9月至1997年6月,就读于华南师范大学;1997年6月至1998年11月,任广州三孚财务中心经理;1998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广州三孚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4年7月,任三孚有限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三孚新科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三孚新科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朱平 | 曾任广州光机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总工程师;广州开发区科技局处长、副局长;广州归谷科技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三孚新科研究院院长;2023年12月至今,任三孚新科副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三孚新科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广州光学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
陈维速 | 2004年2月至2005年9月,任富柏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10月至2011年6月,任麦德美(番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资深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历任三孚有限技术经理、总经理助理;2014年7月至2021年8月,任三孚新科总经理助理;2020年2月至2022年9月,任三孚新科董事会秘书;2021年7月至今,任三孚新科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三孚新科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2024年8月,任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惠州毅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江西邦越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
刘华民 | 2013年7月至2016年8月,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任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1月至2022年3月,任广州创钰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合规风控负责人;2018年2月至今,任广东宝乐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4月至今,任三孚新科投资总监;2022年9月至今,任三孚新科董事会秘书;2022年9月至今,任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2024年7月,任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惠州毅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三孚新科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董事。 |
黄瑞新 | 2004年4月至2004年9月,任广州市东壹广告有限公司设计师;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任广东合众广告有限公司设计师;2005年4月至2005年9月,任广州唐域雅臻广告有限公司美术指导;2005年10月至2012年2月,任广东英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创意总监;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广州亦尚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品牌总监;2015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广州艾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品牌总监;2018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广州龙兴通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21年5月至2021年8月,任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总监;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任浙江万咖神灯传媒有限公司品牌总监;2022年3月至今,任三孚新科品牌总监、公司首席品牌官。2024年9月至今,任三孚新科董事。 |
雷巧萍 | 1990年7月至1992年2月,任东风汽车公司车身分厂助理经济师;1992年3月至1995年2月,任烟台福斯达纸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师;1995年3月至1998年7月,任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社会科学系财经教研室讲师;1998年8月至2003年8月,任沈阳东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03年9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正科级审计员,高级审计师;2016年6月至今,任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0月至2022年10月,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三孚新科独立董事。 |
马捷 | 1975年3月至1983年7月,任北京市电镀总厂干部;1983年8月至1983年11月,任北京电镀协会办公室主任;1983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北京电镀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06年10月至今,历任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秘书长、理事长;2008年11月至今,历任中国表面工程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理事长;2011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表面工程协会理事长;2019年9月至今,任三孚新科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叶昌松 | 1968年12月至1977年12月,历任火箭军某部班长、排长、连职干部;1977年12月至1982年6月,任国营四六一厂教育科干事;1982年6月至1992年4月,任国营四六一厂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1992年4月至1993年12月,任国营四六一厂液压件分厂党支部书记;1993年12月至2001年12月,任国营四六一厂电镀分厂党支部书记、分厂厂长;2002年1月至2023年3月,任武汉市表面工程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2019年9月至今,任三孚新科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武汉市表面工程协会荣誉理事长兼专职顾问。 |
张春(离任) | 1993年4月至1998年8月,任珠海丹田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1998年9月至2002年2月,任广州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4年4月,任广州新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04年4月至2008年7月,任广州昊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8年7月至2010年1月,任香港保华集团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3年3月,任侨鑫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公司经理;2014年2月至2014年8月,任广东登洪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任广州万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广东林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三孚新科董事;2017年4月至2019年2月,任广州诺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任广州赢信定制家居有限公司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任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2月至2021年 |
11月,任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三孚新科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广州诺维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4月至2024年9月,任三孚环境服务(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9月至2024年8月,任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2024年3月,任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8月至2025年4月,任上海雅思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经理;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任山水比德城市更新(广东)有限公司经理。 | |
詹益腾(离任) | 1968年12月至1970年5月,毕业分配至北京国防科委821部队,于部队农场锻炼;1970年6月至1988年1月,任湖北5137厂主任工程师;1988年2月至2004年12月,任广州市二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研发部主任;2005年1月至2005年2月,退休后在家休息;2005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广州三孚总工程师;2011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三孚有限总工程师;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三孚新科董事、总工程师;2016年7月至今,任哈尔滨工程大学兼职教授;2017年1月至2024年1月,任三孚新科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三孚新科首席科学家。 |
邓正平 | 1993年8月至2002年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713工厂技术主管;2002年6月至2009年5月,历任广州市二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研发部副主任、工程技术部主任;2009年5月至2011年10月,任广州三孚研发副总监;2011年10月至2014年7月,任三孚有限研发副总监;2014年7月至2022年6月,任三孚新科研发副总监;2022年6月至今任三孚研究院新能源研发室主任;2014年7月至今,任三孚新科监事会主席。 |
涂光复 | 1988年4月至1990年8月,任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煤炭工业公司收发工作;1990年9月至1994年3月,任荆门市公安局龙泉派出所辅警;1994年4月至1995年10月,任深圳市广安电子有限公司质量监督工作;1995年11月至2002年3月在家创业,从事建筑装饰工作;2002年4月至2003年12月,任广州三孚销售工作;2004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广州三孚仓储物流部主管;2011年10月至2014年7月,任三孚有限仓储物流部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三孚新科仓储物流部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三孚新科监事。 |
黄铭钊 | 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任广州天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销售部助理;2008年4月至2010年4月,任深圳富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市场企划专员;2010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广州三孚市场部助理;2011年10月至2014年7月,历任三孚有限市场部助理、市场部经理;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任三孚新科市场部经理;2018年4月至2022年3月,任三孚新科总工助理兼市场部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三孚新科品牌中心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三孚新科监事。 |
王怒 | 1994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湖北省荆州地区税务局专管员;1995年1月至1995年10月,任佛山同策科技有限公司会计;1995年10月至2007年9月,历任广东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2007年9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广州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成本主管、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三孚新科财务负责人。 |
田志斌 | 1989年7月至1993年6月,任武汉电器集团工程师;1993年7月至2006年2月,任广州市二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研发部副主任;2006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广州三孚副总工程师、研发总监;2011年10月至2014年7月,任三孚有限副总工程师、研发总监;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三孚新科董事、副总工程师、研发总监;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任三孚新科董事、总工程师、研发总监;2017年5月至2023年7月,任三孚新科董事、总工程师;2017年5月至今,任三孚新科总工程师;2018年8月至今,历任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镀与精饰分技术委员会委员;2019年3月至今,历任广东省电镀行业协会理事会副会长。2022年11月至2024年7月,任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董事。 |
许荣国 | 1986年8月至1993年9月,任航天工业部南京晨光机器厂五分厂工艺员;1993年9月至1997年6月,任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电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上官文龙 | 中国表面工程协会 | 副理事长 | 2014年12月 | / |
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22年9月 | / | |
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1月 | 2024年6月 |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2月 | / | |
三孚(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5月 | / | |
惠州毅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7月 | / |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1月 | / | |
瞿承红 | 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6月 | / |
朱平 | 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3月 | / |
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4年7月 | / | |
广州光学学会 | 副理事长、秘书长 | 2024年11月 | / | |
陈维速 | 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9月 | / |
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2022年11月 | 2024年8月 | |
惠州毅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7月 | / | |
江西邦越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5年4月 | / | |
刘华民 | 广东宝乐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2月 | / |
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9月 | / | |
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2024年7月 | |
惠州毅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7月 | / |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1月 | / | |
雷巧萍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6月 | / |
马捷 | 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 | 理事长 | 2008年11月 | / |
中国表面工程协会 | 理事长 | 2019年10月 | / | |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 | / | |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8月 | / | |
叶昌松 | 武汉市表面工程协会 | 荣誉理事长兼专职顾问 | 2002年1月 | / |
张春(离任) | 广州诺维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2月 | / |
三孚环境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4月 | 2024年9月 | |
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9月 | 2024年8月 | |
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1月 | 2024年3月 |
中衣优品(广州)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2月 | / | |
上海雅思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4年8月 | 2025年4月 | |
山水比德城市更新(广东)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4年9月 | 2025年3月 | |
詹益腾(离任)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兼职教授 | 2016年7月 | / |
田志斌(离任) | 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镀与精饰分技术委员会 | 委员 | 2018年8月 | / |
广东省电镀行业协会理事会 | 副会长 | 2019年3月 | / | |
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2024年7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监事薪酬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其中董事、监事薪酬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管薪酬及考核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考核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针对公司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公司按月向其发放固定金额的董事津贴;针对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未单独向其发放董事津贴,其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而取得工资薪金报酬;公司股东委派的董事,不享受董事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主要由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构成,公司对每名监事按月发放固定金额的监事津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83.59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34.63 |
注:“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仅包含詹益腾、田志斌、许荣国、邓正平四名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剔除了兼任核心技术人员的董事/高管的薪酬。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詹益腾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离任 |
朱平 | 董事 | 选举 | 补选董事 |
张春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离任 |
黄瑞新 | 董事 | 聘任 | 补选董事 |
田志斌 | 总工程师 | 离任 | 根据最新《公司章程》,总工程师不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畴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3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四)《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七)《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九)《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十)《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十二)《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十三)《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十四)《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十五)《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十六)《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十七)《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十八)《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十九)《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二十)《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三)《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五)《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六)《关于增补黄瑞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七)《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1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上官文龙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4 |
瞿承红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3 |
朱平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3 |
陈维速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4 |
刘华民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4 |
黄瑞新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雷巧萍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马捷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叶昌松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张春 | 否 | 4 | 4 | 1 | 0 | 0 | 否 | 2 |
詹益腾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雷巧萍(主任委员)、瞿承红、叶昌松 |
提名委员会 | 雷巧萍(主任委员)、瞿承红、叶昌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雷巧萍(主任委员)、瞿承红、叶昌松 |
战略委员会 | 上官文龙(主任委员)、刘华民、叶昌松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4月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七)《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情况报告的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九)《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4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8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三)《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四)《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1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8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增补黄瑞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 |
情况 | |||
2024年4月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三)《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四)《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6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1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8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5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3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2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7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55 |
销售人员 | 124 |
技术人员 | 172 |
采购人员 | 14 |
管理人员及其他 | 156 |
合计 | 82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6 |
硕士 | 38 |
本科 | 156 |
大专 | 269 |
大专以下 | 352 |
合计 | 821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整体薪酬政策保持稳定,延续现有框架,确保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兼顾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力,持续优化人才吸引与保留机制。基于岗位序列和职等,通过岗位评价结果统计各职等薪资的中位值,并结合市场薪资调查数据,与同行同级竞争对手公司的薪资水平进行比较。在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后,确定并实施薪资结构表。部分控股子公司已参照母公司薪资结构及薪酬体系进行对应调整。
为保持公司薪酬的市场竞争力,人力资源行政中心继续汇总员工过去两年的调薪记录和绩效考评结果,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和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综合分析决定是否进行调薪,并由分管人力资源行政中心的总裁核准后进行相应调整。总体上今年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无重大调整,继续致力于通过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确保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优化培训管理体系,本年度聚焦分层调研精准分析培训需求,重点强化专业技能培训的深度与针对性。秉承“盘活内部资源、优选外部专家、深耕专业能力、赋能素养提升”理念,人力资源行政中心构建涵盖新员工入职、岗位技能、专业技能等分层培训体系,通过案例研讨、情境模拟等多元化教学方式推动训练与实战结合,并搭建学习小组、技能竞赛等互动平台,在深化学习文化与业务融合的同时,引导员工实现从个人精进到团队共进的成长跃迁。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34,889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94.40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同时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增强股利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监督,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8月28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鉴于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2月15日起实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进行修订。2024年1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319,050 | 2.4783 | 36 | 4.38 | 9.825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股票期权 | 4,000,000 | 4.2747 | 15 | 1.83 | 31.825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股票期权 | 4,500,000 | 4.8090 | 9 | 1.10 | 80.00 |
注:(1)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标的股票数量”已剔除截至报告期末作废/注销的股票部分;
(2)“标的股票数量占比”的计算公式分母为截至报告期末的公司股本总额93,573,584股;
(3)“激励对象人数占比”的计算公式分母为截至报告期末的公司总人数821人。
(4)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而进行了调整,上述价格为调整后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710,000 | 559,050 | 559,050 | 9.825 | 2,710,000 | 1,299,050 |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4,000,000 | 4,000,000 | 94,534 | 31.825 | 4,000,000 | 94,534 | |
2023年股票期权激 | 4,500,000 | 1,800,000 | 80.00 | 4,500,000 |
注:(1)报告期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25%,对应限制性股票740,000股,作废255,350股,实际可归属484,650股;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30%,对应限制性股票210,000股,作废135,600股,实际可归属74,400股;实际可归属共计559,050股。
(2)报告期内,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行权数量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5-001)。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励计划
计划名称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目标值 | 16,657,960.25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已达到目标值 | 7,933,586.22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已达到目标值 | 9,487,500.00 |
合计 | / | 34,079,046.47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4,400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符合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29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第三个归属期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77,850股;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177,500股;其余24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均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255,35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共8名,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第二个归属期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600股;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135,000股;其余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均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135,6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0,950股。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015) |
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 |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票数量为74,400股,该部分股票于2024年5月23日上市流通。 |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400.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行权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止。 |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6) |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180.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行权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6月7日止。 |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4-026)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400.0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20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005%。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94,534股,占可行权总量的2.3634%。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80.0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6月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0股,占可行权总量的0.00%。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5-001) |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84,650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
2024年12月1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484,650股,该部分股票于2024年12月17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 | 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元)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许荣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100,000 | 0 | 100,000 | 0 | 31.825 | 100,000 | 39.48 |
陈维速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000 | 0 | 80,000 | 0 | 80.00 | 200,000 | 39.48 |
合计 | / | 300,000 | 0 | 180,000 | 0 | / | 300,000 | / |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张春 | 董事、总经理(已离任) | 280,000 | 9.825 | 120,000 | 160,000 | 39.48 | ||
刘华民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35,000 | 9.825 | 15,000 | 20,000 | 39.48 | ||
田志斌 | 核心技术人员 | 225,000 | 9.825 | 112,500 | 112,500 | 39.48 | ||
陈维速 | 董事、副总经理 | 130,000 | 9.825 | 65,000 | 65,000 | 39.48 | ||
合计 | / | 670,000 | / | 312,500 | 357,500 | / |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长期激励政策,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状况良好。公司将根据相关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并及时跟踪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经营决策、人事管理均受公司监督。此外,公司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根据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4010700046号)。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ESG管理,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规划,深入践行“加速表面工程行业清洁生产进程,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的经营理念,切实落实环保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研发主线,不断研发并推出无氰、无铬、无铅、无镉、无磷、无氨氮、低COD等一系列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从源头上杜绝表面处理加工过程中毒害物质的使用,推动了行业绿色、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绿色技术,通过工艺优化、产品改进、加强管控等方式从产业链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缓解了环保治理压力;在生产环节中,公司采用节能型电机,并试验推行低温低压蒸发污水处理工艺逐步替代高能耗的高温蒸汽蒸发工艺,进一步降低能耗及碳排放;公司还通过推行5S管理和培养员工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办公与绿色出行理念,如张贴节能小贴士、优化供餐方式等以减少浪费,帮助员工养成了低碳环保的工作习惯,提升了全公司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员工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为公司实现减碳目标和推动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劳动保护、加强安全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严守安全底线,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零事故;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健全质量检验标准,通过了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通过强化技术服务能力,增强客户体验效果,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高粘性、可持续的合作关系;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重视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此外,公司不断健全员工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员工关怀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员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7次,监事会7次,为公司业务合规、高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E互动回复、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电话等方式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向广大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状况与投资价值。
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强企业ESG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践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助力社会责任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51.71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由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音构成。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广州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2024年,母公司被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中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实际运转效果良好,相关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并达到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报告期内,母公司主要污染物具体排放情况如下:
废弃物类别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和分布情况 | 检测项目 | 排放浓度 | 执行标准 | 达标情况 | 标准限值 | |
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4日采样 | 2024年10月25日采样 | |||||||
废水 | 经集中处理后管网排放 | DW001生产废水处理后排放口 | pH值 | 7.3 | 8.6 | 废水中氨氮、磷酸盐排放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排放限值(磷酸盐参照总磷的限值);总铜、总锌排放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其余因子排放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 | 达标 | 6--9 |
悬浮物 | 11mg/L | 210mg/L | 达标 | 400mg/L | ||||
化学需氧量 | 49mg/L | 203mg/L | 达标 | 500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2.3mg/L | 55mg/L | 达标 | 300mg/L | ||||
氨氮 | 5.45mg/L | 19.4mg/L | 达标 | 45mg/L | ||||
总氮 | 11.4mg/L | 28.9mg/L | -- | --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7mg/L | 4.60mg/L | 达标 | 20mg/L | ||||
石油类 | 0.75mg/L | 0.13mg/L | 达标 | 20mg/L | ||||
氟化物 | 0.94mg/L | 1.21mg/L | 达标 | 20mg/L | ||||
磷酸盐 | 1.14mg/L | 4.19mg/L | 达标 | 8mg/L | ||||
总铜 | ND | 0.055mg/L | 达标 | 0.3mg/L | ||||
总锌 | 0.014mg/L | 0.17mg/L | 达标 | 1.0mg/L | ||||
排放口和分布情况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执行标准 | 达标情况 | 标准限值 | |||
2024年6月26日 | 2024年10月25日 | |||||||
DW003中试车间排放 | 铬 | ND | ND | 废水排放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 达标 | 0.5mg/L | ||
铜 | 0.228mg/L | ND | 达标 | 0.3mg/L |
口 | 镍 | 0.03mg/L | ND | 表2新建项目水污染物珠三角排放限值。 | 达标 | 0.1mg/L | ||
锌 | 0.120mg/L | 0.16mg/L | 达标 | 1.0mg/L | ||||
排放口和分布情况 | 检测项目 | 排放浓度 | 执行标准 | 达标情况 | 标准限值 | |||
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4日采样 | 2024年10月25日采样 | |||||||
废气 | 经集中处理后排放 | DA001粉剂车间处理后排放口 | 颗粒物 | <20mg/m3 | <20mg/m3 | 有组织废气中DA002氯化氢排放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两者中的较严值,其余因子排放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 达标 | 120mg/m3 |
DA002中试车间处理后排放口 | 氯化氢 | 1.6mg/m3 | <0.9mg/m3 | 达标 | 30mg/m3 | |||
DA003水剂车间废气处理后排放口 | 硫酸雾 | 0.5mg/m3 | <0.2mg/m3 | 达标 | 35mg/m3 | |||
氮氧化物 | <0.7mg/m3 | <0.7mg/m3 | 达标 | 120mg/m3 | ||||
氟化物 | 2.76mg/m3 | 3.09mg/m3 | 达标 | 9.0mg/m3 | ||||
氯化氢 | 2.7mg/m3 | <0.9mg/m3 | 达标 | 100mg/m3 | ||||
总VOCs | 0.92mg/m3 | 4.40mg/m3 | 达标 | 120mg/m3 | ||||
颗粒物 | <20mg/m3 | <20mg/m3 | 达标 | 120mg/m3 | ||||
DA004备用发电机排放口 | 颗粒物 | / | <20mg/m3 | 达标 | 120mg/m3 | |||
氮氧化物 | / | 23mg/m3 | 达标 | 120mg/m3 | ||||
二氧化硫 | / | <3mg/m3 | 达标 | 500mg/m3 | ||||
DA005检测中心废气处理后排放口 | 硫酸雾 | 0.3mg/m3 | <0.2mg/m3 | 达标 | 35mg/m3 | |||
氯化氢 | 2.4mg/m3 | <0.9mg/m3 | 达标 | 100mg/m3 |
DA006研究院废气处理后排放口 | 硫酸雾 | 0.5mg/m3 | <0.2mg/m3 | 达标 | 35mg/m3 | |||
氯化氢 | 4.6mg/m3 | <0.9mg/m3 | 达标 | 100mg/m3 | ||||
噪声 | -- | 东厂界外1米处 | 昼间/夜间 | 59/48 | 56/48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限值 | 达标 | 60/50dB |
西厂界外1米处 | 昼间/夜间 | 57/48 | 58/48 | 达标 | 60/50dB |
1.“ND”表示检测结果未检出,“/”表示未检测,“——”表示检测结果无需评价。
2.“<”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当检测浓度低于检出限时,以检出限的一半来计算排放速率。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环境污染物、处理设备及处理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污染物种类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设施 | 处理措施 | 处理能力 | 实际运行情况 |
废水 | 悬浮物 | 搅拌罐、冷凝塔、计量罐、生化池 | 收集至公司污水处理池,经过pH调节池,再进入蒸发系统,蒸馏水经生化处理达标后通过管网排放,浓液委外处理。 | 充足 | 良好 |
化学需氧量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
氨氮 | |||||
总氮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石油类 | |||||
氟化物 | |||||
磷酸盐 | |||||
总铜 | |||||
总锌 | |||||
铬 | |||||
镍 | |||||
废气 | 粉尘(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碱水喷淋塔、活性炭 | 粉尘全部集中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准后,经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酸雾、有机物废气全部集中经碱喷淋及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充足 | 良好 |
氮氧化物 | |||||
硫酸 | |||||
盐酸 | |||||
氟化氢 | |||||
固体废弃物 | 一般废弃物 | 一般废弃物暂存区 | 一般废弃物或危险废弃物:将其分类收集,暂存在厂区废弃物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后放入指定垃圾箱,由环卫 | 充足 | 良好 |
危险废弃物 | 危险废弃物暂存区 |
污染物种类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设施 | 处理措施 | 处理能力 | 实际运行情况 |
生活垃圾 | 垃圾房 | 部门每日清运和处理。 | |||
噪声 | 昼间噪声 | 减震、隔音等装置 | 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在室内进行隔声、减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 | 充足 | 良好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2年7月取得原广州市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萝环建影字【2012】67号),并于2015年12月取得原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穗开建环验【2015】65号);
(2)公司于2019年1月完成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中试车间》的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公司于2020年4月取得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项目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萝环建影字【2020】65号);并于2023年6月完成了一期项目的验收;
(4)公司于2023年11月取得《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水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萝环建影字【2023】226号);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0101687668153E001Z),有效期更新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8年10月30日;
(5)公司于2023年3月获得了《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28年2月)。
4、报告期内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40112-2023-0361-M。
6、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生产、研发排放的废水、废气及噪声进行定期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委托了信测标准环境技术服务(广东)有限公司对公司生产、研发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化学品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为配方型复配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采用全封闭式的混合物料生产工艺,生产过程是化学原料的混合,不涉及化学合成过程,生产工艺较为简单,仅有少量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产生。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一直规范污染物处理,保障相关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对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属于低能耗企业,经营中主要涉及的能源消耗为水、电、蒸汽、汽油、柴油。排放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一般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生产及研发中耗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柴油和蒸汽。报告期,公司消耗的能源情况如下:
项目 | 相关情况 |
水费(万元) | 20.79 |
用水量(吨) | 56,455.62 |
水价(元/吨) | 3.68 |
电费(万元) | 324.34 |
耗电量(万度) | 341.32 |
电价(元/度) | 0.95 |
蒸汽费(万元) | 106.28 |
蒸汽量(吨) | 2,616.35 |
蒸汽价(元/吨,含管损) | 406.23 |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检测,确保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三、环境信息情况”之“(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之“1、排污信息”及“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生产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研发、生产有助于下游客户降低生产能耗、减少碳排放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新技术、新产品:低温清洗剂、复合铜箔电镀工艺和新型太阳能电池表面处理添加剂等产品。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MSA高速镀锡工艺在客户端实现规模化应用,该工艺相较传统PSA工艺成分更为环保,COD减少3倍,更少锡泥沉积,废水处理成本大幅降低;自研中低温铝代铜连续电镀技术,相较国外高温工艺,可在较低温度下生产,同时以“铜铝结合”代替“全铜”方案,减少铜耗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在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当地地方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项目环境评价及环境管理制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音和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置,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产生的浓缩废液、污泥等危险废物,均由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理。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实行专罐专用,减少清洗废水的产生量,有效落实了减排政策实施,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凭借在生产经营中的合规性、环保性以及对环保社会责任的积极履行,公司在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荣获“广州市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称号,得到了环保监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研发主线,不断研发并推出无氰、无铬、无铅、无镉、无磷、无氨氮、低COD等一系列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从源头上杜绝表面处理加工过程中毒害物质的使用,推动了行业绿色、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绿色技术,通过工艺优化、产品改进、加强管控等方式从产业链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缓解了环保治理压力;在生产环节中,公司采用节能型电机,并试验推行低温低压蒸发污水处理工艺逐步替代高能耗的高温蒸汽蒸发工艺,进一步降低能耗及碳排放;公司还通过推行5S管理和培养员工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办公与绿色出行理念,如张贴节能小贴士、优化供餐方式等以减少浪费,帮助员工养成了低碳环保的工作习惯,提升了全公司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员工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为公司实现减碳目标和推动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报告期内,为节省废水处理成本及减少碳排放,公司总部工厂试验推行低温低压蒸发污水处
理工艺,逐步替代高能耗的高温蒸汽蒸发工艺,采购了相应的低温低压蒸发废水处理设备,该设
备已于2025年初投入使用,预计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5万公斤(按年处理2,000吨废水测算),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自主创新,依托对PCB制造行业、通讯电子制造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及五金卫浴等行业表面工程技术的研究,把握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推出无氰、无铬、无铅、无镉、无磷、无氨氮、低COD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从源头上杜绝表面处理加工过程中毒害物质的使用。如:公司的PCB化学镍金专用化学品在产线上镀液使用寿命长,显著降低了金盐耗用和生产成本,有效减少了废水及重金属废
液的排放;PCB脉冲电镀专用化学品,以其突出的电镀均匀性,可降低铜球金属铜使用成本约30%,兼具生产效率高和工艺稳定的特点,为加工企业实现降本增效;无氰电镀添加剂采用新配方体系替代氰化物,从源头上杜绝了电镀过程中毒害物质的使用;公司MSA高速镀锡工艺相较传统PSA工艺成分更为环保,COD降低75%,锡泥沉积量减少,同时降低了废水处理成本;中低温铝代铜连续电镀技术,相较国外高温工艺,可在较低温度下生产,同时以“铜铝结合”代替“全铜”方案,减少铜耗用;无磷低温环保工业清洗专用化学品采用新配方设计,将使用温度降至50°C以下,大幅度减少了能源的消耗和碳排放,其无磷、无氨氮、低COD的特性,大幅减轻了下游企业废水处理负担;公司研发新型太阳能电池表面处理添加剂等产品,为下游客户提供复合铜箔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以新工艺、新产品替代太阳能电池制造过程中银浆以及新能源锂电池制造过程中纯铜箔的使用,降低能源消耗。此外,公司全系产品完成APEO(烷基酚聚氧乙烯醚)配方替代,有效减少客户生产中的有害物质排放。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围绕表面工程行业绿色化、高效化发展方向,持续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应用:
1、绿色环保技术开发:自主研发布局无氰、无铬、无磷等环保型表面工程化学品,成功推出PCB化学镍金专用化学品、无氰电镀添加剂等系列产品,从源头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推动行业清洁生产升级;报告期内,自研MSA高速镀锡工艺得到产业化应用,实现COD排放降低、锡泥减量,推动马口铁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进程;
2、资源节约型工艺创新:报告期内,通过PCB脉冲电镀专用化学品、中低温铝代铜连续电镀技术等工艺开发创新,显著降低铜材、贵金属等资源消耗,提升下游客户生产效率与成本控制能力;
3、新能源领域技术突破:报告期内,开发复合铜箔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减少新能源领域对贵金属材料的依赖,助力动力电池产业链降本增效;
4、智能化技术融合:在设备板块,推进表面处理工艺与数字化技术结合,优化电镀参数控制与能耗管理,赋能客户实现绿色智造。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科技伦理规范,将环境友好、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研发与生产全流程:
1、有害物质源头管控:全系产品完成APEO配方替代,消除相关环境风险物质隐患;无氰电镀技术彻底替代传统氰化物工艺,保障生产安全与生态安全;
2、低碳工艺标准实践:推广MSA高速镀锡、无磷低温清洗剂等低碳技术,显著降低COD排放与能源消耗,相关工艺符合国际绿色制造标准;
3、安全生产体系构建:建立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通过低毒、低排放产品设计,减少下游企业危化品存储与废水处理压力;
4、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商业秘密与专利管理体系,实施研发全流程保密协议及数据加密技术,强化核心技术与工艺的法律保护;通过定期知识产权培训提升研发人员保护意识,建立侵权监测与维权响应机制,保障公司及研发人员的创新成果免受抄袭与侵害;
5、技术伦理审查机制:设立专项审查流程,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环境与社会影响进行系统性评估,确保创新成果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与行业伦理准则。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主要围绕设备安全、运行安全、信息资产安全和人员安全几个层面开展数据安全与隐私工作:
1、设备安全层面:防火墙、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等设备都存放于IT机房;IT机房配备了具有远程报警功能的温/湿度监控设备,IT人员定期对机房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巡查。
2、运行安全层面:建立与完善信息管理制度,配备有专业IT人员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公司IT机房安装了防火墙,提高自身防护能力,对公司信息系统进行网络隔离,有效防止黑客与计算机病毒的攻击。
3、信息资产安全层面:对公司信息资产进行分类备份管理,明确了公司信息数据备份要求,并按照备份要求进行数据备份,定期进行数据验证;在信息系统中通过原料代码、中间体、分环节控制等多种方式进行配方保密;通过系统功能权限,限制信息查看范围,对公司信息文件进行了保密管理,有效保护公司信息安全。
4、人员安全层面:对公司所有员工进行入职及不定期信息安全培训,增强全体员工信息安全意识;对公司IT人员进行专业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公司IT人员信息安全防护专业能力。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建立健全了能够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享有平等地位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核心的内部决策与经营机制,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通过官网投资者专栏、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互动交流平台及方式,积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沟通渠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加深股东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增强股东对公司的认同感。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薪酬结构及绩效考核制度。公司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等方式,对员工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和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建立相应的制度规定和保护机制。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认同、责任、平等、安全、环保的价值观,打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提供不同的职工培训,为员工发展提供最佳的平台。此外,公司高度关注员工的生理
和心理健康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员工活动、职业健康检查及中医问诊等,为员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保驾护航。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80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9.74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155.50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66 |
注:1、上述员工持股人数/数量不含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公司股票的人数/数量,不含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人数/数量,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直接持股公司股票人数/数量;
2、上述员工持股数量不含首发上市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直接持股公司股票数量。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整、规范、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设立相关的采购流程,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对存货管理、供应商准入及评审、采购比价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从企业认证、产品定价、使用性能、售后服务等多维度密切关注客户需求,加强产品研发,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
公司拥有成熟的售后服务体系,配备了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快速的解决;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品质保障体系,协助客户进行产品分析化验;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产品检测,保证产品符合客户出货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二轻研究所在获得CMA认证资质(中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基础上,获得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为客户构建了更为完善的化学品分析、产品检测等服务支持。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在研发上不断加大投入,提升产品安全性能;成立安全环保部,负责产品生产安全与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地位;同时为保证产品质量,持续优化质量管理,公司建立了符合行业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安全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在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下,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层层把关,确保产品生产过程和检验结果符合公司质量控制程序,销售产品符合所制定的标准要求。此外,公司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确保相关产品符合REACH、RoHS2.0、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等相关行业的标准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安全纠纷。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核心技术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防止公司核心技术泄露,特别是防范非专利核心技术可能外泄对公司产品在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定了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公司通过积极申请专利的方式保护公司核心技术,对部分不宜公开的非专利核心技术只由公司个别核心人员掌握,有效防范了公司核心技术的泄露。同时公司与可能接触公司保密事项的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协议对保密信息的内容与范围、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及竞业禁止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以确保公司的核心技术与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公司制定了有关知识产权的内控管理制度,设置了具体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岗位,建立了商标、专利档案,公司能切实对商标、专利实施有效管控,该等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运行。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因核心技术泄露对公司研发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工作得到国家认可。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随着党的各项建设活动的深入推进,三孚新科党支部在2024年的党建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果。党支部积极组织各项党建活动,深化理论学习,加强党性教育,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公司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通过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召开“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参与上级党委举办的各项党史党章党规培训和参加“蒲公英”百姓宣讲员大赛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参与党建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展望未来,三孚新科党支部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党支部也将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创新党建活动形式和内容,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和价值在线平台召开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管理层与参会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广泛听取各位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7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和价值在线平台召开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其中,参加了2024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腾讯会议等平台与投资者开展了3次会议交流;此外,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官网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传播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详见公司官网www.gzsf.com、www.gzsanfu.com.cn、www.gzsanfu.cn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确保能够切实、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和正确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展开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报告期内,公司举办3次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的业绩情况与2023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和其他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有效充分交流,深入阐述公司的经营业绩,并对定期报告进行详细解读,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积极接待投资者及机构
投资者调研,及时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安排专人负责回复“上证e互动”的投资者提问、接听投资者的来电及投资者的来访接待工作。同时,公司通过组织投资者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场参观、参加分析师会议、路演、邮件以及一对一沟通等形式,保证投资者与公司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和良性互动,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并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此外,公司在保证信息披露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推送公司重要资讯,多角度向大家展现公司及子公司的文化、产品、技术、生态和社会责任,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商业模式、相关技术应用和业务逻辑。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和谐、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确保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遵循及时、公平等原则,不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的实现,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提供重要支撑。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持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资本市场保持准确、及时的信息交互传导。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听取投资者对公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治理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更多地参与公司治理。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加强员工培训,通过宣导行为规范,强化反商业贿赂意识,不断提升员工对司法体系的敬畏之心。同时,公司严格要求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准则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着力培育正直、廉洁、勤勉、敬业的职业文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欺诈、舞弊、腐败及商业贿赂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规范自身经营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引导上下游合作伙伴及经营决策者共同践行社会责任。通过建立审计监督体系、推行阳光协议等多项内控措施,公司将反商业贿赂要求深度融入制度建设,构建长效监督机制,持续优化企业治理体系。公司始终致力于营造公平、健康的商业环境,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为客户创造价值实现共同成长,将保障客户权益作为经营管理的核心要务。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1 | 2020年8月16日 | 是 | 2021年5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迪振投资、迪朗投资、迪晞投资、京成1号、京成3号、恒邦9号 | 备注2 | 2020年8月16日 | 是 | 2021年5月21日起六十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詹益腾、许荣国、田志斌、邓正平 | 备注3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丁先峰 | 备注4 | 2020年8月16日 | 是 | 2021年5月21日起六十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李爱清、瞿冬云、瞿成玉 | 备注5 | 2020年11月2日 | 是 | 2021年5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迪振投资 | 备注6 | 2020年11月2日 | 是 | 2021年5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7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担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首发上市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8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 | 备注9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担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竞争 | 上官文龙、瞿承红 | 人期间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10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詹益腾、许荣国、田志斌、邓正平 | 备注11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首发上市时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2 | 2020年8月16日 | 是 | 2021年5月21日起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3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14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首发上市时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5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6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17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8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19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首发上市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0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1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2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23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首发上市时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4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备注25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6 | 2021年2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 | 备注27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官文龙、瞿承红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28 | 2020年8月1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9 | 2023年8月11日 | 否 | 承诺事项已于2024年8月26日终止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30 | 2023年8月11日 | 否 | 承诺事项已于2024年8月26日终止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 | 备注31 | 2021年9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32 | 2021年9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 | 备注33 | 2022年5月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34 | 2022年5月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 | 备注35 | 2023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36 | 2023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1)自三孚新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三孚新科回购该部分股份,三孚新科上市时未盈利的,在三孚新科实现盈利前,自三孚新科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2%。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三孚新科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
(3)本人所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三孚新科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三孚新科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三孚新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未积极承担上述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在公司的薪酬(如有),有权扣减本人或受本人控制的主体在公司的现金分红(如有),并有权决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至本人承担责任。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2:(1)自三孚新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孚新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京成1号、恒邦9号承诺在受让迪振投资持有的三孚新科首发前股份后,与迪振投资共同履行上述三孚新科股份限制流通承诺。京成3号承诺在受让迪朗投资持有的三孚新科首发前股份后,与迪朗投资共同履行上述三孚新科股份限制流通承诺。恒邦9号承诺在受让京成1号及京成3号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后,与迪振投资、迪朗投资共同履行上述三孚新科股份限制流通承诺。备注3:(1)自三孚新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孚新科回购该部分股份。三孚新科上市时未盈利的,在三孚新科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仍会继续遵守前述承诺。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作为三孚新科的董事/高管/监事会主席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作为三孚新科的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首发前股份。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同时,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所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三孚新科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三孚新科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孚新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未积极承担上述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在公司的薪酬(如有),有权扣减本人或受本人控制的主体在公司的现金分红(如有),并有权决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至本人承担责任。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股东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4:(1)自三孚新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孚新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股东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5:(1)自三孚新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迪振投资出资份额,也不由迪振投资回购该部分出资份额。
(2)自三孚新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满36个月前,若迪振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得收益,本人不参与收益分配,所得收益以定向减资的方式分配给其他合伙人。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若本人未积极承担上述责任,公司有权决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至本人承担责任。备注6:自三孚新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满36个月前,若迪振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向李爱清、瞿冬云、瞿成玉等3人分配所得收益,所得收益以定向减资的方式分配给其他合伙人。备注7:(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占用三孚新科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或采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形式违规变相占用三孚新科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的情况。
(2)在持有三孚新科股份期间,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三孚新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通过关联交易为三孚新科输送利益,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三孚新科资金;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人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三孚新科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在持有三孚新科股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孚新科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三孚新科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三孚新科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三孚新科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三孚新科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担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整个期间内持续有效。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8:(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三孚新科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孚新科章程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三孚新科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三孚新科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人承诺不利用本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违规占用或转移三孚新科的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三孚新科提供担保,不损害三孚新科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在认定是否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的三孚新科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上,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监事、股东代表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5)如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并给三孚新科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备注9:(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三孚新科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三孚新科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从事与三孚新科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三孚新科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3)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三孚新科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三孚新科,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三孚新科。
(4)本人承诺不会将三孚新科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所有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与其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5)本人承诺不会教唆或诱导三孚新科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客户不与其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6)若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从事与三孚新科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在获知该情形后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三孚新科利益的侵害。
(7)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8)如果未来本人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三孚新科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本着三孚新科优先的原则与三孚新科协商解决。
(9)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同受本承诺的约束。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由此所得收益归三孚新科所有,本人应向三孚新科上缴该等收益。
②本人应在接到三孚新科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清算注销有关同业竞争的公司,并及时向三孚新科及公众投资者披露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③由此给三孚新科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三孚新科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10:(1)本人减持三孚新科股份前,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若本人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承诺由三孚新科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在具体减持时由三孚新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本人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1%。如法律及监管机构对本人减持计划的披露时间有更为严格要求的,本人将按该等要求执行。
(3)若本人计划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本人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2%。
(4)若本人计划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本人承诺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5%。
(5)若上市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人不减持本人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
(6)若因本人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本人不减持本人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
(7)若三孚新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三孚新科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本人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
①三孚新科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三孚新科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除上述承诺,本人减持三孚新科股份时,亦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由此所得收益归三孚新科所有,本人应向三孚新科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③由此给三孚新科及三孚新科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本人拒不上缴收益或赔偿相关损失的,三孚新科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备注11:(1)本人减持三孚新科股份前,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减持三孚新科股份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由此所得收益归三孚新科所有,本人应向三孚新科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③由此给三孚新科及三孚新科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本人拒不上缴收益或赔偿相关损失的,三孚新科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股东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12:(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
一旦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选择单独实施或综合采取以下措施:
①公司回购股票;
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③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触发上述条件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启动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
①公司回购股票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公司根据《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根据《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行为及信息披露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津贴(如有)总和的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津贴(如有)总和的5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津贴(如有)总和的100%。
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方案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股份增持计划。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可采取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将在条件成就时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实施。
(3)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①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方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②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方案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和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备注13: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三孚新科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若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约束措施为:公司将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进行赔偿;同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交易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备注14: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三孚新科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人公开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本人将督促公司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同时,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因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如违反前述承诺,将由公司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后10个工作日起,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15: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由公司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的事实发生当月起,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下降至原来的50%,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当月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16: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7:本人保证三孚新科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三孚新科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三孚新科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18:(1)增强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系国内领先的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供应商,主营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拥有多项行业领创及先进的绿色表面工程核心技术,可以为印刷线路板(PCB)、通讯、汽车、五金、卫浴、太阳能等制造行业客户提供高效环保型专用化学品、服务和“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深耕主业、砥砺奋进,现已成为“无氰、无铬、无磷”、“PCB水平化学沉铜、化学镍金”及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电镀等细分领域的国内领导者。总体来看,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运营能力较强。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着稳定的增长。
在公司层面上,公司管理层将持续优化量化考核指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优中选优的晋升机制。在经营层面上,在生产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加大公司自主研发产品的生产力度。在销售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销售人员的考核力度,扩张销售网络的深度和广度,开拓公司尚未涉足的市场,增强销售能力,为公司创造效益。
(2)增强对股东的其他回报措施
除上述涉及经营的具体措施之外,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计划,并在公司制定的适用于科创板上市后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分配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实现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未来的稳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充分调配资源,以自有资金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备注19: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备注20:(1)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确认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已经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三孚新科未来进行股权激励,应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21:(1)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取得核准,则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①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并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②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③公司利润分配的依据公司利润分配的依据为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④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A、现金分红条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
a、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c、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购买重大资产以及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收购兼并)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者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B、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总股份数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总股份数扩张与业绩增长相匹配,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确定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份数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匹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份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在依据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C、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20%;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4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⑤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形成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如同意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股利分配事项的议案、决策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可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或行使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开通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投资者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⑥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下列情况为上述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不利影响:
A、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而导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B、因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C、出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不能分配利润的情形;D、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E、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广泛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并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并形成决议,如不同意利润分配调整方案的,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须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开通网络投票方式。调整或变更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备注22: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当承诺未能履行时,相关约束措施如下: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当年的奖金、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3: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暂停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24: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当承诺未能履行时,相关约束措施如下: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暂停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如有);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备注25:(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③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④在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⑤如本公司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备注26:(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负责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行为。
备注27:如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三孚新科及其子公司需为其员工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本人将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全部补缴责任,并保证三孚新科及三孚新科上市后的公众股东不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备注28:若三孚新科及子公司因“转贷”和不规范使用商业汇票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而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上官文龙和瞿承红将全额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自愿承担三孚新科及子公司因该等行为而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或成本,保证三孚新科及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备注29:(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备注30:(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备注31: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备注32:(1)本公司不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备注33:若公司因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备注34:(1)本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有关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备注35:若公司因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备注36:(1)本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有关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1、皓悦新科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1,580万元购买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少数股东厦门先鑫持有的皓悦新科3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皓悦新科100%股权。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8月29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9月,公司完成对皓悦新科的收购,皓悦新科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与厦门先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目标公司实现业绩承诺期间,如果达到累计业绩承诺的80%,则视同达成业绩承诺。厦门先鑫承诺皓悦新科2022年、2023年、2024年剔除因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不低于3,000万元、3,750万元、4500万元,截止本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80%为9,000万元。经审计,皓悦新科截止本年度累计实现的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984.69万元,未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处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如果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经审计确定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之和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之和,按如下的计算方式计取受让方应承担的补偿金额。转让方应当在目标公司每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对受让方进行现金补偿,应在该每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现金的支付。现金补偿计算公式如下:C=M×(1-N’/N)-K(注:C为补偿金额,M为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对价,N’为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截至当年累计实际完成的目标公司净利润,N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截至当年合计承诺的目标公司净利润约定完成金额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金额的80%,K为已补偿金额(如有)。)业绩补偿金额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财务年度完成后累计核算并多退少补。基于厦门先鑫2022年度已补偿金额791.79万元,因此本年度厦门先鑫需要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为514.58万元。
(2)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公司收购皓悦新科30%的股权属于对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的收购,并不产生商誉。
2、江西博泉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2日和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10,019.70万元购买舒平、李洪斌、广州市博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博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博泉40.0788%的股权。2023年11月,公司完成对江西博泉40.0788%股权的收购,至此,公司控股江西博泉51%股权。
根据公司与舒平、李洪斌、广州市博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博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人舒平、李洪斌、广州市博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博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江西博泉2024年剔除因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经审计,江西博泉2024年度实现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3,160.24万元,完成了本年度业绩承诺。
江西博泉本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符合资产组的可收回现金流预测,不影响商誉的减值测试。
3、康迪斯威
2022年1月,公司与朱志豪、谢浩威签订了收购康迪斯威4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2023年7月,公司与朱志豪、谢浩威签订了关于进一步收购康迪斯威6%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公司与朱志豪、谢浩威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的补充协议约定,目标公司实现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度需要累计核算截至当年应当完成的累计净利润。如果达到,则视同转让方达成业绩承诺。
朱志豪承诺康迪斯威2023年、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1,500万元,截至本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2,500万元。经审计,康迪斯威2023年、2024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30.43万元、1,145.58万元,截至本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2,176.02万元,未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处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应当在目标公司每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对受让方进行现金补偿,转让方应在该每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完成补偿现金的支付。现金补偿计算公式如下:C=M×(1-N’/N)-K(注:C为补偿金额,M为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对价,N'为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截至当年累计实际完成的目标公司税后净利润,N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截至当年合计承诺的目标公司税后净利润,K为已补偿金额(如有)。)
因此,本年度朱志豪需要承担的补偿金额为462.65万元。
(2)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公司根据康迪斯威的未来经营情况,预测资产组的可收回现金流,测试了商誉的减值情况,暂无需计提商誉减值。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相关描述。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2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徐继宏、邓文娇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4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000 |
财务顾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保荐人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3,123.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惠州市多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其他 | 租入租出 | 承租关联方房屋建筑物 | 市场定价 | 771,508.95 | |||||
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 租入租出 | 承租关联方房屋建筑物 | 市场定价 | 39,777.58 | |||||
合计 | / | 811,286.53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1、惠州市多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为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毅领之少数股东吴家军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子公司惠州毅领承租惠州市多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惠阳区镇隆皇后村草塘地段力合优科创新基地5号楼1层、2层厂房。上述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须经董事会审议和披露的标准;2、2024年3月,公司向公司董事瞿承红女士直接控制的企业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智朗100%的股权。公司子公司皓悦新科、广州势禧分别与广州智朗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广州智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11号主楼1201、1202房内的部分办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580.00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报告期内,广州智朗已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三孚新科 | 公司本部 | 皓悦新科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5月17日 | 2023年5月31日 | 2024年5月3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三孚新科 | 公司本部 | 皓悦新科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年8月1日 | 2023年8月2日 | 2024年8月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三孚新科 | 公司本部 | 皓悦新科 | 全资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年4月11日 | 2023年4月11日 | 2024年3月1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三孚新科 | 公司本部 | 康迪斯威 | 控股子公司 | 2,000,000.00 | 2023年10月17日 | 2023年10月17日 | 2026年10月1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三孚新科 | 公司本部 | 皓悦新科 | 全资子公司 | 40,000,000.00 | 2024年4月29日 | 2024年4月29日 | 2025年9月1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三孚新科 | 公司本部 | 皓悦新科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年6月12日 | 2024年6月12日 | 2026年6月1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三孚新科 | 公司本部 | 明毅电子 | 控股子公司 | 45,000,000.00 | 2023年11月10日 | 2024年6月7日 | 2025年11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三孚新科 | 公司本部 | 康迪斯威 | 控股子公司 | 5,000,000.00 | 2024年1月10日 | 2023年12月28日 | 2025年12月1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12,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22,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22,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3.9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8,400,000.00 | 12,5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银行吉水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8,400,000 | 无固定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 | 94,569.69 | 12,500,00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952,000 | 46.22 | -42,952,000 | -42,952,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2,952,000 | 46.22 | -42,952,000 | -42,952,0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2,952,000 | 46.22 | -42,952,000 | -42,952,00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9,968,000 | 53.78 | 43,605,584 | 43,605,584 | 93,573,584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9,968,000 | 53.78 | 43,605,584 | 43,605,584 | 93,573,584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92,920,000 | 100.00 | 653,584 | 653,584 | 93,573,584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4.6377万股,并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2024年5月2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42,952,000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400.0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94,534股,占可行权总量的2.3634%。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股份上市2024年5月15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数量为74,400股,该部分股票于2024年5月23日上市流通。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484,650股,该部分股票于2024年12月17日上市流通。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由92,920,000股增加至93,573,584股,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被摊薄,新增股份653,584股占增发后总股本比例为0.70%,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上官文龙 | 27,952,000 | 27,952,000 | 首发前股份 | 2024年5月22日 | ||
瞿承红 | 15,000,000 | 15,000,000 | 首发前股份 | 2024年5月22日 | ||
合计 | 42,952,000 | 42,952,0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限制性股票) | 2024年5月15日 | 9.825 | 74,400 | 2024年5月23日 | 74,400 | |
人民币普通股(限制性股票) | 2024年12月10日 | 9.825 | 484,650 | 2024年12月17日 | 484,650 | |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期权) | 31.825 | 94,534 | 94,534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前述“一、股份变动情况”之“(一)股份变动情况表”之“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前述“一、股份变动情况”之“(一)股份变动情况表”之“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42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93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官文龙 | -900,000 | 27,052,000 | 28.9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瞿承红 | -3,750,000 | 11,250,000 | 12.02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650,000 | 4,650,000 | 4.97 | 无 | 其他 | ||
詹益腾 | 0 | 1,574,004 | 1.68 | 无 | 境内 |
自然人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9,100 | 1,478,001 | 1.58 | 无 | 其他 | |||||
许荣国 | -429,448 | 1,469,989 | 1.5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7,600 | 1,460,904 | 1.56 | 无 | 其他 | |||||
余春明 | 414,589 | 1,182,982 | 1.26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施海蓉 | 36,501 | 889,356 | 0.95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789,884 | 0.84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官文龙 | 27,0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52,000 | |||||||
瞿承红 | 11,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50,000 | |||||||
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50,000 | |||||||
詹益腾 | 1,574,0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4,004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78,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8,001 | |||||||
许荣国 | 1,469,9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9,989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60,9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0,904 | |||||||
余春明 | 1,182,9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2,982 | |||||||
施海蓉 | 889,356 | 人民币普通股 | 889,356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89,884 | 人民币普通股 | 789,88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的前十名股东中:1、上官文龙先生与瞿承红女士互为配偶关系;2、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上官文龙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三孚新科董事长、总经理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上官文龙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三孚新科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瞿承红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三孚新科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上官文龙先生与瞿承红女士互为配偶关系。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4010700025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科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孚新科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孚新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2024年度三孚新科公司合并口径主营业务收入为612,205,329.27元,为三孚新科公司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为此我们确定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收入会计政策和估计的披露参见附注三(三十二);关于收入的披露参见附注五(三十九)。
2、审计应对
针对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测试三孚新科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2)根据三孚新科公司的业务模式,检查销售合同及与客户的其他约定,对其收入确认条件进行复核;
(3)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等工商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主要客户工商信息,核实主要客户与三孚新科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4)对三孚新科公司主要产品的年度间销售结构、月度间的出库数量、销售单价、毛利率进行分析性复核,判断其合理性;
(5)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存货收发记录、客户确认的签收单、客户对账单以及验收单等外部证据;
(6)检查收款记录,对大额银行收款记录与账面进行逐笔核对;
(7)对期末应收账款和本期销售金额进行函证,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8)对收入进行截止测试核实收入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孚新科公司财务报表所示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70,052,910.02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26,799,829.91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43,253,080.11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7.00%。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执行会计政策变更以及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关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和估计的披露参见附注三(十三);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披露参见附注五(四)。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公司的信用政策,结合行业特点及信用风险特征、同行业其他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复核公司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及一贯性;
(3)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划分的组合及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估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4)复核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执行,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5)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6)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四、其他信息
三孚新科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三孚新科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孚新科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三孚新科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三孚新科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三孚新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孚新科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三孚新科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继宏(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邓文娇 | ||
中国福州市 | 2025年4月24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3,354,089.88 | 55,508,180.9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7,126,456.72 | 1,239,691.6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7,464,861.89 | 46,742,272.23 |
应收账款 | 七、5 | 343,253,080.11 | 274,909,811.6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46,957,781.24 | 34,017,145.25 |
预付款项 | 七、8 | 7,469,091.40 | 3,148,429.9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9,545,257.31 | 15,712,793.4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06,495,217.47 | 91,097,995.9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15,370,712.07 | 11,710,307.6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214,327.76 | 9,033,991.08 |
流动资产合计 | 654,250,875.85 | 543,120,619.7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8,403,189.74 | 8,851,303.2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57,951,807.62 | 285,748,711.52 |
在建工程 | 七、22 | 1,555,455.72 | 821,302.6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851,635.41 | 9,298,778.44 |
无形资产 | 七、26 | 178,307,308.94 | 190,658,405.8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104,021,553.27 | 104,021,553.27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902,513.94 | 1,340,577.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60,034,080.22 | 64,527,081.9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056,678.85 | 2,601,566.2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17,084,223.71 | 667,869,280.75 | |
资产总计 | 1,271,335,099.56 | 1,210,989,900.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51,236,006.89 | 199,259,915.1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87,624,890.82 | 76,490,667.6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7,954,474.48 | 9,187,726.2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8,262,769.65 | 16,219,557.34 |
应交税费 | 七、40 | 16,649,674.90 | 17,297,138.3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1,444,154.12 | 18,993,962.8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13,048,227.52 | 65,156,286.8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4,386,813.98 | 20,422,244.50 |
流动负债合计 | 520,607,012.36 | 423,027,498.8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1,578,867.93 | 64,710,286.2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705,035.74 | 5,030,876.60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35,279,381.97 | 72,031,558.0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7,936,254.29 | 7,831,121.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6,441,810.89 | 30,065,172.4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85,652.71 | 85,493.9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5,027,003.53 | 179,754,508.68 | |
负债合计 | 625,634,015.89 | 602,782,007.5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3,573,584.00 | 92,92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27,351,507.52 | 290,843,870.4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3,529.04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5,306,511.25 | 15,306,511.2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2,251,609.55 | 84,833,355.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8,469,683.28 | 483,903,736.8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7,231,400.39 | 124,304,156.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45,701,083.67 | 608,207,893.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71,335,099.56 | 1,210,989,900.52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533,879.57 | 19,407,553.4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26,456.7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237,580.78 | 8,305,003.31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82,206,561.55 | 55,042,350.29 |
应收款项融资 | 10,376,451.46 | 2,841,434.03 | |
预付款项 | 14,380,259.15 | 7,085,374.8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63,868,286.40 | 36,631,357.6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568,787.46 | 13,709,146.5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517,500.00 | 1,520,00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56,246.10 | 4,601,361.5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4,272,009.19 | 149,143,581.6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17,704,832.21 | 519,332,786.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1,696,545.77 | 163,439,553.80 | |
在建工程 | 174,770.40 | 811,868.6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76,193.69 | 634,945.68 | |
无形资产 | 11,043,017.60 | 11,282,408.6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139,335.28 | 38,742,984.9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8,411.50 | 1,328,592.6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15,543,106.45 | 735,573,140.61 | |
资产总计 | 939,815,115.64 | 884,716,722.27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150,433,606.04 | 86,291,350.7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2,942,361.73 | 6,501,395.1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94,932.16 | 148,281.84 | |
应付职工薪酬 | 6,478,079.60 | 6,198,971.47 | |
应交税费 | 9,684,204.87 | 3,643,199.82 | |
其他应付款 | 72,052,550.27 | 72,932,126.5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1,443,130.47 | 60,643,026.99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32,691.00 | 5,003,410.44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7,161,556.14 | 241,361,762.9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218,867.93 | 63,032,397.3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85,302.40 | 372,405.80 | |
长期应付款 | 34,254,759.13 | 71,006,935.2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936,254.29 | 7,831,121.4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9,990.09 | 773,537.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3,155,173.84 | 143,016,396.81 | |
负债合计 | 440,316,729.98 | 384,378,159.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3,573,584.00 | 92,92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7,570,028.14 | 381,118,576.7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306,511.25 | 15,306,511.25 | |
未分配利润 | -16,951,737.73 | 10,993,474.5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99,498,385.66 | 500,338,562.5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39,815,115.64 | 884,716,722.27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621,251,716.43 | 497,407,408.74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21,251,716.43 | 497,407,408.7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33,741,023.36 | 538,716,447.0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83,430,907.88 | 337,370,525.2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388,426.63 | 4,236,741.29 |
销售费用 | 七、63 | 50,680,502.13 | 38,247,191.07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8,379,644.95 | 100,376,776.72 |
研发费用 | 七、65 | 73,089,018.04 | 50,579,195.56 |
财务费用 | 七、66 | 12,772,523.73 | 7,906,017.24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12,861,467.24 | 8,059,859.09 |
利息收入 | 七、66 | 249,680.33 | 428,484.62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278,630.61 | 3,966,866.5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4,527,560.74 | 6,067,843.5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455,413.81 | 783,560.2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626,456.7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369,077.55 | -12,418,454.9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728,674.01 | -2,128,765.5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305,899.04 | 14,943.8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60,309.46 | -45,806,604.9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08,372.08 | 212,230.1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48,330.87 | 208,701.0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00,268.25 | -45,803,075.8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7,014,857.40 | -10,991,555.1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14,589.15 | -34,811,520.6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14,589.15 | -34,811,520.6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81,745.66 | -36,793,419.13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996,334.81 | 1,981,898.5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3,529.04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529.04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529.0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529.04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401,060.11 | -34,811,520.6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595,274.70 | -36,793,419.1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996,334.81 | 1,981,898.5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4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4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54,596,473.43 | 126,121,937.9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07,537,891.69 | 86,253,158.49 |
税金及附加 | 1,581,613.97 | 1,578,413.56 | |
销售费用 | 22,666,906.72 | 19,368,095.41 | |
管理费用 | 52,234,263.39 | 55,186,224.31 | |
研发费用 | 28,902,758.24 | 27,233,602.16 | |
财务费用 | 11,433,249.04 | 4,975,048.1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519,733.36 | 5,082,246.25 | |
利息收入 | 117,254.63 | 177,420.46 | |
加:其他收益 | 1,325,509.25 | 2,653,420.5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0,497,399.70 | 6,040,061.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十九、5 | -455,468.64 | 783,560.2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690,103.3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19,773.57 | -9,387,859.8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23,643.71 | -648,174.4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00,778.69 | 3,772.2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5,891,393.31 | -69,811,384.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57,391.43 | 128,700.27 | |
减:营业外支出 | 44,785.77 | 79,371.3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5,878,787.65 | -69,762,055.46 | |
减:所得税费用 | -7,933,575.39 | -14,188,065.2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945,212.26 | -55,573,990.2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945,212.26 | -55,573,990.2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7,945,212.26 | -55,573,990.2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7,634,625.14 | 322,203,284.7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178,670.90 | 1,190,223.1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186,074.26 | 15,329,353.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0,999,370.30 | 338,722,861.6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1,509,870.41 | 184,484,458.8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1,429,748.93 | 106,327,088.7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4,691,635.10 | 31,382,262.6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8,527,257.81 | 39,379,469.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6,158,512.25 | 361,573,279.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159,141.95 | -22,850,417.7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575,961.6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4,569.69 | 684,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570.83 | 133,818.8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5,005,918.6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305,691.6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434,750.79 | 10,393,780.5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54,299.85 | 74,731,300.2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7,300.30 | 14,852,124.4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2,001,501.48 | 75,372,512.95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966,000.00 | 2,087,456.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129,101.63 | 167,043,394.2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94,350.84 | -156,649,613.7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501,210.80 | 7,310,980.5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655,668.0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63,725,091.56 | 301,340,797.0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4,572,056.79 | 59,035,698.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6,798,359.15 | 367,687,475.9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8,091,949.70 | 169,824,396.4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359,475.28 | 6,774,717.1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9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856,645.84 | 31,257,823.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1,308,070.82 | 207,856,937.5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490,288.33 | 159,830,538.4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8,882.33 | 33,570.5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64,322.13 | -19,635,922.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532,759.30 | 73,168,681.8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268,437.17 | 53,532,759.30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6,933,705.46 | 159,971,389.9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12,345.38 | 13,352,220.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446,050.84 | 173,323,610.5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4,360,295.43 | 112,426,341.4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5,340,718.39 | 50,522,293.4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419,103.46 | 7,641,275.2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138,609.27 | 16,090,895.9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0,258,726.55 | 186,680,806.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812,675.71 | -13,357,195.5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249,604.5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100,000.00 | 684,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3,818.8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57,967.50 | 224,623.0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607,572.00 | 1,042,441.8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004,429.73 | 26,292,186.4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832,293.94 | 179,893,053.79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160,000.00 | 26,254,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996,723.67 | 232,439,240.1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89,151.67 | -231,396,798.3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501,210.80 | 1,105,312.5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6,025,091.56 | 178,140,797.0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200,000.00 | 94,561,453.4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4,726,302.36 | 273,807,563.0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8,871,949.70 | 47,947,04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831,721.82 | 3,471,779.3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694,477.29 | 15,598,850.0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9,398,148.81 | 67,017,669.4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328,153.55 | 206,789,893.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26,326.17 | -37,964,100.3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407,553.40 | 57,371,653.7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533,879.57 | 19,407,553.40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2,920,000.00 | 290,843,870.42 | 15,306,511.25 | 84,833,355.21 | 483,903,736.88 | 124,304,156.12 | 608,207,893.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920,000.00 | 290,843,870.42 | 15,306,511.25 | 84,833,355.21 | 483,903,736.88 | 124,304,156.12 | 608,207,893.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3,584.00 | 36,507,637.10 | -13,529.04 | -12,581,745.66 | 24,565,946.40 | 12,927,244.27 | 37,493,190.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529.04 | -12,581,745.66 | -12,595,274.70 | 16,996,334.81 | 4,401,060.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3,584.00 | 38,293,088.82 | 38,946,672.82 | 600,456.49 | 39,547,129.31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53,584.00 | 7,847,626.80 | 8,501,210.80 | 8,501,210.8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341,362.40 | 19,341,362.40 | 600,456.49 | 19,941,818.89 | |||
4.其他 | 11,104,099.62 | 11,104,099.62 | 11,104,099.62 | ||||
(三)利润分配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 |
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49,551.60 | -249,551.60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249,551.60 | -249,551.60 | |||||||||||
(六)其他 | -1,785,451.72 | -1,785,451.72 | 480,004.57 | -1,305,447.1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573,584.00 | 327,351,507.52 | -13,529.04 | 15,306,511.25 | 72,251,609.55 | 508,469,683.28 | 137,231,400.39 | 645,701,083.67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2,807,500.00 | 243,167,168.91 | 15,306,511.25 | 121,628,667.20 | 472,909,847.36 | 2,846,405.24 | 475,756,252.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892.86 | -1,892.86 | -4,837.14 | -6,73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807,500.00 | 243,167,168.91 | 15,306,511.25 | 121,626,774.34 | 472,907,954.50 | 2,841,568.10 | 475,749,522.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500.00 | 47,676,701.51 | -36,793,419.13 | 10,995,782.38 | 121,462,588.02 | 132,458,370.4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793,419.13 | -36,793,419.13 | 1,981,898.51 | -34,811,520.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2,500.00 | 47,640,034.67 | 47,752,534.67 | 120,502,442.98 | 168,254,977.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2,500.00 | 992,812.50 | 1,105,312.50 | 5,430,668.07 | 6,535,980.5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6,647,222.17 | 46,647,222.17 | 100,076.08 | 46,747,298.25 | |||||
4.其他 | 114,971,698.83 | 114,971,698.83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6,666.84 | 36,666.84 | -1,021,753.47 | -985,086.6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920,000.00 | 290,843,870.42 | 15,306,511.25 | 84,833,355.21 | 483,903,736.88 | 124,304,156.12 | 608,207,893.00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2,920,000.00 | 381,118,576.75 | 15,306,511.25 | 10,993,474.53 | 500,338,562.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920,000.00 | 381,118,576.75 | 15,306,511.25 | 10,993,474.53 | 500,338,562.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3,584.00 | 26,451,451.39 | -27,945,212.26 | -840,176.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945,212.26 | -27,945,212.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3,584.00 | 26,451,451.39 | 27,105,035.3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53,584.00 | 7,847,626.80 | 8,501,210.8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603,824.59 | 18,603,824.5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573,584.00 | 407,570,028.14 | 15,306,511.25 | -16,951,737.73 | 499,498,385.66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2,807,500.00 | 333,366,140.39 | 15,306,511.25 | 66,566,014.28 | 508,046,165.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450.49 | 1,450.4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807,500.00 | 333,366,140.39 | 15,306,511.25 | 66,567,464.77 | 508,047,616.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500.00 | 47,752,436.36 | -55,573,990.24 | -7,709,053.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573,990.24 | -55,573,990.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2,500.00 | 47,752,436.36 | 47,864,936.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2,500.00 | 992,812.50 | 1,105,312.5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6,543,061.36 | 46,543,061.36 | |||||||||
4.其他 | 216,562.50 | 216,562.5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920,000.00 | 381,118,576.75 | 15,306,511.25 | 10,993,474.53 | 500,338,562.53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1)历史沿革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历次变更,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99.44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9,357.36万元,注册资本与股本差异为股权激励行权后,公司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2)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
(3)公司住所注册地址: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横路57号。
(4)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上官文龙。
(5)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6)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本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和“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影响坏账准备转回占当期坏账准备转回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万元,或影响当期盈亏变化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金额超过1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账款 | 占相应预付款项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 占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余额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占相应合同负债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期末余额≥500万元或本期变动金额≥500万元,本期变动金额为本期新增在建工程金额或本期减少在建工程金额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0%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的收入、净利润或净资产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影响在10%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收入、净利润或净资产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影响在5%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
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3)企业合并中相关费用的处理: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报表编制范围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本公司判断要素包括:
①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②对被投资方享有可变回报;
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本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①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②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对于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持有的表决权足以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本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①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②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③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④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本公司基于合同安排的实质而非回报的法律形式对回报的可变性进行评价。
本公司以主要责任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或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其他方以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的,表明本公司控制被投资方。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②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B.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③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④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 确认结果 |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 | |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①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转移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所有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所有新负债),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部分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①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②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减值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
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④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⑤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应收政府机关单位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⑥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
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9)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以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客户类别、账龄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 |
组合2 | 应收非PCB客户 |
组合2 | 应收PCB药水客户 |
组合3 | 应收设备客户 |
对于划分为一般客户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关联方客户和其他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确认账龄。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会计政策之金融工具中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处理。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手关系、款项性质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应收利息 |
组合2 | 应收股利 |
组合3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 |
组合4 | 保证金、押金及出口退税 |
组合5 | 应收其他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日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确认账龄。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依据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并在比较期间的利润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②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40 | 5.00 | 2.38-3.8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6 | 5.00 | 15.83-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生产工作已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继续发生在购建或生产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或生产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
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各类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及确定依据、残值率: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0 | 按照土地使用年限 |
软件 | 直线法 | 5 | 受益期限 |
专利权 | 直线法 | 10 | 受益期限 |
非专利技术 | 直线法 | 10 | 受益期限 |
商标权 | 直线法 | 10 | 受益期限 |
其他 | 直线法 | 10 | 受益期限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公司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二十五)项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研发支出为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研发支出的归集和计算以相关资源实际投入研发活动为前提,研发支出包括费用化的研发费用与资本化的开发支出。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
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30、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①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
)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公司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的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无法可行权。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处理如下: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③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公司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按照金融工具准则和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其后,公司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发行方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从权益中扣除。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以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
①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②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下列情形通常表明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
①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②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
③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除了为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外,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应付客户对价超过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在对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
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本公司按照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于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不再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①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②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③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本公司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①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②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③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④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直接销售货物,公司以货物发出、同时将发货单等有关单据提交给购货方,并取得购货方收货确认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包线”模式销售主要针对PCB行业客户,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PCB行业的水平沉铜和化学镍金等生产工艺,客户按该工序产出产品面积和约定价格与公司结算。具体为公司按月与客户核对产出面积和结算金额,并依据客户的对账单确认销售收入。
③设备商品销售
A、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商品,在商品发出或报关出口后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安装调试并取得客户的验收单据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B、对于不需要安装调试的商品,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转移给对方或报关出口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②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③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④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⑤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①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③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①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A商誉的初始确认;B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A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净额抵销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7、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
金额;
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对各类使用权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二十五)项长期资产减值。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参见本会计政策之金融工具。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作为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②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本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本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①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③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①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A商誉的初始确认;B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A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净额抵销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详见下方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①财政部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本公司执行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了解释第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A.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了贷款安排中的“契约条件”对流动性划分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B.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明确了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范围和在现金流量表以及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风险信息披露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
C.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明确了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该解释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解释第18号,本公司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A.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解释第18号明确了保险公司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相关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需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来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首次执行本解释时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B.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8号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在对保证类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借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列示,规范了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应当根据情况区分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注1)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8.25%、15%、16.5%、20%、25% |
注1: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5%,公司本部以及公司其他分公司和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南京宁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广州智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海南势阳新材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 |
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势禧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20% |
广州二轻新材料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20% |
宿迁朗晞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20% |
无锡煜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15% |
三孚(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惠州毅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5% |
重庆慷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博泉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广州顺孚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25%/16.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002487,有效期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率减按15.00%的税率计缴。
2024年,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4003839,有效期三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率减按15.00%的税率计缴。
2023年,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010797,有效期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率减按15.00%的税率计缴
2023年,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批,获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6000087,有效期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率减按15.00%的税率计缴。
2024年,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批,获取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4003627,有效期三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率减按15.00%的税率计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期末”指2024年12月31日,“期初”指2023年12月31日,“本期”指2024年度,“上期”指2023年度。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43,354,089.88 | 55,508,180.95 |
其他货币资金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43,354,089.88 | 55,508,180.9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54,400.99 |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85,652.71 | 1,975,421.65 |
其他说明
注:期末银行存款85,652.71元为住房基金受限。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126,456.72 | 1,239,691.60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2,500,000.00 | 1,239,691.60 | / |
业绩补偿款 | 4,626,456.72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7,126,456.72 | 1,239,691.6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2,344,897.11 | 38,199,353.44 |
商业承兑票据 | 15,119,964.78 | 8,542,918.79 |
合计 | 47,464,861.89 | 46,742,272.2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705,403.06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705,403.06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689,711.33 | |
商业承兑票据 | 510,765.19 | |
合计 | 17,200,476.52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394,369.53 | 100.00 | 1,929,507.64 | 3.91 | 47,464,861.89 | 47,175,553.81 | 100.00 | 433,281.58 | 0.92 | 46,742,272.23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32,344,897.11 | 65.48 | 32,344,897.11 | 38,199,353.44 | 80.97 | 38,199,353.44 | ||||
商业承兑汇票 | 17,049,472.42 | 34.52 | 1,929,507.64 | 11.32 | 15,119,964.78 | 8,976,200.37 | 19.03 | 433,281.58 | 4.83 | 8,542,918.79 |
合计 | 49,394,369.53 | 100.00 | 1,929,507.64 | 3.91 | 47,464,861.89 | 47,175,553.81 | 100.00 | 433,281.58 | 0.92 | 46,742,272.2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32,344,897.11 | ||
合计 | 32,344,897.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997,200.85 | 141,076.49 | 1.76 |
1至2年 | 9,052,271.57 | 1,788,431.15 | 19.76 |
合计 | 17,049,472.42 | 1,929,507.64 | 11.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
组合计提 | 433,281.58 | 1,496,226.06 | 1,929,507.64 | |||
合计 | 433,281.58 | 1,496,226.06 | 1,929,507.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23,784,453.39 | 263,152,246.66 | |
1年以内小计 | 323,784,453.39 | 263,152,246.66 |
1至2年 | 31,302,107.91 | 23,007,581.40 |
2至3年 | 10,342,554.29 | 5,335,124.4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87,018.77 | 2,311,541.71 |
4至5年 | 1,778,680.15 | 1,458,900.01 |
5年以上 | 958,095.51 | 313,089.70 |
合计 | 370,052,910.02 | 295,578,483.8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44,584.92 | 0.61 | 2,244,584.92 | 100.00 | 3,414,595.48 | 1.16 | 3,414,595.48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7,808,325.10 | 99.39 | 24,555,244.99 | 6.68 | 343,253,080.11 | 292,163,888.40 | 98.84 | 17,254,076.78 | 5.91 | 274,909,811.62 |
其中: |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 | ||||||||||
应收非PCB客户 | 166,986,125.82 | 45.12 | 15,548,815.38 | 9.31 | 151,437,310.44 | 141,559,191.62 | 47.89 | 12,014,386.71 | 8.49 | 129,544,804.91 |
应收PCB药水客户 | 146,395,472.40 | 39.56 | 5,868,371.37 | 4.01 | 140,527,101.03 | 142,831,688.41 | 48.32 | 4,851,039.65 | 3.40 | 137,980,648.76 |
应收设备客户 | 54,426,726.88 | 14.71 | 3,138,058.24 | 5.77 | 51,288,668.64 | 7,773,008.37 | 2.63 | 388,650.42 | 5.00 | 7,384,357.95 |
合计 | 370,052,910.02 | 100.00 | 26,799,829.91 | 7.24 | 343,253,080.11 | 295,578,483.88 | 100.00 | 20,668,672.26 | 6.99 | 274,909,811.6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安徽鸿泽道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907,812.65 | 907,812.6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邯郸市宏泰紧固件有限公司 | 317,475.00 | 317,4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鸿德美电子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 291,200.00 | 291,2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宣城龙飞塑胶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258,300.00 | 258,3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台州市恒烁电镀有限公司 | 165,475.00 | 165,4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1,707.50 | 141,707.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诸暨市欣拓电镀有限公司 | 107,160.00 | 107,16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客户 | 55,454.77 | 55,454.7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244,584.92 | 2,244,584.9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非PCB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7,531,730.28 | 5,287,252.07 | 3.84 |
1至2年 | 19,564,903.85 | 4,048,410.53 | 20.69 |
2至3年 | 7,623,883.43 | 3,995,829.10 | 52.41 |
3至4年 | 676,790.25 | 628,505.67 | 92.87 |
4至5年 | 688,972.50 | 688,972.50 | 100.00 |
5年以上 | 899,845.51 | 899,845.51 | 100.00 |
合计 | 166,986,125.82 | 15,548,815.38 | 9.3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PCB药水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0,142,183.98 | 2,346,730.77 | 1.67 |
1至2年 | 3,402,766.31 | 671,118.49 | 19.72 |
2至3年 | 2,689,608.36 | 2,689,608.36 | 100.00 |
3至4年 | 160,913.75 | 160,913.75 | 100.00 |
4至5年 | 10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146,395,472.40 | 5,868,371.37 | 4.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设备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6,092,289.13 | 2,304,614.46 | 5.00 |
1至2年 | 8,334,437.75 | 833,443.78 | 10.00 |
2至3年 | 30.00 | ||
3至4年 | 50.00 | ||
4至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54,426,726.88 | 3,138,058.24 | 5.7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0,668,672.26 | 8,334,926.88 | 550,753.73 | 1,653,015.50 | 26,799,829.91 | |
合计 | 20,668,672.26 | 8,334,926.88 | 550,753.73 | 1,653,015.50 | 26,799,829.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653,015.5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四会市新蓝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货款 | 216,900.00 | 无法收回 | 已履行核销程序 | 否 |
佛山市顺德区迪克电镀有限公司 | 货款 | 130,550.00 | 无法收回 | 已履行核销程序 | 否 |
深圳市联升达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货款 | 115,950.00 | 无法收回 | 已履行核销程序 | 否 |
合计 | / | 463,400.0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8,940,595.81 | 9,102,810.00 | 58,043,405.81 | 16.15 | 2,276,748.01 |
第二名 | 40,259,770.62 | 40,259,770.62 | 11.20 | 2,985,593.61 | |
第三名 | 24,963,550.27 | 24,963,550.27 | 6.95 | 418,023.54 | |
第四名 | 20,694,917.75 | 2,650,000.00 | 23,344,917.75 | 6.50 | 1,391,018.03 |
第五名 | 18,606,593.12 | 18,606,593.12 | 5.18 | 567,939.24 | |
合计 | 153,465,427.57 | 11,752,810.00 | 165,218,237.57 | 45.98 | 7,639,322.43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资产 | 16,079,470.00 | 708,757.93 | 15,370,712.07 | 12,218,985.00 | 508,677.39 | 11,710,307.61 |
合计 | 16,079,470.00 | 708,757.93 | 15,370,712.07 | 12,218,985.00 | 508,677.39 | 11,710,307.61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079,470.00 | 100.00 | 708,757.93 | 4.41 | 15,370,712.07 | 12,218,985.00 | 100.00 | 508,677.39 | 4.16 | 11,710,307.61 |
其中: | ||||||||||
应收非PCB客户 | 8,239,400.00 | 51.24 | 316,754.43 | 3.84 | 7,922,645.57 | 8,648,000.00 | 70.78 | 330,128.14 | 3.82 | 8,317,871.86 |
应收PCB药水客户 | ||||||||||
应收设备客户 | 7,840,070.00 | 48.76 | 392,003.50 | 5.00 | 7,448,066.50 | 3,570,985.00 | 29.22 | 178,549.25 | 5.00 | 3,392,435.75 |
合计 | 16,079,470.00 | 100.00 | 708,757.93 | 4.41 | 15,370,712.07 | 12,218,985.00 | 100.00 | 508,677.39 | 4.16 | 11,710,307.6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非PCB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239,400.00 | 316,754.43 | 3.84 |
1至2年 | 20.69 | ||
2至3年 | 52.41 | ||
3至4年 | 92.87 | ||
4至5年 | 10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8,239,400.00 | 316,754.43 | 3.8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设备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840,070.00 | 392,003.50 | 5.00 |
1至2年 | 10.00 | ||
2至3年 | 30.00 | ||
3至4年 | 50.00 | ||
4至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7,840,070.00 | 392,003.5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 508,677.39 | 200,080.54 | 708,757.93 | ||||
合计 | 508,677.39 | 200,080.54 | 708,757.93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6,957,781.24 | 34,017,145.25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6,957,781.24 | 34,017,145.25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6,957,781.24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6,957,781.24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957,781.24 | 100.00 | 46,957,781.24 | 34,017,145.25 | 100.00 | 34,017,145.25 |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 | 46,957,781.24 | 100.00 | 46,957,781.24 | 34,017,145.25 | 100.00 | 34,017,145.25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6,957,781.24 | 100.00 | 46,957,781.24 | 34,017,145.25 | 100.00 | 34,017,145.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469,091.40 | 100.00 | 3,144,669.37 | 99.88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3,760.60 | 0.12 | ||
合计 | 7,469,091.40 | 100.00 | 3,148,429.9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3,527,550.00 | 47.23 |
第二名 | 1,027,992.50 | 13.76 |
第三名 | 454,240.00 | 6.08 |
第四名 | 432,000.00 | 5.78 |
第五名 | 299,600.00 | 4.01 |
合计 | 5,741,382.50 | 76.86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9,545,257.31 | 15,712,793.48 |
合计 | 19,545,257.31 | 15,712,793.4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3,372,454.16 | 9,930,148.66 | |
1年以内小计 | 13,372,454.16 | 9,930,148.66 |
1至2年 | 4,790,065.70 | 14,186,119.00 |
2至3年 | 9,899,820.00 | 47,05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7,050.00 | |
4至5年 |
5年以上 | 167,069.62 | 191,999.65 |
合计 | 28,276,459.48 | 24,355,317.3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6,440,350.79 | 5,527,611.50 |
代垫款项 | 723,387.21 | 481,470.65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9,048,704.16 | 3,110,729.99 |
其他往来款 | 9,866,820.00 | 13,866,820.00 |
其他 | 2,197,197.32 | 1,368,685.17 |
合计 | 28,276,459.48 | 24,355,317.3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19,641.62 | 8,322,882.21 | 8,642,523.8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1,468.55 | 91,468.55 | ||
本期转回 | 2,790.21 | 2,790.21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11,110.17 | 8,320,092.00 | 8,731,202.1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642,523.83 | 91,468.55 | 2,790.21 | 8,731,202.17 | ||
合计 | 8,642,523.83 | 91,468.55 | 2,790.21 | 8,731,202.1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866,820.00 | 34.89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2-3年 | 8,020,092.00 |
第二名 | 4,329,412.09 | 15.31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1年以内 | |
第三名 | 3,110,729.99 | 11.00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1年以内 | |
第四名 | 1,828,583.34 | 6.47 | 保证金及借款 | 1-2年 | 58,469.17 |
第五名 | 1,530,000.00 | 5.41 | 保证金 | 1-2年 | 153,000.00 |
合计 | 20,665,545.42 | 73.08 | / | / | 8,231,561.17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6,983,364.57 | 384,811.00 | 26,598,553.57 | 27,279,915.73 | 604,364.98 | 26,675,550.75 |
在产品 | 33,851,416.88 | 398,069.51 | 33,453,347.37 | 26,249,757.93 | 398,069.51 | 25,851,688.42 |
半成品 | 3,820,098.31 | 327,077.20 | 3,493,021.11 | 2,920,247.21 | 2,920,247.21 | |
库存商品 | 21,329,152.19 | 1,970,781.47 | 19,358,370.72 | 24,533,009.73 | 1,527,450.62 | 23,005,559.11 |
委托加工物资 | 420,021.15 | 420,021.15 | 1,286.89 | 1,286.89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601,586.84 | 601,586.84 | 171,544.20 | 171,544.20 | ||
发出商品 | 22,570,316.71 | 22,570,316.71 | 12,842,625.59 | 370,506.19 | 12,472,119.40 | |
在途物资 | ||||||
合计 | 109,575,956.65 | 3,080,739.18 | 106,495,217.47 | 93,998,387.28 | 2,900,391.30 | 91,097,995.98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04,364.98 | 219,553.98 | 384,811.00 | |||
在产品 | 398,069.51 | 398,069.51 | ||||
库存商品 | 1,527,450.62 | 1,419,386.92 | 976,056.07 | 1,970,781.47 | ||
半成品 | 328,760.53 | 1,683.33 | 327,077.2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370,506.19 | 370,506.19 | ||||
合计 | 2,900,391.30 | 1,748,147.45 | 1,567,799.57 | 3,080,739.18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587,639.49 | 8,543,821.87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626,688.27 | 490,169.21 |
合计 | 7,214,327.76 | 9,033,991.08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8,851,303.25 | -455,468.64 | 8,395,834.61 | ||||||||
博泉化学(泰国)有限公司 | 7,300.30 | 54.83 | 7,355.13 | ||||||||
广州鸿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小计 | 8,851,303.25 | 7,300.30 | -455,413.81 | 8,403,189.74 | |||||||
合计 | 8,851,303.25 | 7,300.30 | -455,413.81 | 8,403,189.74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57,951,807.62 | 285,748,711.5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57,951,807.62 | 285,748,711.5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4,339,017.47 | 88,668,014.12 | 16,374,437.32 | 27,405,084.88 | 366,786,553.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38,161.81 | 1,217,378.76 | 5,234,734.46 | 10,290,275.03 | |
(1)购置 | 3,838,161.81 | 1,217,378.76 | 993,665.19 | 6,049,205.7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241,069.27 | 4,241,069.2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重分类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000,000.00 | 3,873,569.90 | 1,068,852.15 | 459,702.38 | 23,402,124.43 |
(1)处置或报废 | 3,873,569.90 | 1,068,852.15 | 459,702.38 | 5,402,124.43 | |
(2)企业合并减少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4.期末余额 | 216,339,017.47 | 88,632,606.03 | 16,522,963.93 | 32,180,116.96 | 353,674,704.3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0,721,390.59 | 21,451,091.45 | 9,552,184.65 | 9,313,175.58 | 81,037,842.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86,244.19 | 11,796,811.48 | 2,218,550.97 | 3,643,449.40 | 26,245,056.04 |
(1)计提 | 8,586,244.19 | 11,796,811.48 | 2,218,550.97 | 3,643,449.40 | 26,245,056.04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379,000.17 | 1,597,553.77 | 1,134,950.26 | 448,497.34 | 11,560,001.54 |
(1)处置或报废 | 1,597,553.77 | 1,134,950.26 | 448,497.34 | 3,181,001.37 | |
(2)企业合并减少 | 8,379,000.17 | 8,379,000.17 | |||
(3)重分类 | |||||
4.期末余额 | 40,928,634.61 | 31,650,349.16 | 10,635,785.36 | 12,508,127.64 | 95,722,896.7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5,410,382.86 | 56,982,256.87 | 5,887,178.57 | 19,671,989.32 | 257,951,807.6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3,617,626.88 | 67,216,922.67 | 6,822,252.67 | 18,091,909.30 | 285,748,711.52 |
注:本期合并减少是因处置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出表所致。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10,564,018.42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子公司广州明毅办公楼 | 6,149,218.78 | 处于更新改造中,暂未办理房产证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555,455.72 | 821,302.6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555,455.72 | 821,302.6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零星工程 | 1,555,455.72 | 1,555,455.72 | 821,302.63 | 821,302.63 |
合计 | 1,555,455.72 | 1,555,455.72 | 821,302.63 | 821,302.6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562,380.02 | 15,562,380.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4,009.40 | 974,009.40 |
其中:本期租入 | 974,009.40 | 974,009.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8,217,108.31 | 8,217,108.31 |
(1)处置 | 8,217,108.31 | 8,217,108.31 |
(2)合并减少 | ||
4.期末余额 | 8,319,281.11 | 8,319,281.1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263,601.58 | 6,263,601.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21,298.26 | 4,421,298.26 |
(1)计提 | 4,421,298.26 | 4,421,298.26 |
(2)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17,254.14 | 7,217,254.14 |
(1)处置 | 7,217,254.14 | 7,217,254.14 |
(2)合并减少 | ||
4.期末余额 | 3,467,645.70 | 3,467,645.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51,635.41 | 4,851,635.41 |
2.期初账面价值 | 9,298,778.44 | 9,298,778.44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2,999,378.90 | 20,200,000.00 | 35,200,000.00 | 2,600,000.00 | 7,102,335.33 | 27,005,680.00 | 205,107,394.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2,500.92 | 662,500.92 | |||||
(1)购置 | 662,500.92 | 662,500.9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2,999,378.90 | 20,200,000.00 | 35,200,000.00 | 2,600,000.00 | 7,764,836.25 | 27,005,680.00 | 205,769,895.1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936,798.38 | 1,019,166.63 | 586,666.67 | 357,500.00 | 3,423,762.02 | 1,125,094.66 | 14,448,988.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79,777.16 | 2,019,999.96 | 3,520,000.00 | 390,000.00 | 1,403,252.73 | 2,700,568.00 | 13,013,597.85 |
(1)计提 | 2,979,777.16 | 2,019,999.96 | 3,520,000.00 | 390,000.00 | 1,403,252.73 | 2,700,568.00 | 13,013,597.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916,575.54 | 3,039,166.59 | 4,106,666.67 | 747,500.00 | 4,827,014.75 | 3,825,662.66 | 27,462,586.2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2,082,803.36 | 17,160,833.41 | 31,093,333.33 | 1,852,500.00 | 2,937,821.50 | 23,180,017.34 | 178,307,308.9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5,062,580.52 | 19,180,833.37 | 34,613,333.33 | 2,242,500.00 | 3,678,573.31 | 25,880,585.34 | 190,658,405.8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南京宁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7,097.30 | 17,097.30 | ||||
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10,468,877.20 | 10,468,877.20 |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1,939,938.28 | 1,939,938.28 |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21,162,277.40 | 21,162,277.40 |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70,433,363.09 | 70,433,363.09 | ||||
合计 | 104,021,553.27 | 104,021,553.27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康迪斯威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因此将公司整体作为一个资产组 | 不适用 | 是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江西博泉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因此将公司整体作为一个资产组 | 不适用 | 是 |
注1:宁美新科商誉系公司2016年12月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支付对价750万,购买日宁美新科账面净资产748.29万元。
注2:2022年9月,公司收购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对价系参考中联国际评估咨询
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VYMQZ0551号)确定。通过资产基础法评估,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账面资产总计657.32万元,评估值7,559.01万元,评估增值6,901.69万元,增值率1,049.97%;负债无评估增减值;账面净资产373.09万元,评估价值7,274.78万元,评估增值6,901.69万元,增值率1,849.87%,收购支付的对价7200万元。
注3:2023年1月,公司收购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的对价系参考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VNMOB0971号)确定。通过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账面资产总计13,104.57万元,评估值16,622.02万元,评估增值3,517.45万元,增值率26.84%;负债无评估增减值;账面净资产1,300.70万元,评估价值4,818.15万元,评估增值3,517.45万元,增值率270.43%。公司以对价1元及增加5,000.00万元完成51.00%股权收购。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88,201,991.47 | 162,568,361.57 | 5年 | 5年收入复合增长率13.40%,折现率11.63% |
收入增长率:结合历史数据,根据公司经营情
况和市场发展趋势预计;折现率:按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
折现率11.63% | 按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 |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274,558,830.08 | 322,388,606.19 | 5年 | 5年收入复合增长率17.81%,折现率11.63% |
收入增长率:结合历史数据,根据公司经营情
况和市场发展趋势预计;折现率:按加权平
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
折现率11.63% | 按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 | |||||||
合计 | 362,760,821.55 | 484,956,967.76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上期商誉减值金额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 | 1,500.00 | 1,145.58 | 76.37 | 1,000.00 | 1,030.43 | 103.04 |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剔除因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 | 2,600.00 | 3,160.24 | 121.55 | 2,000.00 | 2,509.74 | 125.4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生产车间装修 | 145,398.62 | 145,398.62 | |||
投放工程项目 | 393,804.57 | 391,089.11 | 304,528.07 | 480,365.61 | |
办公室装修工程 | 589,763.64 | 260,305.91 | 329,457.73 | ||
设备维修改造费 | 211,610.75 | 118,920.15 | 92,690.60 | ||
合计 | 1,340,577.58 | 391,089.11 | 829,152.75 | 902,513.94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1,234,039.05 | 6,827,067.81 | 33,134,271.93 | 5,666,648.3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98,822.43 | 99,705.61 | -118,273.73 | -29,568.43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收益 | 6,494,000.00 | 974,100.00 | 6,902,000.00 | 1,035,300.00 |
可抵扣亏损 | 286,748,080.79 | 43,013,151.62 | 206,135,438.90 | 30,817,132.36 |
租赁负债税会差异 | 5,076,530.68 | 608,183.71 | 8,676,835.80 | 1,653,008.50 |
股份支付 | 56,745,809.72 | 8,511,871.47 | 169,230,408.10 | 25,384,561.22 |
合计 | 396,697,282.67 | 60,034,080.22 | 423,960,681.00 | 64,527,081.9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52,599,256.33 | 25,207,388.45 | 166,409,571.30 | 27,548,935.6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4,382,061.85 | 657,309.28 | 5,711,879.65 | 856,781.95 |
使用权资产税会差异 | 4,851,635.41 | 577,113.16 | 8,648,891.95 | 1,659,454.80 |
合计 | 161,832,953.59 | 26,441,810.89 | 180,770,342.90 | 30,065,172.4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997.78 | 19,274.43 |
可抵扣亏损 | 7,553,123.73 | 5,560,632.66 |
合计 | 7,569,121.51 | 5,579,907.0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
2025年 | |||
2026年 | 659,659.08 | 659,659.08 | |
2027年 | 68,662.36 | 68,662.36 | |
2028年 | 2,962,443.73 | 4,832,311.22 | |
2029年 | 3,862,358.56 | ||
合计 | 7,553,123.73 | 5,560,632.6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583,411.50 | 583,411.50 | 1,806,134.38 | 1,806,134.38 | ||
预付软件款 | 473,267.35 | 473,267.35 | 795,431.83 | 795,431.83 | ||
合计 | 1,056,678.85 | 1,056,678.85 | 2,601,566.21 | 2,601,566.21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85,660.67 | 85,660.67 | 其他 | 冻结 | 1,975,421.65 | 1,975,421.65 | 其他 | 冻结及质押 |
应收票据 | 3,705,403.06 | 3,705,403.06 | 质押 | 贴现未到期票据 | 4,966,561.08 | 4,966,561.08 | 质押 | 贴现未到期票据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276,365,807.38 | 212,126,990.81 | 抵押 | 借款抵押、售后回租 | 218,589,483.80 | 186,303,654.11 | 抵押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83,261,964.90 | 73,327,732.86 | 质押 | 借款质押 | 96,841,243.81 | 87,422,638.53 | 质押 | 借款质押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363,418,836.01 | 289,245,787.40 | / | / | 322,372,710.34 | 280,668,275.37 | / | / |
其他说明:
注1:三孚新科持有的子公司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99.90%股权因借款存在质押受限,受限期限2023年4月27日至2025年10月13日。注2:三孚新科持有的子公司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51.00%股权因借款存在质押受限,受限期限2023年10月27日至2029年10月27日。注3: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横路57号-工业用房作为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的抵押物,抵押期限2023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注4:三孚新科持有的子公司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广州开发区科学城科研路6号-办公楼作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并购借款合同的抵押物,抵押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注5:三孚新科持有的子公司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以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荔三大道2号(厂房A1、办公楼B1、宿舍C1)作为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的抵押物,抵押期限2023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3日。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705,403.06 | 4,966,561.08 |
抵押借款 | 62,800,000.00 | |
抵押、保证借款 | 45,000,000.00 | 33,331,208.33 |
保证借款 | 77,000,000.00 | 99,900,000.00 |
信用借款 | 62,484,887.38 | 60,900,000.00 |
应付利息 | 245,716.45 | 162,145.72 |
合计 | 251,236,006.89 | 199,259,915.1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3,093,800.99 | 74,038,795.14 |
1-2年(含2年) | 4,354,839.83 | 2,151,872.47 |
2-3年(含3年) | 176,250.00 | |
3年以上 | 300,000.00 | |
合计 | 87,624,890.82 | 76,490,667.61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7,954,474.48 | 9,187,726.27 |
合计 | 7,954,474.48 | 9,187,726.2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195,975.75 | 135,368,820.56 | 133,320,999.61 | 18,243,796.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3,581.59 | 7,430,582.07 | 7,435,190.71 | 18,972.95 |
三、辞退福利 | 71,742.26 | 71,742.26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6,219,557.34 | 142,871,144.89 | 140,827,932.58 | 18,262,769.65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061,797.24 | 125,842,543.66 | 123,759,421.74 | 18,144,919.16 |
二、职工福利费 | 2,356,811.07 | 2,356,811.07 | ||
三、社会保险费 | 8,827.66 | 3,426,866.58 | 3,344,809.10 | 90,885.1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502.57 | 3,133,206.22 | 3,051,027.39 | 90,681.40 |
工伤保险费 | 325.09 | 236,418.04 | 236,539.39 | 203.74 |
生育保险费 | 57,242.32 | 57,242.32 | ||
四、住房公积金 | 119,010.00 | 2,816,949.98 | 2,935,959.98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340.85 | 745,649.27 | 743,997.72 | 7,992.4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 | 180,000.00 | 180,000.00 | ||
合计 | 16,195,975.75 | 135,368,820.56 | 133,320,999.61 | 18,243,796.7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2,768.06 | 7,186,423.18 | 7,190,727.59 | 18,463.65 |
2、失业保险费 | 813.53 | 244,158.89 | 244,463.12 | 509.3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3,581.59 | 7,430,582.07 | 7,435,190.71 | 18,972.9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875,326.63 | 3,354,823.2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901,621.02 | 9,855,997.03 |
个人所得税 | 9,424,721.64 | 3,641,758.0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5,044.94 | 181,152.69 |
房产税 | 34,803.73 | 5,571.49 |
教育费附加 | 82,251.37 | 90,339.43 |
地方教育附加 | 54,834.24 | 60,226.28 |
印花税 | 56,672.86 | 80,348.32 |
土地使用税 | 64,141.00 | 26,626.00 |
其他 | 257.47 | 295.80 |
合计 | 16,649,674.90 | 17,297,138.39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1,444,154.12 | 18,993,962.80 |
合计 | 11,444,154.12 | 18,993,962.8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368,933.90 | 2,147,880.25 |
应付费用 | 5,238,880.54 | 3,789,112.67 |
股权转让款 | ||
应付合作研发款 | 3,788,945.71 | 9,346,478.52 |
其他 | 1,047,393.97 | 3,710,491.36 |
合计 | 11,444,154.12 | 18,993,962.8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4,034,646.15 | 18,453,195.38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7,642,086.43 | 42,242,045.48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71,494.94 | 4,461,045.94 |
合计 | 113,048,227.52 | 65,156,286.80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票据 | 13,495,073.46 | 19,227,840.09 |
待转销项税 | 891,740.52 | 1,194,404.41 |
合计 | 14,386,813.98 | 20,422,244.5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475,000.00 | 15,874,480.30 |
保证借款 | 1,360,000.00 | 1,677,888.89 |
信用借款 | ||
质押、抵押借款 | 17,262,720.00 | |
质押、保证借款 | 27,743,867.93 | 29,895,197.03 |
合计 | 31,578,867.93 | 64,710,286.22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484,723.70 | 10,152,403.84 |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408,193.02 | -660,481.31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71,494.94 | -4,461,045.93 |
合计 | 3,705,035.74 | 5,030,876.60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5,279,381.97 | 72,031,558.04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35,279,381.97 | 72,031,558.0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厦门先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783,687.98 |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083,077.09 | |
舒平 | 8,359,991.08 | 14,629,984.39 |
李洪斌 | 8,359,991.08 | 14,629,984.39 |
广州市博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57,773.47 | 3,251,103.57 |
吉安博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30,913.01 | 1,629,097.78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4,746,090.49 | |
退休人员医疗金 | 1,024,622.84 | 1,024,622.84 |
合计 | 35,279,381.97 | 72,031,558.04 |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831,121.48 | 513,132.81 | 408,000.00 | 7,936,254.29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7,831,121.48 | 513,132.81 | 408,000.00 | 7,936,254.2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住房周转金 | 85,652.71 | 85,493.90 |
合计 | 85,652.71 | 85,493.90 |
其他说明:
无。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2,920,000.00 | 653,584.00 | 653,584.00 | 93,573,584.00 |
其他说明:
注:本期股本增加系: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74,400股限制性股票在本期办理归属。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2024年5月9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4]23011940181号),对上述本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其中计入股本金额74,4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656,580.00元,已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股份支付费用结转资本溢价金额2,179,603.80元;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484,650.00股限制性股票在本期办理归属。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4]24010700012号),对上述本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其中计入股本金额484,6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4,277,036.25元,已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股份支付费用结转资本溢价金额18,782,205.75元;3)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期行权数量为94,534.00股,其中计入股本金额94,534.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749,993.64元,已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股份支付费用结转资本溢价金额101,598.06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2,687,852.62 | 40,765,082.83 | 253,452,935.45 | |
其他资本公积 | 78,156,017.80 | 35,140,384.22 | 39,397,829.95 | 73,898,572.07 |
合计 | 290,843,870.42 | 75,905,467.05 | 39,397,829.95 | 327,351,507.5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资本溢价增加系:
(1)股权激励计划本期行权增加资本公积合计29,660,983.21元;
(2)本年度公司的子公司皓悦新科未能完成当期的业绩承诺而确认增加资本溢价11,104,099.62元。
其他资本公积变动系:
(1)公司实施股票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增加其他资本公积合计35,027,811.32元,按资产负债表日股票公允价值计算确认可抵扣递延所得税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冲减资本公积,金额15,799,021.82元;
(2)因股权激励成就从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溢价21,813,356.41元;
(3)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调减其他资本公积合计1,785,451.72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529.04 | -13,529.04 | -13,529.04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529.04 | -13,529.04 | -13,529.0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529.04 | -13,529.04 | -13,529.0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306,511.25 | 15,306,511.2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5,306,511.25 | 15,306,511.2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4,833,355.21 | 121,628,667.2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892.86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4,833,355.21 | 121,626,774.3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581,745.66 | -36,793,419.1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2,251,609.55 | 84,833,355.2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12,205,329.27 | 376,736,383.05 | 489,461,009.08 | 331,070,636.53 |
其他业务 | 9,046,387.16 | 6,694,524.83 | 7,946,399.66 | 6,299,888.67 |
合计 | 621,251,716.43 | 383,430,907.88 | 497,407,408.74 | 337,370,525.20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62,125.17 | 49,740.74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904.64 | 794.64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46 | / | 1.60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904.64 | 794.64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904.64 | 794.64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61,220.53 | 48,946.10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电子化学品 | 323,550,249.71 | 180,985,183.03 | 323,550,249.71 | 180,985,183.03 |
通用电镀化学品 | 107,848,419.50 | 67,502,028.16 | 107,848,419.50 | 67,502,028.16 |
设备及设备构件 | 180,806,660.06 | 128,249,171.86 | 180,806,660.06 | 128,249,171.86 |
按经营地分类 | ||||
内销 | 603,324,334.84 | 369,256,105.97 | 603,324,334.84 | 369,256,105.97 |
外销 | 8,880,994.43 | 7,480,277.08 | 8,880,994.43 | 7,480,277.08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印刷电路板 | 311,103,325.75 | 188,373,772.81 | 311,103,325.75 | 188,373,772.81 |
五金卫浴 | 70,936,860.65 | 46,329,807.34 | 70,936,860.65 | 46,329,807.34 |
电子通讯领域 | 30,731,670.08 | 22,792,798.58 | 30,731,670.08 | 22,792,798.58 |
汽车零部件 | 22,835,791.49 | 12,587,180.12 | 22,835,791.49 | 12,587,180.12 |
新能源 | 137,245,030.93 | 92,626,671.10 | 137,245,030.93 | 92,626,671.10 |
电子元器件 | 34,122,458.41 | 10,779,879.60 | 34,122,458.41 | 10,779,879.60 |
其他 | 5,230,191.96 | 3,246,273.50 | 5,230,191.96 | 3,246,273.50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612,205,329.27 | 376,736,383.05 | 612,205,329.27 | 376,736,383.05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612,205,329.27 | 376,736,383.05 | 612,205,329.27 | 376,736,383.0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87,645.54 | 1,178,997.23 |
教育费附加 | 828,888.44 | 537,600.3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549,636.37 | 1,623,454.42 |
土地使用税 | 378,024.00 | 151,243.08 |
车船使用税 | 17,023.20 | 11,924.68 |
印花税 | 373,437.51 | 375,960.11 |
地方教育附加 | 552,592.27 | 357,087.35 |
其他 | 1,179.30 | 474.09 |
合计 | 5,388,426.63 | 4,236,741.29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5,216,394.45 | 25,580,883.54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2,452,327.80 | 2,632,035.68 |
展览费用 | 12,537.00 | |
广告费用 | 526,784.32 | 592,877.77 |
业务招待费 | 3,460,659.63 | 2,621,323.82 |
差旅费用 | 3,062,783.24 | 2,246,638.22 |
办公费用 | 266,468.57 | 292,734.88 |
租赁费用 | 795,414.26 | 964,113.96 |
汽车费用 | 1,296,064.37 | 1,115,082.56 |
其他 | 3,603,605.49 | 2,188,963.64 |
合计 | 50,680,502.13 | 38,247,191.07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967,524.19 | 31,596,849.90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22,131,565.10 | 16,096,477.32 |
办公费用 | 3,938,759.04 | 4,801,293.04 |
差旅费用 | 2,302,481.85 | 1,430,893.41 |
行车费用 | 283,741.81 | 374,604.03 |
业务招待费 | 3,417,226.44 | 1,358,726.20 |
咨询费 | 496,763.33 | 589,753.39 |
中介机构费用 | 1,207,562.22 | 1,982,572.31 |
租赁费用 | 1,326,605.21 | 640,174.82 |
专利费 | 932,143.03 | 576,433.60 |
股份支付 | 35,628,267.81 | 36,498,263.04 |
其他 | 2,747,004.92 | 4,430,735.66 |
合计 | 108,379,644.95 | 100,376,776.72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34,367,827.92 | 25,687,474.16 |
直接投入费用 | 19,446,836.97 | 12,871,595.62 |
折旧费用 | 9,055,540.57 | 5,254,811.61 |
无形资产摊销 | 182,653.44 | 206,889.80 |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340,074.39 | 266,503.33 |
委外研究开发费用 | 1,564,271.23 | 2,265,488.20 |
其他相关费用 | 8,131,813.52 | 4,026,432.84 |
合计 | 73,089,018.04 | 50,579,195.56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49,680.33 | -428,484.62 |
利息支出 | 12,861,467.24 | 8,059,859.09 |
手续费 | 336,462.66 | 152,319.43 |
汇兑损益 | -175,725.84 | 14,997.67 |
现金折扣 | 107,325.67 | |
合计 | 12,772,523.73 | 7,906,017.24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08,000.00 | 408,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82,115.85 | 3,053,343.65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469,862.58 | 343,247.10 |
增值税及附加税优惠减免 | 1,318,652.18 | 162,275.75 |
合计 | 4,278,630.61 | 3,966,866.50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5,413.81 | 783,560.2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238,849.12 | 880,626.1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5,874.57 | -868,642.88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272,300.00 | |
合计 | 14,527,560.74 | 6,067,843.59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 | 4,626,456.72 | |
合计 | 4,626,456.72 |
其他说明:
“其他”为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现金补偿。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496,226.06 | 289,515.8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784,173.15 | -4,227,267.1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8,678.34 | -8,480,703.7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9,369,077.55 | -12,418,454.99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00,080.54 | -508,677.39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528,593.47 | -1,620,088.1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728,674.01 | -2,128,765.53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109,036.02 | 3,772.22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196,863.02 | 11,171.65 |
合计 | -2,305,899.04 | 14,943.87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78,000.00 | ||
其他 | 108,372.08 | 134,230.16 | 108,372.08 |
合计 | 108,372.08 | 212,230.16 | 108,372.0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4,604.55 | 172,869.89 | 64,604.5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500.00 | ||
非常损失 | 3,500.00 | ||
罚款、滞纳金 | 523.51 | 4,069.59 | 523.51 |
其他 | 183,202.81 | 7,761.59 | 183,202.81 |
合计 | 248,330.87 | 208,701.07 | 248,330.87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821,001.40 | 8,171,272.2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835,858.80 | -19,162,827.40 |
合计 | -7,014,857.40 | -10,991,555.1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00,268.2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90,040.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44,657.8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90,813.5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8,320.30 |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 -11,481,162.6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11,461.14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93,365.3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862.1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02,052.30 |
其他 | 3,048,164.29 |
所得税费用 | -7,014,857.4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日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7、其他综合收益”。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49,680.33 | 428,484.62 |
政府补助 | 2,595,248.66 | 4,060,465.13 |
保证金、押金 | 643,899.50 | 363,571.00 |
收到应支付高稳定绿色化电镀工艺技术与成套装备项目补助款 | 936,867.19 | 9,692,378.52 |
其他 | 4,760,378.58 | 784,454.47 |
合计 | 9,186,074.26 | 15,329,353.7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59,149,184.27 | 38,342,340.00 |
手续费 | 98,397.72 | 99,458.53 |
保证金、押金 | 2,335,585.14 | 659,591.00 |
应付研发合作款 | 6,494,400.00 | |
其他 | 449,690.68 | 278,079.54 |
合计 | 68,527,257.81 | 39,379,469.0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高邮项目代垫款项 | 1,566,000.00 | |
理财本金 | 17,139,691.60 | |
其他往来 | 600,000.00 | |
合计 | 19,305,691.6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高邮项目代垫款项 | 1,566,000.00 | |
理财本金 | 28,400,000.00 | |
其他往来 | 1,000,000.00 | |
保证金、押金 | 1,530,000.00 | |
处置盛益现金流出 | 557,456.65 | |
合计 | 30,966,000.00 | 2,087,456.65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押金 | ||
其他往来 | 2,200,000.00 | 650,000.00 |
票据贴现 | 17,372,056.79 | 20,400,945.11 |
取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 | 25,000,000.00 | 20,000,000.00 |
收到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7,984,753.22 | |
合计 | 44,572,056.79 | 59,035,698.33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款项 | 3,287,300.83 | 2,953,002.00 |
其他关联方往来 | 1,251,139.72 | 4,648,988.70 |
远东租赁 | 10,634,592.00 | 4,671,080.00 |
平安租赁 | 1,683,613.29 | |
支付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7,984,753.22 | |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 | ||
保证金、押金 | 1,000,000.00 | |
其他 | ||
合计 | 16,856,645.84 | 31,257,823.9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99,259,915.13 | 330,984,887.38 | 4,419,811.25 | 277,800,000.00 | 5,628,606.87 | 251,236,006.89 |
长期借款(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83,163,481.60 | 32,740,204.18 | 4,100.00 | 20,291,949.70 | 371.55 | 95,615,464.53 |
长期应付款(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16,029,433.47 | 25,000,000.00 | 11,286,987.03 | 29,742,446.44 | ||
租赁负债(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10,152,403.84 | 1,044,078.62 | 3,287,300.83 | 2,424,457.93 | 5,484,723.70 | |
合计 | 308,605,234.04 | 388,725,091.56 | 5,467,989.87 | 312,666,237.56 | 8,053,436.35 | 382,078,641.56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414,589.15 | -34,811,520.6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28,674.01 | 2,128,765.53 |
信用减值损失 | 9,369,077.55 | 12,418,454.9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0,666,354.30 | 24,789,012.6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3,013,597.85 | 6,710,312.3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29,152.75 | 933,334.3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05,899.04 | -14,943.8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4,604.55 | 172,869.8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26,456.72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000,649.85 | 8,120,973.3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878,005.00 | -6,952,139.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212,497.25 | -17,072,408.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23,361.55 | -2,090,419.2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925,814.96 | 31,884,291.1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6,772,064.06 | -3,073,210.4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886,267.64 | -82,449,645.73 |
其他 | 35,372,726.18 | 36,455,855.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159,141.95 | -22,850,417.7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3,268,437.17 | 53,532,759.3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3,532,759.30 | 73,168,681.8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64,322.13 | -19,635,922.5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2,001,501.48 |
其中: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7,370,000.00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14,631,501.48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32,001,501.48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5,800,000.00 |
其中: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8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94,081.33 |
其中: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 385,008.27 |
三孚环境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 409,073.06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5,005,918.67 |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3,268,437.17 | 53,532,759.30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3,268,437.17 | 53,532,759.3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268,437.17 | 53,532,759.3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54,476.90 | ||
其中:美元 | 10.56 | 7.1884 | 75.91 |
港元 | 166,732.53 | 0.92604 | 154,400.99 |
应收账款 | 3,327,283.93 | ||
其中:美元 | 462,868.50 | 7.1884 | 3,327,283.93 |
应付账款 | 703,425.63 | ||
其中:美元 | 97,855.66 | 7.1884 | 703,425.63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租赁费用:2,122,019.47元;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0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409,320.3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2,008,183.29 | |
合计 | 2,008,183.2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34,367,827.92 | 25,687,474.16 |
直接投入费用 | 19,446,836.97 | 12,871,595.62 |
折旧费用 | 9,055,540.57 | 5,254,811.61 |
无形资产摊销 | 182,653.44 | 206,889.80 |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 | 340,074.39 | 266,503.33 |
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
委外研究开发费用 | 1,564,271.23 | 2,265,488.20 |
其他相关费用 | 8,131,813.52 | 4,026,432.84 |
合计 | 73,089,018.04 | 50,579,195.5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3,089,018.04 | 50,579,195.5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3月26日,三孚新科将所持子公司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以2,580万元出售;2024年6月28日,三孚新科将所持子公司三孚环境服务(广州)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名义价1元出售。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广州朗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月23日注销。广州程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0月16日注销。合肥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期完成清算,于2024年7月22日注销。宿迁朗晞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期完成清算,于2024年11月18日注销。广州顺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注册成立,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宁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750万元人民币 | 江苏南京 | 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1000万元人民币 | 广东广州 | 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1000万人民币 | 广东广州 | 研究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二轻新材料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534.311553万元人民币 | 广东广州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智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500万元人民币 | 广东广州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海南势阳新材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海南澄迈 | 100万元人民币 | 海南澄迈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1000万元人民币 | 广东广州 | 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势禧新材 | 广东 | 200万元人民币 | 广东广州 | 贸易 | 70.00 | 投资设立 |
料有限公司 | 广州 | ||||||
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1000万元人民币 | 广东深圳 | 研究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250万元港币 | 中国香港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无锡煜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无锡 | 200万元人民币 | 江苏无锡 | 研究服务 | 6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12008.0039万元人民币 | 广东广州 | 生产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三孚(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扬州 | 3000万元人民币 | 江苏扬州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惠州毅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广东惠州 | 500万元人民币 | 广东惠州 | 生产 | 51.00 | 投资设立 | |
重庆慷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 | 200万元人民币 | 重庆 | 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300万元人民币 | 广东中山 | 生产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江西吉安 | 1142.9616万元人民币 | 江西吉安 | 生产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博泉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528.85万人民币 | 广东广州 | 生产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顺孚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500万元人民币 | 广东广州 | 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51.00% | 4,655,122.86 | 22,886,591.65 |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51.00% | 13,863,247.42 | 4,900,000.00 | 67,143,056.32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51.00% | -8,568,006.26 | 28,785,368.47 | |
惠州毅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51.00% | 7,482,035.49 | 16,559,044.2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51,563,444.72 | 25,501,562.76 | 77,065,007.48 | 22,768,339.95 | 7,589,337.63 | 30,357,677.58 | 35,122,706.67 | 27,547,928.48 | 62,670,635.15 | 17,292,139.78 | 8,171,416.21 | 25,463,555.99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 | 102,923,213.60 | 61,404,655.58 | 164,327,869.18 | 17,982,649.92 | 9,891,022.69 | 27,873,672.61 | 77,329,231.29 | 67,483,631.85 | 144,812,863.14 | 15,314,410.92 | 11,840,156.64 | 27,154,567.56 |
司 |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84,860,498.39 | 111,560,614.80 | 196,421,113.19 | 134,105,364.95 | 3,570,098.30 | 137,675,463.25 | 55,440,471.34 | 112,313,429.23 | 167,753,900.57 | 87,483,503.28 | 4,039,020.29 | 91,522,523.57 |
惠州毅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86,134,063.89 | 6,200,834.27 | 92,334,898.16 | 58,540,930.41 | - | 58,540,930.41 | 70,721,106.16 | 9,081,697.95 | 79,802,804.11 | 60,128,910.77 | 1,149,385.78 | 61,278,296.55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山市康迪 | 34,422,817.99 | 9,500,250.74 | 9,500,250.74 | -10,767,397.10 | 20,316,724.63 | 8,701,740.73 | 8,701,740.73 | -2,824,088.80 |
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88,943,567.74 | 27,820,031.19 | 27,820,031.19 | 21,218,943.28 | 13,689,220.74 | 5,051,099.43 | 5,051,099.43 | 2,602,855.06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66,594,804.53 | -17,485,727.06 | -17,485,727.06 | -32,295,835.63 | 59,428,231.42 | -18,004,038.14 | -18,004,038.14 | -33,790,470.84 |
惠州毅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13,540,012.51 | 15,269,460.19 | 15,269,460.19 | 389,739.50 | 69,362,831.86 | 13,524,507.56 | 13,524,507.56 | 239,106.97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变动原因 |
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49.00 | 100.00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
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51.00 | 100.00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900,000.00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900,000.00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266,987.59 | 381,535.87 |
差额 | 1,266,987.59 | 518,464.13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266,987.59 | -518,464.13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8,403,189.74 | 8,851,303.2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55,413.81 | 783,560.29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55,413.81 | 783,560.29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6,902,000.00 | 408,000.00 | 6,49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929,121.48 | 513,132.81 | 1,442,254.29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7,831,121.48 | 513,132.81 | 408,000.00 | 7,936,254.29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408,000.00 | 40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132,115.85 | 3,131,343.65 |
合计 | 2,540,115.85 | 3,539,343.65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委托存款、长期借款、应付
债券及长期应付款等,这些金融工具主要与经营及融资相关,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详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为降低信用风险,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监控以及通过账龄分析来对应收账款进行持续监控,确保公司不致面临坏账风险,将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
(3)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融资需求。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4)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与外币相关的收入和支出的信用期短,受到外汇风险的影响不大。
(5)流动性风险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6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500,000.00 | 4,626,456.72 | 17,126,456.72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500,000.00 | 4,626,456.72 | 17,126,456.72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理财产品 | 12,500,000.00 | 12,500,000.00 | ||
(5)业绩补偿款 | 4,626,456.72 | 4,626,456.72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6,957,781.24 | 46,957,781.2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9,457,781.24 | 4,626,456.72 | 64,084,237.9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衍生金融负债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有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融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理财产品,其公允价值采用预期收益率计算;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持有意图为背书,且其剩余期限较短,公允价值等同于账面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主要是根据投资协议合同约定的业绩承诺目标计算的需收取股权转让方的业绩补偿款。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间的关联方交易已在合并报表时抵销,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的交易如下: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官文龙、瞿承红。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附注(一)。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附注(三)。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7月31日前为联营企业,之后为控股子公司 |
广州鸿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瞿承红妹夫赵俊持股100%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企业 |
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 | 重要控股子公司惠州毅领少数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惠州市多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重要控股子公司惠州毅领少数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GREATCHIEFTAINENTERPRISECOMPANYLIMITED | 子公司明毅电子之其他关联企业 |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详见其他说明 |
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瞿承红控制的企业 |
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31日之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后为实际控制人瞿承红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原持有公司5.00%以上股东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起持股比例低于5.00%,对比报表上期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未满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期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报告期不属公司关联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料 | 25,493.35 | 否 | 85,349.52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8,447.81 | 否 | 299,571.70 | |
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料 | 1,511,637.31 | 否 | 112,495.66 | |
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 | 1,567,172.12 | 否 | 575,611.76 | |
GREATCHIEFTAINENTERPRISECOMPANYLIMITED | 采购原料 | 530,187.73 | |||
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资产 | 2,779,569.47 | |||
合计 | 3,172,750.59 | 否 | 4,382,785.8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及设备构件 | 84,244,650.55 | 69,362,831.86 |
GREATCHIEFTAINENTERPRISECOMPANYLIMITED | 销售设备 | 26,085,884.00 | |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9,898.25 |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97,978.77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49,812.20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服务费 | 132,990.56 | |
合计 | 84,244,650.55 | 99,529,395.6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建筑物 | 4,128.45 | 16,513.74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建筑物 | 2,004,054.84 | 2,112,867.4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惠州市多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71,508.95 | 54,116.85 | ||||||||
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3,027.58 | 6,750.00 | 541.5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5月31日 | 2024年5月31日 | 是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年8月2日 | 2024年8月1日 | 是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年4月11日 | 2024年3月15日 | 是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3年10月17日 | 2026年10月17日 | 否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4年4月29日 | 2025年9月10日 | 否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年6月12日 | 2026年6月11日 | 否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23年11月10日 | 2025年11月3日 | 否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2025年12月18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官文龙 | 30,000,000.00 | 2023年5月31日 | 2024年5月31日 | 是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3年6月9日 | 2024年6月9日 | 是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4年6月12日 | 2026年6月11日 | 否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0,118,200.00 | 2023年11月2日 | 2031年11月1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 | 转让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 | 25,800,000.00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20.33 | 518.37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 | 48,940,595.81 | 1,916,598.89 | 37,620,000.00 | 1,436,103.20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30,546.65 | 1,166.09 | |||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465,471.82 | 55,942.82 | |||
合同资产 | 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 | 9,102,810.00 | 360,149.12 | 8,648,000.00 | 330,128.14 |
其他应收款 | 惠州市多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89,744.00 | 18,974.40 | ||
田志斌(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3,110,729.99 | 3,110,729.99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1,669.03 | 48,218.03 |
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 | 155,615.57 | 93,125.03 | |
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 | 4,765,046.48 | 3,253,409.17 | |
惠州市多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479,655.10 | ||
合同负债 | 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 | 2,576,522.12 | |
其他应付款 | 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 | 21,300.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 484,650.00 | 20,151,747.00 | 484,650.00 | 20,151,747.00 |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 74,400.00 | 2,022,192.00 | 74,400.00 | 2,022,192.00 |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94,534.00 | 749,948.80 | 4,000,000.00 | 31,734,344.91 |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1,800,000.00 | 5,112,000.00 | ||||||
合计 | 653,584.00 | 22,923,887.80 | 6,359,050.00 | 59,020,283.91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31.825元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80.00元 | 2025年5月/2026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均将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行权期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限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始至2025年7月4日止(根据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止,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始至2025年6月7日止(根据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6月7日止,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等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预计波动率、无风险利率、预计期限(年)、加权平均股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预计离职率及可行权条件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26,413,382.23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1年第2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 | 13,781,328.25 | |
2021年第2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 2,876,632.00 |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7,933,586.20 |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9,487,500.00 | |
子公司皓悦新科员工持股平台广州迪晞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3,799.96 | |
子公司江西博泉员工持股平台吉安博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225,421.40 | |
合计 | 35,628,267.81 |
其他说明
1、2020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员工持股平台广州迪晞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丁先峰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权,价格为3.00元/股,转让后丁先峰、皓悦新科其他员工分别通过此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权11,000.00股、189,000.00股。公司结合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情况,按11.57元/股对皓悦新科其他员工此次受让的189,000.00股计算并确认股权支付总金额为1,619,000.00元,根据此次股权激励员工签订了5年服务期约定的情况,股权支付金额从2020年4月开始按5年平均分摊计入对应期间的损益,其中计入2024年度的管理费用金额为323,799.96元。
2、2022年12月,公司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江西博泉员工持股平台吉安博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新增注册资本方式持有江西博泉501,090.00股股权,价格9.18666元/股。公司结合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情况,按16.91元/股对江西博泉员工此次受让的476,126.00股计算并确认股份支付总金额为3,676,264.66元,根据此次股权激励员工签订了3年服务期约定的情况,股份支付金额从2022年12月按3年平均分摊计入对应期间的损益,其中计入2024年度的管理费用金额为1,225,421.40元。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4月11日,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王馨雅、周湛文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江西邦越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期末”指2024年12月31日,“期初”指2023年12月31日,“本期”指2024年度,“上期”指2023年度。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73,045,289.85 | 46,117,363.93 | |
1年以内小计 | 73,045,289.85 | 46,117,363.93 |
1至2年 | 9,670,468.69 | 12,459,962.34 |
2至3年 | 7,082,986.17 | 2,637,921.0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82,495.02 | 1,321,064.20 |
4至5年 | 878,657.50 | 1,333,150.01 |
5年以上 | 899,845.51 | 261,369.70 |
合计 | 92,559,742.74 | 64,130,831.22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0,112.27 | 0.73 | 680,112.27 | 100.00 | 1,640,447.97 | 2.56 | 1,640,447.97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1,879,630.47 | 99.27 | 9,673,068.92 | 10.53 | 82,206,561.55 | 62,490,383.25 | 97.44 | 7,448,032.96 | 11.92 | 55,042,350.29 |
其中: |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 | 19,205,240.96 | 20.75 | 96,026.20 | 0.50 | 19,109,214.76 | 7,214,800.38 | 11.25 | 36,074.00 | 0.50 | 7,178,726.38 |
应收非PCB客户 | 50,165,306.05 | 54.20 | 8,227,816.41 | 16.40 | 41,937,489.64 | 52,400,140.12 | 81.71 | 7,268,186.82 | 13.87 | 45,131,953.30 |
应收PCB药水客户 | ||||||||||
应收设备客户 | 22,509,083.46 | 24.32 | 1,349,226.31 | 5.99 | 21,159,857.15 | 2,875,442.75 | 4.48 | 143,772.14 | 5.00 | 2,731,670.61 |
合计 | 92,559,742.74 | 100.00 | 10,353,181.19 | 11.19 | 82,206,561.55 | 64,130,831.22 | 100.00 | 9,088,480.93 | 14.17 | 55,042,350.2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邯郸市宏泰紧固件有限公司 | 317,475.00 | 317,4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台州市恒烁电镀有限公司 | 165,475.00 | 165,4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1,707.50 | 141,707.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客户 | 55,454.77 | 55,454.7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680,112.27 | 680,112.27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往来款 | 18,655,240.96 | 93,276.21 | 0.50 |
合计 | 18,655,240.96 | 93,276.21 | 0.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非PCB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788,158.18 | 1,375,835.33 | 3.84 |
1至2年 | 5,195,025.94 | 1,074,965.56 | 20.69 |
2至3年 | 7,053,923.67 | 3,697,101.84 | 52.41 |
3至4年 | 676,790.25 | 628,505.67 | 92.87 |
4至5年 | 551,562.50 | 551,562.50 | 100.00 |
5年以上 | 899,845.51 | 899,845.51 | 100.00 |
合计 | 50,165,306.05 | 8,227,816.41 | 16.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设备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033,640.71 | 901,682.04 | 5.00 |
1至2年 | 4,475,442.75 | 447,544.27 | 10.00 |
2至3年 | 30.00 | ||
3至4年 | 50.00 |
4至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22,509,083.46 | 1,349,226.31 | 5.9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9,088,480.93 | 3,115,907.38 | 543,761.75 | 1,307,445.37 | 10,353,181.19 | |
合计 | 9,088,480.93 | 3,115,907.38 | 543,761.75 | 1,307,445.37 | 10,353,181.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0,694,917.75 | 2,650,000.00 | 23,344,917.75 | 24.52 | 1,391,018.03 |
第二名 | 13,331,538.31 | 13,331,538.31 | 14.00 | 66,657.69 | |
第三名 | 3,150,000.00 | 3,150,000.00 | 3.31 | 15,750.00 | |
第四名 | 3,062,871.05 | 3,062,871.05 | 3.22 | 117,748.62 | |
第五名 | 2,576,987.50 | 2,576,987.50 | 2.71 | 99,069.37 | |
合计 | 42,816,314.61 | 2,650,000.00 | 45,466,314.61 | 47.76 | 1,690,243.71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3,868,286.40 | 36,631,357.61 |
合计 | 63,868,286.40 | 36,631,357.6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8,092,874.42 | 31,248,593.64 | |
1年以内小计 | 38,092,874.42 | 31,248,593.64 |
1至2年 | 24,516,088.12 | 13,866,820.00 |
2至3年 | 9,866,820.00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2,475,782.54 | 45,115,413.6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054,890.00 | 1,082,471.50 |
备用金 | 3,107.63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52,186,959.86 | 26,655,689.00 |
代垫款项 | 282,600.52 | 278,530.14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9,048,704.16 | 3,110,729.99 |
其他往来款 | 9,866,820.00 | 13,866,820.00 |
其他 | 35,808.00 | 118,065.38 |
合计 | 72,475,782.54 | 45,115,413.6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63,964.03 | 8,320,092.00 | 8,484,056.0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3,440.11 | 123,440.1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87,404.14 | 8,320,092.00 | 8,607,496.1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484,056.03 | 123,440.11 | 8,607,496.14 | |||
合计 | 8,484,056.03 | 123,440.11 | 8,607,496.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4,731,298.62 | 61.72 | 关联方往来款 | 1-2年 | 223,656.49 |
第二名 | 9,866,820.00 | 13.61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2-3年 | 8,020,092.00 |
第三名 | 4,329,412.09 | 5.97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1年以内 | |
第四名 | 3,110,729.99 | 4.29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1年以内 | |
第五名 | 3,490,390.00 | 4.82 | 关联方往来款 | 2年以内 | 17,451.95 |
合计 | 65,528,650.70 | 90.41 | / | / | 8,261,200.44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09,308,997.60 | 509,308,997.60 | 510,481,482.95 | 510,481,482.9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395,834.61 | 8,395,834.61 | 8,851,303.25 | 8,851,303.25 | ||
合计 | 517,704,832.21 | 517,704,832.21 | 519,332,786.20 | 519,332,786.2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南京宁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7,500,000.00 |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66,176,313.14 | 7,875,284.65 | 174,051,597.79 | |||||
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274,000.00 | 11,274,000.00 | ||||||
广州智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广州势禧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00,000.00 | 1,400,000.00 | ||||||
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71,928,000.00 | 71,928,000.00 | ||||||
三孚环境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 94,562.46 | 94,562.46 | ||||||
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4,600,001.00 | 900,000.00 | 5,500,001.00 | |||||
三孚(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9,000,000.00 | 1,000,000.00 | 30,000,000.00 | |||||
海南势阳新材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36,230.00 | 836,230.00 | ||||||
合肥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510,000.00 | 510,000.00 |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127,500,000.00 | 127,500,000.00 |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无锡煜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惠州毅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重庆慷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34,823,168.81 | 34,823,168.81 | ||||
广州顺孚科技有限公司 | ||||||
合计 | 510,481,482.95 | 10,706,077.11 | 11,878,562.46 | 509,308,997.6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8,851,303.25 | -455,468.64 | 8,395,834.61 | ||||||||
广州鸿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小计 | 8,851,303.25 | -455,468.64 | 8,395,834.61 | ||||||||
合计 | 8,851,303.25 | -455,468.64 | 8,395,834.61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7,741,845.73 | 104,026,865.50 | 120,788,968.48 | 81,658,036.91 |
其他业务 | 6,854,627.70 | 3,511,026.19 | 5,332,969.49 | 4,595,121.58 |
合计 | 154,596,473.43 | 107,537,891.69 | 126,121,937.97 | 86,253,158.4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100,000.00 | -220,988.91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5,468.64 | 783,560.2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4,371,042.0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272,3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1,481,826.30 | 205,189.94 |
合计 | 20,497,399.70 | 6,040,061.32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868,345.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40,115.8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276,012.4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4,569.6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62,011.7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5,354.2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03,662.8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95,251.46 |
合计 | 16,366,786.7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6 | -0.14 | -0.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90 | -0.31 | -0.3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上官文龙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