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证券简称:三孚新科公告编号:2025-008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81,745.6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7,945,212.2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2,251,609.55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951,737.73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现金分红条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购买重大资产以及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收购兼并)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者超过5千万元人民币”,“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份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在依据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业绩出现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目前公司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需集中资源投入新产品研发、新业务市场拓展及市场风险应对,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并推动长期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2025年经营计划以及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2,251,609.55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951,737.73元,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0.00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主要系因为公司部分子公司持续盈利;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主要系因为母公司历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对利润影响较大,母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均有所增加,且控股子公司未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同时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