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瀚深度”“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浩瀚深度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限为2022年8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现就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或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已根据浩瀚深度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已与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与浩瀚深度保持密切日常沟通和定期回访。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经核查,浩瀚深度未发生相关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经核查,浩瀚深度未发生相关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经核查,浩瀚深度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或督导情况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浩瀚深度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规则、行为规范。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浩瀚深度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规则。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浩瀚深度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
11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
12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浩瀚深度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
13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浩瀚深度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期履行相关承诺。 |
14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关注公共媒体关于浩瀚深度的报道,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和事实不符的情况。
15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经核查,浩瀚深度未发生相关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或督导情况 |
16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针对浩瀚深度实际情况制定了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现场检查工作。 |
17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经核查,浩瀚深度未发生相关情况。 |
18 |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等。 | 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风险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升级及产品更新速度快,企业必须根据市场发展趋势把握研发创新方向,持续不断的推进技术以及产品开发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成熟产品推向市场,以适应不断发展的需求,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如公司未来不能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做出准确判断,行业发展趋势不能及时掌握,致使公司在新技术的研发、重要产品开发等方面不能及时做出准确决策,则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将存在失败的风险。同时,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或者产品具体性能、指标、开发进度无法达到预期而研发失败的风险,此外公司也存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制成功后不能得到市场的认可或者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2、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主导的网络可视化、信息安全防护及大数据解决方案科技含量较高,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构成公司主营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能够持续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以及长期培养、积累的核心技术人员,目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仍处于研发阶段,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及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专利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出现技术泄密,或者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情况,将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及单一客户依赖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网络可视化、信息安全防护及大数据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电信运营商,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具有客户集中风险。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大规模高速网络环境下的全流量识别、采集及应用技术,公司侧重流量管控的硬件DPI技术路径与中国移动的网络建设及技术路径适配性较好,因此,公司与中国移动已形成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2024年度,中国移动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公司对中国移动存在依赖性。
2、产品销售季节性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客户是电信运营商,该等客户通常采用招投标等方式进行网络可视化及信息安全防护解决方案等产品的集中采购,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和集中采购制度。通常情况下,下游客户多在上半年对全年的投资和采购进行规划,并在年中或下半年安排项目招标、产品交付,以及项目验收、结算工作,从而使得发行人收入呈现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3、部分业务合同签署滞后的风险
2024年度,未签署合同先开工是公司在实际经营中会遇到的一种情形。部分项目因电信运营商等客户实施要求紧急,需公司及时为其提供服务以满足“三同步”原则,确保网络智能化解决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验收和上线。但由于运营商内部合同的签订和审批流程环节多、周期长,客户并不能立刻与公司签订正式的业务合同。因此,在公司入场工作的同时客户会同步办理正式签订和审批流程,从而导致部分项目出现未签署先开工的情况。尽管公司已经制定应对未签约风险的具体
措施,如公司不能有效控制先期投入的成本规模,或是未能及时签署合同,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的风险
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21,369.4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为48.32%。若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能有效控制好应收账款的回收或者客户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2、存货管理及跌价的风险
2024年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等构成。期末账面价值为13,141.98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1.72%。未来期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存货规模可能呈现持续增长趋势。若公司不能对存货进行有效管理,可能存在由于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而发生滞销及存货跌价,进而影响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1)所得税优惠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国家或地方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在税收优惠期满后公司未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无法继续享受有关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继而对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增值税优惠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若未来国家或地方对软件企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将会对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的支柱产业。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这些行业政策的出台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国家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的风险:原材料采购中,FPGA芯片、内容可寻址存储芯片、RAM存储芯片等3款芯片原材料主要来自境外供应商,未来若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剧烈变动或供应商产能紧张,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控制,公司将面临采购价格进一步上涨或供货周期进一步延长的风险,将会对公司产品交付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度,浩瀚深度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442,278,115.54 | 520,499,659.05 | -15.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120,132.56 | 62,909,751.68 | -42.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557,152.69 | 45,682,379.30 | -44.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018,174.96 | 170,202,955.49 | -45.94%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41,373,683.07 | 1,039,705,434.11 | 0.16% |
总资产 | 1,393,064,501.81 | 1,299,008,649.62 | 7.24% |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40 | -42.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40 | -42.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29 | -44.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0% | 6.23% | 减少2.7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8% | 4.52% | 减少2.0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5.46% | 19.26% | 增加6.20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减少42.58%、44.05%,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均减少42.50%,主要原因:(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下降系中国移动集采订单签约延后,导致收入确认也相应延后;(2)公司报告期内部分框架合同执行延后,原材料消耗也相应减缓,公司提前备货的存货库龄相应增加导致本报告期计提的存货减值较去年同期增加;(3)受签单减少影响本报告期取得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上年度取得上市补贴及搬迁补贴约961万元,此项影响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5.94%,主要原因:(1)本期签单减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减少13,534.20万元。(2)2023年回款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是部分2022年款项因宏观环境影响客户付款流程延长而递延至2023年取得,属于偶发性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积淀深厚
公司自1994年成立以来,长期专注于互联网流量管控及数据智能化应用领域,经过二十余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成功打造了以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产品为基本架构的完善业务体系。作为网络可视化行业中的代表性企业,公司能够全面实现互联网流量及数据的前端采集处理,后端智能化应用,公司已逐步成长为网络可视化行业中全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的企业。
截至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287人,占公司员工人数43%。目前,公司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软件企业认定等多项资质,公司始终坚持研发创新,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多年来逐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通过合理的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布局实现对核心技术的有效保护。公司已授权发明专利证书92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7件、外观设计专利证书5件,拥有软件著作权346项,并且获得诸多科技奖项,技术研发实力较强。
(二)客户资源长期稳定
公司目前在网络可视化的运营商市场中具备较为明显的市场领先优势,2024年度实现了对三大运营商的销售,并于近年来中国移动总部的互联网DPI集采招投标中取得超过50%的中标份额。目前,公司业务已拓展至全国范围,受到客户广泛认可,经过长期业务合作积累,公司客户拥有较高的忠诚度,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三)人才与管理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长期从事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行业、技术及管理经验,研发团队始终紧跟产业和技术发展前沿,不断从行业发展中汲取经验,将先进的产品开发和设计思路融入到公司产品中去,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此外,公司还通过对核心员工股权激励的方式,稳定公司核心员工,持续激发骨干员工积极性,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壮大,实现业绩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2024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为11,261.96万元,较2023年研发支出同比增长12.35%,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5.46%,与2023年度研发费用率19.26%相比,增加6.20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情况
2024年,公司各在研项目如期开展,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2024年,公司新获得授权专利共计37件,均为发明专利;获得软件著作权27件。截至2024年末,公
司已拥有知识产权582件,其中发明专利92件,实用新型专利7件,拥有软件著作权346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2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28.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58.7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89.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69.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1日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2)1020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 219,655,962.33 |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97,381,411.72 |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产 | 1,692,294.81 |
减: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15,700.00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265,300,000.00 |
加:收回理财产品 | 220,300,000.00 |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800,490.06 |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 79,367,045.86 |
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含未完成置换及自有资金支付部分上市费用18,006,329.8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行及账号 | 账号 | 存款类型 | 金额(元)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110913056510203 | 活期 | 680,563.53 |
2 | 110913056510555 | 活期 | 22,854,160.57 | |
3 | 110913056510109 | 活期 | 220.43 | |
4 | 110913056510000 | 活期 | 23,608,561.67 | |
5 | 110913056510001 | 活期 | 17,558,257.07 | |
6 | 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 | 20000002522400097346299 | 活期 | 14,665,282.19 |
7 | 20000002522400097322929 | 活期 | 0.40 | |
合计 | 79,367,045.86 |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存储、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浩瀚深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浩瀚深度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浩瀚深度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谢正阳 | 谢栋斌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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