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会议9次,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9 | 9 | 8 | 0 | 0 | 否 |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共出席了3次,分别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真实背景,具备交易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了解与核查,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按照考核情况发放薪酬。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相关制度和方案。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了新老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所有董事均能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职责和义务。2024年度我们任职期间各位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审阅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并提出有益的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本人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进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新的一年,我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连起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