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15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11: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5楼152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通知到监事3人,已通知到监事3人,监事何典治、许文、饶雄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典治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2024年度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1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经理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全年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营业收入、利润均稳步增长,安全环保形势平稳,完成年度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
会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无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面、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状况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会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2026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已累计使用161,531.18万元,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98,178.79万元,其中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7.35万元;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已累计使用143,038.62万元。
(二)2024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以经审计的2024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进行合理预算。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拟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的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其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监事会原则同意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算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将2025年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对外捐赠支出纳入公司年度全面预算工作范围,对捐赠预算实行总额管理,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本次关联交易是为完成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401号泊位工程(二期)防风网工程施工工作,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
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