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8证券简称:协昌科技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议通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833.3334万股,每股面值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1.88元。截至2023年
月
日止,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951,133,367.92元,扣除发行费用103,184,740.3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847,948,627.61元。截止2023年8月1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5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项目 | 以前年度金额 | 本期金额 | 累计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951,133,367.92 | 951,133,367.92 | |
减: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 84,836,004.15 | 84,836,004.15 | |
到账募集资金总额 | 866,297,363.77 | 866,297,363.77 | |
减:发行费用支出 | 16,082,641.51 | 943,396.23 | 17,026,037.74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 110,000,000.00 | 40,361,900.79 | 150,361,900.79 |
项目 | 以前年度金额 | 本期金额 | 累计金额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00.00 | 25,000,000.00 | 145,000,000.00 |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900,888,263.54 | 1,580,000,000.00 | 2,480,888,263.54 |
加:赎回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 461,388,263.54 | 1,468,000,000.00 | 1,929,388,263.54 |
减: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 | 126.08 | 1,600.42 | 1,726.50 |
减: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3,997,606.92 | 3,997,606.92 | |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投资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 3,722,846.12 | 15,978,584.06 | 19,701,430.18 |
期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184,437,442.30 | 18,111,522.00 | 18,111,522.00 |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 184,437,442.30 | 8,104,517.78 | 8,104,517.78 |
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余额 | 10,007,004.22 | 10,007,004.22 |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1,00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2,413.0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3年第三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8月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8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2024年3月,因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变更后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凯美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半导体”)、张家港凯思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思半导体”)、协昌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昌”)共同实施。公司的子公司凯美半导体、凯思半导体、苏州协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分别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与相关开户银行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4月,因公司全称发生变更,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4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专户用途 | 账户状态 |
协昌科技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注1) | 8018288813329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协昌科技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注1) | 387062730013000180076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协昌科技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注1) | 8112001082865968888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已注销(注2) |
协昌科技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注) | 640848530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协昌科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口支行(注1) | 505379623398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注销(注3) |
协昌科技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75120122000670309 | 超募资金 | 正常使用 |
协昌科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注1) | 10528101040016858 | 超募资金 | 已注销(注4) |
协昌科技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51113700001505 | 超募资金 | 正常使用 |
苏州协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注1) | 644869629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凯思半导体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51745300001627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凯美半导体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注1) | 3050020410120100099719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注1:因上述开户银行没有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的上级支行或分行代为签署,实际协议由开户银行履行。注2:2024年4月,为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户予以注销,并将余额分别划转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注3:2024年3月,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口支行账户进行了注销。注4:2024年3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用于超募资金项目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账户予以注销,剩余资金已划转至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
截止2024年
月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8018288813329 | 110,230,980.80 | 1,546,683.64 | 活期方式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 | 387062730013000180076 | 70,888,263.54 | 921,834.12 | 活期方式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8112001082865968888 | 30,000,000.00 | 已销户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640848530 | 99,392,887.64 | 1,332,933.36 | 活期方式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口支行 | 505379623398 | 110,000,000.00 | 已销户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75120122000670309 | 180,000,000.00 | 1,097,262.16 | 活期方式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 10528101040016858 | 165,785,231.79 | 已销户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51113700001505 | 100,000,000.00 | 1,149,729.83 | 活期方式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644869629 | 341,213.18 | 活期方式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51745300001627 | 746,433.33 | 活期方式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3050020410120100099719 | 968,428.16 | 活期方式 | |
合计 | 866,297,363.77 | 8,104,517.78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6,363,0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不涉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
月
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4年
月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类型 | 所属银行 | 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结构性存款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4,500,000.00 | 7天周期滚存型,无固定期限 | |
结构性存款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3,000,000.00 | 7天周期滚存型,无固定期限 |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35,000,000.00 | 2024-7-22 | 2027-7-22 |
结构性存款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30,000,000.00 | 2024-9-18 | 2025-5-23 |
定期存款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10,000,000.00 | 2024-9-19 | 2025-9-19 |
结构性存款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50,000,000.00 | 2024-9-27 | 2025-9-25 |
定期存款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20,000,000.00 | 2024-9-25 | 2025-9-25 |
结构性存款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155,000,000.00 | 2024-10-8 | 2025-4-11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20,000,000.00 | 2024-10-17 | 2025-1-16 |
结构性存款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80,000,000.00 | 2024-10-25 | 2025-4-30 |
结构性存款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10,000,000.00 | 2024-11-1 | 2025-10-31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6,000,000.00 | 2024-11-15 | 2025-1-10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6,000,000.00 | 2024-11-22 | 2025-1-3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6,000,000.00 | 2024-11-29 | 2025-1-10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6,000,000.00 | 2024-12-13 | 2025-1-10 |
结构性存款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40,000,000.00 | 2024-11-25 | 2025-11-24 |
结构性存款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20,000,000.00 | 2024-12-26 | 2025-3-27 |
结构性存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 | 50,000,000.00 | 2024-12-27 | 2025-6-27 |
合计 | 551,50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
月
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整体合并变更为“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本次变更涉及募集资金41,942.90万元,其中31,051.22万元来源于原募投项目,10,891.68万元来源于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
月
日,本公司的募投项目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1.22元/股(含本数)。截止2024年
月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划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人民币1,400.00万元,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73,333,334股的比例为0.17%,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76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未使用部分10,007,004.22元(包含利息收入4,611.14元)尚在回购专用证券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4,794.8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35.9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1,942.9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935.9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1,942.9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9.46%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11,023.10 | - | - | - | - | - | - | - | - | |
2、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是 | 10,088.83 | - | - | - | - | - | - | - | - | |
3、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是 | 9,939.29 | - | - | - | - | - | - | - | - |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2.24 | 11,002.24 | 100.02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 | 41,942.90 | 4,033.95 | 4,033.95 | 9.62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2,051.22 | 52,942.90 | 4,036.19 | 15,036.1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 | - | 根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10,891.68万元超募资金将用于“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相关使用情况详见“承诺投资项目”中对应项目的投资进度。 | |||||||
2、暂未确定投向 | 否 | - | 7,452.20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股份回购 | - | - | 399.76 | 399.76 | 399.76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 | - | 24,000.00 | 2,500.00 | 14,500.00 | 60.42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1,851.96 | 2,899.76 | 14,899.76 | ||||||
合计 | 42,051.22 | 84,794.86 | 6,935.95 | 29,935.9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本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的金额为42,743.64万元。2、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3、超募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4、超募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5、超募资金用于回购股份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整体合并变更为“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根据本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办公环境、购置成本等多方面因素,本公司拟购置新的工业用地,以解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用地需求。本次变更共涉及41,942.90万元募集资金(其中31,051.22万元来源于原募投项目,10,891.68万元来源于超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由“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工业园华泰路1号”变更为“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大道与苏虞张公路交叉口东侧”;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变更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协昌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凯美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张家港凯思半导体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主体凯美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半导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及存放于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1,942.90 | 4,033.95 | 4,033.95 | 9.62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
合计 | - | 41,942.90 | 4,033.95 | 4,033.95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整体合并变更为“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