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三江: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5-026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3、 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14:30

4、 召开地点: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

室(肇庆高新区创业路15号)

5、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6、 召集人:董事会

7、 主持人:董事长赵国法先生

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169,491,16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73.87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5,119,5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71.96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4,371,62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9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人,代表股份4,401,72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91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1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人,代表股份4,371,62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9053%。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84,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1%;反对49,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5,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80%;反对49,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71%;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9%。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9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5%;反对3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5,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34%;反对3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17%;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9%。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9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5%;反对3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5,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34%;反对3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17%;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9%。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9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5%;反对3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5,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34%;反对3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17%;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9%。

议案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9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5%;反对3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5,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34%;反对3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17%;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9%。

议案6.00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276,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1%;反对15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6,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153%;反对15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97%;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9%。

议案7.00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94,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5,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43%;反对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71%;弃权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6%。

议案8.00 《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赵国法、任振雪、广州飞雪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赛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建强对其关联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8.01 《关于确认内部董事赵国法、任振雪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同意4,292,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81%;反对6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22%;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62%;反对6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33%;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5%。

议案8.02 《关于确认内部董事王宪伟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78,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7%;反对5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62%;反对5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0%;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8%。

议案8.03 《关于确认内部董事吴卓瑜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78,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7%;反对5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62%;反对5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0%;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8%。

议案8.04 《关于确认独立董事饶品贵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78,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7%;反对5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62%;反对5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0%;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8%。

议案8.05 《关于确认独立董事相建强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同意169,375,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7%;反对5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62%;反对5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0%;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8%。

议案9.00 《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9.01 《关于确认郝振亮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84,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9%;反对53,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4,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89%;反对53,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43%;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8%。

议案9.02 《关于确认洪清华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84,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9%;反对53,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4,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89%;反对53,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43%;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8%。

议案9.03 《关于确认任志坤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78,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7%;反对5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62%;反对58,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0%;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对决议存在实质影响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