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杭州申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湖北申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等134家公司,
- 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纸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 公司层面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风险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监督、信息与沟通等方面;
2. 业务层面包括收入与成本费用、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投融资与对外担保、货币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固定资产、采购与付款等方面。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营业收入 |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 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 |
资产总额 |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2% | 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2% |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 发现高管,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从而对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 机密信息泄露、未经授权的数据变更、数据泄露、系统硬件和软件系统的破坏,对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或者对当期财务报表造成重大错报; ? 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
- 3 -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
重要缺陷 | 控制缺陷或控制缺陷的组合,其重要性水平和经济影响低于重大缺陷,但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的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应当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营业收入 |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 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 |
资产总额 |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2% | 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2% |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 发现高管,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从而对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 机密信息泄露、未经授权的数据变更、数据泄露、系统硬件和软件系统的破坏,对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或者对当期财务报表造成重大错报; ? 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控制缺陷或控制缺陷的组合,其重要性水平和经济影响低于重大缺陷,但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的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应当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 4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德军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