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暨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条件及上限: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条件: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现金分红金额上限: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0%
?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在当年盈利、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且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0,166,779.40元,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47%。
2、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条件及上限
经董事会决议,2025年半年度拟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条件: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现金分红金额上限: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0%。
届时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半年度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166,779.40 | 155,308,755.80 | 142,360,006.7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33,092,522.20 | 500,049,003.38 | 472,039,277.83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6,059,590,566.0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17,835,541.9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6,331,919.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17,835,541.9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686%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以上方案。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以上方案。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