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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祁德树)
本人作为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独立审慎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根据专业优势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祁德树,195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新闻出版署(总署、总局)财务司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中宣部内部巡视组副组长。现任中国出版协会财务工作委员会主任。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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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
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编辑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以候选独立董事的身份参加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此后,公司召开两次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全部参加,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被提名人员均有资格担任上述职务,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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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过程中的作用。
2.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担任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后,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会议,就《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对浙版传媒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关键事项安排进行了沟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积极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完善公司治理。
3.编辑委员会担任董事会编辑委员会委员后,编辑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参加了该次会议,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选题情况进行研究并通过了相关议案,确保出版导向正确,契合时代发展需求,优化出版资源配置,加强了董事会对出版内容发展战略的实施指导,强化了董事会的决策功能。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担任独立董事后,报告期内公司未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将持续密切关注公司运营中的各类重大事项,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确保相关事项得到充分研讨、审慎决策。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聚焦公司规范运作与生产经营状况。在现场办公期间,多次组织并参与汇报会议,深入开展实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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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全面洞察公司日常运营流程与业务模式,精准识别潜在经营风险点。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开展多轮交流研讨。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结合公司实际,为公司战略规划、业务拓展方向及内部管理流程提供建设性建议。日常工作中,本人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搭建高效信息交流渠道;严谨对待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包括财务报表、业务报告、重大事项决策文件等;密切跟踪政策法规动态及行业新闻报道,及时评估其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前为公司提供风险预警与应对策略建议;积极投身公司治理,针对运营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举措与解决方案,全力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持续完善。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本人关注公司的整体发展态势,重点聚焦于公司的日常运营细节以及公司治理架构的有效运作。在每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做好案头工作,全面收集并仔细研读各类会议相关资料,从议案的具体内容到各项背景介绍,均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在会议中,本人凭借前期扎实的准备工作,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郑重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过程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影响。会议结束后,本人持续跟进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进度,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流程的合规性与有效性。同时,积极投身于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中,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保障公司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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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本人多次于公司实地考察,深入一线、办公区域,全面了解公司运营、人员配置等各方面情况。为进一步掌握公司动态,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期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充分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结合行业趋势与专业知识,为公司制定战略规划、优化业务流程等方面提供建设性意见,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外,本人于2024年10月20日出席首届浙版集团杰出作者大会。于大会上充分交流行业热点,开拓引入优质文化资源,助力更科学地制定出版内容发展战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选举程为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会议也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建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蒋传洋先生、邓小林先生、李伟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施慧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伟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子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了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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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我们认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相关人选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二)审议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选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辑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人选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了上述议案。
(三)审议定期报告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第三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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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募投项目结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募集资金项目“人民社重点图书出版工程”已实施完毕,同意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五)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2024年,没有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四、总体评价2024年,本人始终严格遵循《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坚守独立立场的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紧密且高效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题审议,以严谨、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全力推动公司治理朝着法治化、规范化的方向稳健迈进,切实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积极投身于公司内部的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工作,为公司的稳定运营保驾护航。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忠实、勤勉的工作态度,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作为核心目标,持续加大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致力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引入先进的治理理念与方法,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精准性。同时,密切关注行业动态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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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为公司的战略规划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助力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实现持续、健康、高质量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祁德树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