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站在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立场上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好公司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尚虎,男,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至今历任江苏省赣榆县公证处副主任,江苏省江阴市公证处部长,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盈科(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盈科(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2022年3月至今。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2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及相关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曾在公司、关联子公司任职,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形,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子公司提供财务、咨询、保荐等服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所有会议,认真行使了独立董事监督、建议职权,未出现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未曾发现公司董事会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的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审批、披露程序,合法有效。与会期间,本人积极对会议事项参与讨论并提出可行性措施,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努力
与最广大股民的立场保持一致,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经营建言献策。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积极行使职权,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会议行使职权。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内审部2023年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二)其他履职工作情况
1、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对独立董事的管理规定,现
场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会议共计四次,深入了解公司整体规划、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重点了解公司运行制度、经营情况,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反馈意见,积极为公司发展添砖加瓦。本人也通过电话、视频会议等形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及舆论导向,及时提供有效改善措施。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深知责任重大,在公司与会期间,认真研读会议材料、积极沟通公司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从不滥用权利。本人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认为,公司提出的每一项议案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民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及承诺豁免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间,并无相关情况出现。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真实、完整地公开了报告期内的财务信息及关键事项,保障投资者全面掌握企业运营动态。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继续聘任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并拥有专业胜任能力,在独立性、专业性及投资者权益保障方面均符
合规范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理,审议及信息披露流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继续聘任过祖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杨建林先生、周勤勇先生、华健先生、华剑锋先生、朱斌先生、鲁科君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王尚虎先生、郑洪河先生、王晓宏女士为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杨建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选举杨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审慎行使权利,秉承客观、独立严谨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对公司各项决策认真审议,积极为公司治理优化、战略决策提供支持。2025年,本人将继续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提高公司的治理与发展水平,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独立董事:王尚虎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