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0835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0835号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股份”)《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润丰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等。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润丰股份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润丰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润丰股份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润丰股份2024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23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号)同意注册,润丰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9,0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18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880.93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3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3-00030号《验资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062.9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2,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428,809,338.64 |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810,660,616.21 |
其中:置换的以前年度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32,954,240.38 |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9,401,308.79 |
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35,921,253.38 |
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361,753,904.72 |
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70,629,908.94 |
减:超募资金使用金额 | 86,000,000.00 |
减: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20,000,000.00 |
项目 | 金额 |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 49,277,187.58 |
减: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 23,523.80 |
减:6000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857,313.31 |
减:年产620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005,270.42 |
减: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194,655.37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454,345,147.11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2021年6月,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农”)与东北证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7月,公司与东北证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格瑞”)与东北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公司与东北证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初始存入金额 | 账户余额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 | 632712937 | 103,470,000.00 | 注1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801114501421014988 | 339,340,000.00 | 156,191,062.14 |
账户名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初始存入金额 | 账户余额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801114501421015064 | 78,600,000.00 | 56,125,431.94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 | 1607001729200318721 | 276,482,829.45 | 注2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 | 1607001729200318694 | 220,000,000.00 | 注3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 802010201421019256 | 110,563,415.83 | 791,874.92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 802010201421019263 | 108,470,000.00 | 注4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 802010201421019270 | 100,290,000.00 | 注5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 802010201421019287 | 115,690,000.00 | 83,148,031.80 |
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 802010201421020328 | 注6 | |
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 802010201421022425 | 16,388,880.05 | |
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 | 1607001729202271511 | 141,699,866.26 | |
合计 | 1,452,906,245.28 | 454,345,147.11 |
注1: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632712937账户为募投项目“年产620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募集资金专户,该募投项目于2024年1月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005,270.4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于2024年1月25日销户;注2: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1607001729200318721账户为募投项目“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该募投项目于2024年9月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194,655.3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于2024年9月10日销户;注3: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1607001729200318694账户为原募投项目“年产35,300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募投项目变更后,该账户资金转入宁夏格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1607001729202271511账户,用于“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该账户于2022年9月7日注销;注4:公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802010201421019263账户为募投项目“6000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该募投项目于2023年7月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857,313.3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于2023年8月11日销户;注5:公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802010201421019270账户为原募投项目“年产1000吨高效杀菌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募投项目变更后,该账户资金转入青岛润农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802010201421022425账户,用于“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该账户于2022年9月2日销户;注6:青岛润农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802010201421020328账户为“年产1万吨高端制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明支行802010201421019287账户,用于“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项目”。该账户于2022年8月5日销户;注7: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428,809,338.64元与初始存入金额1,452,906,245.28元差异24,096,906.64元,包括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时点存入金额中包含但公司尚未自专用账户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合计2,830,188.68元,信息披露费3,867,924.51元,律师费8,113,207.54元,审计及验资费9,150,943.40元,其他费用134,642.5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8月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2,000.00万元。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存在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年产620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于2024年1月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005,270.4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于2024年9月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194,655.3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8、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5月。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 | 2024年7月 | 2025年7月 |
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 | 2024年7月 | 2025年7月 |
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 | 2024年7月 | 2025年7月 |
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2024年7月 | 2025年7月 |
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 | 2024年7月 | 2024年12月 |
注:上表中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已于2024年9月结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 | 2025年7月 | 2026年7月 |
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 | 2025年7月 | 2026年7月 |
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2025年7月 | 2026年7月 |
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 | 2025年5月 | 2026年5月 |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4年度 | ||||||||||
编制单位: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42,880.9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062.9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9,666.0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2,615.8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5.82%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年产35300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 | 是 | 22,000.00 | 49.44 | 49.44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
2. 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 | 是 | 10,847.00 | 不适用 | 是 | ||||||
3.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 | 是 | 10,347.00 | 不适用 | 是 | ||||||
4. 年产1万吨高端制剂项目 | 否 | 11,569.00 | 3,652.55 | 3,652.55 | 100.00% | 2022年1月 | 12,844.54 | 是 | 否 | |
5. 年产20000吨2,4-D、2000吨烯草酮、500吨高效盖草能项目 | 是 | 33,934.00 | 不适用 | 是 | ||||||
6. 年产1000吨高效杀菌剂项目 | 是 | 10,029.00 | 不适用 | 是 | ||||||
7.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原) | 是 | 7,860.00 | 不适用 | 是 | ||||||
8.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 | 是 | 27,648.28 | 27,648.28 | 9,344.24 | 28,332.27 | 102.47% | 2024年9月 | 不适用 | 否 | |
9.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 | 否 | 21,950.56 | 841.51 | 6,139.86 | 27.97% | 2026年7月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0.6000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 | 否 | 10,847.00 | 11,015.71 | 101.56% | 2023年7月 | 2,393.73 | 是 | 否 | ||
11.年产620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 | 否 | 10,347.00 | 1,509.80 | 10,235.30 | 98.92% | 2024年1月 | 3,272.62 | 是 | 否 | |
12.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 | 否 | 7,916.45 | 40.87 | 112.62 | 1.42% | 2026年7月 | 不适用 | 否 | ||
13.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 | 否 | 10,029.00 | 7,338.57 | 8,987.79 | 89.62% | 2025年7月 | 不适用 | 否 | ||
14.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7,860.00 | 1,884.06 | 2,539.10 | 32.30% | 2026年7月 | 不适用 | 否 | ||
15.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 | 否 | 33,934.00 | 6,103.94 | 10,001.43 | 29.47% | 2026年5月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4,234.28 | 134,234.28 | 27,062.99 | 81,066.06 | 18,510.8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办公用房 | 8,600.00 | 8,600.00 | 8,6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 46.65 | 46.6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8,646.65 | 8,646.65 | 8,600.00 | |||||||
合计 | 142,880.93 | 142,880.93 | 27,062.99 | 89,666.06 | 18,510.8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公司将“年产35300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年产1000吨高效杀菌剂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原)”5个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6000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年产620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5个新募投项目。2.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20000吨2,4-D、2000吨烯草酮、500吨高效盖草能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原计划建设期24个月,预期在2023年7月28日完成建设。因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同时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该项目进度放缓,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7月28日。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11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0000吨2,4-D、2000 |
吨烯草酮、500吨高效盖草能项目”变更为“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3.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从2024年1月、2023年7月、2023年7月延期至2024年7月。4.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5月。5.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 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 ”、“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7月延长至2025年7月;将“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7月延长至2024年12月。6.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 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7月延长至2026年7月,将“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5月延长至2026年5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公司将“年产35,300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年产1,000吨高效杀菌剂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原)”5个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6000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年产620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5个新募投项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调整。本次变更涉及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6至2017年立项,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整体投资和建设规划是基于当时的经营状况、业务结构、发展阶段所做出的决策。随着农药行业的发展,市场需求、产品价格等客观因素有所变化,公司的经营战略规划也在逐步调整和优化。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布局,为构筑公司核心技术“护城河”,同时不断扩充、完善公司产品线,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6000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为公司原药板块的新技术与新产能,助力公司在相关产品上掌握全球话语权,同时公司极具前瞻性的登记布局也为项目建成后的产品销售打下了良好的市场基础;“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依托于已有产能基础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项目建设、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可控性高、风险小,能进一步巩固原有业务、技术优势;“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和“年产620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属制剂加工项目,产品种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产能建成释放后,对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是公司研发及工程化实验的重要平台基础,建成后能进一步完善研发基础设施配套,加强研发能力进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0,000吨2,4-D、2,000吨烯草酮、500吨高效盖草能项目”变更为“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0吨2,4-D、2,000吨烯草酮、500吨高效盖草能项目”于2017年立项,项目整体投资和建设规划是基于当时的经营状况、业务结构、发展阶段所作出的决策。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以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的经营战略规划也在逐步调整和优化,项目与产品布局也进行相应调整。 草甘膦是全球使用量最大的除草剂,2021年初以来,由于供需结构失衡、上游原材料上涨等因素推动,草甘膦价格持续上涨,且维持相对高位。草甘膦系列产品是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但公司自有的草甘膦生产线基于生产成本、生产工艺等因素处于暂时停产状态,草甘膦原药均来源于外购。为了提升原药供应链的稳定性,确保客户订单交付,草甘膦的低成本稳定自产势在必行。 草甘膦技改的实施也是公司一直以来专注于创新研发支撑先进制造这一战略落地的具体体现。 基于上述因素及公司当前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布局,经审慎研究论证,为维护股东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将“年产20,000吨2,4-D、2,000吨烯草酮、500吨高效盖草能项目”变更为“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即对原有的两套不同路线的草甘膦进行合并,并予以技术提升,整体建设一套2.5万吨/年甘氨酸路线草甘膦生产装置。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8,646.65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6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润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科国际”)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润科国际使用本次增资资金8,600.00万元以及自有资金购买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座3001、3101、3201的办公用房,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税费均由润科国际以自有资金支付。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调整实施国家及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进行调整,具体为将该项目的实施范围由原计划的6个国家中的阿根廷、澳大利亚变更为欧盟、乌克兰,将阿根廷、澳大利亚以及本次新增的坦桑尼亚、科特迪瓦、喀麦隆、埃及、哈萨克斯坦、土耳其、秘鲁、厄瓜多尔和哥伦比亚合计11个国家作为后续登记计划的灵活补充区域,并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对项目投资结构进行了合理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295.4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617.24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8月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2,00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1.“年产1万吨高端制剂项目”建设完毕后出现节余资金,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16.45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年产1万吨高端制剂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实际情况,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相关项目建设款项,且铺底流动资金也使用自有资金投入,使得募集资金投入减少。 (2)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优势和经验积累,优化方案,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公司将“年产1万吨高端制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916.45万元投入“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 2.“6000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结项后存在节余资金,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85.73万元,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上述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节余募集资金因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故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3.“年产620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结项后存在节余资金,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300.53万元,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上述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节余募集资金因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故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4.“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结项后存在节余资金,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19.47万元,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上述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节余募集资金因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故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2024年度 | |||||||||
编制单位: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 | 年产35,300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 | 21,950.56 | 841.51 | 6,139.86 | 27.97% | 2026年7月 | - | 不适用 | 否 |
6000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 | 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 | 10,847 | - | 11,015.71 | 101.56% | 2023年7月 | 2,393.73 | 是 | 否 |
年产620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 | 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 | 10,347 | 1,509.80 | 10,235.30 | 98.92% | 2024年1月 | 3,272.62 | 是 | 否 |
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 | 年产1,000吨高效杀菌剂项目 | 10,029.00 | 7,338.57 | 8,987.79 | 89.62% | 2025年7月 | - | 不适用 | 否 |
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原) | 7,860.00 | 1,884.06 | 2,539.10 | 32.30% | 2026年7月 | - | 不适用 | 否 |
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调整实施国家及投资结构) | 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 | 27,648.28 | 9,344.24 | 28,332.27 | 102.47% | 2024年9月 | - | 不适用 | 否 |
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 | 年产20000吨2,4-D、2000吨烯草酮、500吨高效盖草能项目 | 33,934 | 6,103.94 | 10,001.43 | 29.47% | 2026年5月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22,615.84 | 27,022.12 | 77,251.46 | 5,666.35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1.变更原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7年5月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距离现在已经过了较长时间,在此期间市场形势等客观情况和公司战略目标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公司的中期战略规划,为了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作用,需对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调整,并对全球市场拓展境外登记计划进行同步更新。 公司自2008年开始陆续搭建阿根廷和澳大利亚的登记平台,截止到目前,公司在上述两个国家均已获得150余个登记。根据上述国家的登记计划,随着前期登记获证的增加,后续登记数量会相应减少,公司计划每年根据市场端的信息反馈,侧重筛选高附加值及新型创新产品,继续搭建登记平台,保持公司在市场的竞争力,因此本次减少在阿根廷、澳大利亚的农药产品投入,将其调整至“其他境外国家”中。 随着现有市场的深入度和近几年登记数量的增加,对巴西、墨西哥和俄罗斯的登记规划进行了相应调整。由于印度登记规则的修订导致印度单个登记费用增加,对印度的登记数量及费用总额也进行了调整。 根据战略规划和新市场开拓需求,另外还新增了其他境外国家共计9个。其中:坦桑尼亚、科特迪瓦、埃及和土耳其为新开展市场,后续将根据对于相关市场的调研深度、业务模式、市场开拓情况开 |
展产品登记;喀麦隆、哈萨克斯坦、秘鲁、厄瓜多尔和哥伦比亚为已开展国家,后续将根据在当地市场的业务模式、市场需求进行产品登记。因此,将上述新增9个国家以及阿根廷、澳大利亚作为了后续登记计划的灵活补充区域。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对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实施国家及投资结构进行变更; 2.决策程序: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调整实施国家及投资结构的议案》; 3.信息披露:相关内容已进行披露,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调整实施国家及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5月; 2.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7月延长至2025年7月;将“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7月延长至2024年12月; 3.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7月延长至2026年7月,将“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5月延长至2026年5月。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