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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证券代码:600382编号:临2025-02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雯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参加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环境、风险防范、重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执行。

(六)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5】第0227号)。

监事会充分尊重并同意《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

(七)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日常关联交易规范运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基于日常经营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5】第0191号),经审计,明珠矿业2024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1,345.70万元,2024年度业绩承诺为39,671.24万元,没有完成当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率为28.60%。

明珠矿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共计80,922.65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业绩承诺共计为125,600万元,合计完成率为64.43%。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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