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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对中证天通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公司认为中证天通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审计工作能够保持独立履职、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中证天通是中国第一批获准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2014年1月2日完成特殊普通合伙改制,具有证券期货业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多种服务资质。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

号1号楼13层1316-1326,首席合伙人是张先云。截止2024年末,中证天通拥有合伙人62名,注册会计师379名,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98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证天通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中证天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近三年,中证天通有1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中证天通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项目合伙人:索还锁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入职中证天通,曾负责中成股份、科融环境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2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金龙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入职中证天通,曾负责参与科融环境、美亚柏科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入职中证天通,200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5月至今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曾负责众信旅游、四方股份等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2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工作方案中证天通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中证天通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并能够根据计划及时沟通提交工作成果,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5.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中证天通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中央企业、电力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中证天通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证天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证天通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总体评价公司对中证天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良好的履职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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