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于2025年4月23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财务决算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预算统筹考虑了外部市场环境和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计划。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经费使用情况及2025年度预算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24年度董事会经费使用情况符合年度工作安排,体现了厉行节约的原则,未超出年度预算金额,同意2025年度预算安排。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规定,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形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