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2 证券简称:万达轴承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确定人员的议案》,在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谷正芬女士、独立董事邓四二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徐群生先生3人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谷正芬女士担任,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谷正芬女士、独立董事邓四二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徐明先生3人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2024年3月26日 | 第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10、《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
2024年7月15日 | 第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 |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4年8月20日 | 第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0月26日 | 第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 |
2024年12月2日 | 第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吴来林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2024年,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在董事会及本委员会担任的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谷正芬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 | 5 | 5 |
邓四二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5 | 5 |
徐群生 | 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5 | 5 |
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在董事会及本委员会担任的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谷正芬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 | 0 | 0 |
邓四二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0 | 0 |
徐 明 | 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0 | 0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能力强,业务知识全面,具有良好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监督,指导内审部门开展工作,全年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章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及时性,帮助公司识别管理风险,提高了公司内部控制和内部风险管理能力,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着勤勉忠实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深化业务审计和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