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87号《关于同意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67,996股,发行价格32.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33,323,791.2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1,792,452.83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22,233.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0,809,104.45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6,567,996.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504,241,108.4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191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520,809,104.45 |
加:募集资金及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 2,985,819.91 |
减:本期募集资金支出 | 192,169,973.51 |
购买定期存款 | 270,000,000.00 |
银行工本费及手续费等 | 1,052.0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1,623,898.85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 355884419485 | 募集资金专户 | 37,499.9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 19271201040222222 | 募集资金专户 | 48,831,501.5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8110801012102881617 | 募集资金专户 | 324,718.2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 1203282229201012418 | 募集资金专户 | 12,429,956.9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355890100100445703 | 募集资金专户 | 222.2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86030202410100007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合计 | 61,623,898.85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24年3月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0,000,000.00元,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234,905.66元(不含税),合计置换金额为10,234,905.66元。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34,905.66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元) | 委托理财 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 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大额存单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40262期 | 50,000,000.00 | 2024/10/17 | 2025/4/17 | 固定利率型 | 1.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4年第26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 | 40,000,000.00 | 2024/10/17 | 2027/10/17 | 固定利率型 | 2.1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 大额存单 | 中国工商银行2024年第14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024/10/23 | 2027/10/23 | 固定利率型 | 1.9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定期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40,000,000.00 | 2024/10/23 | 2025/4/23 | 固定利率型 | 1.8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大额存单 | 大额定期存单 | 40,000,000.00 | 2024/10/25 | 2027/10/25 | 固定利率型 | 2.1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4年第42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 | 40,000,000.00 | 2024/10/30 | 2027/10/30 | 固定利率型 | 1.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4年第42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4/10/31 | 2027/10/31 | 固定利率型 | 1.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4年第42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4/11/5 | 2027/11/5 | 固定利率型 | 1.9 |
注:以上大额存单均可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进行转让,公司将按照董事会决议中现金管理的期限要求执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及时、准确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重大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意华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52,080.9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217.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217.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乐清光伏支架核心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37,370.78 | 37,370.78 | 8,723.15 | 8,723.15 | 23.34 | 2026年4月 | 不适用 | 否 |
光伏支架全场景应用研发及实验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5,415.31 | 5,415.31 | 1,199.05 | 1,199.05 | 22.14 | 2027年4月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0,546.29 | 9,294.82 | 9,294.80 | 9,294.8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3,332.38 | 52,080.91 | 19,217.00 | 19,217.00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的情况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本期不存在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详见本报告三、(二)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本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
超募资金投向 |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公司本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的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公司本期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建文 | 李天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