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目录 | 页次 | |||||
一、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二、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7 | ||||
三、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4 | ||||
四、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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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24号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友国际”)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嘉友国际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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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嘉友国际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嘉友国际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嘉友国际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嘉友国际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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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24号《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5年4月24日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1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720万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人民币6,199,056.6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800,943.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1,237,446.75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9,153,325.0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50,955.43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300.5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21,580.6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575,446股,发行价格为18.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829,996.5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740,100.4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896.1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3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46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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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4,689,013.45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3,326,818.83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83,882.9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12,077,048.17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077,048.17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8月12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SINO-AFRICA INTERNATIONALLOGISTICS INVESTMENT LIMITED(中非国际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截至2024年12月4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并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12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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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6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道金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其毛道金航”)、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销户日期 |
1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兴支行 | 8110701011901956285 | 2024年7月11日 |
2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014100000018347 | 2024年11月4日 |
3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 | 32400188000016654 | 2024年10月31日 |
4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21130100100413980 | 2024年10月18日 |
5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 327270597678 | 2024年3月20日 |
6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 20000036956800035843693 | 2024年12月4日 |
7 | 中非国际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 NRA00045857400037682913 | 2024年12月4日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储金额 |
1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 20000036956800066893362 | 3.09 |
2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 8015100000006817 | 2,991.38 |
3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21130100100482577 | 861,874.65 |
4 | 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 8015100000006833 | 36,9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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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储金额 |
5 | 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21130100100621277 | 614,148.83 |
6 |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道金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21130100100621399 | 561,128.37 |
合计 | 2,077,048.17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 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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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的意见。截至2024年2月1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21,000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未实际执行,公司在授权的12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均不存在超募资金,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均不存在超募资金,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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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港口的现代化与改造项目”结项,截至2024年12月4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182.16万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 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装载机车辆项目”结项,合计节余募集资金14,721.93万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包括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和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归还的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服务贸易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