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526,803,73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总额”的原则实施。
2、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色光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67.56万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4,935.5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8,205.0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102.9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总股本2,526,803,73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以2,526,803,734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实施转增后股本将增至3,537,525,228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总额”的原则实施。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24,875,387.34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19,889,649.58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0,675,602.27 | 116,588,008.53 | -2,175,157,299.35 |
研发投入(元) | 53,935,118.45 | 89,364,223.88 | 72,426,690.42 |
营业收入(元) | 60,796,916,156.95 | 52,615,933,748.15 | 36,682,585,323.6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82,050,900.1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1,029,463.2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875,387.3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9,889,649.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83,081,631.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4,765,036.9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215,726,032.75 |
研发投入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0.14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业务发展,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时优化资本结构、兼顾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决定以2,526,803,73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0元。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更好回报股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此无异议,同意按此方案实施。
四、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上述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