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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04号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股份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凯龙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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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凯龙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凯龙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凯龙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凯龙股份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5年4月23日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6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7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551,6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5,723,51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2,828,085.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12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3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号”《验资报告》审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18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1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328,854,8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854,8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766,873.0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087,926.9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28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98号”《验资报告》审验。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2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21
号”文《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17,371,650 股的普通股(A 股)股票。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4.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76,981.1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023,013.4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4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4)0100007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间 | 金额(元) |
2015年12月3日募集资金总额 | 598,551,600.00 |
减:发行费用 | 75,723,514.82 |
2015年12月3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522,828,085.18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 5,421,878.29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540,814,273.86 |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 4,000.00 |
减:以前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 827,000,000.00 |
加:以前年度赎回理财产品 | 827,000,000.00 |
加:以前年度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125,388.53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 755.07 |
加:本年度赎回理财产品 | |
加:本年度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
减:本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 565,833.2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时 间 | 金额(元) |
2018年12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 | 328,854,800.00 |
减:发行费用(已支付部分) | 17,766,873.09 |
2018年12月27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11,087,926.91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 3,360,456.33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300,503,853.48 |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 10,000.00 |
减:以前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 1,130,000,000.00 |
加:以前年度赎回理财产品 | 1,130,000,000.00 |
加:以前年度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7,017,912.32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 28,958.48 |
加:本年度赎回理财产品 | |
加:本年度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
减:本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 21,001,400.5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时 间 | 金额(元) |
2024年4月10日募集资金总额 | 849,999,994.56 |
减:发行费用(已支付部分) | 11,976,981.13 |
2024年4月10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838,023,013.43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 |
减:以前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 |
加:以前年度赎回理财产品 | |
加:以前年度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时 间 | 金额(元)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 492,967.36 |
加:本年度赎回理财产品 | 765,000,000.00 |
加:本年度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4,223,568.02 |
减:本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 1,160,000,000.00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 341,776,506.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5,963,042.81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12月3日,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佣金保荐费后款项537,551,600.00元划入公司下列账户:
开户银行 | 银行户名 | 银行账号 | 金额(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1667737974 | 537,551,600.00 |
合计 | 537,551,600.00 |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222,840,000.00元转由本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 | 银行户名 | 银行账号 | 金额(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2001668608059002210 | 122,84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海慧支行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0401040009300 | 100,000,000.00 |
合计 | 222,840,000.00 |
2015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取向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楚兴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164,280,000.00元转由凯龙楚兴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 | 银行户名 | 银行账号 | 金额(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 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571668958993 | 164,280,000.00 |
合计 | 164,280,000.00 |
2015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取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凯龙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爆破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31,520,000.00元转由凯龙爆破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 | 银行户名 | 银行账号 | 金额(元)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营业部 | 湖北凯龙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 428899991010003013139 | 31,520,000.00 |
合计 | 31,520,000.00 |
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523,114,300.00元,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为522,828,085.18元,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286,214.82元,公司将按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到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凯龙楚兴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
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 20 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 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金楚公司”)。根据上述决议,晋煤金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合并完成后凯龙楚兴公司存续经营,晋煤金楚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原实施主体晋煤金楚公司需变更为凯龙楚兴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凯龙楚兴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单位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2001668608059002210 | 0.00 | 已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海慧支行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0401040009300 | 0.00 | 已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7570401040011009 | 0.00 | 已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 571667737974 | 0.00 | 已销户 |
开户行 | 单位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公司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 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571668958993 | 0.00 | 已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 | 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7570401040010993 | 0.00 | 已销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营业部 | 湖北凯龙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 428899991010003013139 | 0.00 | 已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 | 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7568101040018111 | 0.00 | 已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 | 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7568101040018962 | 0.00 | 已销户 |
合计 | 0.00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凯龙楚兴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单位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09001629200116365 | 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2050166860800000274 | 0.00 | 已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 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42050166860800000275 | 0.00 | 已销户 |
开户行 | 单位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 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809001629200116640 | 0.00 | |
合计 | 0.00 |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东宝矿业公司、凌河化工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单位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09001629200205345 | 6,205,691.26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营业部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28428371011000098696 | 41,105,566.4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东宝支行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9486177371 | 2,615,953.7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 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1809001629200206921 | 56,035,831.37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东宝支行 | 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65186179076 | ||
合计 | 105,963,042.81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月7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
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 “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于2018年5月7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 20 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 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于2019年12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合并完成后凯龙楚兴公司存续经营,晋煤金楚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原实施主体晋煤金楚公司需变更为凯龙楚兴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于2020年9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东宝矿业、凌河化工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2024年4月3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后的不足部分,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28.62万元,公司已按如上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2、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中承诺“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对于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1,776.69万元,公司已按如上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3、公司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承诺“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对于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1,197.70万元,公司将按如上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4、年产6.25万吨硝酸铵扩能改造项目为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造,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实施。凯龙楚兴公司未对改造项目进行单独核算,该项目实际效益为根据凯龙楚兴公司经营情况,合理分配费用,测算确认改造项目产出实现效益情况,其中所得税费用按照改造项目实现利润总额乘以凯龙楚兴公司适用所得税率15%确认。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原《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月7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6)010004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24,622.42万元。2016年1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23,725.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置换6.13万元。
2、公司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原《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9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9)010007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421.80万元。2019年1月9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1,421.80万元。
3、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7 月16 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24)0100883 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止2024年4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1,243.73万元。2024年7月16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243.73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经置换金额为9,829.50万元、尚未置换金额为1,414.23万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6年4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16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签约方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本期收益(元) | 备注 |
蕴通财富.日增利364天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 1.54亿元 | 2016年6月13日 | 2017年6月12日 | 5,375,232.88 | 已赎回 |
2017年7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17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签约方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本期收益(元) | 备注 |
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理财产品2017年第四十九期 |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营业部 | 1亿元 | 2017年7月28日 | 2017年10月24日 | 916,164.38 | 已赎回 |
"乾元-众享"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第四十七期 |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营业部 | 2000万元 | 2017年8月1日 | 2017年11月9日 | 186,301.37 | 已赎回 |
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理财产品2017年第八十期 |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营业部 | 1亿元 | 2017年10月26日 | 2018年1月22日 | 958,219.18 | 已赎回 |
"乾元-众享"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第一百期 |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营业部 | 2800万元 | 2017年11月21日 | 2018年5月24日 | 522,257.53 | 已赎回 |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 3000万元 | 2017年11月23日 | 2018年6月27日 | 556,643.84 | 已赎回 |
2019年1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19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签约方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本期收益(元) | 备注 |
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8000万元 | 2019.2.1 | 2019.8.2 | 1,376,219.18 | 已赎回 |
产品名称 | 签约方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本期收益(元) | 备注 |
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1亿元 | 2019.2.1 | 2019.3.8 | 292,465.75 | 已赎回 |
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七天滚动型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1亿元 | 2019.2.1 | 2019.2.23 | 166,849.32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3100万元 | 2019.3.1 | 2019.8.30 | 517,827.40 | 已赎回 |
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1亿元 | 2019.3.15 | 2019.4.19 | 292,465.80 | 已赎回 |
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七天滚动型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6900万元 | 2019.5.7 | 2019.6.6 | 156,147.96 | 已赎回 |
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七天滚动型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6900万元 | 2019.6.25 | 2019.7.9 | 55,578.08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6900万元 | 2019.4.30 | 2019.5.7 | 27,789.04 | 已赎回 |
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6900万元 | 2019.7.12 | 2019.9.17 | 376,684.91 | 已赎回 |
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5000万元 | 2019.9.24 | 2019.11.26 | 258,904.10 | 已赎回 |
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8000万元 | 2019.8.9 | 2019.11.11 | 669,589.04 | 已赎回 |
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5000万元 | 2019.12.10 | 2020.1.13 | ||
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8000万元 | 2019.11.15 | 2020.5.14 |
产品名称 | 签约方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本期收益(元) | 备注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3100万元 | 2019.9.10 | 2019.12.10 | 231,863.01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3100万元 | 2019.12.16 | 2020.3.12 | ||
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500万元 | 2019.11.25 | 2020.5.22 | ||
农行结构性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荆门向阳支行 | 1.2亿元 | 2019.5.9 | 2019.11.8 | 2,154,082.19 | 已赎回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0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签约方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本期收益(元) | 备注 |
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5000万元 | 2019.12.10 | 2020.1.13 | 129,452.05 | 已赎回 |
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8000万元 | 2019.11.15 | 2020.5.14 | 1,296,438.32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3100万元 | 2019.12.16 | 2020.3.16 | 247,320.55 | 已赎回 |
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500万元 | 2019.11.25 | 2020.5.25 | 81,027.40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2000万元 | 2020.4.8 | 2020.5.28 | 109,589.04 | 已赎回 |
产品名称 | 签约方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本期收益(元) | 备注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3100万元 | 2020.4.7 | 2020.7.6 | 234,410.96 | 已赎回 |
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七天滚动型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8000万元 | 2020.5.29 | 2020.6.19 | 105,863.01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8000万元 | 2020.6.29 | 2020.12.28 | 1,456,000.00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3100万元 | 2020.7.23 | 2020.10.23 | 273,479.45 | 已赎回 |
乾元—周周利保本型理财 | 中国建设银行荆门分行营业部 | 2900万元 | 2020.7.8 | 2020.9.30 | 166,849.32 | 已赎回 |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1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签约方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本期收益(元) | 备注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3000万元 | 2021.8.4 | 2021.11.2 | 221,916.11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3000万元 | 2021.11.5 | 2022.2.7 |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2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签约方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本期收益(元) | 备注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3000万元 | 2021.11.5 | 2022.2.7 | 231,777.20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3000万元 | 2022.3.24 | 2022.4.25 | 73,643.18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3000万元 | 2022.6.20 | 2022.12.20 | 454,249.30 | 已赎回 |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4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签约方 | 金额(万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本期收益(万元) | 备注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5,100.00 | 2024.6.3 | 2024.12.9 | 57.07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4,900.00 | 2024.6.3 | 2024.12.11 | 54.83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6,885.00 | 2024.6.3 | 2024.7.8 | 14.25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6,615.00 | 2024.6.3 | 2024.7.10 | 13.69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8,000.00 | 2024.6.4 | 2024.12.5 | 95.84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交通银行荆门分行 | 8,000.00 | 2024.6.7 | 2024.11.18 | 82.67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6,885.00 | 2024.7.17 | 2024.8.28 | 15.85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6,615.00 | 2024.7.17 | 2024.8.28 | 15.23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5,100.00 | 2024.9.2 | 2024.10.12 | 6.09 | 已赎回 |
产品名称 | 签约方 | 金额(万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本期收益(万元) | 备注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4,900.00 | 2024.9.2 | 2024.10.12 | 15.80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6,885.00 | 2024.10.16 | 2024.12.23 | 26.02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6,615.00 | 2024.10.16 | 2024.12.25 | 25.00 | 已赎回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5,100.00 | 2024.12.12 | 2025.5.16 | 5.58 | 归属于本期收益是测算金额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4,900.00 | 2024.12.12 | 2025.5.19 | 5.36 |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6,885.00 | 2024.12.30 | 2025.4.7 | 0.36 |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6,615.00 | 2024.12.30 | 2025.4.9 | 0.34 |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 8,000.00 | 2024.12.18 | 2025.3.25 | 4.27 | |
结构性存款 | 交通银行荆门分行 | 8,000.00 | 2024.12.13 | 2025.5.20 | 7.50 | |
合计 | 116,000.00 | 445.74 |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2月29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中对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投资,由于湖北及附近地区工程爆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社会、政府也对环境保护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大量采石场、矿山等停业整顿或关闭,使得需要现场混装的项目减少,爆破市场持续萎缩。公司目前已投入的设备已可满足市场需求,持续投资该项目可能会导致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公司募集资金中对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投资,由于市场竞争者较多,供应已相对饱和,公司从实际出发,认为从目前的市场情况去重建销售渠道,开拓新客户有较高的市场风险,且公司已失去先发优势。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已有产能情况,决定终止实施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
2018年2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
2019年,通过组织技术和市场专项调研,公司认为硝酸铵钙产品目前虽然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但使用范围较为狭窄,主要用于叶菜类作物;同时存在国内生产工艺较为落后、产品附加值不高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取消“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中10万吨/年硝酸铵钙装置建设。
凯龙楚兴公司原有一座颗粒硝酸铵造粒塔,由于当前多数民爆企业使用硝酸铵溶液替代颗粒硝酸铵作为炸药原材料进行生产, 颗粒硝酸铵市场需求逐渐萎缩,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决定“40万吨/年水溶
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中3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装置的部分产能改为利用原有的颗粒硝酸铵造粒塔进行技术改造形成。
合成氨作为硝酸铵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约占硝酸铵生产成本的70%左右。公司为了实施做长做粗产业链计划,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和环保水平,增强公司在硝酸铵及硝基复合肥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增长和主要原材料保障供给的内在需求,于2018年同时投资建设 “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和“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主要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进行投资建设,后续项目建设资金已形成一定缺口。考虑到该项目为募投项目“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上游配套项目,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及运行对于“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顺利运行至关重要。因此,为了确保项目按期投产,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经综合考虑上述两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2019年11月13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 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
2020年9月,凯龙楚兴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晋煤金楚公司。合并完成后凯龙楚兴公司存续经营,晋煤金楚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原实施主体晋煤金楚公司变更为凯龙楚兴公司。
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相关土地、建设手续的办理受阻,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达预期。鉴于目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设
立了武汉研究院,已基本能保证公司相关研发的配置,同时由于目前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决定终止“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决定,将剩余募集资金56.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农化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暂未启动,该项目为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配套项目。为充分发挥项目效能,公司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依据项目的重要性计划先将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建成达产,使公司复合肥产品形成规模后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项目。
鉴于公司发展现状及市场环境变化,同时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决定终止“农化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40 万吨/年水溶性硝基肥和20 万吨/年缓控释肥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1,629.2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相关账户余额及销户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因节余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