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
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考虑到进一步提升分红频次,增强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一、授权内容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3、中期分红的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