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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宝宝: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新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苏新建)

本人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苏新建,1976年11月生,中共党员。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研究生学历,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任副院长。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6次,其中通讯方式出席5次,现场出席1次;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股东大会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会议日期议案内容
审计委员会2024年1月5日1、《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4月22日1、《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22日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9月18日1、《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2024年10月21日1、《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2024年9月18日1、《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本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本人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关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4、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前述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查,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经查,本人认为: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无异议。

(三)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后于2024年5月21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对拟续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变更公司财务总监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并利用个人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更多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新建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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