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253,680.0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89,855,279.72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8,985,527.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0,919,660.32元,加上因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子公司浙江德升木业有限公司而转入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032,251.88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股利 673,984,230.93元(其中: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443,985,073.57元,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229,999,157.3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0,837,433.02元。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以稳定的分红方案持续回报广大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经公司董事长丁鸿敏先生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股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0元(含税),预计本次分红金额为262,856,179.84元;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公司累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492,855,337.20元,占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4.2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92,855,337.20 | 443,985,073.57 | 416,301,598.11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85,253,680.03 | 689,424,317.38 | 445,772,127.7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545,326,551.9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40,837,433.0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53,142,008.8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73,483,375.0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53,142,008.88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 否 |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2025年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中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