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控体系”),结合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从日常和专项两方面的监督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控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控体系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公司发展战略。鉴于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公司具有产销一体化的特点,市场销售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有可能带来对内控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有所影响,故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控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外部影响、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与收款管理、金融工具、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对外投资、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销售和收款、金融工具、研究与开发、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体如下:母公司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智构桁架有限公司、广州市浩进照明有限公司、广州市沃耀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市东进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江门市浩明电子有限公司、GOLDEN SEA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浩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GOLDEN SEA PROFESSIONAL LIGHTING LIMITED(香港浩洋专业灯光有限公司)、AYRTON SOCIETEPAR ACTIONS SIMPLIFIEE(雅顿简化股份有限公司)、AYRTON LIGHTING GMBH(雅顿照明有限公司)、北京浩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浩耀照明产品有限公司、HAOYANG(HONGKONG)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SGM (HONGKONG) GLOBAL TRADING LIMITED(盛高美(香港)环球贸易有限公司)、SGM LIGHTING APS(盛高美灯光有限责任公司(丹麦))、SGMLIGHTING LLC(盛高美灯光有限责任公司(美国))、HAOYANGELECTRONIC(VIETNAM)CO.,LTD(浩洋电子(越南)有限公司)、浩昌电子(海南)有限公司共十八家单位,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公司在以下五个方面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
1、控制环境
(1)法人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并实施的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最高权力、决策、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制定了相关运营管理规定,从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研发项目管理、人事管理、绩效考核管理、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及其他事务管理等对公司总部层面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进行了划分。
(2)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
公司在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内部控制基本组织框架基础上,设立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职能机构,形成了与公司实际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各职能部门能够各司其职、有效配合,保证
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3)内部审计
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设审计部。公司依据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开展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业务,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质量的持续提升。审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主要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如果审计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4)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战略,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人力资源制度及流程,对员工的招聘、入职、培训、离职、社保等管理进行了规定;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制定了考核和薪酬标准,并严格执行。
(5)企业文化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党团和企业文化建设,注重员工思想觉悟和身心素质的培养,通过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有效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培养了员工主人翁意识,塑造了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的企业文化特点。公司党总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企业文化、企业精神之间寻找结合点,促使思想工作的软实力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硬增长。
2、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策略,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识别和
评估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通过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的综合运用,公司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3、控制活动
本公司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了所有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了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对合理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监督检查等。
(2)授权审批控制: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了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均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3)会计系统控制:公司财务部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财务管控能力,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4)财产保护控制:公司明确财产使用和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采取财产登记、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5)凭证与记录控制:公司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要求交易执行应及时编制有关凭证并送交会计部门记录,已登账凭证应依序归档。
(6)绩效考评控制:公司实施绩效考核方法,以明确规范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绩效导向原则,按期组织考核,使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7)风险控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对各项投资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根据项目和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面因素制定应急预案。
(8)募集资金使用控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按规定由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的内部审计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检查,并由审计机构出具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鉴证报告,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4、信息沟通及反馈
(1)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2)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程序、责任人和一般要求,规范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不断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标。
5、内部监督
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即审计部。公司明确审计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循客观性、政策性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等职责,设立
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运作规范,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召开会议,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下属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以上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的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程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总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标准。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总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缺陷等级 | 定义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 错报>总收入的1%;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重要缺陷 |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资产总额的1% |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错报<总收入的0.5%;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
(2)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管理的重大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
(6)因会计差错导致的监管机构的处罚;
(7)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重要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内部控制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控制环境无效;
(2)内部监督无效;
(3)直接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
(4)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5)负面消息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引起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关注并开展调查,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中央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同时被限令退出市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间接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
(2)重要制度或者流程指引的缺失;
(3)全国性媒体对负面消息进行报道,企业声誉受到了严重损害;
(4)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同时被责令停业整顿等。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蒋伟楷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