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5年4月23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791,403.3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2,051,252.76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3,174,574.8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0,840,038.39元,根据2025年4月18日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数,向上市公司派发现金红利81,789,664.43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22,629,702.82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6,4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为222,267,310.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0.1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2025年4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广东惠而浦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81,789,664.43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现金分红款81,789,664.43元。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22,267,310.00 | 604,183,863.7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1,791,403.35 | 81,132,737.82 | 27,942,559.25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40,840,038.3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26,451,173.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3,622,233.4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26,451,173.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797.56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22,267,310.0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0.15%,达到100%以上;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157.82%,达到50%以上。
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在兼顾公司资金运营安排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分红后可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以及未来可能存在的新项目投资或规模扩大的需求。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