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股票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5-01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财务概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787,005.91元。按照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371,514.50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37,151.45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1,616,468,439.14元,减去2024年内派发现金股利共1,035,948,142.53元 其中上年度派发现金股利501,648,238.89元,2024年半年度派发现金股利534,299,903.64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8,854,659.66元。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讨论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50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4,208,319.95元,除上述现金
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三)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股利人民币534,299,903.64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608,508,223.59元。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如期间实施股份回购,则扣除已回购部分股份),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元) | 608,508,223.59 预计数) | 501,648,238.89 | 148,416,639.90 |
回购注销总额 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 373,787,005.91 | 429,924,196.82 | 193,914,383.9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 3,342,010,035.8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 598,854,659.6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 1,258,573,102.3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 332,541,862.2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 1,258,573,102.38 | ||
是否触及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2024 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608,508,223.59 含2024年半年度),2022-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1,258,573,102.38元,高于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要求,2024年现金分红总额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到100%,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综合考量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未来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理性,合法、合规。
三)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126.89万元及7,718.90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3%、0.33%,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