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金小明,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全部3次股东大会和11次董事会会议,对各议案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亲自出 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次数 | |
金小明 | 11 | 0 | 0 | 否 | 3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2024年出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召开的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评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来战略发展方向等相关议案。本人就专门委员的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并认真履责,对公司内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监督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掌握审核信息,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积极建议,年度内为公司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其他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充分保证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知情权。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议案材料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投资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
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金小明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