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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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
上述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上述报告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132,191.64万元,减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10,900.33万元,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8,175.15万元。
董事会提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公司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每次不超过17亿元总额不超过22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李剑彤、郑恩海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回避表决。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1、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4:
00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详细内容披露于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