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4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张巍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公司对此高度重视,针对《决定书》中所涉及问题,深入核查与分析相关问题原因,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与方案。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安排
1、组织成立整改工作小组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召开专题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地分析研讨。为了更好地落实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中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2、深入开展自查,制定整改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管理高级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涉及的公司存在问题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自查,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3、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整改工作小组结合整改计划,逐一落实各项整改内容,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有关说明
存在问题一:公司治理不规范
2021至2023年,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不完整,且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错误;部分董监高未按规定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3〕62号)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号)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通过加强相关人员证券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对规则的理解和运用。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的规定,规范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相关工作。
2、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在会议记录过程中做到详实、完整、准确记录会议议案审议流程及股东、董事发言讨论情况,会后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并经由与会发言人员签字确认,加强对会议文件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完整性。
3、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如确有特殊原因导致不能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将严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出具书面请假条,并确认其对会议审议事项内容已知晓。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整改进展:整改已经完成,将长期落实。
存在问题二:财务核算不规范你公司部分项目2023年度收入核算不规范,存在重复确认、遗漏确认和跨期确认问题;部分项目2023年度多计存货及应付账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政策不合理。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整改措施:
(一)针对部分项目2023年度收入核算不规范,存在重复确认、遗漏确认和跨期确认问题,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全面清查收入确认记录:组织财务人员对公司所有项目的收入确认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包括不限于销售合同、项目验收报告、项目产值确认单、项目结算单等原始凭证,建立收入台账,详细记录每笔收入的确认依据、时间和金额。针对清查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及时与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进行确认,了解项目实际产值完成情况,并做出相应调整。
2、完善收入确认指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完善公司收入确认指引,明确不同类型项目收入确认的原则、条件、时点和方法,确保财务人员收入核算的完整性、准确性。
3、开展财务核算水平专业培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准则和法规,提高会计核算能力和信息披露的质量。邀请外部专家或内部资深财务人员,对全体财务人员进行收入确认准则及公司操作指引的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核算等方式,加深财务人员对收入确认规范的理解,提高财务核算水平。
4、建立复核机制:在日常核算中,设立收入核算复核岗位,对每笔收入的确认进行二次审核,重点关注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
整改进展:整改已经完成,将长期落实。
(二)针对部分项目2023年度多计存货及应付账款问题,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全面清查存货:组织项目部、财务等部门对涉及多计存货的项目进行重新复核,将项目实际发生的存货与财务账面计提存货数进行对比,找出差异原因并及时进行了相应账务处理。
2、清理应付账款:对多计的应付账款进行详细梳理,与供应商进行对账,针对双方对账出现的差异情况及时查找原因并按规定调整账务记录。
3、完善存货及应付账款管理制度:针对存货及应付账款入账规范及依据,完善相关核算管理制度,加强项目部存货产值复核管理,同时对应付账款核算要求予以明确;提高应付账款对账频率与准确性,将对账工作纳入财务人员与公司招采部门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招采管理中心
整改进展:整改已经完成,将长期落实。
(三)针对2021年以来部分使用商业保理结算的项目存在成本费用会计处理不一致的情形,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梳理会计处理记录:对使用商业保理结算的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不一致情形,分析不同处理方式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2、统一会计处理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商业保理业务的特点,统一公司在该类业务上的会计处理方法。
3、调整账务记录:根据统一后的会计处理方法,对存在会计处理不一致的项目进行账务调整,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4、建立业务与财务沟通机制:加强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在商业保理业务上的沟通协作,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前,及时将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传递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提前介入,指导业务部门规范操作,确保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
整改进展:整改已经完成,将长期落实。
(四)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政策不合理问题,公司采取了以下措
施:
1、评估现有计提政策:组织公司财务、工程、审计、证券事务部等部门对现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政策进行全面评估,分析该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公司应收账款的特点和风险状况,提出改进建议。
2、完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参考同行业的通行做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政策,明确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标准、方法和程序。
3、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完善后的计提政策,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重新计算和计提,确保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准则要求。同时,财务部门将定期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趋势,及时预警坏账风险,谨慎合理考虑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前瞻性调整因素,准确计算账龄迁徙率,严格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信用减值损失,并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定期评估和调整:建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定期评估机制,每年年末对计提政策进行回顾和评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计提政策,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5、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对于财务信息的审核力度,完善财务信息多级复核程序,将内部审计对于财务信息的审核作为必备环节;同时内部审计提前介入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保证坏账计提政策的有效执行。
6、加强人员培训:公司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中涉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减值等知识进行系统性培训,并对相关规定进行认真学习与总结,以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审计管理中心
整改进展:整改已经完成,将长期落实。
存在问题三:信息披露不规范
你公司2023年度部分诉讼事项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加强合规培训:公司通过加强对公司法务人员有关证券披露专业知识培
训,提高其规范运作水平、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统一诉讼仲裁案件收件时间的统计口径、做好法律风控合规中心离职人员工作交接、加强证券事务部与法律风控合规中心的日常沟通、制定诉讼仲裁案件报送流程等措施完善诉讼仲裁方面的内部控制。
2、规范诉讼管理流程:公司将制定诉讼仲裁案件报送流程,由法律风控合规中心统一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诉讼仲裁案件的档案管理。法律风控合规中心在处理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时,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的审批流程执行;公司各分子公司收到诉讼仲裁法律文件后,应及时完整报送至公司法律风控合规中心,由法律风控合规中心统一处理,及时汇总后报送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根据信息披露标准予以及时披露。
3、加强诉讼仲裁案件内部沟通:法律风控合规中心优化诉讼仲裁管理台账,统一数据统计口径,规范以收到法律文书的日期为统计归档日,防止错漏。对“公司部分诉讼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情况,法律风控合规中心将设置专人负责专项管理诉讼台账,证券事务部根据信息披露标准对外披露,确保单项诉讼或累计诉讼达到披露标准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法律风控合规中心
整改进展:整改已经完成,将长期落实。
存在问题四:此外,你公司还存在收入相关单据管理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完善单据管理制度:全面梳理现有单据管理流程,针对收入相关单据,制定详细且标准化的管理制度,明确单据的格式、内容和填写要求,明确单据的开具、审核、传递、存档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与责任人,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单据,应及时退回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确保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要求。
2、组织专项培训:定期开展针对收入单据管理的内部控制培训,要求涉及项目部、工程部、财务相关部门的员工必须参加。培训内容不仅包括制度讲解,还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加深员工对单据管理重要性的理解,提升其业
务操作能力。
3、优化单据流转流程:运用信息化系统,搭建收入单据管理平台,建立单据流转台账,实现单据的线上上传、流转与审核。通过系统设置权限和审批流程,减少人工干预,避免单据丢失或篡改,同时提高流转效率,便于实时跟踪单据状态。
4、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强化公司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内部审计对于财务信息的审核力度,定期对收入相关单据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单据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及时性,以及各环节操作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公司收入确认的规范、准确。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审计管理中心
整改进展:整改已经完成,将长期落实
三、公司总结
此次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公司认真、严格完善在此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落实整改要求,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流程。
未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并强化监督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实现公司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