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了会议文件及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丹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张东湖先生因事未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报告》
公司针对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45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张巍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6号)所涉及的问题,深入核查与分析相关问题原因,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与方案,并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