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457,145,382股为基数(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9,880,712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735,330股,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0,571,984.04元(含税)。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自主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 审议程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范围内,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610,043.82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77,283,747.93元,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7,728,374.79元,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4,684,079.65元。
结合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总股本为459,880,712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735,330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457,145,382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0,571,984.04元(含税)。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自主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 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0,571,984.04 | 68,411,382 | 54,941,791.2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8,610,043.82 | 146,748,172.08 | 165,630,676.02 |
研发投入(元) | 125,325,366.70 | 121,451,577.08 | 113,365,461.52 |
营业总收入(元) | 966,879,882.73 | 1,015,760,387.49 | 1,002,223,028.8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85,699,341.5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74,684,079.6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注 | 223,925,157.2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6,996,297.3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23,925,157.2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360,142,405.3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07%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7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纳入现金分红金额。因此,公司在2023年期间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 25,559,948.8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未纳入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计算中。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23,925,157.2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 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盈利情况良好,但鉴于仍处于发展阶段,对于资金尚有需求,因此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